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涛
[摘要]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是内部监督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推动业审融合,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业审融合“六步法”,促进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和审计效能的提升。
[关键词]内部审计 业审融合 六步法
一、协同计划法:将分散的监督任务集中化
企业的监督职能一般分散在纪检、监察、审计、财务、法律等不同部门,监督力量分散。同时,由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产业链长、业态复杂,涉及矿山、氧化铝、电解铝、发电、贸易、物流等多产业、多门类,对监督人员的知识结构提出了更高要求。多头监督容易造成监督频次高、次数多、质量低等问题,有时多个项目组同时进驻同一企业,为企业带来了不小的压力。
为此,公司尝试将分散的监督工作集中化。首先,倡导“业审融合”理念,通过组织协同,穿透部门间无形的“墙”。其次,公司规定由内审部门牵头制订统一的监督检查计划,职能部门作为风险管理的第二道防线,围绕职责范围内的薄弱环节和工作短板提出有针对性的监督重点;凡涉及同一企业的,合并监督计划并经公司批准后执行。同时,自觉接受下属企业的监督,凡监督检查计划外的监督项目,当事企业可以拒绝接受检查。通过统一监督检查计划,压缩了监督项目数量,减轻了企业负担。
二、系统分析法:审计重点从大海捞针到快速锁定
除了监督指向非常明确的监督项目外,许多监督项目的监督重点并不清晰,好似“大海捞针”,给后续的审计实施带来不小的难度。只有充分的审前准备,才能快速锁定审计重点,使监督效果事半功倍。因此,将重点放在审前准备阶段,客观分析企业所处阶段(生命周期)、功能定位(制造、研发还是贸易类)、历史沿革(新企业还是老企业)、管理现状(基础薄弱还是基础扎实)、历史问题(揭示问题与整改情况)等,通过对以上因素的系统分析、综合分析,抓住企业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迅速锁定审计的主要内容。
三、多管齐下法:从财务为主向财务与业务结合转变
审计项目队伍的配备决定着最终的审计质量。审计干部一般是从财务转岗而来,为适应审计监督从财务监督向全方位监督转变的新形势,提升内审队伍对不同业务的审计能力,公司从职能部门和基层企业选拔了一批业务管理骨干人员,主要包括业务外包、劳务派遣、资产维修、固定资产投资、招投标管理等相关领域的专家,将其聘为兼职审计专家,建立了由34名相关专业人士组成的审计人才库,每位专家每年至少参加两次审计工作,以发挥其在财务管理、工程投资、工程造价、设备管理、人力资源等领域的专业优势。现场审计时,每个项目组都由内审部、职能部门人员及“审计人才库”的专家组成,共同对问题线索进行分析、定性,专业互补、相互促进,不仅发挥职能部门在风险管理中的第二道防线作用,而且通过不同专业人员的配合,实现第二道防线与第三道防线的高质量协同。
四、营造生态法:从内审“单打独斗”到营造良好整改生态
在问题整改上,大多数企业都是内部审计部门“跳独舞”,整改起来力不从心、独木难支。同时,由于分散监督、重复监督给基层整改带来了不必要的负担,尽管表面上轰轰烈烈走程序,但真正的问题得不到实质性解决,影响了监督效能。
为此,公司从营造整改生态入手,做了三方面工作:一是将环境建设放在首位,出台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管理办法》,理顺了整改流程,建立了被审计单位、职能部门、内审部门“三位一体”的整改工作格局;二是建立了问题整改信息系统,通过让问题进系统,实现了问题整改的可视化、规范化、常态化;三是建立了问题整改月度例会制度,由内审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共同对整改方案进行审核、对问题整改进行协调、对整改结果进行确认,实现整改方案、过程整改、整改归零三个阶段职能部门和内审部门的双保险、双把关。通过营造整改生态,实现了审计监督信息向各职能部门的开放共享,成为职能部门改进管理的源头活水。
五、分步達标法:从难衡量到逐级达标提升整改质量
问题整改还存在一些形式主义现象,比如搞“下不为例式整改”,表态震天响,实质问题不触及;搞“书面式整改”,整改报告天花乱坠,现场工作一如既往;搞“盆景式整改”,花拳绣腿一套又一套,但对类似问题却熟视无睹等。这些问题之所以出现,关键是整改标准不明确、看不见、摸不着。为解决这一问题,公司探索采取了整改标准分级管理的方法。针对现实工作中整改标准“模糊化”“一刀切”的问题,探索实行了整改标准分级管理的方法,具体为:将整改标准分为三级,第一级整改是最基础的整改,仅对单一问题立行立改、即知即改,这类问题整改起来简单,整改效果立竿见影;第二级整改是指涉及一类业务流程的相同或相似问题,通过举一反三、归类整改,实现一类业务、相同流程的规范管理;第三级整改是指涉及多个业务流程的同类问题,或涉及多个企业的类似问题,通过顶层介入并通过组织举一反三,进行系统整改,在更大范围内提升管理质量。整改标准明确后,对整改结果的审核就容易多了,形式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得到明显改善。
六、提取公因子法:促进审计成果向管理提升转化
审计是“矛”,内控是“盾”,通过审计之“矛”发现内控之“盾”的短板,要通过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不断筑牢内控之“盾”。今年以来,公司把“问题求同”作为重要方法,对近年来审计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汇总分析,通过“提取公因子、合并同类项”,找到合同管理、授权管理、外包管理、招标管理等问题多发流程,按照职责分工向相关职能部门原原本本地反馈问题,引导管理部门通过评估问题或内控缺陷,发现管理漏洞和内控短板,目的是从根源上找原因、从管理上促提升。为此,注重审计中发现的重复性、执行性缺陷以及设计性缺陷,从内部控制体系上进行完善。据不完全统计,通过对问题提取公因子,督促相关管理部门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合同文本等举措,有效提升了合同管理、授权管理、外包管理、招标管理等水平,优化了内部控制体系。同时,通过内部审计持续对修订、完善后的内控体系进行查漏补缺,实现了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的双向、良性互动。
(作者单位: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邮政编码:100082,电子邮箱:ht_liu@chalc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