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周书》中的环境美学思想

2020-01-07 18:13陈望衡

陈望衡

【湖湘学术名家专栏】

特约主持人:向志柱研究员

【编者按】湖湘近代以来多奋强卓异之才。在我国当今的哲学人文社会科学学界,湘籍名家也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本刊自2020年起特设“湖湘学术名家专栏”,以集中展示湖湘学人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建构中具有中国气派、湖湘品格的理论智慧和理论创新。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决胜脱贫攻坚的“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在这意义重大的新的一年,我们期待通过本专栏的开设,能够得到更多湖湘学术名家的支持,以加快本刊走向国内一流社科名刊的步伐。

《逸周书》中的环境美学思想

陈望衡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逸周书》体现出重要的环境美学思想。《逸周书》集中体现了中国古代爱地、用地、重地、尊地、礼地的观念,认为土地于国的关系,核心是国民与国土的关系;《逸周书》在观察并思考自然与人类的重要关系的时候,得出了“应天顺时”的重要观点;《逸周书》对生命及物种生命的认识具有初步的“生态链”的观念,出于可持续性生产的需要,重视生态保护;《逸周书》对中国的介绍,虽然以国土为本,但结合到国家政权即国权,体现出强烈而又自豪的家国情怀。

《逸周书》;环境;国土;审美

《逸周书》又名《汲冢周书》或《周书》①。学者们多认为,《逸周书》当是战国时的作品。此书内容极为丰富:有些属于史实记载,主要是周朝的记载;有些属于传说,如关于赤帝、黄帝、舜等的传说;而大量内容则属于当时人们的知识,诸如天下观念、人生哲学、治国理念,等等。也就在这些内容中,包含有环境美学的一些重要思想。

一、土地观念

环境观念立基于土地。《逸周书》中有着诸多可贵的关于土地观念的记载。

(一) 土地与国家的关系

与一般只是从农业的角度认识土地的重要性不同,《逸周书》站在国家的高度来看土地的重要性。《逸周书·武纪解第六十八》云:

国有本,有干,有权,有伦质,有枢体。土地,本也;人民,干也;敌国侔交,权也;政教顺成,伦质也;君臣和□(悦),枢体也。(第1082页)

这段文字包含有诸多重要的思想,其中涉及土地与国家的关系。《逸周书》明确地将土地看作是国之本。这样,土地就不是一般意义的土地,而是指国土了。国土是国之本,没有国土,哪还有国?正是因为这样,敌国的侵略总是突出地表现为侵占国土,而保卫国家也总是体现为国土的保卫。国土的沦丧,意味着失国;国土的收复,意味着复国。国土无价,一分一寸均极为珍贵!

这段文字也涉及国土与国民的关系。《逸周书》说:“土地,本也;人民,干也。”“本”、“干”概念均以木设喻,木有本,本就是根,根需要扎在土地之中;本有干,干是木的主体,是木的生命之所在。国之本在土地,国之干在人民,而人民必须依赖土地而生存。国之所以需要土地,不仅是因为国需要有国土,以体现国之主权和治权,而且是因为国家的主干——人民需要有土地才能生存。土地不仅是国家的命根子,而且是人民的命根子。离开土地,就好比鱼离开水。既然是从国家层面上谈土地,谈人民,那么,这土地是国土,人民就是国民。再加上国家的统治者和代表——国君,就构成了国家的三个基本元素。《逸周书》云:

土地未削,人民未散,国权未倾,伦质未移,虽有人昏乱之君,国未亡也。(第1082页)

只要国土没有削掉,国民没有散失,国权没有倾覆,关系国家指导思想的“伦质”即意识形成没有变质,即使出现了昏乱的国君,国家还不能说灭亡了。国家的构成有物质层面——国土、国民、国君等,还有制度和精神层面——“国权”“伦质”等。两个层面关系密切。物质层面中的国土、国民,制度、精神层面中的国权、“伦质”不可忽视。这样论国家,就比只注重国君就深刻多了。

