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伟军,谢若扬
(华中农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0)
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是新时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客观要求,是彰显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诉求,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重大目标。贫困群众是习近平最为牵挂的社会群体。他讲到,“我先后在中国县、市、省、中央工作,扶贫始终是我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我花的精力最多。”[1]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高度重视扶贫工作,看望慰问贫困群众,部署推动扶贫工作。2018年,在成都主持召开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并发表讲话强调,要“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用人民群众的内生动力支撑脱贫攻坚。”[2]2020年,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强调,“要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有利于激发欠发达地区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发展的内生动力。”
近年来,习近平扶贫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的人民观成为学界研究热点。关于习近平扶贫重要论述,既有研究主要围绕三个层面展开:思想内容上,有学者将其归纳为科学扶贫思想、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思想、内源扶贫思想、社会扶贫思想、廉洁扶贫阳光扶贫思想等九个方面[3],认为体现出有的放矢的扶贫格局、科学高效的扶贫策略、授人以渔的扶贫方法、合作共赢的扶贫模式等特点[4]。理论体系上,概括为责任、投入、政策、工作、帮扶、社会动员、监督考核七大体系[5],并以制度环境为背景从根本特征、关键举措、制度和组织保障等展开分析[6],围绕扶贫开发的本质、目的、战略、理念、动力、方式等进行阐述[7]。意义价值上,主要结合促进国内减贫事业发展及助推世界反贫困实践展开论述[8-10]。关于习近平人民观,已有研究认为,其在思想意蕴上体现为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惠及人民[11];理论特征上契合了新时代的实践发展要求,呈现出继承性、时代性、系统性、辩证性、亲和性等特点[12];内容构成上包括如何认识人民的地位及动力、如何回应人民的利益及诉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方法及途径等[13];价值指向表现为扶贫工作的人民立场、扶贫成果的人民共享以及扶贫工作的人民导向[14];具体践行体现在政府与人民协同发力、发挥困难群众自身力量、汇聚人民大众集体力量[15]。
总体来看,现有相关研究着重从宏观视域对习近平扶贫重要论述的思想内容、理论体系及价值意义进行探讨,为深刻认识习近平扶贫重要论述的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提供了重要参考,但缺少专题式、针对性的研究。尽管已有个别学者对习近平扶贫论述中的人民观进行了专题研究,但对如何认识和发挥贫困群众在脱贫攻坚中的主体性地位和能动性作用鲜有涉及。因此,本文以习近平扶贫重要论述为文本,结合精准扶贫脱贫实践,在既有研究基础上对习近平扶贫重要论述中的群众主体观进一步进行探究,以期揭示贫困群众在脱贫攻坚中处于主体地位这一重要规律,充分展现中国共产党治理贫困的思想智慧,助力阐释中国特色扶贫开发理论(1)本文所指的“群众”是指精准扶贫语境下农村地区的贫困群众,“群众主体”是指在党的领导下,通过激发贫困群众脱贫的内生动力,调动和发挥贫困群众自身脱贫致富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马克思恩格斯基于对19世纪英国无产阶级贫困状况的长期深入考察,最早从社会制度层面探讨贫困产生的原因。恩格斯指出:“贫困是现代社会制度的必然结果,离开这一点,只能找到贫穷的某种表现形式的原因,但是找不到贫困本身的原因。”[16]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无产阶级贫困的根源在于“制度性贫困”,即资本主义私有制下资本家对雇佣工人的残酷剥削和压迫。马克思恩格斯反贫困理论立足于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指出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是无产阶级反贫困的根本途径,是实现共产主义的必由之路。受时代局限,尽管马克思恩格斯未能对社会主义社会的贫困问题进行预判,但却为人类社会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在坚持马克思恩格斯反贫困理论本质的基础上,习近平结合中国减贫事业的具体实际,从社会主义建设全局、社会主义本质要求出发认识我国的贫困问题,明确提出,“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也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也不能掉队。”[1]消除贫困是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确保到2020年农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在我国现行贫困标准下如期脱贫是新时代扶贫开发工作的既定目标,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经阶段。