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昕桐
摘 要:新现象学家赫尔曼·施密茨将美学任务确定为把自然风景的体验作为实践来看待,即自然风景情感的去主观性和美学享受的直观的改造。施密茨的美学是经过实践的理论美学,不是在“加工—作品—享受”这样的模式下研究自然情感,而是依据“居住的”生活实践,即居住本身,这就是自然风景本身作为实践来看待。情境是非对象化的,没有主客的区分,使人融入其中,形成一种欣赏情境。实践是生命体验的艺术,即在自然风景的体验中,在情境中实现了实践。
关键词: 情境;美学;气氛;美学享受;寓所
中图分类号:B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1502(2015)03-0066-05
一、美学的体验领域——情境(Situation)
新现象学家赫尔曼·施密茨阐释哲学就是“人们在所处环境中,对处身情态的思考”。[1]只有对所处环境的处身情态思考,才能对其生活目标进行定位。施密茨现象学的基本出发点就是“哲学与实践的亲密关联”,即“哲学就是实践的哲学,或者说实践是哲学的实践。” [1] (321,322) 施密茨的美学同哲学一样具有实践特征,他的新现象学中具有美学思想,因而他的美学可以称为现象美学。施密茨的美学思想有“去主观性”(Entsubjektivierung)的趋势,对心灵美学的主观性观点进行批判。
美学感知涉及日常生活世界的情境。按照施密茨的观点,情境是一个多样性事物整体地组合在一起的,即内部混沌多样,但却是意蕴关联的整体。施密茨把它比喻为 “意蕴丰富的晕圈”(Hof der Bedeutsamkeit)。 [1] (77)情境呈现出整体性、混沌多样性和(事态、程序、问题)意蕴关联性的特征。施密茨的新现象学强调身体性的感觉,即对事物、人和情境的体验,为描述人及其身体经验的意义提供了一种强有力的手段。情境既是抽象的,又是现实的,情境实现了人的自在性与自为性的同一。在情境中包括气氛的显现、与感觉相关的社会价值趋势和个体的情绪。情境不仅是一种事物的显现,还是一种实践。
身体是情境存在的基础,这个身体(Leib)是区别于躯体(k?rper)的现象学意义上的身体,身体具有运动性和空间无维性的特征。也就是说,人可以通过某种身体“穿透性”的姿势超出身体以外而将信息传递出去,让对方感受得到。身体性体验是伴随着身体动力学的狭窄(die Engung)与宽广(die Weitung)之间的对抗与竞争实现的。“狭窄”和“宽广”是身体的感觉特征,“狭窄”就是在压抑的气氛中会有压迫感;而“宽广”是走进清新宜人的空气中会有自由、舒畅的感觉。相对于我们的意识,则呈现出“紧张”(Spannung)与“放松”(Schwellung)的差异。身体交流(leibliche Kommunikation)①是情境存在的方式。身体交流就是身体感受进入穿越外部世界的过程。身体交流的主要形式是“入身”。超出个人躯体,直接体验气氛即身体性的情绪感受,与外界事物乃至他人建立起关系的现象便是“入身”。 在施密茨看来,人与世界的关系就是处于某种相互内在的事态、程序与问题的“意蕴关联的”关系之中,即在通过“入身”情境的身体交流中形成的。对象还没有现成地存在, 而是正处于某种形成的可能性之中。身体与他人和世界的关联不再是一种“状态”,身体交流就是一种与身体相关联的“运动过程”意义。不断的身体交流促成新的情境。新的情境的变化又对身体显现出新的姿态, 提出有待回应和解决的新问题,而又提供新的“运动”意义。这使得身体与情境之间形成一种可持续进行的交流、对话过程。通过情境把时间、空间、身体与世界现象紧紧地联系起来。