土地于国的关系,核心是国民与国土的关系。经营好国土,才能养活百姓,而养活百姓,国家政权就稳固了,国君也就基本称职了。

(二) 土地与百姓的关系

土地于国的关系,缩小来看是治地与治民的关系。治地指行政区,或大或小,只要是行政区,就有治民。治民是通过治地来体现的,而治地的目的是养民。《逸周书》云:

封疆不时得其所,无为养民也。(第1086页)

“封疆”在这里指辖区,“所”,指土地;“不时得其所”即不能根据时令经营好这块土地。结果呢?自然是“无为养民矣”,百姓没办法活了。这里不仅强调拥有土地重要,而且强调要经营好土地。

土地管理及经营问题,《逸周书》给予高度关注。

土是用以养民的,土之多少与民之多少有一个合适的比例关系。大体上有两种情况:一是土多民少,二是土少民多。《逸周书》云:

土多民少,非其土也;土少人多,非其人 也。是故土多,发政以漕四方,四方流之。(第242页)

“土多民少”即地广人稀,这样,势必很多土地没人耕种,土地没有发挥它的作用,地不成其为地。所谓“土少人多”即地少人众,由于地少,势必有些人没有地可耕,这没有地可耕的人就不成其为人。这里,《逸周书》提出一个极重要的观点,物之性与物之功是密切相关而不可分的,如地,其性在于为人耕种。如果不能为人耕,地就失去其性;同样,人,其性在劳作,如不能劳作,就失去其性。在地与人不成比例的情况下,统治者就要发布政令,流徙人民。总之,力求让耕者有其地。《逸周书》这一思想,在《管子》中也可见到。《管子·霸言》云:“地大而不为,命曰土满;人众而不理,命曰人满;……地大 而不耕,非其地也;……人众而不亲,非其人也。”[1]

(三) 土地崇拜

土地崇拜集中体现为社祭。《逸周书》云:“诸(侯)受命于周,乃建大社于周中。”(第534页)诸侯接受中央政权——周的封国,于是在自己的封国中建立“大社”。社为祭地神之礼仪。“大社”的称呼,来自《礼记·祭法》:“王为群姓立社,曰大社;王自为立社,曰王社。诸侯为百姓立社,曰国社;诸侯自为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2]原来,祭地的礼仪有着不同的规格,相应也就有不同的名称。

关于祭坛的形式,《逸周书》也有记载:

其壝东责(青)土、南赤土、西白土、北骊土、中央垒以黄土。将建诸侯,凿取其方一面之土,苞以黄土,苴以白茅,以为土封,故曰受则土于周室。(第535页)

“壝”,祭坛围绕一圈低墙,它是用土筑成的。“壝”的颜色是有讲究的:东,青;南,赤;西,白;北,骊(黑);中,黄。这种程式与后代流行的“五行”说完全一致。周朝取分封制,被封的诸侯,根据其所分封的方位,凿取一块土。这土的颜色与自己受封的方位颜色一致,具体是:封于东方,则取青色土;封于南方,则取赤色土;封于西方,则取白色土;封于北方,则封黑色土。然后,包上黄土,覆盖上白茅。这就是“土封”礼仪。这种以“土封”为标志的分封制称之为“列土而封”。列土而封是朝廷一项重要制度,故称之为“受则”。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这种“土封”礼仪具有象征性。“其方一面之土”用颜色来体现;“苞以黄土”,这“黄土”代表中央政权。以黄土包裹,意味着自己所得全为中央所赐;白茅本是贡品,又白茅有圣洁之意,意味着对朝廷赤诚。“土封”的象征性,一方面乃是礼仪的体现;另一方面也是审美的体现。

环境的主体是地,关于地的观念是环境观念的核心,而对地的审美则是环境审美的核心。《逸周书》集中体现了中国古代爱地、用地、重地、尊地、礼地以及赞美大地的观念。

二、“顺道”观念

《逸周书》表现出周朝的人民对于与农业相关的自然现象及其规律已经有了较为深入的认识,这种认识总是联系到人的生活。具体来说,主要有三种情况:

(一) 自然现象是农事的背景与条件

《逸周书·周月解》云:

万物春生、夏长、秋收、冬藏,天地之正,四时之极,不易之道。(第579 页)