这些论述所体现的价值取向与马克思恩格斯反贫困理论相一致,均将摆脱贫困、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作为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将马克思恩格斯反贫困理论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提出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科学回答了“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如何退”等一系列扶贫开发中的重大问题,开创了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中国化的新境界,为新时代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根本遵循。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蕴含着深刻的人民主体思想。在揭露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本质的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运用剩余价值理论,揭示了资本家如何剥削工人以及工人主体性地位缺失的根源所在。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劳动资料为资本家阶级所垄断,由此造成工人阶级的依附性是一切形式的贫困和奴役的原因。”[17]少数掌握生产资料的资本家统治整个社会,资本的竞相逐利加剧了对广大工人的压迫和剥削,工人处于受资本家支配和奴役的地位,生存处境艰难,贫富差距日益扩大,整个社会分化为两大对立的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资本主义私有制所导致的工人主体性缺乏,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缺失,成为阻碍社会进步的直接原因。“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18]马克思恩格斯肯定人民群众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认为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要真正实现人民群众在历史发展中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则须通过无产阶级革命,废除资本主义私有制,建立共产主义社会,实现无产阶级在解放自身的同时,解放全人类这一宏伟目标。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中的人民主体思想是习近平关于扶贫重要论述群众主体思想的理论基石。“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是真正的英雄。”[19]习近平秉承人民群众创造历史并在历史发展中起决定性作用这一唯物史观基本观点,立足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贯穿于扶贫开发工作全过程。一方面强调在扶贫工作中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另一方面要把“志智双扶”与摆脱“物质贫困”相结合,注重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使外部资源介入与内生动力发挥之间协调互动,确保脱贫攻坚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习近平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中的人民主体思想根植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土壤,创造性地诠释了人民群众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主体地位。
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历代中央领导集体均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在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中,始终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思想,推动中国扶贫开发事业不断向前发展。“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20]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将解决农民土地问题作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重点任务,为农村反贫困奠定了基本制度前提。1950年,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工业化开辟道路。1953年,提出并实施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与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逐步形成独立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为发展工农业生产、保障农民权益、改善农民生活建立起基本的制度基础。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将贫困问题纳入改革开放全局,为农村反贫困提供了基本政策支持。主张在改革、开放、发展的进程中消除贫困,将人民群众作为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的根本主体,调整党的农村政策,改革农村经济体制,推行并稳定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极大调动了亿万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民解决了温饱问题并向小康生活迈进。