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少雯
(莆田学院 外国语学院,福建 莆田 351100)
哈尼夫·库雷西(Hanif Kureishi,1954-)是继萨尔曼·拉什迪(Salman Rushdie,1948-)之后英国文坛的又一位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亚裔作家,被称为拉什迪的“嫡系传人”。 2008年,泰晤士报将其列入“1945年来英国最伟大的50位作家”榜单。众所周知,拉什迪出生于印度孟买,14岁时才去英国格拉比学校读书,他对自己在孟买度过的童年是有记忆的。但是,对于出生在伦敦的库雷西而言,印度或巴基斯坦只是他访问过的国度,甚至连他的父亲在“20多岁离开后,再也未曾回过”[1]自己的祖国。库雷西出生于伦敦郊区,母亲是英国人,他却因肤色不同于周遭同学,在学校里受到老师和同学的欺负。在伦敦,处处充斥着种族主义者的喧嚣,甚至连时任英国保守党议员伊诺克·鲍威尔(Enoch Powell)也宣称,因为巴基斯坦人,这个国家将不适合我们的孩子生存。因此,在库雷西获得1990年惠特布雷德小说最佳处女作奖的、具有自传色彩的作品《郊区佛爷》的开场,他写道:“人们常认为我是那类可笑的英国人,就像是从两种古老历史里冒出来的新品种。”[2]这似乎是作者本人内心的独白,也让他深刻地思考着自己的族裔身份和生存状态。多年来,库雷西一直在探索少数族裔的生存状态,不论是早期作品中直白地探讨少数族裔遭受的诸如身份、种族、阶层等方面的困境,抑或是中后期更进一步地关注到他们身体的体验以及内心的感受,都能看到这一关注的清晰痕迹。但是综观其作品,场景大多设置在伦敦,1991年出版的作品《我受不了伦敦》(London Kills Me)甚至直接以它命名。在1999年3月接受伦敦联合研究院(London Consortium)主席Colin MacCabe的采访中,库雷西说道,伦敦于他而言,就是“一座游乐场,一个可以供他想象,供他嬉戏的地方”[3]。不同于郊区的万年不变,伦敦一直在变化中,“就好像有人步入你的家门,改变了一切。伦敦有各种各样的可能性,这也正是我想要的。”[4]45库雷西一直在调查、质问,也在庆祝、欢呼着后殖民时代不断变化着的伦敦,探究一切可能性。在《黑色唱片》中,他借着主人公沙希德的口吻,“不会再有别的地方让我觉得更舒服自在了”[5]239,或者透过女老师迪迪的话语,“还是挺喜欢伦敦的……在伦敦总能看得到天空”[5]167,表达了自己对伦敦这个空间的特殊感情。《黑色唱片》里,伦敦的酒吧和公寓,远不只是一个无感存在的僵硬场所。在后殖民、后帝国语境下的这些空间环境里,一个个关于种族、阶层、身体、性别、消费等的主题在上演,是一个个叠加的多维场域,充盈着社会内涵。 库雷西的伦敦是想象中的伦敦,结合着自己的族裔背景,流动着他的自我生存体验。
从《黑色唱片》这一文本里,读者可能无法明确找到故事发生的具体时间,但通过文内对《撒旦诗篇》(The Satanic Verses)的争论及最后的焚书活动,我们大致可以明了故事设置的背景是1988或1989年。这是一个急剧变化的年代,英国社会经历着文化的扩散,从单一文化转向多元多种族文化。2009年,库雷西在《卫报》上说道:“1988/9是英国社会意识到时代正在变迁的年代。”[6]它不再是高高在上的“自我”,俯视被定义为“他者”的文化。同样,生活在这一空间里来自不同种族、不同区域的人,也在经历着这一变化带来的或积极、或消极的不同。