审美的“美”在于“美”的活动,只有在“美”的活动中,事物才呈现出美。而这个活动恰恰是情境中的身体性活动,或者说正是在情境中,在这种身体性的交流活动中才能把握“美”。这种身体性活动就是审美活动,或者说审美活动就是身体性活动,它体现着“本体论”的意义,充斥着身体性活动的情境实现了客观性与主观性的内在同一、主体与客体的内在同一。
二、 在情境中自然风景情感的去主观性(Entsubjektivierung)
施密茨以自然风景(Landschaft)作为美学实践的研究课题是非常有意义的。他界定这个“自然风景”是一种相对从远处看的、大的自然的展示,譬如山峦、晚霞、星空。施密茨认为自然风景呈现出一种情感,譬如陡峭岩石的恐惧感、夜晚星空的寂静感,也就是说,施密茨理解的自然风景与气氛相关,即风景呈现出来的气氛情感。
施密茨在其著作《哲学的当代任务》中,认为哲学的当代任务是“恢复人的生活体验”,即对长期统治欧洲思想的“内向性”(Introjektion)的克服。施密茨认为,自德谟克利特以后,新的范式通过以“内心世界”为象征的心理主义、还原主义和内向性而表现其特性。而“内向性”是一种思想方式,在环境中人自身捕获到的东西,没有供其使用,譬如情感,而是被一个由理性支配的内心世界填满。内向性就是将人的世界区分为“内部世界和外部世界”, [2]即知觉主体按照一定尺度把世界分成内部世界和外部世界,外部世界的对象在他的内心世界有一个代表。人们生活的所有经历都在内心世界里宿营,内心世界就像一个用墙围起的房子,人是理性的主人,这个房子就是几千年来被誉为的“心灵”,这个心灵对人们的生活经历(包括无意识的身体激动)进行界定和集中。随之而来,事物“只有很少的可辨认的、可确定的、可操纵的特征的等级被简化了” [2] (28) 作为外部世界看待,紧接着“所有的事物在内心世界处理、打磨,内心世界成了一个巨大的垃圾站”。 [2] (28) 这样内向性便实现了。而诸如气氛这样的事物被主观化了,作为内心世界的情况,如心灵或意识,作为外部世界在内部世界的映射来理解。这就是身心二元的分裂。施密茨认为,为了恢复人的生活体验,必须排除所谓的内心世界的情感过程,克服内向性。
施密茨批判盖格尔(Geiger)的情感理论,认为其情感理论还有投射理论(Projektionstheorie)的残余。施密茨批判地接受了盖格尔的去主观性趋势,而且从根本上发展了它。施密茨认为盖格尔的对主客体方面有效调整的共振理论(Theorie der Resonanz)在有些情况下是不适用的,譬如人处于极度的悲伤,他希望的是自然气氛的烘托,而不是冲突。自然界阴沉的气氛能使他们感到轻松,而相反,太阳热情的照耀,却激化他的悲伤,这种附加的刺痛令他更加难过。即某些时候人的情感既不会影响环境,也不会被其影响。所以说盖格尔的共振理论无法解释主体的情感与客体的气氛相互竞争的情况。
依据施密茨的情境理论,美学体验的对象本质作为情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看待。与此同时,情境中呈现出的气氛也从传统的物本体的理解中抽离出来。施密茨认为,气氛是身体现象的基本范畴。“气氛是一种身体的感受或情绪,气氛在私人的感情里重新诠释或就像天气一样,是一种心理感受,也是一个物理状态。”[3]气氛不是通过空间事物的特殊状况形成的,气氛的特殊性在于:我们是“非任意”地与它遭遇的。它是一种“客观的感情”。施密茨把情感看作从身体上感知的、能够客观把握的、具有整体的、空间性气氛的力量和对象。气氛是一种情感,整体的把捉人和浸透人,气氛在主客之间共同起作用,使感知者与感知物在情境中融为一体。情感就是一种气氛,它“不是主体的感受投射在客体身上,不是主体的感受向遭遇的客体转化,因为,本身就没有客体存在,它在本质上附着其中,同时也没有主体存在,因为主体在情境中不是现象的出现,即在情境中不分主客。”[4]实体—偶性—关联(Substanz-Akzidens-Relation)的存在论模式的经典偏见使通向感觉学的道路越来越狭窄。