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析《民法典》基本原则及人民性的立法表达

2020-01-07 18:53
黑龙江工业学院学报(综合版) 2020年12期
关键词:法典人格权民法

田 旭

(中共鸡西市委党校,黑龙江 鸡西 158100)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中国民法史上的辉煌时刻,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打上一束高光。就在通过民法典的次日,习总书记便主持以“切实实施民法典”为主题的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足见全党、全国对《民法典》颁布的重视。《民法典》涵盖了人民在社会生活中的所需所想,将生活中的万象浓缩成一部法典,从而使人民群众真切的体会到法治带给大家的安心和满足,充分体现出以人民为中心的治国理念。

一、中外民法典的发展历程

1.国际上民法的法典化进程

纵览世界法制史,作为基础性法律的民法,无论在哪个国家,隶属哪个法系,民法典的编纂工作一直都是举国瞩目的重大事项。通过总结几部历史上最具代表性的民法典,更能感受到其对后世的影响作用之大。首先,《法国民法典》颁布于1804年,又称为《拿破仑法典》。作为第一部资本主义性质的近代民法典代表作,它极具创新精神。这部民法典诞生在法国大革命时期,世界著名军事家、政治家拿破仑曾评价这部民法典的伟大将与世长存,可见其对人民生活和社会发展起到的重要作用。其次,德国和日本分别在1896年和1898年相继颁布了《德国民法典》和《日本民法典》,为大陆法系的民法典编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1964年颁布的《苏俄民法典》,作为一部新型的民法典,在俄国取得十月革命胜利后开始编纂,对后续民法典的发展也存在宝贵的借鉴价值。无论国家性质如何,无论时代如何更迭,民法对人民生活的重大意义从未减弱,我国对民法典的渴望和努力也从未停歇。

2.我国《民法典》的编纂历程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分别于1954年、1962年、1979年和2001年先后4次启动民法制定工作。前两次都没有取得实际成果,直至改革开放后的1979年,开始转换思路,按照“成熟一个通过一个”的工作思路,从制定民事单行法开始逐一完成这部“民法典拼图”。2001年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此后又相继制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一系列法律,我国民法编纂进程飞速向前。2014年11月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将编纂民法典提上日程,自此,按照首先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再进行每分编的审议和编纂,最后形成统一的《民法典》的思路开启了第五次民法典编纂工作。2017年3月15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以超高的通过率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为《民法典》的初步形成奠定了基础,也是决胜的一环;2018年8月27日,我国民法典各分编草案提请审议;第二年民法典草案经表决通过;终于在2020年5月28日,经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原《民法总则》同时废止。自此,一部涵盖“人民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终于面世。

二、我国《民法典》编纂的基本原则

《民法典》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部以“法典”为名的法律,不可否认它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的新篇章。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民法典》的编纂十分重视,习总书记分别在2016年、2018年和2019年亲自主持了三次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意见并多次对《民法典》编纂工作的作出进一步指示,正确的指导思想为《民法典》编纂保驾护航,确立了重要的民法典编纂原则。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秉承全面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拓展新思路、执行新战略,坚持党的领导,从国家大局出发,充分做好《民法典》的编纂工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改革总目标的重要实践,发挥着及其重要的作用。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人民群众最急切的法治需求就是“权利”,因此,本次民法典专注在权利上做文章,为解决我国目前发展阶段的主要矛盾做出应有的贡献,充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对民法的需要,定分止争、维护权利,保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3.坚持立足国情和实际

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民法典》的编纂工作必须立足国情、实事求是,这是在总结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四十余年民事法律实践的基础上,以科学的方法针对具体的国内实际情况进行的经验总结,使民事法律适用更加规范。

4.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

法律是最基本的道德,这是底线问题。法治与德治是相辅相成的存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与民事法律充分融合,发挥我们泱泱五千年大国的道德文化,发挥良法善治、维护公序良俗,展现民事法律的公德之美。

5.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任何法律的制定都需要合乎立法规定。因此,在民事立法活动中,应当不断完善编纂法典的完整性和系统性,尽可能避免或减弱法典的滞后性,确保适当的前瞻性,做好民法典和之前适用法律规范之间的衔接过渡。