与其他出生在英国伦敦郊区的印裔移民二代不同,沙希德父母经过多年的打拼,已累积了一定的财富,在英国站稳了脚跟。而且与许多传统的移民家庭仍恪守母国的习俗和文化不同,他们一家过的是比较现代的英式生活。沙希德父亲教给两位儿子更多的是关于英国的举止礼仪和生活方式,而关于母国的宗教和信仰问题在这个家庭里只字不提。另外,与哥哥齐力奔放狂野的性格相反,主人公沙希德从小就是一位内向的孩子,也因他特殊的肤色,故而遭受各式种族歧视。这一点倒颇似库雷西自己童年生活的写照。因此,沙希德常在内心深处思考,为何他努力地像英国人那样去生活,却始终遭受歧视?他的肤色如此特殊,却无应有的,或是像人们认为的那样他应该有的宗教信仰?自己到底是谁?这种内心对身份认证的渴求煎熬着他,也迫使他去挖掘,去发现个体存在的价值。
随着年龄的增长,沙希德到一所不知名的大学求学,并居住在学校附近的寓所里。 在这里,他认识了一群和他有相似族裔背景的同学,如里亚兹、查德和哈特等人,并慢慢了解伊斯兰教的一些思想,获得了同伴的信任和认可。沙希德试图在这里找到自己的身份认同,成为自己同胞的一员。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他却发现,这并非如他所想。
从空间上,沙希德所居住的寓所光线昏暗、嘈杂无比,有各式各样来自不同国度的人,他们持不同的语言在争吵,走廊里散发着难闻的气味,“把墙上的壁纸熏得像古代的卷轴画一样往下翻卷”[5]1。这是一个否定性的静止空间,居住在此的沙希德感到压抑,却又无处可逃。就在这个气氛深沉的寓所里,里亚兹,一位同样会说乌尔都语的学生,一位自视能够倾听本族声音,并为他们发声的“领袖”,“一直专注地审视”[5]2沙希德,说他“一直都在观察”[5]3沙希德。这是一个多么令人毛骨悚然的体验!这如同福柯所研究的圆形监狱,在这一特定的“全景敞视主义”空间里,“处处被监视,每个人都被镶嵌在一个既定的位置,个体的任何行为都受到监视。”[7]沙希德居住的寓所虽然不是一座监狱,但从某种程度上说,却形似监狱。这是一栋六层的小楼,拥挤不堪,人们抬头不见低头见。即使关着房门,却因极差的隔音效果,每个人不得不小心翼翼。里亚兹就住在沙希德的隔壁,随时召唤他,这种“凝视”窒息着沙希德,使他喘不过气来。在这里,气氛是压抑凝重的,他的行为受到监视,甚至在思想上也受到规训,被置于一种持续的、可供凝视的状态。“全景敞视主义”是福柯创造的一个新词,以形容在封闭的、被割裂的空间里,人们受到的监视。在这个空间里,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固定位置,任何微小的行为都会受到监视,以保证权力的正常运行。正如在一次关于群体信仰和个体自由的讨论中,里亚兹以自己专断的态度,挟持少数族裔必须信奉一些宗教信条,全盘否定沙希德关于个体自由想象及其带来新的可能性的观点,不允许一点点的改变。在小说的后半部分,里亚兹更进一步专断到“只要求别人服从,很少给大伙指导”[5]205。他掌控一切,彰显其权威感,甚至通过故意迟到来凸显自己位置的重要性。除了赞同附和的话语,这里没有自由的言论,讨论的话题始终围绕少数族裔的宗教信仰和身体迫害;人们回到这栋阴沉的公寓,就关到各自房间,闭门不见。这个连沙希德都认为是“封闭”[5]178的空间,一步一步地成就了里亚兹的权力。在这个特定的封闭空间中,里亚兹通过日常生活微观的、无所不在的渗透,达到驯服他人的目的。
