中国儿童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历史分期探究*

2020-01-09 12:13
图书情报研究 2020年2期
关键词:时期图书馆儿童

张 丽

(北京语言大学图书馆 北京 100083)

“分期”既是学术史研究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一种基本的学术史研究方法[1]。“分期”简单来说就是“分阶段”,将一门学科的发展过程区分为不同的阶段,总结分析每个阶段的特点,把握事物发展过程中呈现出规律性的东西。早在20世纪30年代,我国学术界就出现了关于图书馆分期问题的讨论,如俞爽迷先生在《图书馆学通论》上对于图书馆的分期[2]。对于我国图书馆事业发展历史分期最具代表性的是1959年谢灼华先生提出的四阶段法[3]。其他关于图书馆发展历史比较有影响的分期方法分别是:柯平的八阶段法[4]、程焕文的八阶段法[5]与黄宗忠的两阶段法[6]。除了对图书馆事业从产生到现在百余年来发展历史的分段研究外,还有专门对(现)当代图书馆事业(即1949年之后)发展历史进行分段的研究,代表性的历史分期方法有范兴坤的三段法[7]与肖希明的六阶段法[8]。两位均以1949年新中国成立为分界线,讨论图书馆事业所历经的发展阶段。

儿童图书馆作为图书馆的一种重要类型,近年来逐渐受到人们的重视,在儿童图书馆实践不断丰富的基础上,业界对理论性研究成果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儿童图书馆事业发展分期问题是学术研究的起点和开展研究的基础性理论问题,纵观已有的研究成果,关于儿童图书馆事业发展历史分期的较少,比较有代表性的是李然对民国时期儿童图书馆事业的划分(三阶段):起步阶段(1912-1917年)、初步发展阶段(1917-1937年)、艰难求存阶段(1937-1949年)[9];黄洁抽取的王柏年先生专著《中国儿童图书馆事业发达史》中提及的民国儿童图书馆发展五个分期的论述:胚胎时期(1895-1902年)、倡论时期(1902-1915年)、试办时期(1915-1925年)、推进时期(1925-1931年)、发皇时期(1931-1937年)[10];孟绂以1949年为起点,将现代儿童图书馆划分为重建阶段(1949-1965年)、停滞阶段(1966-1976年)、振兴阶段(1977-1990年)、改革阶段(1990年-至今)四个阶段[11]。可以看出目前对于儿童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分期研究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对民国时期儿童图书馆事业发展情况的介绍,另一类就是新中国成立后的少儿图书馆事业发展概况,总体来说缺少对儿童图书馆事业自诞生到现代的一个整体分期。基于这个事实,本文尝试用社会分期法和时代分期法相结合的方式,对儿童图书馆事业自肇始时期(民国)一直到今天的发展历史进行分期研究。除了对儿童图书馆事业发展自起源到今天发展全过程进行梳理外,本文在融合前人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略做了一些调整,如合并一些相似阶段,将戊戌变法拉开序幕、开西学东渐之风起(1895年)到民国前(1911年)统称为萌芽时期,中间不再以1902年为节点将这段历史划分为两个阶段;另外,细分一些跨度大的发展阶段,如结合近现代发展特点,将1990年-至今这段时期细分为1990年-2000年及2000年-至今两个阶段。

中国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历史需放进在中国发展的历史长河(国史)中考虑,儿童图书馆事业作为图书馆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历史阶段的划分离不开它的母体。由于图书馆是一项社会事业,它的发展不可避免受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技术等因素的影响,中国近现代发展历史上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历程中的标志性事件成为学者们划分阶段的时间节点。作为图书馆事业发展中的一部分,儿童图书馆事业发展历史分期与其整体一脉相承,本文主要选择一些特殊历史时期或标志性事件为划分节点,如民国时期、1949年新中国成立、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时期、1990年现代化时期等。

