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介入下的文化生产:从价值样态到作用机制

2020-01-07 08:35:22
关键词:资本劳动价值

牛 涛

(1.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杭州 310018;2.复旦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200433)

中共十九大报告强调“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取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成为当前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在文化生产和消费领域,新旧两种主要矛盾的解决均需要文化生产本身在量上的扩张和质方面的提升,以量的扩张解决人民文化需要满足的充分性问题,以质的提升解决不同地域和人群之间文化消费的平衡性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效推动了文化领域的社会主要矛盾解决。将资本和市场的力量引入文化生产领域中,有助于更好地配置文化产品的生产资源,提升产出的效率,满足人民在量的层面急剧扩张的文化消费需求。同时,针对人民群众对文化产品多样性和层次性的需求,文化生产的市场主体会基于在激烈市场竞争中取胜的需要,有针对性地不断丰富自身创作的表现形式,呈现出文化生产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活泼样态。但资本的逻辑是最大化地获取利润,而文化则属于意识形态范畴,反映特定社会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存在,承担价值观传播的使命,二者之间存在可能的逻辑冲突。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研究精神生产与物质生产之间的联系,首先必须把这种物质生产本身不是当作一般范畴来考察,而是从一定的历史的形式来考察”[1]346。要想更好地认识资本介入下的文化生产如何平衡资本所追求的经济效益和文化应有的社会效益担当问题,需要对资本介入下的文化属性进行价值样态和作用机制方面的历史与逻辑分析。

一、文化商品化生产的理论辩护

马克思关于资本运行和商品生产的规律性认识可以被应用于对文化生产的观察之中,作为一个重要的理论分析工具,帮助我们理解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环境中的文化生产。在古典经济学的传统之中,文化生产往往以精神生产的面貌出现,我们对其性质问题的讨论首先开始于对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区分。

在马克思看来,非生产劳动和生产劳动的区分标准,不在于对象、方式、工具或者结果等劳动自身的具体表现,而要看在劳动外在的特性背后是否内在地表现着特定的生产关系。“体现生产工人的劳动的商品,其使用价值可能是最微不足道的。劳动的这种物质规定性同劳动作为生产劳动的特性毫无关系,相反,劳动作为生产劳动的特性只表现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我们在这里指的劳动的这种规定性,不是从劳动的内容或劳动的结果产生的,而是从劳动的一定的社会形式产生的。”[1]143何谓生产劳动,在马克思看来,“生产劳动就是一切加入商品生产的劳动……不管这个劳动是体力劳动还是非体力劳动(科学方面的劳动),而非生产劳动就是不加入商品生产的劳动,是不以生产商品为目的的劳动”[2]476。基于经典文本的语境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在马克思那里,商品性生产还是非商品性生产是界定马克思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关键因素,若一种生产是在资本的投入之下,为了资本取得回报的目的而组织生产,生产出的产品是用于市场交换的商品,则此种生产是生产劳动。反之,若生产的过程不存在资本的介入,生产的目的不是为了用于交换,生产出的产品就不是商品,此种生产就是非生产劳动。这里,我们所说的生产是否具备用于交换的目的在时间上限定在生产之时,若一种生产在其生产那个特定时刻不是在资本的组织下出于交换的目的而进行,无论其产出在后来的历史中如何被卷入市场,获取了交换价值,我们在观察那个特定时刻的生产行为本身时,仍须将其视为非生产劳动。例如,在国际文物市场上,有些古代的生活器具在今天具有了交换的价值,成为了流通中的商品,但我们不能因后来的产品形态和功能变化,就将古代那些仅仅自给自足的生活器具生产行为也都统统称之为生产劳动。