“春生、夏长、秋收、冬藏”八个字,直到今天还是这样说,足见其经典了。

(二) 某自然现象为人类生活提供特定的生活资料

《逸周书·月令解》云:

春取榆柳之火,夏取枣杏之火,季夏取桑柘之火,秋取柞楢之火,冬取槐檀之火。夏食鬱,秋食樝、梨、橘、柚,冬食菱藕。(第616~617页)

这里说的“取火”,应是钻木取火。春夏秋冬,要取不同的木料来钻。不同的季节,也有不同的果实可食。

(三) 自然现象是某种社会现象的象征与启示

《逸周书》在《时训解》一章中,专门阐述一年之中的节气,每一节气都有一些具有标志性的自然现象出现,这种自然现象又成为某种社会现象的象征或启示。如:

白露之日,鸿雁来;又五日,玄鸟归;又五日,群鸟养羞。鸿雁不来,远人背畔;玄鸟不归,室家离散;群鸟不养羞,下臣骄慢。(第601页)

从自然现象取比,以喻人事,是中华民族一种感悟世界的方式。这种方式用作认知,是有局限性的,因为自然现象与人事不一定具有内在的一致性。而用作审美,其积极的意义更为突出。由自然现象联想到某一人事,只要两者有一点像,审美关系就成立。《诗经》主要写作手法——“比”与“兴”就建立在这种审美关系的基础上。因此,可以说,《逸周书》的《时训解》为《诗经》的“比”“兴”说,提供了佐证。

在观察并思考自然与人类的重要关系的时候,周人得出一个重要的观点:“应天顺时。”此语出自《大明武解》。“应天”,指顺应天命。何谓天命,没有谁知道。在谈到天命时,古人多将它归之于人心。《周易·革卦》说:“汤武革命,顺乎天而应乎人。”[3]因此,“顺乎天”实质是“应乎人”,此话并不具唯物主义的意义,真正具唯物主义意义的是“顺时”。“顺时”含意非常丰富。“时”,不只是指时令,它可引申为客观条件。而“顺”也不只是简单盲目地顺从,它还包含有一定的主观能动性。事实上,人类对于自然的顺从与动物对于自然的顺从完全不一样,动物对于自然的顺从是本能的,而人对于自然的顺从,是建立在对自然规律的一定的认识基础之上的。在一定程度上,对自然的顺从包含有对自然的改造与征服。

《逸周书》对于“顺”的论述特别丰富:

1. 顺时

《逸周书·文传解》云:“工不失其务,农不失其时,是谓和德。”(第242页)将“工不失其务”与“农不失其时”归之于“和德”。“和德”——和之德。“工”要与其所要做的“务” ——任务实现和谐;“农”要与其所要遵循的“时”——农时实现和谐。

《逸周书·程典解》说,农要做到“不失时”,要做到“爱其农时”(第176 页)。同样,工要做到“不失其务”,也要做到爱其任务。于是,《逸周书》将功能、认知、情感三者统一起来。做某事,因为某事有利,此为善;做好某事,必须知道某事的规律,此为真;而要做到全身心地投入某事,必须情感上爱其事,此为美。

《逸周书·程典解》将“顺时”看作一种普适的哲学。不仅农业要顺时,做其他工作也要顺时。不仅人要顺时,动植物也都要顺时:

慎用必爱,工攻其材,商通其财,百物鸟兽鱼鼈,无不顺时。(第177 页)

显然,这里说的“顺时”之“时”就不只是时令,它泛指一切自然规律。《逸周书》中也谈到“宜”“便”“利”等概念。这些概念与“时”是相通的。

2. “七顺”

《逸周书》中谈“顺”非常多,《逸周书·小开武解》提出“七顺”:

七顺:一、顺天得时;二、顺地得助;三、顺民得和;四、顺利财足;五、顺得助明;六、顺仁无失;七、顺道有功。(第275~276 页)

所有的“顺”都含有人与对象和谐的含义。“七顺”中, “顺天”“顺地”“顺道”重客体,含有遵循自然规律的意义;“顺民”“顺利”“顺得”“顺仁”重主体,含有顺从民心的意义。“七顺”中首为“顺天”,最后为“顺道”。“顺天”强调尊重、顺从自然。而“顺道”,将“天”提到“道”的高度。“道”为自然规律。“顺天”的实质不是尊重、顺从自然的现象,而是尊重、顺从自然的规律。顺道的成就是“功”。“功”为完满,既是客体的合目的性的实现,又是主体的合规律性的完成。二者的统一,就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就是美。