1 我国儿童图书馆事业的历史分期

我国儿童图书馆事业的发展肇始于民国时期(1911-1949年),最初儿童图书馆多见于各地公私小学校,最早有记载的是1911年设立的上海万竹校图书馆①本文所指的儿童图书馆不包含学校图书馆这个类型,主要是公共图书馆内附设的儿童阅览室以及独立建制的少儿图书馆。。相比于学校图书馆,公共图书馆儿童服务的出现要晚些,1913年才出现有关在公共图书馆内附设儿童阅览室的资料[9]。1912年创办的湘乡青树镇儿童图书馆是中国有记载的最早的一所儿童图书馆,但其仅存3年就停办了。1914年京师通俗图书馆附设的儿童阅览室成为我国历史上设立的首个儿童图书馆(室)②这里所说的儿童图书馆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图书馆,只是存在于公共图书馆中的阅览室。这里的儿童图书馆是个泛指概念。。由此可以看出,我国儿童图书馆发展要晚于公共图书馆,起步于1912年,恰好于民国时期的起始年份相接近,因此在追溯儿童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历史时以民国时期为起始阶段。此外,结合图书馆事业发展的整体历史与中国近现代史,选取几个关键性的节点/时期(如民国时期、新中国成立、文化大革命时期、改革开放、1990年全面改革期、新千年)为分割点,将儿童图书馆事业划分为如下三个时期、十个阶段、三个繁荣期。第一个时期为民国之前(1895-1911年);第二个时期为民国时期(1911-1949年)(第一个繁荣期),共分为五个阶段:初创时期(1912-1917年)、起步时期(1917-1925年)、推进时期(1925-1931年)、发皇时期(1931-1937年)、艰难求存时期(1937-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儿童图书馆事业进入新的发展时期,共分为五个阶段:1949-1965年——重建时期,1966-1976年——停滞时期,1977-1990年——振兴时期(第二个繁荣期),1990-2000年——改革时期,2000 之后——快速发展时期(第三个繁荣期)。

2 第一个时期:民国之前(1895-1911年)

我国公共图书馆儿童服务虽然肇始于民国时期,但此之前已经在孕育发展之中。最初的发展是与儿童教育密不可分的,晚清教育学家早就意识到儿童教育的重要性,认为“培养社会的淳朴风气,童子教育最关重要”,儿童教育被放在了重要位置。1895年戊戌政变拉开序幕,国人开始睁开眼睛看世界,有识之士大力倡导教育救国,教育思潮兴起,同期国外先进的图书馆理念开始传入国内。儿童图书馆作为儿童教育的社会机构,成为重要举措。因为民国初年通过大量兴办学校图书馆担负儿童教育的职责,因为这一时期所谓的儿童图书馆多是以学校图书馆形式存在的。

西学东渐之风吹进中国后,国外先进的图书馆理念也由第一代图书馆学家介绍到中国,当时主要以翻译和介绍国外图书馆的情况为主。欧美各国的公共图书馆已经普遍设立了儿童阅览室,近邻日本也在东京开办日比谷图书馆,并特设儿童阅览室。1901年6月发表在《教育世界》的《关于幼稚园图书馆聋哑学校及其余类于小学校之各种学校又私立小学校等规则》一文(樊炳清译),是我国第一篇介绍儿童图书馆的文章,之后进入儿童图书馆发展的“倡论时期”,不过这个时期更多是学校类型的图书馆,倡导在学校或幼儿园中建立图书馆,辅助教育开展为主。

最早发文倡导建立儿童图书馆的是1909年蔡文森在《教育杂志》刊发的《儿童图书馆办法》译文(介绍的是日本儿童图书馆理论),倡导我国不仅要建立“完全图书馆”,而且应奋起直追,设立儿童图书馆,为儿童“谋校外之知识”。该文详细讨论了建立完善的儿童图书馆设备的办法,首次将儿童图书馆的理论与思想介绍到中国③目前业界提法较多的是蔡文森先生是将儿童图书馆理论和思想介绍到中国的第一人。据平保兴的研究,将儿童图书馆理论和思想介绍到中国的第一人是何棫,蔡文森、何棫1909年皆发表儿童图书馆理论的译文,何棫的《日本竹贯直人建置儿童图书馆议》,4月18日刊载于《预备立宪公会报》第二年第五期第37 至39 页,蔡文森的《设立儿童图书馆办法》一文,发表于9月9日(宣统元年七月二十五日)出版的《教育杂志》第1年第8 期第49 至50 页。何文早于蔡文5 个月。资料来源:平保兴.亦谈蔡文森的《设立儿童图书馆办法》[J].图书情报研究,2015,8(1):88-90,87.。此后,关于儿童图书馆的认识论不时见诸报端。人们逐渐意识到儿童与阅读之间的重要关系,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广设儿童阅览室/图书馆。