为此,施密茨通过 “半物”的阐释对其做了改变。施密茨把异于身体又本己感知到的事物称之为“半物”(Halbding)。[1] (71, 216-219)半物一方面作为本己感觉性身体的对立外在物,另一方面,它们也是为我们本己所感知的,它可以对我们形成各种不同的情绪,而这情绪也是在身体空间性的不同极的即身体狭窄与宽广的动态平衡中感知的,如同愉悦与沮丧、痛苦与恐惧等等一样。施密茨认为,像风、气候、晨曦、雷雨、黑暗、寂静与空无的空间等等就是半物的感觉物。这些施密茨称之为半物的对象,是身体首先遭遇到的,并作为将来认知、反省意识的基础。②对施密茨而言,我们的身体、情绪、气氛或是情境都属于这种半物的形式。施密茨通过“半物”识别这种气氛实现的决定性力量。“半物”不在主观方面,而是属于情境、印象。作为基本的感知因素在印象中被称为一个范畴,通常会被归于主观方面。但施密茨阐释,主体性不是主观的,而是事态(Sachverhalt)。事态既可以是主观的也可以是客观的,即主观事态和客观事态。[1] (63-69)
气氛在情境中存在,属于客观层面的情境,气氛是客观的情感,它在空间中扩展。环境或者说自然风景也呈现出一种情感,而且这种情感是一种“整体的气氛情感”(Hauptgefühl)“在这种环境中没有体验主体和客体的划分,主客体的分化被悬置了”。而是“主客体融入巨大的气氛之中”这是一种“超越人的超越客体的整体性气氛情感”,“悲伤不是一种主体的内心的私人状态,而是一种整体的如天气一样贯穿体验领域的气氛。”[1] (480)
施密茨还区分了两种体验:第一种是认知意义上的体验,即气氛情感体验,自然中呈现出来的气氛情感是作为观察者感觉到的“有距离的美学享受”。 这是自然风景的情感体验。第二种是在身体性的体验意义上,即“情绪震颤”(das affektive Betroffensein)的情感,这是人的情感,或者说是一种“身体激动” (leibliche Regungen)的传达。[1] (477) 如果说气氛是一种客观的存在,即属于情境在客观方面的理解,那么情绪是属于情境在主观方面的情境,在这个意义上情绪总是通过身体情感特征表明。
如果我的身体呈现出悲伤的情感,这与情感诸如胸闷、嗓子紧这样的身体激动是分不开的。而这时明快的自然风景情感把捉不到我的身体,只是在环境中自我延伸。也就是说,人的身体情感与自然风景情感出现了竞争,即气氛情感与人的身体的权利处于斗争状态。这种情感竞争的结果,既不是通过明朗的自然环境而使身体的把捉进入一种欢乐的情绪,也不是明朗的自然风景与自我身体的悲伤情感简单地并列存在,而是明朗的自然风景渗透到人的身体,却无法被他的身体捕捉,而与支配人身体的悲伤的情感陷入一种“矛盾”, [4] (105) 也就是说,施密茨把注意力集中在情感的竞争,而不是盖格尔的情感共振上,施密茨为所有的自然风景情感去了主观性,这种自然风景情感是超越人的,不是投射到主体的内心世界,内向性的克服使风景情感趋于去主观化。
三、 自然风景气氛中的美学享受(sthetischer Genu)
在施密茨看来,美学享受的理解在于情感。美学享受是在一种自然风景的气氛中的情感,这是一种整体的感受,而不是关注主客体之间的关系,美学享受的思想是尝试的一个环节,人的身体性通过在环境中的“编排融入”(einordnen)而获得这种美学享受。这种编排融入即是人的身体在“原初的当下”和“展开的当下”两极间的摆动。人是通过身体性的在“原初的当下”和“展开的当下”之间的摆动这样的编排融入到环境中的。施密茨用“字母表”(Alphabet)这个隐喻的形式来介绍身体性的特质,“身体的有效构成即身体的有效性本质上构成了一个简单的、易理解的结构体系——单个的身体激动任意组合可以被重新建构,就像每个单词都有不同的字母组合而成一样。”[1] (121) 这种身体激动,就是身体按照身体的字母表的“拼写” 一样被布局。按照施密茨的观点,“当下”包括人类定向的五个维度——此时、此地、此在、此个、我。在身体震颤状态中,即在原初的当下,五个维度融合在一起。人处于混沌状态,没有客观世界的多样性。而在展开的当下,有了明确的时间、空间、现实性、确定性、主体性的维度,即个人情境展开,形成了主客体在内的客观世界的多样性。
