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博
(国际关系学院 研究生部,北京 100091)
意识形态安全有着历史性的含义。对于今天的中国而言,主要是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不受来自外部或内部因素的威胁、侵蚀以至同化,并能保持稳定存在和健康发展。我们强调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并不是要求全体民众在政治认识上高度一致,在行为方式上整齐划一,而是要求思想上、政治上、价值观念上的个性和分歧从属于共同的社会信仰、政治理想和主导价值。[1]意识形态安全历来被我国视为安全工作的立身之本,被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思想宣传工作会议中称为“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在讲究“中庸和谐”的话语体系和共产党人“不偏不倚、实事求是”的工作信条中,出现“极端重要”的形容词汇,足以说明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国际局势风云变幻,“冷战思维”固化,一些敌对势力不惜余力地大肆进行意识形态渗透活动;在经济飞速发展、文化多样性日益展现的国内,多种社会思潮暗流涌动,“垃圾文化”现象突出。在这样的背景和形势下,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必须要引起人们的关注和支持。
层次化视角,原本是一种旨在提高分析对象效能而进行整体评估、合理分类、归纳总结、演绎推理等步骤的研究思路。其精髓在于“各得其所、稳定有序”地模拟出研究对象的特点和损益,在企业文化分析领域中颇为常用。在意识形态安全研究中,许多学者也秉持着或多或少的“层次化”逻辑。有学者就认为,意识形态安全有四个层次:第一个层面也是核心的层面,即意识形态与社会客观规律的契合程度。第二个层面,意识形态对人们生产生活及社会良性互动需求的满足程度。第三个层面,意识形态与正式或非正式制度的协调程度。第四个层面,意识形态与精神世界其他领域的兼容程度。这四个层面通常是相互关联的。[2]这种观点是对意识形态安全的充分解构,明确提及了意识形态安全与制度、实践、规律的关系,倡导用较为细致的观察剖析意识形态安全。还有学者认为,意识形态安全本身就是国家安全的一个层次。[3]这样“左右协调、上下相依”的层次观,在意识形态安全研究中发挥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因此,用层次的思想、分类的手段来看待意识形态安全工作,是有着现实基础的。
关于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的内容,尚有争鸣空间。一些学者以高校为工作主阵地,认为“意识形态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4]。也有学者指出“网络已成为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的主战场和最前沿”[5],需要打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攻坚战。另有学者语焉不详,没能辨别“意识形态安全”与“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的分野,对二者的范围大小、边界有无相对不敏感,以至于最后将意识形态安全的内容与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的内容混为一谈。根据这些前人研究成果不难发现,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应该是个立体丰满的多元结合体,而不能只从单一角度去理解分析。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的确要以高校为主要阵地,但是否还有其他平台依托?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近年已成迅猛发展之势,但是否还有其他热点议题?至于将意识形态安全的内容与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的内容鱼目混珠的说法,则要从意识形态安全的内容出发,作出厘清和划定。
总而言之,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内容亟须从宏观架构方面给出条理分明的理论主干。制度层面,核定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的相关概念;实践层面,建立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的行动指南;延伸层面,列举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的困境出路。
意识形态的安全包括道德的安全、政治信仰的安全和宗教信仰的安全。[6]以此观之,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的内容要以道德、政治和宗教为制度出发点,起到引领作用。