在《规训与惩罚》中,福柯提出,“全景敞视建筑的主要后果:在被囚禁者身上造成一种有意识的和持续的可见状态,从而确保权力自动地发挥作用”[8]。在全景敞视建筑这一空间里,通过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的监控,权力悄然无声地运行着,并保证监控的实施。可见,空间和权力互为运作、互相成就,管控每一位成员的言行,以达到驯服的目的,并保证权力的正常运作。当然,一旦脱离这个特定的空间,围绕在这一场域的权力运作也就终止了。虽说沙希德在这里逐渐了解了一些在自己家中无法知晓的关于宗教的知识,同时也认识了一些同种族的朋友,获得了些许的认同,但最终,他还是选择逃离,离开这个压抑、令他困顿的空间。冲破重重阻力,他最终与白人女老师迪迪在一起了。
迪迪是沙希德所就读学校的老师,她的办公室里,钉着王子(Prince)、麦当娜和王尔德的照片,下面贴着“任何限制都是牢笼”的字眼,这些字与照片是对她内心追求最真实的写照。照片里的三位都散发着自由主义的迷人光辉,王子和王尔德不用多说,已是追求自我的典范,而麦当娜作为一名女性,也在流行文化、先锋艺术、女权主义等领域,高声疾呼。而迪迪所居住的寓所,是一个令沙希德留恋的地方。沙希德第一次到她的住所,这里播放着王子早期音乐的录像带,整个空间的布置虽然凌乱,却很开放,氛围也很轻松。从空间格局上说,沙希德居住的寓所是封闭性的,一间一间隔音不好的小房子,像极了监狱里一排排的牢房。在迪迪这里,空间是宽敞的、外向的,装饰的东西都是可以流动替换的,播放的各式摇滚音乐不断提醒你作为一个个体的存在,去追求自我的生命体验。这样的空间创设,摆脱了沙希德寓所僵硬的教条主义以及权力无所不在的监控;在这里,沙希德重拾在自己寓所里失去的主体性,并开始考虑外在世界及自己个人身份等问题。这个空间赋予沙希德思考的能力,他不再被迫地接受里亚兹的安排,不再作为被权力掌握管控的那一方,在那个空间里,他连自由发言的能力都被剥夺了。
福柯的思想表明,“应该让居于现代性核心地位的、被动的、受支配的主体从中心偏离,因为这种意义上的主体概念弱化了个体生存,以普遍性压制个体性。”[9]在迪迪的寓所,不受权力约束的沙希德探讨了生命的各种可能性。他和迪迪谈论文学、讨论音乐,化妆后的沙希德还挺喜欢女性新面孔的感觉。在这里,身体不再是作为一个被动的存在,处于被监视、被管控的地位。它是鲜活的、有能量的、能改变的。里亚兹曾说过,凡是同性恋者都应被斩首示众。但是在迪迪这里,身体是自由的,在性别上是模糊的,没有非此即彼的界定。这些丰富的体验促使沙希德作为一个特殊的个体,从普遍性的桎梏中摆脱出来,不断成长。每次从迪迪的寓所回来,站在昏暗阴沉的房间里,沙希德觉得“自己的眼睛肯定像钻石一样明亮”[5]172。 从文化地理学上讲,“不同空间内的活动被赋予不同的地位和经济价值”[10]。沙希德在两处不同空间内的活动,彰显了主体不同的地位。在自己寓所那样一个压抑的空间里,沙希德是居于从属地位的,失去了主体性,沦为权力运作的受体;而在迪迪开放的寓所里,沙希德感受到了个体的关怀,不断探讨自我追求的可能性,某种程度上而言,他重新定义了自我。