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将扶贫对象从贫困地区转向贫困人口,为农村反贫困确立了基本方略保障。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强调“人民群众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创造主体,也是实现自身利益的根本力量”[21],制定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实施西部开发战略、加快发展教育,推广示范技术、提高劳动者素质,致力于改善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环境,大幅度减少了贫困人口,农民群众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小康。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将扶贫开发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为农村反贫困建立了基本社会保障。坚持发展以人为本,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科学发展之路,制定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等全方位的帮扶体系,全面改善贫困人口发展条件。
党的历代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的人民主体思想及其在扶贫开发中的具体运用,成为习近平扶贫重要论述群众主体观形成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继承党的历代中央领导集体人民主体思想、高度重视扶贫工作的基础上,契合新时代新战略以及扶贫开发面临的新形势,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勠力解决中国千百年来存在的绝对贫困问题,为农村反贫困制定了根本解决方案。创新性地提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制定实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等决策部署,按照“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以下简称“六个精准”)基本要求,聚焦“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以下简称“五个一批”)脱贫举措,尊重贫困群众意愿,发挥贫困群众主体作用,全社会参与脱贫攻坚,取得了开创性成就。截至2019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末的9 899万人减少至551万人,累计减少9 348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的10.2%下降至0.6%,累计下降9.6个百分点;2013-2019年,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分别为16.6%、12.7%、11.7%、10.4%、10.5%、10.6%、11.5%,年均名义增长12.0%,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9.7%,实际增速比全国农村平均增速高2.2个百分点(2)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网站,详见《方晓丹:2019年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1109万人》, http://www.stats.gov.cn/tjsj/sjjd/202001/t20200123_1724700.html。。为2020年如期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
知青岁月造就了习近平吃苦耐劳的品格,坚定了带领农民群众治理贫困的决心。1969年至1975年,习近平插队到梁家河,他与农民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在异常艰苦的条件下亲自带领当地群众建沼气池,打深水井、打坝地,办夜校、铁业社、缝纫社、代销店等,解放农村劳力,发展当地生产,改善村民生活[22]。七年的知青经历使习近平亲历农民贫穷之苦,深感农村落后之痛,探索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农民文化水平、发展农村产业等脱贫路径,产生了一定的积极成效,这成为习近平重视解决扶贫脱贫问题的重要历史起点。
主政地方工作磨练了习近平亲民为民的意志,增强了依靠农民群众摆脱贫困的信心。20世纪80年代,习近平在河北正定担任县委书记,大刀阔斧抓改革、促发展。严厉整治卫生乱象、紧抓教育工作改革,提高了群众文化素养;推动修缮古城文物,策划筹建文化景点,促进历史文化传承,拉动了当地旅游经济发展;重视招揽吸纳人才、加强干部素质教育,改善了基层人才短缺的局面,转变了干部落后的观念[23]。坚持把人民群众利益放在首位,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齐抓共建,切实改变了正定“高产穷县”的面貌。在福建宁德工作期间,习近平走遍闽东九县,体察民情、倾听民声,身体力行,积极推行“四下基层”(3)“四下基层”,即信访接待下基层、现场办公下基层、调查研究下基层和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下基层。工作制度,“三进下党”更是体现了他赤诚的爱民情怀和对贫困群众的深切牵挂。在闽东,习近平提出“滴水穿石”“弱鸟先飞”的摆脱意识贫困等扶贫观点,提倡充分发挥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自主脱贫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资源开发,鼓励闽东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依托山海资源优势摆脱贫困。