在文化产品的生产领域,同样可以按照生产背后所体现的生产关系来判断某种特定的文化生产本身是否是生产性劳动。马克思在论述这个问题时,拿弥尔顿创作《失乐园》与书商供养的专职写手的写作等相比较,说明其中的区别:“弥尔顿创作《失乐园》得到5镑,他是非生产劳动者。相反,为书商提供工厂式劳动的作家,则是生产劳动者。弥尔顿出于同春蚕吐丝一样的原因而创作《失乐园》。那是他的天性的能动表现。后来,他把作品卖了5镑。但是,在书商指示下编写书籍(例如经济学大纲)的莱比锡的一位无产者作家却是生产劳动者,因为他的产品从一开始就从属于资本,只是为了使资本增殖价值才进行的。一个自行卖唱的歌女是非生产劳动者。但是,同一个歌女,被剧院老板雇用,老板为了赚钱而让她去唱歌,她就是生产劳动者,因为她生产资本。”[2]476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精神生产还是物质生产,都存在商品化生产的可能,关键是看生产的过程是否有着资本的介入,是否为资本的增殖而组织生产行为。

文化的生产依据其背后体现的社会关系不同,有着不同的类型,有些文化生产是人天性的自然释放,是人出于精神表达的本质性需要而进行生产,这种生产产出的文化产品,有些不会进入市场进行流通,有些则有进入市场流通以获得交换价值的可能。但即使是对其产品最终进入市场流通的文化生产,基于其生产时所体现的生产关系内容,也不属于生产劳动。马克思文本中的弥尔顿和自行卖唱的歌女就是非生产劳动者,其生产行为不能直接套用商品生产和再生产的规律去理解。而在人类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以后,资本自身出于提高利润率的需要,存在尽可能向新的生产领域扩张的冲动。在物质需要得到较多满足的基础上,人们对文化产品的消费需求急剧扩张。由此,传统的非生产性劳动的文化生产由于规模小、产出少,远远无法适应社会的文化需求,因应大众的文化消费需求,资本开始大规模地介入文化市场,按照市场的需要组织劳动者进行文化产品的生产,此时文化的生产即是生产行为,被资本所组织的文化生产领域劳动者即是生产劳动者。

由此可见,这种资本对文化生产领域的大规模介入有其历史和现实的合理性。此时,资本介入下的文化生产行为作为一种商品性的生产劳动,其产品属于文化商品,其价值、属性和生产过程符合商品再生产的一般规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按照价值规律来理解文化的商品化生产过程,有助于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当前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要求,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发展之路。

二、文化商品的价值样态分析

(一)文化商品的价值

所谓商品的价值就是指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商品化的生产形态最早是在物质产品的生产领域内出现的,那时精神产品的生产由于市场需求和生产技术本身的限制,规模很小。但这不意味着精神产品不能以商品的面貌出现,在人类的需求结构中,既有物质的方面,也有精神的内容。精神产品能够满足人们某种精神性需求的属性,使得其具备了被交换的可能。当生产者生产某种精神产品的目的本身就是为了交换时,此种精神产品的生产就是马克思所说的“生产劳动”,其产品就是文化商品。作为文化商品,其价值和一般意义上的商品一样,都是人类无差别的抽象劳动的凝结。但在具体的价值存在形态上,文化商品和一般意义上的物质商品存在着诸多不同之处。“纯粹生产商品的时候,也可能有两种情况:(1)生产的结果是商品,是使用价值,它们具有离开生产者和消费者而独立的形式,因而能在生产和消费之间的一段时间内存在,并能在这段时间内作为可以出卖的商品而流通,如书、画,总之,所有与艺术家所进行的艺术活动相分离的艺术品。(2)产品同生产行为可分离,如一切表演艺术家、演说家、演员、教师、医生、牧师等等的情况”[3]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存在形态方面,文化商品的价值有物化劳动和活劳动两种形态。在价值量方面,文化商品也有其不同于一般物质性商品的不同构成。