这一时期伴随国外先进图书馆理念的输入,中国图书馆学人认识到了图书馆之于教育的重要意义,意识到儿童与书籍、阅读习惯养成之间的重要关系,因此开始提倡儿童图书馆的建立。这个时期所谓的儿童图书馆多与学校教育紧密结合,在学校与幼儿园中设立,后来才逐渐发展到公共图书馆中儿童阅览室的设置。在学习西方儿童图书馆事业服务理念之外,开始摸索付诸于实践,催生出中国首个儿童图书馆。

3 第二个时期:民国时期(1911-1949年)

民国时期(1911-1949年)是我国儿童图书馆发展的肇始时期,也是第一个繁荣阶段,经历了从初创、起步、推进到发皇时期再到艰难求存的发展过程,可划分为五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12-1917年的初创时期,第二个阶段是1917-1925年的起步时期、第三个阶段是1925-1931年的推进时期,第四个阶段是1931-1937年的发皇时期,第五个阶段是1937-1949年的艰难求存时期。

3.1 1912-1917年的初创时期

1912年7月由青树镇议事会在湖南省双峰县创办的湘乡青树镇儿童图书馆是我国有记载的最早的一所儿童图书馆,但其仅存3年就停办了,虽然在当时影响不大,却意味着近代中国儿童图书馆实践探索之路由此发端。1914年我国第一个儿童阅览室——京师通俗图书馆附设的儿童阅览室成立,开创了在公共图书馆内设立儿童阅览室的先锋,随后浙江、江西等省公共图书馆内也相继设立了儿童阅览室;1917年10月我国第一个儿童图书馆(真正意义上的儿童图书馆,而不是儿童阅览室)——天津社会教育办事处创立的儿童图书馆诞生,该馆服务对象为8-12岁儿童,为其提供书籍、玩具、组织讲演会、展览会,还制定了儿童图书馆规则和阅览规则[12]。

3.2 1917-1925年的起步时期

1917年,继天津社会教育办事处创办独立的儿童图书馆之后,上海、杭州、长沙等地都创办了独立的儿童图书馆。这一时期议案、政策、法规的陆续出台推动了儿童图书馆的发展,1915年教育部颁布《通俗图书馆章程》和《图书馆规程》,认为开办通俗图书馆的目的是“诱启社会之常识,儿童之智能”。20世纪20年代,教育和图书馆相关的协会组织先后成立,他们积极推进了当时儿童图书馆事业的发展。

1919年美国实用教育家杜威的“儿童本位主义”的教育思想传入我国并一度风行,“儿童本位主义”教育思想强调儿童与成人的不同,儿童不再是成人的附庸,而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教育要以儿童为本,以儿童为中心的思想逐渐被教育界和图书馆界普遍接受和认可,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儿童图书馆的发展。1921年12月,图书馆界第一个全国性的联络组织——中华教育改进社成立,该社每届年会均有儿童图书馆议案。第一届年会便提出“各市区小学应就近联合与校内创设巡回儿童图书馆,以补充教室内教育”的提案[13]。在此基础上,一些地方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及个人提出来了专门的儿童图书馆发展议案,这些议案在当时社会和图书馆界产生了一定影响,促使儿童图书馆(室)的数量有了实质性的进步。不过这个时期公私立小学图书馆占了多数,这和图书馆最初与教育紧密结合是分不开的。

3.3 1925-1931年的推进时期

1925年,中国现代图书馆专业学术团体——中华图书馆协会成立,标志着儿童图书馆推广期的正式到来。作为图书馆的专业组织机构,它的成立推进了儿童图书馆事业的快速发展。最初的三届年会中均有多项儿童图书馆议案获得通过。首届年会便有“请教育部通令各大学区各省教育厅训令各小学设立儿童图书馆,遇必要时联合数校共同组织”一案[13]。1925年8月,中华教育改进社在第四届年会上通过“请公立图书馆及通俗教育图书馆增设儿童部案”的提议,提出要在公共图书馆附设儿童图书室。

