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本松
论“官二代”现象产生的原因、危害及治理
李本松
(河南工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1)
“官二代”现象是子女辈凭借父母辈的权力和影响力也成为“官”的现象。“做官”的各种好处和显隐性利益的存在,“官一代”权力、金钱、人脉资源的非法违规使用,传统文化中官本位价值观的影响,等等,是产生“官二代”现象的主要原因。“官二代”现象问题的核心在于“官一代”,在于“官一代”的公权被非法违规私用。“官二代”现象具有多种严重危害:堵塞了平民与草根阶层的上升通道,造成整个社会的分裂,使我国推进社会平等、公平、正义的努力付之东流,是腐败的温床等。治理“官二代”现象要标本兼治、多策并举、系统治理,需要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制度,强化监督,严厉惩处,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等。
“官二代”;“官一代”;权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原本属于生物学意义上的“代”,加上“富”“官”“农”“贫”等前缀词后,俨然成为当前的社会热点问题。有些“二代”以其强势正在践踏社会公平正义,阻碍社会发展进步;有些“二代”因其固有的弱势期待人们关注和匡扶,以彰显社会公平正义。其中,“官二代”现象是当前这些现象中较有代表的一类,也是当前备受公众诟病和批判指责的一类,其产生的内在原因值得人们深思和探究。
“官二代”现象,就是父母辈做官,子女辈依仗父母等上辈的权力、地位、金钱、影响力、人脉资源等因素也成为“官”的现象。这里并不是说,上辈做官,下辈就不能做官,问题出在“官二代”们获得“官”的方式和途径不合理、不合情、不合规、不合法上,“官二代”的官位是依靠“官一代”的权力等要素才获得的,这是问题的关键和实质。
就目前来看,“官二代”现象呈现的形式多种多样。从“官”的获取方式和途径看,“官二代”有如下几种:
第一,“直接权力型”。这是“官一代”直接通过自己的权力实现的“官二代”。有些官员依仗自己的权力和影响力直接将自己的子女或者亲属安排在自己所管辖的部门和领域,使自己的子女或者亲属轻松地成为“官二代”。安徽省委原副书记王某利用职权让其大儿子出任共青团省委联络部副部长就是一例典型。
第二,“量身定制型”。这是说,招聘官员的条件是依据官家弟子的条件“量身定制”的,即“官员”子弟是什么条件,招聘就特定什么条件。例如,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在一次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竟有限招正科级干部子女这样一个“硬性”条件。
第三,“合法程序型”。这是借助合法的程序实现“官二代”的现象,这种做法实际是合法的程序被非法地利用了。当前我国绝大多数部门招聘人员的程序都包括笔试、面试、民主测评、调查等环节,但一些“官一代”能利用自己的权力和由权力形成的势力与影响力,通过打招呼、请客吃饭、送礼贿赂等方式,使自己的子女或者亲属能在面试等环节“脱颖而出”。例如,2008年,河南省某县在选拔正科级和县局级干部时,最后确定的12名乡长,都有父辈做官的背景。
第四,“曲线救国型”。面对当前网络的发达、媒体的强大、舆论的高压、法制的完备,特别是面对监督的多样化,“官一代”利用权势明目张胆地制造“官二代”越来越困难。但是,个别“官一代”通过关系把自己的子女安排在另一个地域或部门实现“官二代”,而作为交换和回报,也把对方子女安排在自己管辖的地域或部门内。
为什么“官二代”现象备受民众诟病却屡屡出现?为什么“官一代”们不顾党纪国法频频制造“官二代”呢?其产生的原因是令人深思的,深入分析有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官”或者“做官”的各种好处和各种显性、隐性利益是“官一代”们乐此不疲、趋之若鹜追逐“官二代”的根本原因。当前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我国就业形势严峻。在此背景下,能找到一份工作是很多大学生和求职者的最大梦想,能“做官”就首先意味着实现了稳定的就业,并且是极高品质的就业。“做官”不仅意味着一份很好的、体面的、社会声望高的工作,也不仅有工资高(因为公务员的工资是事业单位等部门工资的比照标准)、社会福利多并且社会保障齐全等很多好处,还具有成为“公家人”的全方位的国家保障,更铺好了继续升迁的通道,具有大好的发展前景,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做官的好处。生活在“官”家的子弟耳濡目染父辈们做官的好处和利益,具有“子承父业”的冲动和强烈愿望,这是“官二代”们争当“官”的内驱力。