在价值本身的内容结构上,同一般性的商品一样,文化商品的价值也包括下列三个部分:首先是生产文化商品的物质外壳时所耗费的生产资料价值本身,包括生产文化商品时使用的笔、墨、纸、砚、画布、胶卷等各种原材料价值和生产工具的折旧。其次是文化商品的生产者和文化市场的服务者维持其自身和家人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消费资料价值,只有如此,文化生产者才可能维持自身劳动力的再生产,文化商品的生产行为才可能持续。再次是文化商品的生产者除了维持自身劳动力再生产的必要劳动之外,新创造出来的价值。也就是说,在文化商品价值凝结的过程中,存在生产文化商品时原材料和工具折旧的物化劳动价值转移和由文化商品生产者脑力劳动构成的活劳动创造价值两个内容。文化商品与一般意义上物质商品价值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其价值主要是由人创造性的活劳动形成的,而被转移的物化劳动往往在总价值构成中居于一个比例非常小的位置。例如,市场上一幅油画售卖的价值往往可以达到上万元,某些具有更高的艺术价值或附加历史价值的油画甚至在拍卖时价值数千万元,但构成这幅画的画布和颜料成本往往可以忽略不计。一个软件的光盘,生产软件的过程往往需要大量经过很好训练的高素质脑力劳动者长期高成本的开发过程,这个过程中活劳动创造的价值可以数以百万千万记,但生产光盘本身的物质载体价值转移的量在其总价值中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这就是文化商品价值的独特性,人们在市场上购买文化商品时,更多的是看中其所蕴藏的生产者活劳动的内容,物质载体本身的价值很少有人去单独计算。

在一般性的物质商品生产领域,当商品生产者使用相对于他人更先进的技术或者管理方式时,其个别劳动时间会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由此可以获得超额利润。因此,商品生产者在资本最大化自我增殖逻辑的驱动下,有着强烈的改进技术和改善经营管理水平的冲动,以获得超额利润。但现代工业化社会要求生产技术规范方面的标准化和同质性,技术壁垒很难长期维持,在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下,先进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方式会不断扩散,除某些具有天然垄断性的生产部门,物质性商品的生产很难长期维持超额利润。文化商品的生产则不同,虽然也存在工业化的复制,但文化商品在创造阶段具有强烈的独创性、个性化和天然垄断性,每一种文化商品都有自身独有的品质,如绘画的原作、剧场的表演、音乐的创造,等等。在这种创造过程中的抽象劳动很难进行横向的比较,我们很难去折算一曲音乐和一幅画的创造本身中的“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4]、论证究竟其中蕴藏的抽象劳动孰高孰低。所以,在创造许多特定的文化商品时,生产者的个别劳动时间就以一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样态出现,决定着其价值量。这也决定了文化商品的生产商有可能凭借其自身高水平的活劳动投入来获得持续性的垄断高利润。

(二)文化商品的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

在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方面,文化商品在具备一般商品共性的同时,也存在与物质性商品不同的个性。物自身的有用性是商品使用价值的源泉,“一个靠自己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这种需要的性质如何,例如由胃产生还是由幻想产生,是与问题无关的”[5]。这说明,无论是物质产品还是精神产品,只要其能够进入人的生产和生活领域,其属性在某种程度上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就具有了相对于人而言的使用价值。文化产品以文学艺术、意识形态等精神性产品形态存在,它源于人现实的生产和生活实践,是自然、社会和人本身的现象和本质在人观念上的反映,体现着人的本质性能力,也有助于人们更好地认识自然、社会和人本身。物质商品的使用价值多是通过人的劳动改造物本身具有的某种自然属性的表现形态,使其更符合人类生产和生活的需要,由此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与此相对照,文化商品在使用价值方面具有下列特点:

首先文化商品的消费是要实现消费者精神层面的满足。就个体的消费者自身而言,他们支付一定费用交换消费特定文化商品的权利,文化商品在使用价值得以实现的同时通过交换实现自身价值。但精神层面的满足是个体性、主观性非常强的,很难衡量消费者在进行文化商品的消费时对其使用价值的满足程度。

其次,文化商品的消费在很多时候是一个主体根据自身已经具备的知识、品味等文化素养基础对文化商品的精神内容在头脑中进行二次创造的过程。就同一种文化商品的消费者群体而言,不同的消费者在消费文化商品时,由于自身个体的差异,对其艺术品位和思想内容的感受是不同的。因此,在消费同样的文化商品时,不同的消费者在精神层面所能获得的满足程度是不同的,很难进行横向的比较。

