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 波
(甘肃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 甘肃·武威 733000)
中职学校的学生在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过程中往往需要就已经具有的知识形成框架并不断的进行补充,其中最难的就是在搭建框架的基础上建立血肉,同时在知识体系构建的基础上不断提升自身的知识分析的能力,从而在面对具体的问题时能够进行阶段,也能够更好的实现在教学中培养学生逻辑思维能力的要求。思维导图在中职法律类课程的教学运用过程中就能很好的解决这一问题。
思维导图,又叫心智图,一般认为是能够匹配发散型思维进行学习的方式。有学者认为思维导图就是综合适用图文并重等方法,在不同的主题之间通过线条的形式搭建好相互之间的关系,从而形成学生头脑中的记忆链接。[1]有的学者称之为记忆树,认为思维导图是一种加深记忆的方式和方法。[2]那么我们认为思维导图作为一种知识框架的搭建形式,不仅能够实现搭建的功能,而且能够在记忆搭建的基础之上起到加深记忆的效果。
(1)开发性。思维导图这种文字加图像的发散性形式,能够充分利用左右脑分工的机能,那么在中职法律类的课程教学中能够进一步的同法律类课程教学的理论和实践的教学方式相结合。从而实现较好的教学效果。具体而言,思维导图的形式可能是树状图或其他的形式,可以运用图文并重的方式实现不同主题的关系的相互从属或相关在一张图上淋漓尽致的展现。
(2)形式多样性。思维导图多样性的特性能够进一步的加深学习者的感受。通过图片、色彩、文字、线条等形式组织信息,运用“左脑+右脑”的功能,呈放射性的结构,强化思维,激发潜能,提高学习效率。这种将具象化的实物同知识相关联建立图像型或符号、颜色型记忆联结点的方式,能够不断的促进学习者加深记忆。
思维导图能够在课程教学过程中有很好的教学效果,那么在法律类的课程教学效果中有更多的意义。
思维导图是一种发散性思维的表达方式,它能通过发散式的形式更加全面的建立一个主题的发展过程,对于中职法律类的课程来说更能够通过思维导图的形式厘清教学的内容。在传统的教学中教师往往使用多媒体进行课程知识的讲授,虽然能够用线性的方式将课程完全的展现在学生眼前,但是在后续的发展过程中难免出现知识点呈现出分散化的状况,也正是因为如此,使得传统教学方式的教学效果很难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完全的教学效果。但是思维导图在中职法律课程教学中的应用,不仅能够有条理地梳理教师的教学思路,展现全面的教学资料,在课前就教学活动的开展进行设计和准备。在上课的过程中也能用直观的形式,将知识展现在学生眼前,帮助学生形成丰富的框架和知识体系。
在课堂的教学过程中,用思维导图的形式能够使得课堂呈现出更全面的教学效果,突出实际教学重点,这主要是受到思维导图自身特点的影响。思维导图的多样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学生的兴趣,进而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思维导图具备有主题鲜明的特性,能培养学生从一个点出发,从多个角度进行思考的能力,从而将传统课堂中线性平面的教学方式变成放射性的立体的教学模式。用这样的方法能够进一步促进学生整体素质的发展,特别有助于调动学生的分析能力,尤其对于法律类的课程来说,常见的事实性质的案例只有经过对案例的分析和思考,从案例中研究和提升学生的整体素质和水平有很大的帮助。
一般而言在法律类中职课程的学习过程中,常见的是用理论和案例结合的形式进行知识的教学,那么在思维导图的引导之下,能够促使学生从主体的角度进行问题的分析和解决,从而解决了案例型题型的接替方式,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3]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现有的中职生手中已经具备了较多的设备工具,能够在实质意义上建立软件的使用可能性。在运用思维导图进行中职法律类课程的教学过程中能够较快的实现教学的效果。一方面学生在以往的生活实践中已经有了基础软件的操作模式,能够对思维导图的方式产生较好的效果,并且在以往的教学过程中,也会有老师用白板等形式及逆行框架式的内容讲授。另一方面思维导图的教学方式也是和法律的知识框架相契合的,在传统的讲授方法中也是就某一个点展开进行知识的讲授,思维导图的形式只是更加具象化的实现了这一操作,提升了操作的效果。
在关于思维导图的使用过程中,必须明确思维导图的使用目的,一般认为,思维导图的适用目的,是为了契合中等职业学校的法律类课程教学特点,尝试将思维导图融入到中等职业学校法律类的教学中,使思维导图成为有效的中职法律类课程教学工具,以便改善法律类课程的教学质量,提升课程的教学效果,提高学生法律知识水平。
3.1.1 使用工具
一般思维导图能够在手机或者电脑中使用,也有一些软件开发者进行软件的开发。但是在手机中进行使用时往往不如在电脑中使用的效果好。因此在选择软件时应当注意如下的条件,第一,应当与自己使用的操作系统相符合,以此使得使用者可以随时进行不明确方面的更改。第二,软件应当支持在云空间、手机、电脑之间转化,并且能够形成不同的格式,比如PDF等,只有适用的操作系统、操作设备等范围越多,才能够更多的具备有普遍性,才能够便利工作和学习。