小说中有个细节巧妙地暗示了这一点。开篇处,沙希德把里亚兹的衣服拿去洗衣店清洗,却不小心弄丢了。此后,查德强行拿走他的衣服给里亚兹穿。结尾处,沙希德的哥哥齐力看见里亚兹穿着沙希德这件衣服,把它强行脱了拿回。从象征意义上来说,拿回的不只是一件外在的衣服,还有曾经被里亚兹管控的自我。沙希德从此摆脱其束缚,在追求个人身份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库雷西出生在郊区一个叫作布罗姆利的城市,这里与伦敦一河之隔,却有着天壤之别。对小时候的库雷西而言,河对岸的伦敦就是“愉悦和疯狂的天堂”[4]40, 有各式各样的商店、酒吧,一到夜晚,灯火通明。在十几岁开始接触写作的时候,库雷西就关心青年亚文化,诸如装扮、毒品、聚会等。在他的作品里,可以看到许多流行音乐和青年亚文化的踪迹。而谈到这些,就不得不提见证这些现象的主要场域——酒吧。酒吧最早是下层人士饮酒娱乐的场所,随着漫长的变迁以及消费时代的到来,酒吧变成了一个大众消费空间,并随着特定人群的聚集,“酒吧提供的消费开始脱离物质性层面,而衍射到符号性层面。”[11]在这个特定空间里,人们不只是为了享乐而来,还怀揣着抽离现实压迫、建构共同体的期待。
《黑色唱片》中,沙希德共去了三次酒吧,第一次发生在小说的前部分。在迪迪的带领下,沙希德去了一个叫“白宫”(White Room)的酒吧。这是一个很有特定含义的酒吧名,而且来玩的几乎都是白人。但是,有着棕色肤色的沙希德进入这里时,并不觉得在此受到歧视,无法融入这里,这和这座酒吧特定的空间建构及其衍生出的自由度和包容度相关联。从外观上看,整座酒吧都被一堵高高的围墙圈住,被刺目的黄光照射着,“看上去俨然是一座监狱的院子”[5]81。与外观形成反差的是,内部是一个形如洞穴、可以容纳至少五百人的房间,各式的光影和光柱投射到墙上或是空中。每到夜晚,各类的人聚集在“白宫”里,以自己独特的穿衣方式、与众不同的妆容以及朋克摇滚乐等,发出了自己群体的声音,流行音乐因其具有的反叛性和个体性而具有了释放自我的意味。酒吧这个空间赋予许多青年人解放自我的姿态,以抵抗的态度表达了对主流社会预设的各种理性框架的不满。福柯认为,“话语(discourse)是外向性的空间,在这个空间里,展开着一个不同位置的网络”[12],人的身体在权力、知识、话语等一系列文化或社会制度中,因其外向性的特征,具有了更改位置的能力,身体也因此具有了塑造自我的能力。居住在自己寓所里的沙希德,在里亚兹的监视和管控下,身体失去了自我,独立的思考能力也被剥夺,而这第一次的酒吧体验唤醒了沙希德体内的自我,让他觉察到,对个人快感的追求并不是一件如里亚兹所宣传的是件邪恶的事。
第二次,沙希德去了一个名叫“摩洛克”(Morlock)的酒吧。这是一个对一切外在装修都无顾忌的酒吧,“毛面的壁纸已经褪色,两张爱尔兰拳击手的照片也已经泛黄。”[5]28整个环境的布置都是随性的,空间上没有严格的区域划分或层层设置,一切都是敞开的,外向的。从空间上可看出,这里对约定俗成的任何东西都无所谓。而同样在这里,沙希德接受了思想上更加严厉的拷问,不断挑战强加在自己身上的、预设的经验和知识:
“让他们去信神吧……你要这样说:我是个无神论者……”
“不,不!你疯了吗?我可不想老是当个局外人。”
“可事实不就是这样吗?”
“我想遵照规矩做事。”
“即便是那些规矩很愚蠢?”