3. 顺性

顺道中有一个顺性的问题。凡物皆有性,既有人之性,还有物之性。性本于天,故有“天性”之说,所以,顺天实质是顺性。《逸周书·周祝解》云:

故万物之所生也性于从,万物之所及也性于同。故恶姑幽?恶姑明?恶姑阴阳?恶姑刚柔?故海之大也而鱼何为可得?山之深也虎豹貔貅何为可服?(第 1066~1067页)

万物之所以生,是因为其性得到了顺从。万物之所以能达到极致,是因为它们的性得到了充分实现。从万物各顺其性来说,这个世界没有一样事物是相同的,但是,万物均始于天,又莫不归于天,从这层意义上说,它们是相同的。在这个世界上,万物莫不有性,性有一定的规定性,它是恒常的,但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又可以变。“幽”与“明”、“阴”与“阳”、“刚”与“柔”等,都只是暂时存在。在一定的条件下,它们都会向着对方转化,这就成就了变幻莫测的大千世界。顺性而生,顺性而变,这个世界因此而无比富有。海大,鱼就多了;山深,虎豹貔貅都有了。

什么是最美的自然现象?《逸周书·佚文》云:

美为士者,飞鸟归之蔽于天,鱼鳖归之沸于渊。(第1161 页)

万物各依其性而生存而发展,如鸟之归于天,鱼之游于海。这就是自由——生态自由。这种自由,就是美。这种美,让“士”们无比向往之,因而热烈追求之。

《逸周书》无意论美,却在无意之间却将美的真谛论述得非常透彻!

三、生态观念

《逸周书》具有比较丰富的生态思想。大体上,可以分为两个方面:

(一) 对生命及物种生命的认识

1. 生命的存在是需要一定的客观条件的

《逸周书·小开解》云:

春育生,素草肃,疏数满;夏育长,美柯华;务水潦,秋初艺;不节落,冬大刘。(第228 页)

这段话说了一系列生命现象。春天:草开始生长;很快草疯长,将大地铺得严严实实。夏天:草木繁茂,枝干挺拔,鲜花盛开。秋天:雨水丰沛,树木成材②。冬天:百卉凋零,万物肃杀,然而,也有“不节落”的树木仍然在顽强地抗拒着严寒。自然现象依一定的条件而存在,又依一定的条件而变化。自然生命就这样实现着生命的全过程,从生到长到死再到新生,循环不息,变化不息,发展不息!

2. 生命的延续是需要有一定生命积累为前提

《逸周书·文传解》云:

生十杀一者,物十重;生一杀十者,物顿空。十重者王,顿空者亡。(第248 页)

生十个杀一个,物仍然很多,不影响物种的延续。反过来,生一个却杀了十个,这物就顿时空了,物种没办法延续了。结论是“十重者王,顿空者亡”。“十重者王,顿空者亡”,极为警策!地球是丰足的,但也是有限的。地球是美丽的,却也是可以变丑的。珍惜资源,保护环境!是全人类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当代,也是刻不容缓的伟大使命!

(二) 具有生态保护意义的对于人类行为的警戒

物种延续是自然现象,由于各种原因,它的延续受到破坏,整个自然界的生态平衡就会遭到破坏。自然界生态平衡的破坏势必影响到人类的生存。《逸周书》清醒地看到了这一点,它从诸多的角度讨论这一问题:

1. 从积资开源角度谈生态保护

《逸周书·文传解》云:

无杀夭胎,无伐不成材,无堕四时。如此者十年有十年之积者王。(第 247页)

“无杀夭胎”,即不要伤及动物的胚胎;“无伐不成材”即不要砍伐尚未成材的树木;“无堕四时”,即不要荒废岁月。这样的话,有十年的积累,就兴旺发达了。

2. 从取物有时角度谈生态保护

《逸周书·文传解》云:

山林非时不升斤斧,以成草木之长;川泽非时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不麛不卵,以成鸟兽之长。畋渔以时,童不夭胎,马不驰骛,土不失宜。(第239 页)

这段话强调取物要有时。山林不到一定的时候,不带斧头进山,为的是让草木成材;河湖沼泽不到一定的时候,不动用网罟,为的是让鱼鳖长肥;幼兽、鸟卵不能伤害,为的是让幼兽、鸟儿成长;捕鱼要遵时;不毁童牛胚胎,不让马跑得过快;耕种什么要因地制宜。

《逸周书·大聚解》云:

旦闻禹之禁: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长;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罟,以成鱼鳖之长。(第 406页)

按这一说法,具有生态保护意义的禁令,从大禹时代就开始了。

3. 从物各得其性谈生态保护

物各有其性,物得其性就能顺利地生存繁衍。《逸周书》也从这一角度谈生态的保护。

《逸周书》云:

是鱼鳖归其泉,鸟归其林。(第241 页)

泉深而鱼鳖归之,草木茂而鸟兽归之。(第407 页)

这段话是讲物能依其性而长,物必繁。物态繁荣,生态必佳。尊重物性,实质就是尊重生态。尊重生态就是保护环境。

(三) 隐约见出生态伦理的意识

《逸周书·大聚解》云:

有生而不失其宜,万物不失其性,人不失其事,天不失其时,以成万财。万财既成,放此为人,此谓正德。(第406 页)

这段文字很重要。它在说“天不失其时”前,说了“生不失其宜”“物不失其性”“人不失其事”。这三者,其实都是在说“天不失其时”。也就是说,只要“生不失其宜”“物不失其性”,“人不失其事”,天就不会失其时。显然,“时”,在这里,就是正常;“失时”就反常。常,就是规律。

这段话,不只是谈物,也谈人,实际上是在谈一种自然哲学,此哲学的核心是“不失道”,“道”,根据不同的主体、不同的活动,或称之为时,或称之为性,为事。而就生态平衡意义上来理解,是“万物不失其性”。“万物”不只是物,也包括人。当万物不失性,这生态既是欣欣向荣的,又是井然有序的,这种状况,称之为“正德”。

“德”本是用于人的概念,讲的是人处世的原则,《逸周书》却将它延展到处理人与物的关系,于是,这就有两种德:一种德适人之性;另一种德适物之性。只有两者的统一,才是“正德”。

“天”既是人的生存生活的环境,也是人生存生活的资源。天不失其时,就会给人类提供优美舒适的环境,提供丰富精美的资源。虽然《逸周书》从适人之性、适物之性两个维度来谈“正德”,但立场是为人的,也就是说,是以人为本的。它强调“天不失其时”“放此为人”。而“放此为人,此谓正德。”所以,“正德”既是适人之性与适物之性的统一,还是利人与利物的统一。

《逸周书》谈“德”,除了“正德”概念外,还有“仁德”概念。仁的核心是爱。仁,本用于人,《论语》载:“樊迟问仁。子曰‘爱人’。”[4]。但《逸周书·度训解》谈到仁时,也将它用之于“鸟兽”:

子孙习服,鸟兽仁德。(第17 页)

这两句,前一句说要敬祖,后代子孙要经常温习并服从祖先的训告;后一句说要爱物,对于鸟兽也要施以仁德。

这种仁民爱物的思想是儒家优良传统。《中庸》云:“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5]《逸周书》中的“鸟兽仁德”观,与之完全一致,可以视为中国古代生态伦理之萌芽。

四、“中国”观

《逸周书》对于中国这块土地有诸多论述,许多内容可以与《山海经》《尚书·禹贡》相 参照。

(一) 中国物产丰富

《逸周书·王会解》对于中国丰富的物产有详细的介绍:

北唐戎以闾,阎以隃冠。渠叟以䶂犬。䶂犬者,露犬也,能飞,食虎豹。楼烦以星施,星施者珥旄。卜庐以羊,羊者,牛之小者也。区阳以鼈封者,若彘,前后有首。规矩以鳞者,兽也。(第850−857页)