客观地说,当前在我国,“做官”仍然被看成人生和事业的巨大成功,是一种荣耀和声望,是大多数人的追求和梦想!且不说“官”的出场总是伴随着前呼后拥、鲜花与掌声,“做官”更能拥有专车、高质量医疗与体检、休假与疗养、配置住房等待遇。“做官”不仅是人们梦寐以求的社会声望和工资“双高”的体面工作,具有很多现实利益,同时依附在“官”上的显性利益、隐性利益也有很多。显性利益就是“做官”所带来的现实的、直接的利益,隐性利益就是依附在“官”上的间接的、潜在的、未来的、不可预见的利益。因为“做官”掌握有权力,拥有大量公共资源和巨大社会资源,有很多的人脉关系,能办成很多事情,也能协调成很多事情。这些都是“做官”的潜在财富、显性与隐性利益。正是因为这些潜在财富、显性与隐性利益的存在,很多官员即使不做官,也能高薪受聘于一些公司企业或者社会组织。没有人能比“官一代”更深知“官”和“做官”的好处及利益,这种强烈的吸引力是“官一代”们拼命制造“官二代”的最深层的和最根本的原因及最大的和最持久的动力。
第二,“官一代”的权力、权威、金钱、影响力、人脉资源等是“官二代”现象产生的关键因素和核心所在。没有“官一代”的权力和影响力,就没有“官二代”现象的产生。“官二代”现象的频繁出现就是由于“官一代”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和这种权力所形成的影响力与人脉关系的结果。“选官就是选贤,不应该是选亲。‘官二代’实际上就是在把选贤和选亲混在一起,并且是用选亲代替选贤。”[1]所以,“官二代”现象的根子在“官一代”身上,人们分析“官二代”现象,应该寻找其背后“官一代”权力(公权)被私用、滥用、非法违规使用的环节。我们在关注“官二代”现象的时候通常只对现象本身进行批判,这是不够的,甚至是不对的。我们应该关注的是拥有权力的“官一代”,应该批判的是“官一代”的权力被私用、滥用、非法违规使用,这是问题的症结和关键所在。面对“官二代”现象的频现,值得警惕的是,当前的权力过分集中,特别是“一把手”的权力过大和缺乏制约,更容易滋生“官二代”。
第三,中国文化传统和价值观的影响是导致我国“官二代”现象的又一个原因。千百年来,我国读书人就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追求,有“出将入相”的情怀。因此,“做官”是很多人的人生追求,成为一些人光宗耀祖的资本。“做官”作为一种人生追求,对于一般人来说,并没有错,也是人的自由。但是,如果“做官”被“官一代”们奉为“圣经”,并运用他们的权力制造“官二代”,那就成问题了。尽管“吃商品粮”的时代已经远去,但是人们内心深处依旧强烈地渴望成为“吃皇粮的人”或有保障的“公家人”,这说明中国的文化传统和价值观的影响依旧根深蒂固和久远。据统计,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13849个职位共计招考24128人,全国共有139万人报名,这种“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现象,说明“做官”依然是潜存在中国人心中的那份渴望。在当前社会的各种职业中,“做官”意味着稳定的工作、较高的收入、好而全的福利、很高的地位声望、广泛的权力,拥有多种资源,更有着国家保障的“公家人”编制和“吃皇粮”的身份,相信这些对每一个人都有足够的吸引力,这已经是一种文化传统和价值观。正是受这种文化传统和价值观的影响,很多年轻人把“做官”视为人生成功的标准,看作出人头地的荣耀,这容易形成人们追求“做官”的价值观。
第四,“官二代”现象的出现跟少数“官一代”自私扭曲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有关,与他们低俗的思想境界有关,与他们没有正确认识和对待权力有关。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各级官员都是人民的公仆。但是,对于那些拼命制造“官二代”的“官一代”来说,他们并没有养成党的干部应有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相反却养成了“当官做老爷”的“官本位”思想,因此必然是“以官为本,一切为了做官,有了官位,就什么东西都有了,‘一人得道,鸡犬升天’”[2]。“官二代”现象就是这种自私扭曲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必然产生的结果。同样,“官二代”现象也与少数“官一代”低俗的思想境界有关。