“规矩之所以成为规矩肯定自有其道理。这些规矩一直被许许多多的人遵守数百年了。”
“我对你的期待很多,但不是这类乏味无聊的正统说教。”[5]219
在这个对话中,迪迪试图让沙希德跳出里亚兹的掌控,去挑战他的权威性。但是,因其族裔身份,在个人归属这个问题上,沙希德无法摆脱传统家园统一体的束缚,他只希望遵照规矩做事,尽管这些规矩在迪迪看来,只是一种驯服的手段。福柯用“规训”概念来代表理性对作为他者的非理性所实施的权力关系下的运作,常常利用某种有效性的策略,把异质的力量,纳入自己的管理范围,而这不过是更巧妙的身体控制而已。他从古希腊古罗马的道德理论中找到了重构自我主体的可能性先例,“至少从表面上看,古希腊和古希腊——罗马时期的道德概念似乎更趋同于自我修持和修行问题,而不是行为的标准化以及对什么是被允许的东西,什么是被禁止的东西做出严格的界定。”[13]
沙希德虽说从印度来到英国,来到伦敦,但是他生活的主要半径还是在他的寓所,一个少数族裔聚居的地方,而且他的行为受到严格的界定。比如沙希德约好了和迪迪见面,却因她的白人身份而不能对里亚兹等人明说,否则会被视作为叛徒,遭受到严厉的惩罚。随着沙希德不断挣脱周遭封闭式的禁锢以及这种对身体压迫式的管理,他最终下定决心,离开里亚兹及其族人。在这离开的过程中,他被称为疯子、奸细,是个离经叛道的家伙,欺骗和污辱了自己同胞……多么熟悉的字眼!一个人一旦试图从既有的权力圈子里脱离,面对他的,就是来自权力从上而下无尽的惩罚了。当里亚兹及其追随者试图用暴力把沙希德从迪迪的寓所抓回去时,沙希德的哥哥帮助他用刀抵住了里亚兹的喉咙,迫使他们离开,沙希德也终于暂时逃出了里亚兹的掌控。“我很讨厌被别人呼来喝去,不管是被里亚兹、查德,还是被神。世界上有那么多东西需要学习、阅读和探索,所以我不想受到任何限制。”[5]363从这个对话可以看出来,沙希德正在成长,对自我的身体有了一个更清晰的认识,也更具有流动性,摆脱了如在第二个酒吧里所说的不想成为“局外人”的束缚,去追求自己的生活,这也正是在践行福柯所宣扬的“自我修持或修行”。
第三次进到酒吧的时候,即在文章的结尾处,沙希德最终决定和迪迪在一起,并与自己的同族人刻意保持距离。虽然有着相似的肤色,沙希德无法在这个特定族群里找到身份认证。而迪迪在行动上践行着自由主义的理念。她尊重不同族裔学生的需求,在课程的教学设计上做了些许修改,除了教授白人精英文学,也考虑到边缘群体的需求,介绍了黑人文学和女性文学以及一些流行文化和音乐形式。作为老师,迪迪布置给沙希德的第一份作业就是研究分析王子(Prince)的音乐。王子的音域很广,音乐具有实验精神,舞台呈现华丽,对时尚和彩妆有超乎寻常的迷恋,性感而又魔幻。在与迪迪的相处过程中,沙希德觉得一切也是性感而又魔幻的。迪迪帮助他打开了通往自我认知、身体觉醒的神秘大门,自我不再是封闭的,身体不再是沉重的。因此,他们第三次进的酒吧并不像第一次和第二次那样,对空间有十分具体的描述,而是把关注点放在二人身体愉悦的体验上,没有任何外在的强制力和束缚力,实现着身体自我塑造的可能性。这三次酒吧之行,是沙希德身体觉醒的旅程,闪耀着碰撞-挣扎-觉悟的思想火花,个体也在不断成长着。
在《黑色唱片》中,库雷西以自己独特的空间和政治意识,为我们呈现了公寓和酒吧这两个空间意象,并把要探讨的关于身份和身体的话题巧妙地嵌入到对空间的刻画里,为我们呈现了一个在1988-1989这样一个不断变化的年代里,伦敦社会的变化以及生活在其中的个体,特别是像沙希德这样来自他国的移民及其后代所经历的在身份和身体上的困顿,以及他们如何通过自我的努力和抗争,重新书写自我的身份和身体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