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篇文稿都可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若非原则性错误,审稿专家均会对其做出直接修改或给出修改建议。但有些错误是不应该发生的“低级错误”,审稿专家遇到这些情况会对稿件质量产生非常不好的印象,显著增加退稿的可能性;但若审稿专家忽略了这些问题,将会影响杂志刊出稿件的质量,影响杂志声誉。
这种情况最为常见。以下几个实例有助于大家理解此问题:
(1)一项研究中,某组受试者总胆固醇平均为4.5 mmol/L,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3.8 mmol/L、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1.2 mmol/L,后两者之和显著高于总胆固醇。由于总胆固醇包括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与极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等,因此上述数据显然不符合逻辑;
(2)某研究中一组患者动态血压监测显示24 h平均收缩压156 mmHg,日间平均收缩压154 mmHg,夜间平均收缩压140 mmHg,日间和夜间血压均低于昼夜血压均值,这是不可能的;
(3)某降压治疗试验中,高血压患者经过降压药物治疗后收缩压降低12 mmHg,舒张压降低11 mmHg,这也不符合一般规律,因为一般而言,舒张压降低幅度约为收缩压降幅的50%~60%;
(4)一组患者平均年龄67岁,将其分为两组,A组平均年龄65岁,B组63岁,这一数据显然有误。
类似情况还有很多。遇到这样的数据,审稿专家会认为该研究的数据收集或处理存在严重错误,甚至有伪造数据之嫌。
例如,为观察某中成药“某某灵”的降胆固醇作用,将若干例冠心病患者随机分为两组,一组服用“某某灵”,另一组服用他汀,然后进行随访。这种设计不符合医学伦理原则。因为已有大量研究证实,他汀可使冠心病患者明显获益,但该研究中一组患者未服用他汀,仅应用“某某灵”,使其未能接受被循证医学研究证实且被指南推荐的治疗,这是不符合伦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