再次,文化商品首先是文化,然后才是商品,相对于一般性的物质商品,文化商品不能忘记自己作为文化的属性。文化应具备某种价值观承载的功能,文化商品也须同时具备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两种属性,在使用价值上具有导向和教化社会大众的功能。而价值性内容存在两种可能,有些文化商品具有符合人的本质和社会发展规律的价值内核,可以对人的自由解放、对社会的美好和谐产生推动的作用,还有一些则可能会产生相反的效果。这就要求我们在观察文化商品的使用价值时,不能仅仅注意其经济的回报,要更多地关注其在文化精神方面对整个社会的价值和意义。因此,我们需要建构起规则明确、边界清晰的文化商品内容审查和价值导向机制,引导和激励文化工作者多生产蕴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内容的文化商品,对那些在价值内核上存在问题的文化商品,要能及时发现并阻止其在市场上流通。

文化产品以交换为目的而生产,当其以商品形态进入市场后,其交换价值属性得以凸显。这里的交换价值,就是指文化商品需求方和供给方之间基于各自交换的需求而形成的经济关系,是双方各自持有的文化商品和其他商品之间经济利益方面的比较与衡量。由于文化商品使用价值的特殊性,在不同的文化消费者那里,其交换的价值不是恒定的,文化商品的文化价值也很难全部用经济分析的方式进行衡量。因此,在文化市场的交换实践中,文化商品在交换时的等价并不一定就体现出此种文化产品的文化价值。在具体的价值实现过程方面,文化商品也具有相对于一般性物质商品的独特之处。就物质商品而言,其购买过程和消费过程往往可以分开,因此,物质商品的购买不意味着价值的实现。在购买后,若尚未消费,存在退货的可能。而且,物质商品的消费本身也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存在试用型消费的可能,文化商品则不然。首先,文化商品的物质载体和代表活劳动的创造性劳动价值是可以割裂的,一幅油画的购买者完全可能只购买油画本身的使用权,却不具备对油画复制的知识版权。油画的创造者对外进行油画复制的版权授权时,可以排他性地授权,也可以同时授权多人。其次,文化商品的创造、生产和销售是可以在过程和利益上完全割裂的,一幅油画的创造者在以500元将油画卖出后,经销商完全可能设法让社会发现作品的价值,并在拍卖中以百万元的价格售出,而这与创造者已经无关。再次,许多文化商品的消费往往不是持续的,购买过程与消费过程往往是同一的。因此,很难对文化商品进行试用和退货。如文化创意产业的创意消费、法律和会计服务、话剧的欣赏等。当消费者买票并接受了欣赏话剧的服务之后,很难以不满意话剧内容的理由提出退票。这种同一性,也是文化商品独特的价值实现机制所在。

(三)文化商品的双重属性

作为资本介入下的文化生产的成果,文化商品既具有一般意义上商品的基本经济属性,又基于文化内在的价值内化品质而呈现出较为强烈的意识形态属性。

首先,文化商品属于商品的范畴,具有一般意义上的商品经济属性。文化商品的存在形式可以是物质形态的文化产品或者非物态的文化服务,但无论哪一种,在其生产过程中均凝结了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构成其基本的价值源泉。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文化商品生产的目的同样是用来交换,通过交换来实现其内在的价值。在交换过程中,消费者获得了消费权力,文化商品的生产者则获得了资本投入的回报,从而使其再生产过程得以实现。

其次,文化商品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商品,它以文化的形态出现,同样也应具备文化内在的价值和意识形态属性。“作为观念形态的文艺作品,都是一定的社会生活在人类头脑中的反映的产物。”[6]860文化商品作为精神产品,在其多样化的形式之下,蕴含着特定社会的价值观念体系内容,反映着一定时空境域下特定社会阶级或者阶层的利益和意志。人们在消费文化商品的同时,潜移默化地接受着文化商品所蕴含的价值观念的熏陶,形成特定的社会意识形态认同。

文化商品意识形态属性和经济属性的双重性决定了我们在文化生产中对待资本的应然态度,资本的逻辑是要谋取最大化的利润,文化的本质则离不开对价值的承载,这就需要在二者间寻找恰当的平衡。对于当代中国来说,初级阶段的国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环境决定了我们要在文化生产领域引入市场和资本的力量,生产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满足人民群众随物质生活条件提升而大幅度增加的精神文化需求。

扩大生产规模,更好地满足人民急剧扩张的文化需求。但社会主义的国家性质也决定了“我们的文学艺术都是为人民大众的”[6]863,任何形态的文化生产都不能偏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方向。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我们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优势,创作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和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文化产品,去占领市场,赢得群众,不断巩固和扩大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阵地。”[7]9