社会主义道德的实质在于促进人的发展和完善,一切“以人为本”。马克思(Karl Marx)、恩格斯(Friedrich Engels)认为,真正的人身解放并不能依靠资产阶级的“政治解放”,而应该寄希望于无产阶级革命的“社会解放”[7]。某种意义上来讲,只有社会主义制度领导下,个人才能真正回归“原本道德”,抛却抽象的个体物质概念,体现社会关系的总和。因此,也只有在社会主义道德观的指引下,意识形态安全工作才能最大限度上保持“不走样、行正道”。与此同时,社会主义道德观的重要基础在于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存在价值在于“平等、自由、权利”的有机统一。以社会主义道德为纲要,可以凝聚人心“最大公约数”、培养无产阶级感情、施惠共产主义事业实践,为意识形态安全工作打下牢固之基。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大优势。“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人披肝沥胆、与时俱进,在各个领域依靠人民的力量,实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辉煌胜利,取得了中华民族的历史性飞跃。无数不容置疑的事实和深刻隽永的思想铁一般地昭示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无比优越性。在走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程中,党为核心的政治观必不可少、至关重要。新时期意识形态安全工作斗争复杂、形势严峻,如何在这种情况下切实统筹好国内外两个大局、将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平稳落实,党的领导是有效法宝,必将带领我国意识形态工作走向更高处。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就是历史唯物主义宗教观[8],它以辩证的观点看待宗教的形成与消亡,主张宗教发挥其精神层面上的文化活力。存在即为一定的合理,宗教也是人类数千年发展历程中的文明成果之一,如果仅从“大众鸦片”的角度去看待宗教,不仅是对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误读,也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宗教问题是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的难点,不仅因其特殊敏感性质,更因其难以精准把握、一劳永逸。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具有丰富的当代价值,主要是它认识到了宗教的“二重性”,提倡“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在我国宗教政策贯彻中起到了维护中华民族团结、构筑和谐社会的核心作用。所以,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为我们提供了一种迎难而上的攻坚思维,有助于啃下意识形态安全工作中的“硬骨头”。
讲好中国故事,也要尝试讲好意识形态安全故事。意识形态安全不是空中楼阁,而是真正存在于每个人的生活当中,如影随形。以往,全社会对意识形态安全一如既往地讳莫如深、三缄其口。这样尴尬境地的造成,固然有民众对意识形态安全了解不多等原因,但最大症结还是在于官方对于意识形态安全的宣传力度不足。习近平总书记曾经一针见血地指出:“在集中精力进行经济建设的同时,一刻也不能放松和削弱意识形态工作,必须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任何时候都不能旁落,否则就要犯无可挽回的历史性错误。”[9]其中涉及的“话语权”恰恰是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的薄弱之处。走出颇有些谈“意”色变意味的误区,必须把意识形态安全宣传提上日程。
首先,增强意识形态安全宣传工作责任。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向党看、跟党走”,把党中央明确过的意识形态安全工作重心当成个人工作中的“磨柴刀”,提高意识形态安全宣传比重,配合宣传部门整合舆论资源。其次,凝练意识形态安全宣传工作主题。意识形态安全宣传,决不能止步于泛泛可谈而不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设立的“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National Security Education Day)就是很好的范例和机会,2020年的教育日中,关于意识形态的宣传丰富多彩,且线上线下相结合、多媒体矩阵协同发声,赢得较高评价。第三,关注意识形态安全宣传工作效果。意识形态安全宣传工作,是人民事业,造福千秋万代。任谁都不可以忽略宣传反馈,故步自封当起“甩手掌柜”来。将系列宣传工作走进千家万户,也要收集百家之言,作为日后衡量工作好坏的准绳,作为完善工作的根据和动力。
精神文明建设,贵在实现心灵融通、感同身受。意识形态安全与个人的精神信仰、行为模式息息相关,折射在社会生活中的各个方面。从历史维度看,东西方势力以思想领域为主阵地,反复交锋,其中尤以国外敌对分子的意识形态渗透最为常见。他们惯于过度美化自身的政治制度和价值观念,肤浅地展示出其略有优势的一面,对根本问题和矛盾避而不谈,妄图达到混淆视听、迷惑人心的目标。庞大苏联一夜化为乌有的殷鉴不远,将意识形态安全工作深入人心正是明智之选。从现实维度看,各种社会思潮奔涌而来,令人应接不暇,在这种情况下,个体自然热衷于关注博人眼球的价值观念并按此行事,意识形态安全定力仍要保持。如果说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的宣传还定位于物质层面,那么怎样做到心灵激荡、产生共鸣的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则是需要格外关注的成事之要。