中华图书馆协会的第一任董事部部长与成员多是第一代图书馆学专家,他们积极翻译和介绍国外先进的图书馆学理念,作为图书馆服务的一类特殊群体,儿童逐渐引起图书馆学家的关注,图书馆学专家开始撰文介绍并研究儿童图书馆,比较有影响的有刘国钧的《儿童图书馆与儿童文学》 (1921)、苏耀祖的《儿童图书馆研究》 (1925)、胡叔异的《儿童图书馆在教育上之地位》 (1926)、杨鼎鸿的《儿童图书馆在教育上之价值》 (1926)、杜定友的《儿童图书馆问题》 (1926)等,这些文章为民国时期儿童图书的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推动了儿童图书馆事业实践的发展。

3.4 1931-1937年的发皇时期

1931年是中国儿童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关键一年,这年的3月7日,“中华慈幼协会”倡议将每年的4月4日定为儿童节,并于次年4月4日正式执行,这是中国历史上最初的儿童节。儿童节由民国政府教育部规定后,教育界和出版界对儿童文化骤然注意,各种杂志关于儿童福利的文章都在重要位置,进而促进了儿童图书馆事业的发展。1933年中华图书馆协会第二次年会又通过决议,通函各县市应另设儿童图书馆,并规定公共图书馆须附设儿童阅览室,以端蒙养基础,很快得到广东、云南等省的响应。1935年,中华慈幼协会再次向民国政府呈请设立“全国儿童年”(1935年4月4日-1936年4月3日),“儿童是中国未来的主人翁”、“儿童是建设新中国的基石”、“儿童是中华民族的继承者”、“儿童是复兴中华民族的生力军”、“加紧教育儿童,训练儿童”一时成为普遍的口号,随处可以看到和听到[14]。民众的视线开始聚焦儿童,儿童的独特性和重要性再次受到关注,儿童被发现、儿童权利意识崛起,所有这些促进我国儿童图书馆迎来了自己的第一个辉煌时期。

到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前,国内基本上形成儿童图书馆、学校图书馆、儿童阅览室为主体的校外儿童教育体系。在民国23年(1934)发行的《第一次教育年鉴》中,单独介绍的省市立图书馆有31 所,其中19 所提及设有儿童阅览室。据王柏年《儿童图书馆发达史》的统计,20世纪30年代我国28 个省市共有各类型儿童图书184所,可见一个以公立图书馆、通俗图书馆、公私立小学图书馆组成的儿童图书馆体系已经初步形成[13]。

3.5 1937-1949年的艰难求存时期

1937年侵华战争爆发。华北、华东、华南大部分地区沦落图书馆事业遭受严重损失,儿童图书馆亦不能幸免,战前儿童图书馆事业良好的发展势头戛然而止。尽管有图书馆界、文化界、商界等众多热心人士的帮助,儿童图书馆事业仍是惨淡经营,直到新中国成立才获得真正的发展。这个阶段,只有以延安为中心的陕甘宁边区保持了相对的和平与稳定,儿童图书馆事业在此获得了缓慢的发展机遇。据不完全统计,这一时期边区建立的儿童图书馆共有7 所[9]。

民国时期是我国儿童图书馆事业发展的肇始时期,也是第一个繁荣时期。在这个阶段初步形成了以公立图书馆、通俗图书馆、公私立小学图书馆组成的儿童图书馆体系。儿童图书馆学理论研究也逐步起步,图书馆学家开始发文对儿童图书馆进行研究。伴随儿童节与全国儿童年的设立,儿童走入人们的视野,儿童权利与儿童意识萌发。1937年抗战爆发,儿童图书馆事业发展戛然而止,只有以延安为中心的陕甘宁边区有相对稳定的发展,建立了7 所儿童图书馆。