三、资本介入文化生产的动态作用机制

(一)文化商品化和商品文化化的共融

文化的商品化和商品的文化化是一个双向互动的过程,背后隐藏着共同的资本自我最大化增殖逻辑。正是在资本力量的驱动之下,文化的生产才改变了自身的样态,由纯粹自我精神表达的本质体现转化为以交换为目的的商品生产,具有了经济利益获取和社会价值承载的双重属性。同样是在资本力量的驱动之下,一般意义上的商品生产出于以更高的价格更快的速度进行交换,以实现商品的交换价值和价值的目的,超越实用层面的商品使用价值,关注消费者在商品消费过程中的文化精神体验,从而驱动了商品文化化的发展。具体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分别论述:

1.文化的商品化

文化的商品化是文化产业发展的结果。所谓文化产业是指在资本的大规模介入下凭借复制、现代传媒技术等方式对文化进行工业化生产的传播制造活动。文化产业的基本驱动力量是资本,正是资本基于资本最大化增殖的需要而不断探索新的价值实现领域,才打破了传统的文化生产模式,出现了产业化的文化生产模式。在这个生产机制中,资本成为文化生产和消费形态变化的根本推动力,驱动着文化产业机制内部各个部门的顺利运转。“文化工业的技术,通过祛除掉社会劳动和社会系统这两种逻辑之间的区别,实现了标准化和大众生产。”[8]108对资本来说,获得利润是其介入文化生产的根本目的,资本最关注的不是文化产品精神价值的实现,而是如何通过将文化产品在市场上顺利售卖出去,通过交换价值的实现而获得剩余价值。这样,资本介入文化的生产之后,其所生产出来的文化产品就必须要被推向市场。

因此,我们可以说文化产业的资本本质决定了文化商品化的必然趋势。在资本的作用下,文化产品被以交换为目的而进行生产,产出后不得不在市场交换中以经济利益的方式表现其交换价值,并由此实现资本自我增殖的目的。即使在实践中交换未能最终实现,也不能否定它们是以交换为目的而生产的商品本质。“文化是一种充满悖论的商品。它完全遵循交换规律,以至于它不再可以交换;文化被盲目的使用,以至于它再也不能使用了。”[8]146在文化市场上,为了更好地被大众所需要,以更快地获得更高的交换价值。文化生产的样式也不得不逐渐进行自我改造,商品化的文化生产摈弃了以往的文化生产只关注自身精神表达的生产方式,更多地关注大众的需要,努力调整自己的形式和内容以更适应大众的文化消费需求。这样,文化的商品化推动产生了文化生产大众化的发展趋势,大众文化的生产和消费结构在文化商品化的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

2.商品的文化化

商品的文化化中的商品是指一般意义上的商品,不是文化商品。商品的文化化在静态方面是指商品本身中所蕴藏的超越了一般性的实用功能的文化精神性内容,在动态方面则指商品生产和消费过程中文化在其中所发挥的作用,它首先以商品文化的面貌出现。所谓商品文化就是指在一般意义上的商品中所凝结的人文价值,它基于商品生产者自身的文化价值观念、精神品味和艺术水准而产生,往往通过某种独特的艺术设计外观、能被商品消费者所感知的某种人文精神隐喻等在商品或劳务中被物化或人格化,需要商品的消费者通过自身的审美观念和情感理解模式来体验。因此,我们可以说,商品文化本身就是商品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独特的使用价值,也构成商品价值的重要内容,以其文化精神满足消费者对商品更全面的消费需求。由于我们所说商品文化化中的商品不是指专门为消费者提供文化精神满足的文化商品,而是一般意义上的商品。所以,商品的文化精神承载离不开使用价值的基础载体,它必须将自身物化或人格化于特定的一般商品之中,以物化的形式将为载体承载自身的存在,表现自己并在交换中体现自身的价值。