这里介绍的是周边的少数民族国家向中央朝廷朝的贡品。北唐戎国的贡品为闾,一种像驴的野兽;阎国的贡品为隃(羭)羊的角;渠叟国的贡品为䶂犬,一种能飞,并能食虎豹的犬;楼烦国的贡品为星施,即旄牛尾;卜庐国的贡品为羊,就是小牛;区阳国的贡品为鼈封,一种像猪的一样的动物,前后均有首;规矩国的贡品为鳞(麒麟),一种兽。

这些物产均是珍奇之物。一方面反映出中国的确是地大物博,另一方面则反映周边的少数民族政权对于中央政权的臣服。

除此外,少数民族政权还向朝廷贡奉凤鸟:

西申以凤鸟。凤鸟者,戴仁,抱义,掖信,归有德。丘羌鸾鸟。巴人以比翼鸟。方扬以皇鸟。蜀人以文翰。文翰者,若臯鸡,方人以孔鸟。(第858−863 页)

西申在哪里?据《逸周书汇校集注》,陕西安塞有申山,“西申国当在山北,为今鄂尔多斯旗右翼前旗境,即古夏州也。地与岐山相近。周初凤集岐山,疑亦集于西申,故其国得而献之。”(第859页)另外,“丘羌”这个地方有“鸾鸟”,古巴国(今四川渝州巴县带)有“比翼鸟”;“方扬”(戎的别名,属南夷)有“皇鸟”,蜀地有像“臯鸡”(当为翚鸡之误)的“文翰”鸟;“方人”(亦戎的别名,属东夷)有“孔鸟”。“凤鸟”“鸾鸟”“皇鸟”“文翰”“孔鸟”都属于凤凰之类。《山海经》对于凤凰类的鸟多有记载。上面引文中,说“凤鸟者戴仁,抱义,掖信,归有德”也来自《山海经·海内经》:“凤鸟首文曰德,翼文曰顺,膺文曰仁,背文曰义”[6]。

凤凰,是中华民族的祥瑞之鸟,也是中华民族的图腾之一。我们向来认为它不存在,是古人想象中的神鸟,而从《逸周书》《山海经》的记载来看,确实存在这种鸟。对于凤凰的神化从西周就开始了,“戴仁,抱义,掖信,归有德”的说法,就是证明,但它的完全神化应该是在汉代。

《逸周书》记载中国物产时,给予凤凰以特殊的重视,就不只是在记载中国的物产,而在宣示中国的文化精神,由凤凰显现出来的“戴仁,抱义,掖信,归有德”的精神。

(二) 五服统治

周朝对于国土实行五服统治。这在《尚书·禹贡》有明确记载。《逸周书·王会解》也说到此,并明确说,这种治理方式源于周朝:

夏成五服,外薄四海。(第899 页)

“五服”据《尚书·禹贡》,为甸服、侯服、绥服、要服、荒服。以京城为中心,距京城最近的地区为甸服,距京城最远的地区为荒服。由于距京城距离有远近,各服向中央交纳的贡品就有所不同。像粮食等生活用品之类基本上由甸服供应;边远地区的贡品多为奇珍异宝。

除“五服”外,《逸周书》还有“九服”之说。如《逸周书·职方解》云:

乃辩九服之国,方千里曰王圻。(第911 页)

然而,实际上只谈到了侯服、甸服、男服、卫服、蛮服、镇服、藩服等七服,疑有脱落。“服”“侯”“甸”“男”“卫”“蛮”“镇”“藩”等名目,注家有解释,说,“侯之言侯,为王斥侯;服,服事天子也。”“甸之言田,为王治田出税。”“男之言任也,为王任其职理。”“(卫)为王捍卫也。”“蛮近夷狄,蛮之言縻,以政教縻来之。”“镇者,言镇守之。”“藩者,以其最在外为藩篱,故以藩也。”,“藩服,屏四境也。”[7](992−993)看来,这些命名都与中央政府管理有关。

“外薄四海”,据何秋涛的解释:“九州之外谓之四海,此通义也。禹时东南二海皆在版图之内,其西北二海虽九州之外,而声教洋溢,凡有血气莫不尊亲,故云外薄四海。”[7](899)在何秋涛看来,不只九州要进贡,四海也要进贡。进贡与“声教”具有必然联系。既然进贡不止于九州,而达于四海,那么,四海也是国家教化所达到的地方。它们都是中国的版图。这一点,在大禹时代就明确了。