4 第三个时期:现代儿童图书馆事业发展期

4.1 1949-1965年——重建时期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儿童图书馆事业同各行各业一样处于百废待兴状态。为了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国家开始大力发展教育。儿童作为国家的未来,对于他们的教育被放在重要的战略位置。国家在经济基础薄弱的基础上,竭尽其所能地划拨出经费来重建儿童图书馆事业。1951年到1955年,全国60%的公共图书馆开辟了儿童阅览室或阅览园地。1955年后,北京、兰州、沈阳、天津、武汉、重庆、杭州建立起独立的少年儿童图书馆,上海、山东、云南等省、市亦建立了少年儿童分馆或阅览室。1957年7月上海召开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次儿童图书馆界盛会——“少年儿童图书馆工作经验交流大会”,湖南、云南、山东、北京、上海、天津、沈阳、兰州等15 个省市的儿童图书馆代表参会,共同商议儿童图书馆事业的发展[11]。这一时期伴随儿童图书馆事业的重建和发展,儿童图书馆学研究论文的数量也出现缓慢增长(100 多篇),不过这批研究成果大多数集中在一般工作经验的介绍上,鲜有上升到理论探讨与规律性的总结上。

这一阶段是儿童图书馆事业的重建时期,新中国成立,百废待兴,儿童教育被放到重要的位置,作为儿童教育辅助机构的儿童图书馆事业开始复苏,60%的公共图书馆内开设儿童阅览室,儿童图书馆的理论研究也出现缓慢增长,但缺乏有影响力的成果。

4.2 1966-1976年——停滞时期

1966年“文化大革命运动”爆发,中国的文化和教育事业惨遭浩劫,一夜间儿童图书馆(室)与其他各类文化单位统统被列入“封、资、修”的产物而作为“革命的对象”,有的被取消,有的被封闭,有的被合并,新中国刚刚起步的儿童图书馆事业再次停滞。天津、北京、上海、沈阳、武汉、兰州、杭州、重庆等大型儿童图书馆都遭遇重创,图书被烧毁、损坏,工作人员被调出,馆舍被移作他用,因为受创过重,很长一段时间都无法完全恢复工作。

这一阶段儿童图书馆事业是继抗战后期的再度停滞期,惨遭重创,很多儿童图书馆被查封、关闭。事业的萧条衰败,使儿童图书馆学研究也面临严重瘫痪。这十年期间,全国偌大儿童图书馆界仅有区区十几篇论文问世,平均每年1 篇多,且论文质量粗糙,言之无物,空泛口号比比皆是。文革十年,我国的儿童图书馆事业理论与实践都停滞不前,是中国儿童图书馆史上极为惨痛的一页。

4.3 1977-1990年——振兴时期

1977年长达十年的“文化大革命”结束,1978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在京召开,为我国儿童图书馆事业带来了新的生机。儿童图书馆作为一个培养广大儿童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重要社会教育基地受到国家的重视。由于“文革”的重创,儿童图书馆的馆舍、藏书、设备、人员的损失十分严重,恢复整建工作艰难。为了鼓励我国儿童图书馆事业的重新发展,党和国家领导人给予了很多关注,年事已高的宋庆龄同志亲自为天津市少年儿童图书馆题写馆名,各地政府也积极行动,划地拨款,购书置物,仅仅两三年时间大部分儿童图书馆的重建工作已经完成。

20世纪80年代颁布的两个文件推动了我国儿童图书馆事业的发展:一个是1980年5月26日中央书记处第23 次会议通过的《图书馆工作汇报纲领》,另一个是1981年7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文化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全国少年儿童图书馆工作座谈会的情况报告》(国办发[1982]62 号)。两个文件中都明确指出“要在中等以上的大城市建立少年儿童图书馆,凡新建公共图书馆要考虑儿童阅读设施的安排[15-16]”。后者不但确定了中国儿童图书馆的性质和办馆方向,而且说明了儿童图书馆应具备的职能与肩负的任务。两个文件的出台带来了我国少儿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又一个高潮。

据1986年末的统计,我国已有市级以上儿童图书馆34 所,县级以下儿童图书馆(室)近千所。上海、湖南、江苏、浙江还兴起了大办街道和农村乡镇儿童图书馆(室)的热潮;湖南、江苏、浙江的农村,也出现许多个体农民或退休员工个人兴办的儿童图书室。与此同时,我国少数民族集中的宁夏、陕西、内蒙、吉林还开办了少数民族儿童图书馆。