依据施密茨的观点,自然风景是一个整体性的气氛,其中物与人融为一体,呈现出一种情感。在情感中居住的事物成为“美学形象”(?sthetisches Gebilds)。[1] (478) 在自然风景中蕴含着美学形象,自然风景呈现出的情感具有权威性,而面对自然情感的权威性,人回归原初的当下,自身的主观性隐藏起来。而通过艺术作品对自然风景的表现,情感便凸显出来并被客体化,这就是艺术的作用,即通过情感的突出和客体化,产生了一种与权威的美学距离。即自然风景情感的权威性与艺术作品情感的客体化之间的距离。因此对于“星空”无保留的感动和占据要成为美学形象必须要作为艺术作品看待。这种美学形象富有丰富的自然情感。美学欣赏要在一定的框架下形成的现代的精湛技艺——艺术作品中实现,也就是说,自然过程的领会要在一个想象的框架下通过自然风景绘画实现。
在这些美学形象(譬如星空)中会有一种“前情感”( Vorgefühl),[1] (480)它是通过一种“美学的凝视或者说美学思考”(sthetische Andacht)[1](479-481)传达出来的,在这种前情感的背后,隐藏着(星空的)寂静这样的“主要情感”( Hauptgefühl),这种主要情感(寂静)在星空的美学的形象中通过艺术作品被客体化,这种主要情感(寂静)的权威从前情感中间接的传达。也就是说,自然星空呈现出来的是直接的、直观的“前情感”,星空这样的美学形象呈现出来的主要情感(寂静情感)有一种权威,这种权威间接地从“前情感”中传达出来,然后再通过美学作品呈现出这种主要的整体感觉。这种“前情感”是一种对于星空的细腻的敬畏,同时也暗示着一种“保留”,这样我们从主要情感中不是无距离地被吸引。“前情感”是一种美学的凝视,是直接的传达,而“主要情感”是间接的,有一定距离的,不是完全的沉浸其中,而是在那一时刻当下的思考,被吸引,而“前情感”弥补了情绪震颤与距离保留之间的跨度。
按照施密茨的观点,美学的享受就是“充满兴趣的沉浸在自我的身体情绪震颤中”,而这种自我沉浸就是“在展开的当下自我识别震颤的作用”, [1] (481) 即要把握一种尺度,在情绪震颤的回归与展开的冷静之间保持距离,不让自己回归,把握展开的当下与原初当下之间的尺度。所以说,如果既能体会到身体震颤、身体的回归又能保持一定的距离,那么便是一种美学体验的最高境界,施密茨称之为“幸福的中间”(gl ü ckliche Mitte),[5] 所以说,依据施密茨的思想,美学的享受不是要关注主客体之间的关系,而是注重人在环境中的融入。
四、 自然风景作为欣赏者的“寓所”(Wohnung)
按照黑格尔的思想,自从19世纪以来,美学就是一种艺术哲学。但施密茨认为自然风景不仅是艺术哲学,还是与“寓所”相关的实践哲学。施密茨为我们提出了一种可能:自然风景作为“实践的艺术”,即生活体验作为艺术来看待。
在施密茨看来,风景在间接形式下是艺术的延伸,因为自然过程不是作为美学的风景实现的。真实风景观赏的积极意义就在于要从“实践”(Praxis)角度思考,但这个“实践”与亚里士多德对实践的理解不同,亚里士多德的实践是做一个工作或作品,还是一种对象性意义的理解。而施密茨认为,我们既不应该把自然风景看作成功完成的作品,也不应该看作作品享受的对象,而是我们应该尝试按照自然风景本身的欣赏逻辑,即它的本来状态或它的合理性去理解它。所以说按照施密茨的观点,这个实践(Praxis)能够支撑哲学的任务——即恢复人的生活体验,实践与哲学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实践就是生命体验的艺术,就是对当代生活更新的可能思考的构建和延伸。”[6]