“官一代”们接受人民的挑选,肩负着党的重托,本应该“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为人民鞠躬尽瘁,为党奉献,但是他们却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和位子看作自己捞取私人利益的资本,抱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和“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思想。拥有这种思想的“官一代”,眼里只有小家,心里只有私利,眼中只关注金钱与利益,心中只想着安逸与享乐,完全蜕变为一个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没有理想和信念的人。他们拼命将自己的子女和亲属变成“官二代”,就是这种思想在现实中的反映。“官二代”现象的产生还跟“官一代”不能正确认识自己手中的权力有关。在我国,“官”是为公众服务的公共角色,拥有的权力是公共权力,属于“公”的性质,做官就是通过掌握和支配公共资源实现公共利益。同时,“官”的权力是人民给的,是为人民谋福利的。但是“官一代”们并没有正确认识到这一点,“官二代”现象就是“官一代”公权私用的结果,是利用权力捞取私利的方式,是满足个人家庭私利的手段。
第五,制度的缺陷、监督的不完善、处罚与追责机制的缺失是导致“官二代”现象的又一个原因。“官二代”现象包含三个因素:“官一代”、权力、子女或者亲属。“官二代”现象的产生,问题出在“官一代”身上,主要是靠“官一代”权力的非法使用。因此,如果没有严格规范和制约“官一代”权力的制度,没有严格亲属回避制度,没有充分的信息公开制度,“官二代”现象的出现就是必然的。“官二代”现象的产生还与我国监督制度的不完善有关。曾引起人们广泛关注的广州番禺区的“房叔”蔡斌事件和陕西的“表叔”杨达才事件,无不体现出人民监督的巨大力量,无不体现出监督的重要性。当前我们所知道的很多“官二代”事件都是由各种媒体披露出来的,我们在感谢媒体的同时不禁要问,还有多少“官二代”没有被报道出来的?如果把选官的全过程暴露在阳光之下,接受各种主体和各种形式的监督,造成非法违规现象如同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之势,也许就可以避免“官二代”现象的产生。有些“官一代”为什么明目张胆或者变着法制造“官二代”,还同处罚与追责不严,甚至缺失有关。热衷“官二代”的“官一代”们特权意识强烈,“官本位”思想浓厚,自私自利观念突出,没有敬畏人民之心,没有敬畏权力之意,没有敬畏法律之念。如果没有严厉有效的追责和惩戒制度,就不足以震慑他们的贪欲之念。这样,“官二代”现象屡屡出现也就在所难免了。
第六,官场“潜规则”和官风不正是导致“官二代”现象产生的又一个重要原因。有些领导身为党和国家的干部,党性原则不强,没有一身正气,拿原则和党纪国法做交易,为维持所谓的“一团和气”和“班子团结”形象,不愿得罪人,不敢得罪人,面对有些领导,特别是“一把手”制造“官二代”现象,不去揭露,不去抗争,不去坚持原则,不敢伸张正义,听之任之,更有甚者与违规者沆瀣一气、狼狈为奸,从中得到好处。这里要特别说明的是,几乎所有“官二代”现象都有“一把手”的影子存在。有些地方为了维护“一把手”的权威,缺乏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于是,“一把手”轻易就能制造“官二代”;有些地方“官官相护、官官相卫、官官互利”盛行,流行“机会均等”“好处共享”,今年是李家的孩子,明年是张家的孩子,后年是陈家的孩子,大家都乐见其成,乐享其成,还有谁愿意跟自己过不去,跟别人过不去呢?这些都是“官场”潜规则和不正之风。正是由于这种官场“潜规则”及其形成的官场文化、官场意识和为官之道的存在,“官二代”现象的产生才不可避免。
“官二代”现象与现代民主社会的民主意识、民主风气、民主潮流、民主期望背道而驰、格格不入,其危害是非常严重的。
第一,“官二代”现象的出现造成了“官”家把持“官”天下,“官”被继承世袭成“官世代”,最终形成“官”与“权”的家族垄断,这严重堵塞了平民与草根阶层上升的通道,将使我国在民主制度建设中推进社会平等、公平、正义的努力付之东流。因为“官二代”的官位是以一种不平等、不公平、不公正的方式获取的,是以一种不合理、不合法、不透明的途径实现的,这是对平民机会的肆意侵占,是对草根阶层天然权力的强制剥夺,是对社会平等、公平正义的非法践踏。在当前就业难,高品质就业更难的社会背景下,“官”家子弟却能凭借“官一代”的权力轻易地实现高品质就业的做官梦想,“拼爹”无疑成了一种游戏规则。对于那些平民草根阶层来说,没有一个“官一代”的爹,只能“恨爹不是李刚”,只能望“官”兴叹!因为有了“官一代”的权力和权力带来的影响力,平民草根阶层与“官”家子弟就不是在同一个平台上竞技,就不是在同一个起跑线上比赛,其失败的结果从一开始就注定了。所以,“官二代”现象必然造成起点的不平等、机会的不公平、待遇的不公正,这是社会的严重倒退!