第一,提高意识形态安全工作“软实力”。所谓“软实力”,由哈佛教授约瑟夫·奈(Joseph Nye)首提,意指通过吸引和说服使对方受到影响,从而有所改变。展示意识形态安全工作政策的道义、把正当性和亲和性融入工作始终、与不同意识形态和睦相处,可以一定程度上完成这个任务。第二,扩大意识形态安全舆论的影响力。一段时期以来,事关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的舆论合力尚未形成,名正则言顺,突出主流意识形态的舆论地位迫在眉睫。在理论渊源上,可以向新民主主义革命及社会主义革命时期寻找我国隐蔽战线的光辉事迹,甚至中国传统文化中以“居安思危”为代表的忧患意识,都能够予人启迪。在传播技术上,取人之长、补己之短。西方传媒集团素以舆论操控能力而著称,我们也应学会包装修饰,在真实无误的基础上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执舆论影响之牛耳。第三,增强意识形态安全效用的感召力。“美美与共、天下大同”,在美人之所美的同时,见贤思齐,不忘将我国意识形态安全效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呈现出来,才能促使广大民众对意识形态安全产生更为深刻的认知,自觉、自信、自制地抵御其他意识形态的冲击。
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的成就需要借助平台来巩固,网络首当其冲。诚然,网络不是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的唯一落脚点,但由于网络平台的独特性质,必须引起足够警惕。一方面,互联网的飞速普及,赋予不可胜数的行为体发表言论、相互模仿的新机遇,成为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的火热前沿和重要阵地。另一方面,当下网络生态有待整治、网络安全形势日趋严峻已是不争的事实。敌对势力的惯用手法是把个别问题扩大化、把简单问题复杂化、把一般问题政治化,最终把矛头指向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他们利用媒体特别是互联网等现代媒体对我国进行丑化、妖魔化。[10]这就要求意识形态安全工作者“新旧兼顾”,重视网络平台中的意识形态安全斗争,化被动等待为主动出击,对期待和呼声给予及时回应,磨砺自身专业科学能力。与此同时,也要对网络言论的特点、倾向、本质了然于胸,坚定意识形态安全信念,毫不动摇地打好意识形态安全工作中的“网络保卫战”。
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合法性不容忽视。大众传媒的推波助澜加剧了意识形态安全论争的焦灼情景,大量反华反共书籍传单、影音片段横行无忌,将意识形态安全描述为可有可无的虚拟式存在,空心化意识形态安全的网络传播。此时应该致力于维护良好的官民互动,畅通上情下达的渠道,同心同德,反对动摇意识形态安全根基的无耻行径。另外,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权威性也恰如其时。近年来,不少网络舆论热衷于炒作他国意识形态的与众不同,逢中必反、巧言令色。试图将我国主流意识形态逐渐边缘化、话语权逐渐削弱化,曲解我国意识形态的核心含义。如此做法值得严肃对待,要正本清源,从我国意识形态的历史演进和现实成效出发、双管齐下,扎扎实实地向沉默的大多数网民诠释出我国意识形态的不可替代。还有,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持续性必不可少。意识形态不仅是始终贯穿于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也是新生事物的催化剂。网络平台中,“吃瓜群众”不在少数,他们可能时而义愤填膺、时而跟风热点。但这并不意味着意识形态安全工作也可“阶段性休息”,意识形态安全工作无法完全放松,时刻将其作为当下网络交往中的应有之义、纯洁背景,方能临危不乱、处置得当。
在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的内容中,如果说“根本理念”是工作基础,“行动体系”是工作关键,那么“优化路径”就是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的升华。
全球化背景下,国际之间不乏友谊交流的同时,也为冲突和争议埋下了伏笔。经济社会的快速进步,带来便捷的生活的同时也带来了阶层撕裂。单边主义的抬头使得一些强权国家垄断意识形态话语权,动辄对其他国家指手画脚、说三道四。国内不同人群之间的文化素养差距依然存在,意识形态隔阂尚未完全消除。因此,在空间角度上,需要统筹处理好“国际、国内”两个意识形态安全工作战场、弥合自身存在的价值观分化。
所谓的“大统战”思路即是正确处理“国内”与“国际”的意识形态安全舆论场关系,正确对待国内不同人群、不同阶层之间的意识形态安全差异。以突发公共事件为例,国外敌对势力不惜一切手段来大肆抹黑我国意识形态,甚至有相互串联、共同施加压力的情况,国内难免受此波动影响。培育国内意识形态安全环境、提升传播技术专业度,在防止这种“言论倒灌”现象的同时,争取在国外展示良好的国际形象。对于国内的意识形态争论,应该树立如泰山压顶一般的“高势位”姿态,再也不能过分容忍一些不负责任的个体散播不利于国家意识形态安全的荒谬言论,蛊惑人心。与此同时,也要推进意识形态安全教育事业,凝聚广泛共识、自强不息,将意识形态安全主动权牢牢把握在自己手中。