在宁德的扶贫开发工作开启了习近平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认识的萌芽,是他坚持以群众为主体、发挥群众首创精神开展扶贫工作的生动实践。《摆脱贫困》一书即是习近平结合宁德实际,在调查研究基础上针对宁德如何实现脱贫发展深入思考的成果。2002年至2007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将在宁德首创的下访工作制度带到浙江,历经九个月、调研考察了69个县,走基层、访农户、问民生,为群众排忧解难,亲自部署山海协作、下山移民等扶贫工程,多次强调要自力更生,强化自我发展能力,对贫困群众进行志智双扶[24]。这是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贯穿于地方工作实践的具体体现。
基层反贫实践的丰富经历,建立起习近平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深厚感情,在不断探索、思考和解决农村脱贫问题中积累起宝贵的扶贫经验。坚定了充分发挥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自身力量摆脱贫困的信心,为扶贫重要论述群众主体观的形成奠定了宝贵的实践基础。
新时代精准扶贫工作有序推进,深化了习近平对农村反贫问题的认识。习近平强调, “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多到农村去,多到贫困地区去,了解真实情况,带着深厚感情做扶贫开发工作,把扶贫开发工作抓紧抓紧再抓紧、做实做实再做实,真正使贫困地区群众不断得到真实惠。”[1]十八大刚闭幕不久,习近平就将贫困革命老区河北省阜平县作为国内考察的第二站,调查了解当地贫困群众的生活状况,他谈到,“贫困地区发展要靠内生动力,如果凭空救济出一个新村,简单改变村容村貌,内在活力不行,劳动力不能回流,没有经济上的持续来源,这个地方下一步发展还是有问题。”[25]2013年,习近平在湘西十八洞村考察贫困群众基本生活、医疗保障、教育就业、产业发展以及可持续脱贫状况时首次提出“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方针,为新时代脱贫攻坚指明了方向。在实践经验总结和具体工作研判的基础上,2015年,习近平提出“六个精准”基本要求、“五个一批”脱贫举措,聚焦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生产生活和发展条件的改善,致力于构建精准脱贫的长效机制,保障贫困群众的基本生存和发展权利。2016年,习近平在重庆调研时强调,“扶贫开发成败系于精准,要找准‘穷根’、明确靶向,量身定做、对症下药,真正扶到点上、扶到根上。”[26]之后他多次强调脱贫攻坚要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提高群众自我发展能力,支持贫困群众自力更生。脱贫攻坚为了贫困群众,同时也要紧紧依靠贫困群众。从教育扶贫、就业扶贫到产业扶贫、旅游扶贫、消费扶贫等,精准扶贫一直重视对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的培育,增强贫困群众发展信心、脱贫自主意识及自我发展能力,促使其在外力助推下充分发挥自身主体作用,积极主动脱贫。
从地方到中央的工作经历,为习近平长期关注和思考解决农村贫困问题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为扶贫工作的群众主体思想生成打下了坚实基础。“看真贫、扶真贫、真扶贫”是习近平持之以恒的扶贫工作准则,“真”“严”“实”是习近平一贯强调的扶贫工作要求;“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习近平率先垂范的扶贫工作路线;坚持群众主体是习近平一以贯之的扶贫工作理念。将中国特色的扶贫经验上升为理论成果,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实需要,也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客观要求。解析习近平扶贫重要论述群众主体观的核心观点是理论研究者应有的理论自觉和责任担当。
贫困群众的致贫原因复杂多样,但“贫穷不是不可改变的宿命。人穷志不能短,扶贫必先扶志”[27];“要把扶贫同扶志结合起来,着力激发贫困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的主动性,着力培育贫困群众自力更生的意识和观念。”[28]习近平多次强调“扶志”的重要性,要求把改变贫困群众的精神面貌作为扶贫工作的重要抓手。“志”是志气、志向,是观念、思想,也是信心、信念,是贫困群众脱贫内生动力的根基。贫困群众只有从精神上脱贫,树立“我要脱贫”“我能脱贫”信念,才可能坚定、自觉地付诸行动,努力改变贫困现状。
(1)摆脱意识贫困,增强脱贫志气。“贫困群众是脱贫攻坚的对象,更是脱贫致富的主体。”[27]近年来各地出现的“争当贫困户、低保户”“干部干、群众看”“等着别人送小康”等现象是典型的精神贫困和缺乏主体意识的表现。部分贫困群众把帮扶看作理所当然,并未意识到自身在脱贫中应扮演的角色,甚至没有脱贫意愿,认为戴着贫困户的帽子就可以衣食无忧。这种脱贫主体意识的缺乏成为摆脱贫困的根本性阻碍。“没有脱贫志向,再多扶贫资金也只能管一时,不能管长久。”[27]贫困群众若不思进取,缺乏脱贫意愿,无论外界如何帮扶终究改变不了命运。为此,习近平指出,“摆脱贫困首要并不是摆脱物质的贫困,而是摆脱意识和思路的贫困”[1],“脱贫致富贵在立志,只要有志气、有信心,就没有过不去的坎。”[1]依靠外部帮扶所获得的单纯物质生活改善并不意味着真脱贫,贫困人口也可能因精神萎顿、志气匮乏、不思努力而返贫。“仅靠外部帮扶,帮扶再多,你不愿意‘飞’,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29]外部帮扶固然重要,但扶贫不是唱“独角戏”,若贫困群众自身没有积极向上的精神、主动追求进步的态度,再好的政策也只能“养懒汉”。习近平2019年4月在重庆考察调研时指出,“脱贫致富不能等靠要,既然党的政策好,就要努力向前跑。”[30]扶贫政策为贫困群众脱贫提供了良好的制度条件,贫困群众自立自强是脱贫政策发挥效能的内生性基础。因此,贫困群众要充分利用各类帮扶政策,积极主动率先脱贫,逐步走上自力更生的生活富裕之路。