四海进贡物,《逸周书》记载云:“咸会于中国”(第908页)。可见进贡意义重大!虽然进贡是对朝廷的物质上的支撑,朝廷也的确需要这些物质。但进贡的意义远不只此。进贡意味着国家对进贡地区有效地行使主权。从本质上来说,进贡是中央对地方行使主权的宣示。所以,重要的是进贡之事,而不是进贡之物。

《逸周书》记有这样一件事:

汤问伊尹曰:诸侯来献,或无马牛之所生而献远方之物,事实相反,不利。今吾欲因其地势所有献之,必易得而不贵,其为四方献令。(第909−910页)

伊尹遵照商汤王的指令,起草了《献令》:

伊尹受令,于是为四方令曰:臣请为东符娄、仇州、伊虑、沤深、九夷、十蛮、越沤、鬋文身,请令以鱼支之鞞,□(乌)鰂之酱,鲛盾、利剑为献。正南瓯邓、桂国、损子、产里、百濮、九菌,请令以珠玑、珻瑁、象齿、翠羽、菌鹤、短狗为献。正西昆仑、狗国、鬼亲、枳已、闟耳、贯胸、雕题、离丘、漆齿,请令以丹青、白旄、纰罽、神龟为献。正北空同、大夏、莎车、姑他、旦略、貌胡、戎翟、匈奴、楼烦、月氐、孅犁、其龙、东胡,请令以橐驼、白玉、野马、騊駼、駼騠、良弓为献。汤曰:善。(第910−922 页)

从这个献令,我们可知商王朝四周有多少个诸侯国。拿东面来说,就有符娄、仇州、伊虑、沤深、九夷、十蛮、越沤、鬋文身等诸侯国。其中“九夷”,按《尔雅·疏》的说法,为玄菟、乐浪、高骊、满饰、凫更、索家、东屠、倭人、天鄙。至于“十蛮”,说法不一。《职方》一书说“八蛮”:天笁、咳首、僬侥、跛踵、穿胸、儋耳、狗轵、旁脊。《尔雅》说“六蛮”,此书说“十蛮”,应该说是“蛮”很多,此“十”言多(第 911 页)。

中华民族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早在文明开始的夏、商、周就是如此了。

(三) 九州之国

《逸周书》有“职方解”章,对当时中国的版图有详细的介绍。朝廷设官“职方”:

职方氏掌天下之图,辩其邦国、都鄙、四夷、八蛮、七闽、九貉、五戎、六狄之人民。(第975 页)

职方氏的工作是掌管天下地图,分辨出邦国、都鄙、四夷、八蛮、七闽、九貉、五戎、六狄等人民生活在什么地方。这里说的“邦国”指诸侯之国,“都鄙”指诸侯国的采地。“八蛮”“七闽”“九貉”“五戎”“六狄”指少数民族。

这些诸侯国、部落政权均要接受中央政府的管理。为了国家的安定,中央政府必须厉行各种管理措施。《逸周书·职方解》云:

周知其利害,乃辨九州之国,使同贯利。(第 976页)

这句话有三个关键词:第一个关键词是“利害”。中央、各诸侯国、部落政权各有自己的利益。它们之间的关系处理得好,则为国之利;处理得不好,则国之害。第二个关键词是“九州”。“九州”是当时中国的版图。按《史记》所记载的战国时阴阳家邹衍的观点,有“大九州”与“小九州”之说,全世界为大九州,中国是其中之一,名“赤县神州”。而中国自身又分为“九州”。职方氏的工作之一是“辨九州”,所谓“辨”就是划清各州边界,了解各州的地理、特产。从而达到“同贯利”,让中央与地方的利益贯通,都能受利。所以,第三个关键词就是“同贯利”。