第二,“官二代”现象极容易使人们将其与“富二代”现象联系在一起。个别“官二代”的嚣张与少数“富二代”的恶行“交相辉映”,相互放大对方的负影响。与此相应地,“仇富”与“仇官”的“社会负能量”也相互交织、相互放大。这就必然造成整个社会的分裂,使全社会所做的构建和谐社会的努力化作泡影。“官二代”现象严重毒化着整个社会风气,给社会生活带来极大的危害。如果任由“官二代”现象泛滥、盛行、成为常态,必然会形成一种普遍的“循环再造”现象,即造成“官二代”现象的循环再造,也造成“民二代”的循环再造,其结果必然形成“弱者永远是弱者、强者永远是强者、官家永远是官家”的畸形社会。这些现象如极大地泛化到整个社会领域,必然造成社会分化、阶层分裂。如此,国家和谐安宁将不再,天下大乱将不远矣。这绝不是危言耸听。不仅如此,如果任由“官二代”现象泛滥,那么那些在工作中成绩突出、表现卓越的德才兼备的人,由于没有“靠山”,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官一代”的子女被提拔且被提拔得很快,这必然严重挫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热情,使他们失去对社会和未来的信心及希望,形成对社会的不满,甚至是仇视,并且这种失败情绪很容易在社会上扩散,很容易造成社会的对立。
第三,人们对“官二代”现象的指责、愤怒和不满,主要针对的是其获得“官”的方式和途径不合法、不合理。“官二代”实际上就是公“官”被私家世袭、公“权”被私亲继承,这是一种特权产物。热衷于“官二代”的“官一代”们希望把已经获得的“官”和“权”变成自己的特权。这种特权与封建专制的特权相比,名义虽不同,但实质相同。“官二代”现象是社会民主制度之伤。习近平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3]但是,在当前的种种“官二代”现象中,有的是借民主之名行“官二代”之实,有的是披合法之外衣干非法“官二代”之勾当,更有甚者简直是赤裸裸地、明目张胆地制造“官二代”。所以,“官二代”现象实际上是特权现象。产生这些现象的根本原因是“官一代”的公权演变成了私人特权。有了特权,公共权力可以直接实现“官二代”,公共资源被“官一代”们以某种心照不宣的默契把持,被“官官相护、官官相卫”当作交易的筹码,合法的程序被非法利用,这使得封建社会为官之道的“黑厚学”在新时代大行其道。“官二代”的官位是凭借特权垄断获得的,因此“官二代”不仅是特权的产物,更会在社会上形成特权阶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推进和实现真正的最广泛民主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坚定方向,但是“官二代”现象以其内涵的特权性质与我国民主建设背道而驰,是我国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巨大障碍,是我国政治文明建设中的浊流、逆流。这会使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成果丧失殆尽,会使人民失去对党的信任和对国家未来的信心,更会使我国丧失政治自信、体制自信和改革自信。
第四,“官二代”现象会造成腐败现象的蔓延和滋生,是腐败的温床。“官二代”现象本身就是一种腐败,是一种体制性、结构性的腐败。官,代表的是一种国家信誉和社会公信力,是一种公共形象和公共影响力。但有些“做官者”的所作所为确实败坏了官所代表的国家信誉、公信力、公共形象和公共影响力。“官二代”现象损害党和政府在人民心中的崇高信誉、公信力和公共形象,削弱党和政府的公共影响力,在公众中传递着社会负能量,离间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感情,久而久之,最终葬送党的事业。“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4]为政之要在于德政,在于选德才兼备之人为官。但是“官二代”现象体现出的选“官”方式是:唯官不唯民、唯上不唯下、唯亲不唯贤、唯私不唯公、唯权不唯法、唯俗不唯理。存在于“官二代”中的腐败阻碍和制约社会本应该有的良性循环和流动,制约社会活力的迸发。所以,“官二代”现象已经超越简单的腐败问题,成为关乎国家生死存亡的大问题,成为一个关乎政亡人息的大问题。
“官二代”现象的产生有多方面的原因,其危害也是多方面的,治理“官二代”现象必须标本兼治,实行系统治理。对“官二代”现象的治理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内容,也是一个系统工程。
第一,把推进反腐败斗争与“官二代”现象治理紧密相连,在坚持不断推进反腐败斗争中治理“官二代”现象。“官二代”现象本身就是一种腐败现象,是滋生腐败的一个根源,我们必须从反腐败角度推进“官二代”治理,把“官二代”治理当成反腐败的大事来抓。“官二代”现象是腐败的一种形式,是公权私用的一种典型,这种腐败把“拼爹”推向高潮,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平,损害了社会的公信力,损害了党和人民群众之间的鱼水关系,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一种行为。不同于其他类型的腐败行为,“官二代”现象的危害是一种容易被聚焦的腐败,对社会的刺痛呈现放大效应的特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棵参天大树,如任蛀虫繁衍啃咬,最终必会逐渐枯萎。惩治腐败这一手必须紧抓不放、利剑高悬,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5]用反腐败方式来治理“官二代”现象是一个重要对策。