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意识形态安全工作是一项“时间工程”,不允许中途而废、浅尝辄止。从改革开放初期起,邓小平就多次强调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要重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坚定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抵制各种错误思潮,但后来的事实证明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直到现在仍未从根本上扭转意识形态淡化的局面。[11]事实是残酷的,但它反而使我们认识到了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的不足和缺陷,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认真总结历年来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的得与失,看到时间因素在意识形态安全工作中的主线作用,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工作仍大有可为。
要建设合理有序的工作机制,关键是要瞄准“主流意识形态”这个最大常量,坚持突出主流意识形态的生命力和活动力。主流意识形态,是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制度中具有社会统治地位的政治思想、法律法规、文艺思潮等。以这些领域为抓手,多维覆盖、精准施策。除此之外,也要建立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奖惩制度、突发事件应对制度,切实保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不会因为人事变动等因素失去前进动力、难以经受时间的考验。对于意识形态安全工作要敢于亮剑、旗帜鲜明,将党的领导和正面宣传与奖惩制度和应急制度相结合,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工作永葆青春、毫不变质。
意大利马克思主义者安东尼奥·葛兰西(Antonio Gramsci)曾经提到过,“在保证整个社会集团的意识形态的统一中,意识形态起了团结统一的水泥作用”。归根到底,意识形态安全工作,是一项捏合人心缝隙的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明者因时而变,智者随事而制”。意识形态工作是在人的头脑里搞建设,我们有些做法过去有效,现在未必有效;有些过去不合时宜,现在却势在必行;有些过去不可逾越,现在则需要突破。[12]民心就是最大的政治,意识形态安全工作概莫能外。
近年来,物质财富充分涌流,跨文化传播事业蒸蒸日上,世界愈发成为一个“地球村”。渺小的个体价值观尚且不尽相同,作为民族集合体的国家的价值观——意识形态各有侧重则更为正常不过。中国为世界提供了与一些西方国家强调的“个人至上,绝对自由”根本不同的价值观新参照,展示了海纳百川、和合共生的包容性与自信心。当前,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已经成为重要国策,文化建设已经成为国家“五位一体”总体建设布局的重要一维,这是提升我国文化话语权的强大支撑和重要契机。[13]每种意识形态都有着深厚的物质基础,求同存异是必然趋势和规律。如此便需要我们保持厚重的“人文关怀”,创新意识形态安全工作,推进意识形态的生活化和大众化。坚持用耳熟能详的活动来吸引人、用可歌可泣的精神来培养人。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从隐性引导出发,春风化雨般地完成意识形态安全工作,赢得最为广泛的认可和肯定,从容不迫地获取大众支持,为意识形态安全工作掬得一捧清清白白的根源之水。
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的内容不应与意识形态安全的内容等量齐观,应该用层次化的视野来看待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的内容。意识形态安全的内容可以抽象地看作是政治观念安全、道德文明安全和宗教信仰安全。而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的内容则范围更广,不仅局限于主体的政治观念,也要确立客观的系统行动架构,在发觉问题之后,提出优化路径。树立正确的道德观、政治观和宗教观;把宣传讲述、细化深情作为工作行动的参考;及时认清以网络为首的新平台所带来的利弊;独占“天时地利与人和”,实现空间、时间和世俗的三重维度把控。如此才是一个完整的工作闭环,利于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的开展,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长治久安有着极为重大的意义。
任凭国际形势如何风云变幻,敌对势力如何进行意识形态渗透,只要坚定信心、团结一致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工作就有“任尔东西南北风”的气概和魄力,就有“直挂云帆济沧海”的信念和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