实践的发展带来了研究的繁荣,发表质量较高的学术论文和专著近千篇,是过去60 多年发文总数的2 倍多。儿童图书馆学的专业杂志大量出版,这些期刊的创办为学术研究的开展提供了交流的阵地,以“儿童图书馆”、“少儿图书馆”、“中小学图书馆”为研究主题的论文也逐渐丰富。

1982年“中国图书馆学会学术委员会儿童图书馆研究组”在上海成立,这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个领导全国儿童图书馆开展学术研究活动的专门组织。地区性的协作广泛开展,1989年,“华北、东北、西北地区少年儿童图书馆工作协作委员会”、“华东地区少年儿童图书馆工作协作委员会”和“中南、西南地区少年儿童图书馆工作协作委员会”均告成立,全国70 余所独立的公共儿童图书馆初步实现了跨地区的大协作网络[11]。

这一阶段儿童图书馆的工作与研究都获得了较大进展,是我国儿童图书馆事业发展的第二个繁荣期,儿童图书馆在省、市、区县、街道乡镇的分布更加合理,类型也更加丰富。专门的学术组织与专业的学术刊物为儿童图书馆的研究提供了领导与阵地,带来了儿童图书馆研究的繁荣。虽然在实践进展和理论研究上都有了一定进展,但不可避免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地区间发展的不平衡;馆员专业水平较低;儿童图书馆学教育尚属短期行为,以培训为主,缺乏长远规划和系统正规的教育;研究内容较空泛,方法较机械,理论与实践脱节等。

4.4 1990-2000年——改革时期

1990年后中国进入全面“改革开放”时期,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网络技术突飞猛进,外界环境的变化带来了儿童图书馆的一系列变革尝试与探索。

首先,体制上的变革。1990年初,北京、天津、沈阳、大连等少年儿童图书馆实行馆长责任制;上海少年儿童图书馆和湖南省少年儿童图书馆,试行了全员聘用制。这些措施打破原来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包办、包揽,一切听从上级行政命令的既定模式,将儿童图书馆放置于市场竞争的体制之中;其次,管理上的变革。1995年、1998年文化部两次对全国少儿图书馆开展全面的评估检查,对图书馆的各项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和科学评估大大促进儿童图书馆的优化管理,办馆条件明显改善,不仅添加了很多新的功能区间,而且内部的硬件设施也配套改进;第三,技术上的变革。90年代中期,我国少儿图书馆事业步入自动化建设阶段,纷纷加入自动化建设行列,引入图书馆自动化集成系统,开发信息检索系统,建设自己的网站。1998年上海少儿馆建成了我国首个少儿图书馆网站——“少儿信息港”。在计算机技术和网络的辅助下,我国儿童图书馆逐步打破时空限制;第四,服务上的变革。儿童图书馆由过去的阅读指导逐步转移为小读者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上,开始重视对儿童信息素养的培养;第五,队伍建设上的变革。儿童图书馆的专指性让业界人士对儿童图书馆员的知识能力提出了更好的要求,由于儿童图书馆学专业教育的缺失,许多非专业出身的在职儿童馆员通过积极参加函大、电大、夜大、业大的高校图书馆专业学习或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获得专业教育。1991年我国第一部儿童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儿童图书馆· 中小学图书馆版)诞生,并在全国推广使用。为配合《中图法》(儿版)的推广使用,文化部先后于1991年和1998年举办全国儿童图书馆分类法师资培训班;第六,合作与交流上的变革。为了进一步推动儿童图书馆事业的发展,1998年中国图书馆学会成立了少图专业委员会,专门指导儿童图书馆事业的开展。区域间的合作不断加强,1989年中国三大地区(三北、华东、西南)少年儿童图书馆工作协作委员会成立,在之后的1992年至1994年的两年间,三大少年儿童图书馆工作协作委员会便召开各类理论研讨会、工作经验交流会7 次。1995年,首届“海峡两岸儿童与中小学图书馆学术研究会”在天津召开,海峡两岸同行就儿童图书馆事业发展及其理论和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进行了研讨[17]。为了让更多的孩子享受到图书馆的儿童服务,各少儿图书馆积极探索联合办分馆、开辟图书流通点、开设流动图书车,采取各种形式多种途径千方百计地把图书送往边远贫困的乡村和各类学校,并通过扶持促使不少流通点办起了少儿图书馆。