常见的工具如XMIND、MINDMANAGER等都是方便好用的,具备优秀人性化页面,和强大功能的工具。那么笔者在进行教学的过程中更多的会选择mindmanager这一软件,在使用的过程中能够尽快地熟悉其软件和功能,实现电脑与手机的交互,在文件形成的格式上也能够与常用的微软等系统实现完美融合,在后续的使用过程中较便利的实现修改。当然最为重要的是能够免费试用,降低了学生的使用负担。
3.1.2 学习和使用
中职的法律类课程教学在涉及经济法中股票发行等财务、会计复合型的知识讲述过程中我们会发现学生在知识的掌握上具备学习障碍。那么笔者将思维导图作为教学工具,通过教学实践,分析了思维导图在法律类课程教学中引导学生认知学习的过程和应用效果。初步证实了思维导图有助于学生改善学习绩效,增强对于具体案例的分析能力。如何让中职学生愿意学习法律课程、有效学习法律课程并应用到实践中一直是广大中职学校教师关注的问题。从教学方法看,传统的法律课程教学,以法律教材为中心、以法学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方法的教学效果是不理想的。特别是职业教育是以技能为中心的综合职业能力的教育,与职业直接相关的知识、技能、态度都是职业教育的内容。针对职业学校学生的特点,将思维导图融入教学中,对形成以学生的学习成长为中心,促进学生学习,改变学生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提高学生关键能力,使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和谐发展,都能起到很好的效果。[4]
思维导图作为一种有效而创意的学习方法与工具,运用到教学中起到了非常好的教学效果。但是在适用的过程中仍有一定的问题需要注意。
3.2.1 思维导图制作时间较长
思维导图虽然具备有很好的展示效果,但是在课堂讲述的过程中如果运用绘制思维导图的形式即时在课堂中进行思维导图的绘制,那么会导致课堂时间的极度浪费,造成课堂时间的不连贯,也无法发挥思维导图软件的效果。那么在进行课堂讲述的过程中,要利用好思维导图,还是不能直接的将其作为课堂组织的方式,而应当作为一种展视的方法,从课堂的实践和应用效果角度出发。一般在传统的课堂上,如果运用PPT的形式能够进行图片演示,那么在进行思维导图的课堂讲授过程中也可以使用二者结合的方式,将不同形式的思维导图加入到PPT中。
3.2.2 学生自主绘制思维导图难以集中精力
对于青少年时期的学生来说要想用长时间的经历实现思维导图的绘制还是比较难。并且在课堂上如果安排学生进行思维导图的绘制,学生往往会被其他更为有趣的事情所吸引,而浪费了较多的时间。但是法律类的课程课堂容量较大,常有学生反应专业课堂上知识点太多,背上这一个就忘了上一个,死记硬背也比较难,有时知识跨学科、跨年代,[5]那么要保证好的学习效果又要保证学生能够集中注意力,可以适用循序渐进的方式。在刚开始使用思维导图时,有学生用纸笔进行绘制,但是等到能够学习到一定的程度时,能够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到思维导图的绘制上,不会因为难度较大而转向其他的吸引力更大的文件时,则可以进行电子软件和设备的应用。
经过上述思维导图适用现状,以及存在问题的教学方法的改进,要在后续的工作过程中继续探索思维导图在中职法律类课程教学中的应用策略,还可以选择相应班次的学生进行总体的评价,从而试验思维导图的应用效果,为思维导图在中职法律类课程教学中的推广应用提供有益的借鉴。
具体可以选取教师所在学校二年级会计或电子商务专业的2个班,选择其中一个班设为试验组,采用思维导图结合传统教学法授课,另一个班为对照组,采用传统教学法。2个班的教学任务均由研究者承担,教学进度和教学时数均相同。课程结束时2组同时进行考试,考试内容和形式均相同。试验组在课程结束后由研究者本人随机选取20%左右的学生,以“谈谈你对思维导图的认识”为主题对学生进行访谈,以及数据分析。笔者在进行教学的过程中就应用了上述的方法,在进行对照的过程中得出了以下几点结论,第一,在思维导图的应用过程中,不同班级学生的差异化可达到一分左右,具备有一定的差异性。第二,在学生对思维导图的理解中主要形成了以下几种观点,思维导图能够方便学生进行知识点的回顾和学习,尤其有助于学生预习、复习;[6]通过课前进行知识点的把握能让学生在听课的过程中形成更加清晰的思路,使得课堂的学习过程更加轻松。当然学生也提出了一些期待,希望在后续的教学过程中能够更多的进行学生思维导图书写的评价,促进思维导图水的提高。
因此,笔者认为在进行思维导图的中职法律类教学运用后,使得课堂的思路更清晰;提高了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思维能力;有利于培养中职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思维能力,思维导图教学法可以在中职法律类教学中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