关于“九州”具体的“辨”,《职方解》未一一说明,只着重谈了“东南”的扬州、“正南”的荆州、“河南”的豫州、“河东”的兖州、“正西”的雍州、“东北”的幽州、“河内”的冀州、正北的“并州”。这些介绍突出的是“山镇”(镇州之山)、泽薮、川河、物产,另外,还有男女比例,如扬州地区男女比例为二男五女。这种介绍显示出《逸周书》强烈的以人为本的思想。在《逸周书》看来,自然地理的意义在于它是人的资源与环境。因此,只是介绍自然的情况是不够的,还必须介绍人的情况。

《逸周书》对中国的介绍,以国土为本,结合国家政权,体现出强烈而又自豪的家国情怀。

五、结语

《逸周书》在中国众多的古籍中是一部常被忽视的书。然而该书的内容十分丰富。就环境美学这方面来说,某种程度上它全面而清晰地展现了中国古代环境美学的两个重要的支点。一是农业生产,二是民生国权。两者紧密结合,落实在土地上。在《逸周书》看来,土地,既是国之本,也是民之本。土地的重要是因为它是农作物的胎床。农作物是生命之物,因此,在土地上进行的农业活动,实质是人的生命与农作物的生命的对话。两种生命利益一致,为了农业丰收,在人的主导下,人与农作物这两种生命共同进行着与没有生命的土地气候的对话。所有这一切活动,孕育了中国人最早的生态观以及环境审美观。这种生态观与环境审美观于今天仍然有着一定的启示与参考的意义。

① 关于此书的来头,有几种说法。一种说法,晋太康二年(281)汲郡有人私发魏安釐王冢,得竹书数十车,因此为命名为《汲冢周书》。另一种说法,此书其实在汉朝《艺文志》中就有,名为《周书》,篇数与《汲冢周书》不一样,文字也不能一一对应。此书在《说文解字》《尔雅》《文选》等书中,被称为《逸周书》。今人黄怀信等整理此书,采用《逸周书》这一名字。黄怀信等整理的《逸周书》共十卷,七十一篇。内容均是周朝初年的事,有人认为这些是孔子当年整理《尚书》挑剩的文献。此说甚不可靠。只要看看此书内容,就知道它非常重要。孔子不将它编入《尚书》,没有理由。另外,孔子是不是整理过《尚书》,也很可疑。本文所引《逸周书》,均以黄怀信等整理《逸周书汇校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为准。为避繁冗,下文仅随文标注页码,不再出注。

② “秋初艺”,据朱右曾的理解:“艺,才也,言成才也。春言草,秋言木,互文也。”见黄怀信等:《逸周书汇校集注》上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228页。

[1] 谢浩范, 等. 管子全译: 上册[J]. 贵阳: 贵州人民出版社, 1996: 356.

[2] 王文锦, 等. 礼记译解·祭法第十二[J]. 北京: 中华书局, 2001: 673.

[3] 周易[J]. 朱熹, 注, 李剑雄, 标点.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5: 109.

[4] 论语译注[M]. 杨伯峻, 译注. 北京: 中华书局, 1980: 131.

[5] 四书集注[M]. 朱熹, 集注. 长沙: 岳麓书社, 1985: 52.

[6] 山海经校译[M]. 袁珂, 校译.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5: 299.

[7] 黄怀信. 逸周书汇校集注: 下册[M].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7: 992−993.

Environmental aesthetics in

CHEN Wangheng

(School of Philosophy, Wuhan University, Wuhan 430072, China)

manifests important environmental aesthetics thoughts. First,, in a concentrated way, expresses concepts of land that in ancient China, land is loved, employed, appreciated, respected and paid tribute to, and that the core of the relation of the land to the state is that of the citizen to the land. In observing and pondering over the important relation between nature and the human,reaches the idea of "according with the good times". In recognizing the life and the species,has preliminary "chain of ecology", attaching importance to protecting the ecology out of the need for sustainable production. In introducing China,, though oriented around national territory, is combined with state power, exhibiting strong and proud feelings for the home and the country.

(); environment; national territory; aesthetics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中国古代环境美学史研究”(13&ZD072)

陈望衡,湖南邵阳人,大阪大学文学博士,武汉大学哲学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中国美学史、环境美学

10.11817/j.issn. 1672-3104. 2020.04.002

B224; B834.2

A

1672-3104(2020)04−0008−09

[编辑: 谭晓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