此外,在理论探索上也有突破,儿童图书馆学专著涌现出来,如1990年郑莉莉,罗友松、王渡江著的《少年儿童图书馆学概论》、1991年孟绂、沈岩著的《儿童图书馆学》、1992年郑雪玫著的《资讯时代的儿童图书馆》、1996年熊钟琪著的《少儿图书馆理论与实践》、1997年孟绂和荷红编著的《儿童图书馆工作》、2000年熊钟琪主编的《少年儿童图书馆(室)工作》等。

1990年后伴随外部环境的改变,中国儿童图书馆事业进入变革时期,不论是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设施设备改进、人员教育培养、服务创新完善,还是在合作与交流开展、专业协会创立等方面都适时而变,进行积极的探索。理论上的重大突破就是儿童专著不断涌现。

4.5 2000 之后——快速发展时期

以2000年为起点,我国儿童图书馆事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发展阶段中的第三个繁荣期),这个时期的儿童图书馆服务是与全民阅读、阅读推广、学习型社会、公民素养等紧密结合在一起的。阅读推广成为了图书馆的主流服务[18]。在图书馆阅读推广的各类人群之中,儿童作为生命发展的起始阶段,成为公共图书馆阅读推广的重点人群。从国家层面到图书馆自身行业组织,从理论研究到具体实践,公共图书馆的儿童服务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

国家层面:规范和加强图书馆未成年人服务的政策与文件不断出台。2008年颁布的《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首次对少儿阅览空间面积的量化表述,规定应根据服务人口的数量来确定阅览空间面积的大小;2010年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图书馆建设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在政策、经费投入、人才培养等方面予以重点支持,促进少年儿童图书馆事业的快速发展;2011年国务院发布《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确立了儿童优先的服务原则。在此原则的指导下,《纲要》指出要不断完善公共图书馆未成年人服务体系,增加社区图书馆和农村流动图书馆数量,公共图书馆设儿童阅览室或读书角,有条件的县(市、区)建儿童图书馆[19]。2015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将儿童与农民工群体、农村留守妇女、老人一起作为具有时代特点的特殊群体,要求公共图书馆创造出具有针对性的服务内容与方式,并将学龄前儿童基础阅读促进工作作为公共图书馆在“十三五”时期的任务部署,凝练成相关项目并加以落实;2016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获得表决通过,未成年人作为公共文化服务的特殊人群被提及,第九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流动人口等群体的特点与需求,提供相应的公共文化服务”;2018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第三十四条:“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应当设置少年儿童阅览区域,根据少年儿童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开展面向少年儿童的阅读指导和社会教育活动,并为学校开展有关课外活动提供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单独设立少年儿童图书馆”。从专门空间、专业人员、专业指导的角度展开对公共图书馆儿童服务的开展给予保障。我国已经颁布实施的主要公共图书馆和公共文化的政策和文件分别从空间设置、面积大小、经费投入、人才培养等方面对未成年人服务进行规定,在儿童优先原则的指导下,儿童作为弱势群体的代表,已经成为公共图书馆与公共文化政策制定中优先考虑和必不可少的一类特殊人群[20]。

图书馆行业组织:中国图书馆学会高度重视图书馆儿童服务,成立专业委员会研究、指导和支持图书馆未成年人服务的有效开展;2012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全国图书馆未成年人服务提升计划,助推全国的未成年人服务。2013年8月中国图书馆学会第一届全国图书馆未成年人服务论坛召开,会上还推出了未成年人优秀服务案例;图书馆未成年人服务作为中国图书馆学会年会的一个重要主题,开办分会场,为所有关心图书馆未成年人服务的研究者和实践者搭建交流的平台。

理论研究加强:图书馆儿童服务研究的核心作者群形成;华东师范大学的范并思教授撰写了《图书馆服务中儿童权利原则研究》、《拓展图书馆未成年人阅读服务》、《公共图书馆未成年人服务理论的基础和资源》等文章;组织编写了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教材之一的《公共图书馆未成年人服务》。此外,华南师范大学的束漫教授、中山大学的张靖教授、国家图书馆少年儿童馆黄洁副馆长、河北大学赵俊玲教授、湖南省少儿图书馆杨柳副馆长、北京大学图书馆张慧丽副研究员等人近年来一直关注图书馆未成年人服务领域,发表了多篇文章还有相关主题的理论专著,这些研究成果提升了图书馆未成年人服务的理论水平,奠定了图书馆未成年人服务研究的理论基础。