施密茨通过“寓所”这种隐喻把自然风景体验作为实践理解。即在一个里外的非连续性的框架下欣赏,这种框架是一种保护,里外的对比就犹如鹿通过鹿角抵御外界的危险。施密茨通过“寓所”里外的关系来理解自然风景情感的意义。在一个“寓所”中,居住(Wohnen)即把“自然风景框到一个范围内,有围栏的保护,人在这个可以信赖的气氛中感知,并对其占有和支配。”[5](213) 在这个居住的活动空间就是“寓所”。这样,一个自然风景的空间作为一个寓所来理解,即身在其中带着信任的情感来欣赏。这样人们就不会把自然风景当作一个艺术品对象化欣赏,而是在风景的情境中居住,所以在风景中居住既不是把寓所当作生产的作品,也不是欣赏的作品,而是居住本身。
总之,施密茨依据他的哲学的任务——人在环境中的编排、融入和生活体验的恢复,将美学任务确定为把自然风景的体验作为实践来看待,即自然风景情感的去主观性和美学享受的直观的改造。这种直观改造就是在情境中,在气氛中不是主观的感受,而是主客同一。同时,他的美学又是经过实践的理论美学,施密茨不是在“加工—作品—享受”这样的模式下研究自然情感,而是依据“居住的”的生活实践,即居住本身,这就是情境的非对象化。自然风景本身作为实践来看待。人融入其中,形成一种欣赏情境,在这个情境中没有主客的区分。实践即为生命体验的艺术,在自然风景的体验中,在情境中实现了实践。
注释:
① 参见拙著《身体作为伦理的始源意义——新现象学视阈下的身体伦理学》,《道德与文明》, 2013年第2期 ,或Hermann Schmitz. Der unersch?pfliche Gegenstand , Grundzüge der Philosophie [M]. Bonn: Bouvier, 2007.S135-140。
②半物的特征是:他们有持续的稳定性,但我们不能质问其原因,或者它们在不作用的期间还能在哪里,它们的原因就是它们所产生的作用。因此对半物的思考是不同于传统经由因果关系对全物的思考,因为半物是不能被化约为其他的状态与实体的。
参考文献:
[1] Hermann Schmitz .Der unerschoepfliche Gegenstand , Grundzuege der Philosophie [M].Bonn:Bouvier,2007.321-322.
[2]Hermann Schmitz. H?hleng?nge. ?ber die gegenw?rtige Aufgabe der Philosophie [M]. Berlin: Oldenbourg Akademie verlag, 1997.27.
[3]Hermann Schmitz.Der Leib, der Raum und die Gefühle[M].Bielefeld und Basel: Ed. Sirius, 2009.13.
[4] Hermann Schmitz. System der Philosophie 3/2. Der Gefühlsraum: BD III/2[M]. Bonn:1988.99.
[5] Hermann Schmitz. System der Philosophie[M].Dritter Band.:der Raum,Vierter Teil:Das G?ttliche und Raum.Bonn, 1977.645.
[6]Hermann Schmitz. H?hleng?nge. ?ber die gegenw?rtige Aufgabe der Philosophie [M]. Berlin: Oldenbourg Akademie verlag, 1997. S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