作为商品中内蕴的独特人文价值,商品的文化属性与商品的物质属性有机结合为商品的整体。作为在商品中所蕴含的人文精神,商品的文化表现为一种在物品和劳务中凸显的价值、品味、精神,它可以在商品交换的过程中随着交换行为由消费者获得,在一定程度上满足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的观念更新、品味提升、审美情怀、情感共鸣等需求。商品的文化化可以提升商品本身的交换价值,从而提升商品生产者的利润率。我们知道,在竞争相对充分的商品生产领域,资本为了获取利润会在不同领域不断流动,从而不断扩大商品的供应,使供求得以平衡,由此拉低全社会特定商品生产的平均利润率。个体的商品生产者要想使自身的个别劳动时间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要不断改进生产的技术水平,提高自身的劳动生产率,这种技术改进的过程本身就是文化要素在商品生产中的应用。

更重要的是,由于技术会迅速扩散,提升整个生产部门的劳动生产率,为了在相对饱和的市场中使自身的商品超越其他商品而被消费者所选择,生产者就需要努力体现自身商品的特色和吸引力,更多地满足消费者对使用价值的需求。限于特定商品自身的性质,在物质性的使用价值上可以拓展的空间是有限的。而消费者随着物质消费水平和自身文化素养的提升、随着生产力扩张而带来的商品消费选择面的增长,其在消费商品和劳务时不再像以往物质匮乏的时代那样注重商品本身物质层面的使用价值,而是更多地关注在消费商品过程中的精神满足,以此作为选择一般商品时的重要参考要素。消费者对商品消费中的文化需求以商品的使用需求为基础,又在其中注入了文化精神的要素,实现了对商品实用需求的超越。因此,可以说,当消费者面临着充分的商品选择机会,同时自身又有更强的支付能力时,增加商品的文化属性,满足消费者的文化需求就成了刺激消费者选择自身商品的重要路径,商品的文化化最终能够以货币的形态体现自身的价值。

(二)文化的资本化与资本的文化化的互动

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资本与文化同样是一对在双向互动中相互融合的概念。文化可以作为资本实现自身的一种路径而存在,在文化的诸多部类中,均有资本在其中嵌入并发挥作用的可能性空间。在现实机理层面,大众文化消费产品虽然同样需要承载一般意义上文化产品的价值内核,但在具体的生产和消费方式上具有更强烈的娱乐和大众属性,可以也应该在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充分引入资本,利用资本的力量壮大自身。而资本讲求经济回报,自然会对文化的生产和经营样态进行资本化的改造,使文化资本化。同时,资本最大化自身的基本逻辑也驱动其不断对外扩张,进入更多的生产领域,以扩大资本增殖的空间。文化以其特有的内在品质改造着资本起作用的面貌,形成资本的文化化运动,一定程度上形塑了资本的具体作用形态。

1.资本驱动文化生产和消费形态的变迁

资本不断追求最大化自我增殖的需要,会驱动其不断开拓新的作用领域,从而使自身在各个不同的产业领域之间流动。工业革命以来,“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9]。伴随着物质财富总量的急剧扩张,人们基本物质需要的满足程度大大提升,由此产生了较为普遍的精神文化需求增长,原有小众化的文化生产方式满足不了普遍意义上的大众精神文化需求,资本在文化生产和消费领域的介入有了现实的需要。

由于资本的逐利性,当资本的力量被引入到文化生产领域后,文化生产和消费的样态就有了根本性的变化。首先,在文化生产领域内,资本要想获得更多的超额利润,就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单位劳动生产率,这就要求要不断拓展资本起作用的文化领域,创新文化生产的技术,推广新的文化传播手段,从而推动文化生产和传播业态的变革。“资本对经济实效的追求,强化了文化生产精神价值的现实性……更加关注和贴近现实生活,服务于社会大众。给文化生产以时效性驱动,促使它在历时性演进中提升其共时态效益……使文化生产具备了对现实反映的敏感性和生产要素配置的客观性,更好更快地满足社会需要……资本对商品的市场等价交换法则与价值的货币转换功能,使文化产品在市场营销中其内在价值有了转换为外在价值的可能,获得文化再生产的社会、经济资源保障。”[10]

