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武
(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林业局 江西抚州 344700)
林地是森林中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也是国家的国土资源的非常重要的一部分,由于我国林地管理工作中存在着许多的不足之处,每年就会有大量面积的林地被征占,导致很多滥砍滥伐以及不缴纳补偿金的现象越来越严重,从而造成林地资源大量的流失,这对于生态环境构成了较大的威胁。所以,我们要加强林地的保护管理措施,有效的控制住额森林中的资源消耗现象,从而改善生态环境。征占用林地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而且技术性比较高要求的工作,它与国家的发展和个人的经济利益息息相关,目前,中国的生态承受能力已经远远的超出了自身的负荷,然而构建经济主义和谐社会和资源节约型的社会我国已经远远达不到。所以,就要从现在开始重视生态环境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强林地管理的体系建设。
地类林种包括特种用途林、国家重点防护林、防护林、经济林、用材林等,不同地类林种的收费标准不同,在森林植被恢复费标准确定过程中存在协调不一致的问题,如既存在按地类分类,也存在按林种分类的方式,每平米的恢复费用不相同,难以统一管理。
一些相关的政府缺乏对征占用林地的正确认识,没有创新型的理念和方法,对于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家生态发展也没有正确的认识,某些领导甚至会为了利益将森林的林地资源用来做收益的产物。还有的一些国家以经济发展为借口,私自占用征占地,还将主要的建设分成好几个小的产业,只是为了能够追求利益,将权利缩小范围,这样就能够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而且很多的群众对于林地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不是特别清楚,就会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违规用地,因其没有及时得到阻止,导致不能充分发挥监督管理的权利[1]。
对于林地的保护,要建立起对林地的制约条例和奖惩制度,对于非法占用林地的要严格按照制度进行审批手续,对于情节严重的,必要时要缴纳补偿费用和惩罚金额,还有非法占用林地以及不合理占用的要予以收回。设立林地保护法,包括对林地的用地者和批地者进行有效的制约,实行对林地实行保护责任制,地方的官员必须进行考核制度对本地区内的林地进行一定程度的保护,要实行林地保护的目标责任制和终身责任制的追究制度。
对于已经被非法占用的林地,而被改造为农用地又极易引起水土流失的土地应该坚决采取收回措施,把保护林地的考核与设立的制度结合在一起。对于适用性差的法律条文进行完善和修改,制定切实可行的林地管理规章制度,建立检查监督管理制度,促进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加强宣传力度,从而处理好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情况,避免人员之间的查漏,从根本上加强林地管理体系的建设[2]。针对占用期满土地回收和复绿方面问题的矛盾,以及非法占用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时的监管问题,还有案件移送方面的困难,行政案件执行难的问题,需要采取以下措施:强化林业普法教育工作,让占用林地的农民能够了解自己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完善林业法律法规,如补种树木的履行标准、限期恢复原状的履行标准、设立代替处罚方法、予以执行能否引入代履行案件等。
对于林地的保护要从各个方面抓起,首先要提高林地的保护意识,这是一个长期而又艰辛的工作。要严厉打击毁林开垦和乱砍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在一定范围内开展执法检查监督活动,不论是任何人都要严格按照法律进行。采取多种形式的林地保护法对人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还可以根据我国的林地发展现状进行宣传活动。利用多媒体网络平台、电视广播、报纸以及各个地方的宣传标语进行广泛的宣传,宣传过程中要强调对于林地保护的目的和意义,在比较显眼的地方设立标语警示牌,让人们知道依法保护林地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宣传活动应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面向社会,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把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上来,使民众的监督权利发挥出来,让人民群众能够把林地法律意识深入人心。部分领导还应该以身作则,给广大群众树立保护林地的典范,积极引导他人,进行宣传教育,让公民都意识到保护林地的重要性[3]。
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执行林地保护规划,推行占用林地的年度限额制度,因为每一年的林地的减小应该小于造林地的增加,以此来控制林地资源的流失和逆转,保持林地的面积增加。加强林地的征占外业的调查准确性,进行规范化的管理,在征占用林地的范围内制定出不同类型的调查管理方法,减少林地征占用地。制定此外还要建立健全的工程征用林地的前期评估和后期的监督管理工作,从省到县都要依次对建设工程的占用林地的项目进行不定期的检查,从而做到对林地的破坏力降到最低,对于林地的建设性贡献最大化。根据国家的政策和相关的供地政策,优先保障国家的重点基础项目,保证公益性的建设项目,严格控制经营项目的使用权[4]。
随着征占用林地工作的发展,对于林地的管理和保护方法也要不断的更新,作为新一代的人才,应该创新出保护林地的新理念和新方法,让这些方法被当地的政府更多的吸收到保护林地的管理工作中来,以法律手段对林地进行强化保护管理,如《森林法》《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总体纲要(2008-2020 年)》《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扩大内需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保证林地保护的强制性和实效性。由统一的部门进行管理,根据林地的永久性和多效益性调动林业部门指数造型的积极性,并根据比方法建立全新的适应时代发展的高效率的管理,对与保护林地的管理系统及时进行更新,这样才能尽快提高管理工作的效率,让这些管理方法更好的被执行。
综上所述,我国的征占用林地工作中存在着很大的问题,所以国家政府应该重视林地占用的管理工作,树立起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对林地管理工作进行有效的改善,最大程度的保护好林地的生态环境的稳定性。建立监督管理制度,设立奖惩制度,对林地做到有法可依,同时要加大管理力度,把握住林地发展的重要环节,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管理条例。坚决禁止非法占用林地的恶劣行为,保障生态环境的良好发展,加强建立林地的管理对策,提高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对保护林地重要性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