第二,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制度创新在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实现对“官二代”现象的治理,是治理“官二代”现象的重要方式。习近平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探索出一条长期执政条件下解决自身问题、跳出历史周期律的成功道路,构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这条道路、这套制度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巩固发展。”[6]治理“官二代”现象,必须加强对“官一代”,特别是“一把手”“官一代”的监督和制约,同时要建立更加严厉的追责制度;要严格亲属回避制度;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公开的监督制度和全面的信息公开制度;要倡导多元的价值观和成功观,创造一种人人都能平等、公平、公正地享受社会发展成果从而实现自己价值和理想的社会条件;改革和完善官员选拔制度,形成诸如“官”或者公务员的合理、健康、动态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消除官僚队伍中不流动的“静水现象”与固化模式。
第三,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制度意识、规则意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带动全党全社会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7]治理“官二代”现象关键在于治理“官一代”,没有“官一代”的权力就不会形成形形色色的“官二代”。只有手握权力的领导干部能够做到坚守制度底线,养成规矩意识,自觉做到心中有敬畏、手中有戒尺,把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制度彰显心中的公心,遏制私心,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为公所用,才是治理“官二代”现象的有效对策。
第四,加强对手握权力的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筑牢思想防线,提高其宗旨意识。对于手握权力的“官一代”来说,正确认识手中权力怎样来的,正确把握好为谁用权,正确实现好怎样用权等问题,是非常重要的。这既是一个实践问题,也是一个认识问题。“官二代”现象的根源出在“官一代”的问题上。所以,治理“官二代”现象,要加强对“官一代”理想信念的教育,加强对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的教育,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权力在正确轨道上运行,坚持民主集中制,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督促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6]。
[1] 李本松.“官二代”现象带来的反思和启示[J].领导科学,2011(2):53–54.
[2] 江泽民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133.
[3]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388.
[4]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N].人民日报,2017-10-28.
[5]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166.
[6] 习近平.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N].人民日报,2020-01-14.
[7]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9-11-06.
C912.61
A
1006–5261(2020)06–0047–06
2020-05-05
河南省教育厅2019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19-ZZJH-373)
李本松(1969―),男,河南光山人,教授,博士。
〔责任编辑 叶厚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