其次,在资本的驱动下,生产的业态向产业化发展,不断进行大规模复制化的产业分工。资本介入下的文化产业化生产,其可持续性要求生产出的文化商品要能被大众及时消费,从而快速完成资本的循环运动。由此,文化消费也不再仅仅是人们出于自身精神需要的结果,资本通过广告等方式不断诱导人们的文化消费趋向,塑造出特定的大众文化旨趣,这与人发展的真正精神需要之间,可能是背道而驰的。同时,在资本的驱动下,人们不得不快节奏地生活以适合资本快速循环的需要。人们的劳动强度大,闲暇时间较少,缺乏用心品味文化产品价值内核的心境和时间,文化消费则利用大众碎片化的时间进行,停留在感官刺激的层面,解构意义和价值,从而麻痹大众的心灵,为资本更好地统治服务。

2.文化提供了资本发展的价值支撑和增殖动力

在资本介入文化的过程中,文化也渗透和作用于资本,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资本的面貌,赋予资本以社会价值的支撑,并给资本的扩张提供发展的资源。资本对自我最大化增殖的片面追求,使经济发展在基于纯粹的经济理性片面追求效率,而忽略了公平和人生存发展的基本保障,这种片面的发展,是缺乏可持续性的。文化有其内在的价值性追求,可以在与资本的结合中赋予资本以价值支撑,使经济活动具备人文性,从而消解资本逻辑的负面效应,调适大众的心理,遏制金钱拜物教,防止社会的物化和极端化。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从根本上说,文化是由经济决定的,经济力量为文化力量提供发挥效能的物质平台。然而,任何经济又离不开文化的支撑:文化赋予经济发展以深厚的人文价值,使人的经济活动与动物的谋生行为有质的区别;文化赋予经济发展以极高的组织效能,促进社会主体间的相互沟通和社会凝聚力的形成;文化赋予经济发展以更强的竞争力,先进文化与生产力中的最活跃的人的因素一旦结合,劳动力素质会得到极大的提高,劳动对象的广度和深度会得到极大的拓展,人类改造自然、取得财富的能力与数量会成几何级数增加。”[7]149

除此之外,资本介入文化生产的目的要通过大众现实的文化消费行为才能得以实现,而大众文化消费的旨趣源于其文化心理的需要,这种消费行为的需求偏向为文化商品的供应提供了市场指引。介入文化市场的资本方会根据大众文化的需求偏向来调配生产资源,增加或者缩减不同类型的文化产品供应。一方面,这使大众多样和多变的文化需求得到及时的反馈和满足,使文化生产灵活多变、适应性强,推动文化市场百花齐放。电影工业的新表现形式、直播产业、游戏产业、动漫产业、微信、钉钉等社交工具的革新,其生成和发展的过程均源于大众文化需求的刺激。另一方面,如果不加以任何限制,任由资本内在的最大化自我增殖逻辑起作用。文化生产者可能会弱化甚至放弃文化本身应承载的具有超越性的价值追求,在文化生产中片面根据文化消费的需求来引导文化产品的供应,迎合大众较为低俗的感官刺激性精神文化消费需求,从而使文化生产偏离其推动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应有之义。

由此可以看出,在资本大规模介入生产以后,由于社会文化需求的极速扩张,文化生产的规模迅速增长,个体化自我表达的生产方式已经远远不能适应新时代的文化消费需求,大规模的生产需要庞大的资源注入文化生产领域,这就涉及到资本对文化生产的大规模介入和文化生产资源的有效整合和优化配置问题。资本介入下的文化生产要关注并满足文化消费者的消费需求、设法革新文化产品保存和传播的技术,从而更好地实现交换并延长文化商品交换价值的实现环节。就文化产品本身的性质而言,我们可以据此将文化生产分成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准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和私人文化产品的生产三个大的文化生产部类。基于三种不同的文化产品在本身性质、功能和作用上的不同,资本在其生产过程中的介入方式和介入之后的生产机理也将具备各自的独特性。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主要由政府进行供给;对准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政府可以采取在一定范围内适当补助的手段,使生产者在生产此种公共文化产品时如果加上补助则边际效益高于边际成本;私人文化产品主要以产业化的形态生产,以市场化的模式供给,使商品生产者在生产的过程中基于利润的驱动而不断地改进生产的技术,丰富私人文化产品自身的表现形式,更好地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消费需求,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和大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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