三、我国《民法典》的现实意义及人民性立法表达

整部《民法典》一共7篇、1260条,十余万字,是我国第一部法律条文破千的法律,它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这部法律的诞生,标志着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不断走向更加美好和强大。

1.《民法典》是涵盖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笔者认为,《民法典》的编纂贯穿着的重要指导思想就是坚持依法治国,从而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真正做到用法典反映民意。秉承着编纂法典的五项原则充分展开民事法律的思考和实践,所以该《民法典》也成为一部涵盖百姓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充分做到了以人民为中心,维护人民切身利益。随着人民社会生活的不断多样化,发生的新生问题不断增多,民法典也不断地跟进,专业化的规整,不断满足人民生活中对民事法治环境的追求。

《民法典》的编纂在对人民的权利保护方面尤其关注,诸多法条和规定都充分的尊重和保护人权。

首先,体现在新增了人格权的规定上。第一,区分了一般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规定了一般人格权的范围,既包括具体化的人格权利,也包括尚未具体化的其他人格权,即当侵害人捏造事实使受侵害人受到了名誉的损害时,虽然不能以名誉权起诉,但是却可以侵害人格权为由进行权利的维护。第二,维护逝者的人格权利,尤其维护英烈的名誉权等权利不受侵犯,这既是保护逝者的人格权利,也是保护逝者近亲属的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第三,将禁止性骚扰明确写入法典,这是本次民法典人格权篇编纂的重点之一。值得注意的是,之前草案中的用人单位特意明确为具体的机关、企业和学校等单位,必须做好相应的措施,不得以各种形式进行性骚扰,这是对人格权保护的非常具体的保护规定,也是体现民法典以人为本的人民性的具体表现。

其次,本次民法典的编纂还对高空抛物作出了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了高空抛物的责任主体应付的侵权责任,同时对于有管理义务的物业等管理人也提出了更多要求。在体现对人民权利维护的同时,禁止高空抛物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是提升全民素质的关键举措之一。

再次,对婚姻法和继承法相关法条的新增和明确。随着社会不断发展,生活中发生着很多变化,只有不断根据社会生活中突出的问题和矛盾更新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促进良性的法治环境运转,其中对于离婚冷静期和婚内过错方的相关规定就是为了维护和谐家庭和尽可能化解矛盾而制定的;还有对于胎儿的继承权予以认可、对于被继承人的意愿充分给予高度尊重,都充分体现了本法人民性的特点,凸显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核心思想,也包罗了百姓生活的万象。

2.高度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精神

众所周知,法律的权威需要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维护,但如何让人民群众源自内心的对法治报以敬畏和捍卫之心,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于是,必须让立法的过程得到群众的认可和参与,这样才能更好地实现民主性,真正的立法为民,在维护人民权利的同时,增加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民法典》就是离人民群众最近的法律法典,所以对《民法典》的编纂关系到民生大计,整个民法典诞生的过程都需要领导核心的指导和广大群众的支持做依托,还需要法学专家组的专业融入,三者缺一不可。

本次《民法典》编纂中体现出的“民主”是真实的,畅通了公众立法诉求的渠道,让广大人民发挥了主人翁的作用,主动维护自身的权益,更有益于倡导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价值观的树立,从而推动了全民法治精神的根植和法治理念的树立,成为推动法制建设的助力。参与感比普通的普法教育更能打动人心,更能深入民心。从这个层面讲,全民参与立法的效果和作用更为凸显,标本兼治、双管齐下,真正实现法制建设的助推作用。

《民法典》凸显了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优势,关注民生,即“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民性高度体现,顺应时代发展,也为法治中国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它是保障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正常有效运行的重要一环。《民法典》中体现的绿色原则,对高空抛物以及物业相关问题的最新规定、离婚冷静期、人权从出生到坟墓的保护、继承和监护人最新制度,等等,无不体现着《民法典》这部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以人为本的出发点,更体现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人民为中心”的治国理政思想。希望在《民法典》无微不至的呵护之下,全体人民都能共享欢乐与和谐,共同富裕,获得实实在在的幸福感、获得感与安全感,让法治的风帆在中国继续扬帆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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