实践逐渐丰富:图书馆儿童服务品牌活动不断涌现,尤其是在经济比较发达的东部地区成绩突出,如深圳少年儿童图书馆的“喜悦365”、温州少年儿童图书馆的“毛毛虫上书房”、苏州图书馆零岁宝贝悦读计划、杭州少年儿童图书馆“小可妈妈伴小时”、张家港市少儿图书馆分级阅读;嘉兴市“图书馆第一课”等。2010年以后大多数公共图书馆冲破了“公共图书馆/青少年图书馆”的二元服务格局,大力发展未成年人服务。各种面向未成年人的亲子故事会、绘本阅读、讲座、猜谜竞赛、表演、手工、创作等阅读推广活动,成为公共图书馆服务中最引人注目的项目[21]。

这一时期公共图书馆儿童服务特点之一就是以活动带服务,即“服务活动化,活动品牌化”,并呈现出三大发展趋势:一是地域范围不断拓展,通过公共图书馆儿童服务网点的完善,缩小中西部地区、城市与乡镇之间的差别;二是服务儿童的年龄层次不断拓展,公共图书馆儿童服务开始逐步向服务末端——低幼儿童延伸和扩展;三是服务人群的拓展,加大对残疾儿童、学习困难儿童、阅读障碍儿童、外来务工者子弟、家庭贫困儿童等弱势群体倾斜[22]。

5 小结

总体来说,我国儿童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历史分期是与其母体的整体发展阶段,以及外界政治、经济、文化因素的影响分不开的。本文尝试用社会分期法和时代分期法相结合的办法,选取儿童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关键节点以及一些具有标志性的事件为分期依据,论述了儿童图书馆从无到有、不断发展的三个时期——民国之前、民国时期与现代儿童图书馆时期。从维新变法运动拉开西学东渐的序幕,儿童图书馆事业萌芽,到民国时期儿童图书馆事业起步直到今天,儿童图书馆已经走过了一个多世纪,这期间有高潮也有低谷,有快速发展时期也有停滞不前的阶段,每个阶段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和规律,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当时社会整体发展水平的影响。

民国初期人们意识到儿童教育对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重要性,从教育领域开始逐步蔓延到图书馆领域——儿童图书馆出现。这一时期,儿童图书馆与儿童书籍、阅读习惯等密切联系在一起,相比而言,学校图书馆的发展先于公共图书馆;民国时期是儿童图书馆的肇始时期,也是第一个繁荣期。这一时期各类儿童图书馆都获得迅猛发展,直到1937年抗战爆发,发展势头才戛然而止。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儿童图书馆事业进入现当代阶段,期间有曲折也有发展,1966-1976年儿童图书馆事业遭受重创,处于停滞状态。20世纪80年代在两个文件的推动下出现儿童图书馆事业发展的第二繁荣期,2000年后儿童图书馆与全民阅读结合在一起,在实践与理论层面都获得了较大的发展,迎来第三个发展繁荣期,从服务理念、服务手段、服务活动等各方面都有了质的飞跃。

我国儿童图书馆事业发展的历史过程从更深层面来看也是儿童权利意识不断崛起的过程:从忽视儿童到发现儿童、再到重视儿童,直到最后儿童优先的图书馆儿童服务理念的确立。儿童从成人的附庸变为独立的个体,成为公共图书馆服务的重点人群。儿童图书馆从无到有,直到今天优先发展、极度重视,成为图书馆大家庭中的一类重要成员[23]。实践的发展催生理论需求,理念的深化指导实践的升华,儿童图书馆事业的繁荣要求相应的理论提供指导和背后的理念提供支撑,对儿童图书馆事业历史分期问题的探讨则是开展儿童图书馆学术史研究的起点与基础,为儿童图书馆史研究提供理论依据。儿童图书馆事业自身发展历程从另一个层面也反映出图书馆服务儿童理念的发展演变轨迹,为指导实践的开展提供理念上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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