(2)推进移风易俗,发扬优良传统。“脱贫致富不仅要注意富口袋,更要注意富脑袋。”[27]正确处理好“富口袋”与“富脑袋”之间的关系是习近平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的鲜明论点。“我们切不可物质上脱贫了,精神上却愚昧了。”[31]思想解放和观念更新是激发贫困群众脱贫主体意识的前置条件。要以中国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所蕴含的自强不息、勇于奋斗、改革创新等思想价值引领贫困群众的思想观念,激发脱贫致富的精神动力和行动自觉。
乡风文明是农村文化必须保持的底色,是贫困群众精神脱贫的环境氛围。当前,一些贫困地区存在“不在找脱贫门路上动脑筋,却在婚丧嫁娶方面讲排场搞攀比”[1]的怪相。相对城镇而言,农村地区群众思想观念封闭、惯于墨守成规,一些偏远贫困地区甚至还延续着陈旧的传统文化习俗,讲排场、比阔气等不良风气加剧了群众生活保障与人情面子满足之间的矛盾。无论在物质还是精神层面都制约着脱贫,一些农村家庭甚至因人情礼金不堪重负而选择搬迁进城。习近平提出,“要教育引导群众抵制陈规陋习,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1]勤俭节约、艰苦朴素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和精神财富,农村贫困地区要继承发扬良好传统,倡导积极向上、团结互助的社会风尚,形成理性平和、勤劳致富的社会心态。习近平指出, “要加强贫困地区移风易俗工作,促进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1]要将扶贫工作与乡风文明建设、乡村文化振兴有机融合,积极推动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淳朴民风和良好家风,引导贫困群众转变落后观念,摆脱人情包袱,投身脱贫实践。
习近平非常重视家风文明建设对于扶贫脱贫的重要价值。他强调,“要发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引导人们自觉承担家庭责任,树立良好家风,强化家庭成员赡养、抚养老年人的责任意识,促进家庭老少和顺。”[32]贫困地区青壮年劳动力大量流出,农村空巢现象突出,老年贫困问题日益严峻,如何帮扶贫困老年人脱贫已成为脱贫攻坚中的难点。为此,国家不断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提供兜底保护。但养老并非全是政府的责任,敬老孝老是每个家庭子女应尽的义务。习近平指出,“要加强典型示范引领,总结推广脱贫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示范带动,营造勤劳致富、光荣脱贫的氛围。”[1]各地积极探索,开展“五好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脱贫之星”等评选活动,通过典型示范,弘扬家庭美德,培育良好家风,实现整户脱贫。良好家风既是家庭成员的道德约束,也是具体的行动规范。就贫困户而言,良好家风一方面为家庭内部尊老爱幼、和睦相处提供价值引导,另一方面有助于村民行为自律,减少矛盾冲突,合力脱贫攻坚。
(3)坚持苦干实干,坚定发展信心。农村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生存环境恶劣、地理位置偏远的地区。因信息闭塞,与外界交流较少,发展观念落后,思维受到局限,容易安于现状,缺乏发展信心,对于未来发展的目标方向缺乏清晰认识。为此,要将扶贫政策、新发展理念通过多种渠道,有效传递给贫困群众,引导他们拓宽发展思路,克服消极心理,追求美好生活。习近平指出,“贫困地区完全可能依靠自身的努力、政策、长处、优势在特定领域‘先飞’,以弥补贫困带来的劣势”[31],“弱鸟可望先飞,至贫可能先富。”[31]“宁德模式”即是“弱鸟先飞”的成功典范,说明贫困并不可怕,只要肯干、敢干,发掘、利用好自身优势,脱贫致富必然实现。贫困地区虽然发展条件相对较差,但依托政策支持、生态优势和自身努力等可在一定意义上弥补发展劣势。湖北建始县花坪镇漆寮村依托优美的山林环境发展避暑经济,打造别具恩施土家族风味的农家民宿,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贫困人口吃上了“生态旅游饭”。(4)资料来源:建始县人民政府网《决战脱贫攻坚:贫困户吃上生态“旅游饭”》(2019年5月23日),http://www.hbjs.gov.cn/zwdt/zwyw/1050294.html.“脱贫致富终究要靠贫困群众用自己的辛勤劳动来实现。”[27]自强不息、艰苦奋斗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发展条件越是艰苦,越是需要以滴水穿石的精神,付出更加艰辛的努力,奋力探索脱贫致富之路。“看到成绩,看到自己的长处,增强自信心和自尊心,有利于继续扎扎实实走自己的发展道路。”[31]曾是国家级贫困村的十八洞村,结合当地独特的自然环境优势和苗族文化特色,发展林果产业和乡村旅游,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村民通过辛勤劳动,苦干实干,成功脱贫。“只要有信心,黄土变成金。”[27]增强贫困人口脱贫的信心,一方面需要对贫困群众加强心理疏导,打消发展顾虑,另一方面要突出正向激励,使贫困群众在辛劳付出后有获得感、幸福感和奔头感,充分激发脱贫斗志、增强脱贫动力。
习近平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原理深刻阐明了“物质贫困”与“精神贫困”“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之间的逻辑关联,强调“精神贫困”是比“物质贫困”更为根本、更深层次的贫困问题,要将摆脱“精神贫困”放在突出位置。就扶贫工作而言,必须摸清贫困群众的思想状况,物质扶贫和精神扶贫协同并举,切实提高扶贫实效。
扶贫必聚力,关键要从思想上形成共识。针对一些贫困人口认为扶贫只是干部的事,习近平指出,“出现这种现象,既有群众的原因,也有干部的原因。”[1]群众主体地位的凸显一方面要靠贫困人口自身树立正确认识,生发“我要脱贫”的内生志向;另一方面需要扶贫干部加强教育引导,改变贫困人口偏见,凝聚脱贫攻坚合力。
扶贫干部首先“要端正思想认识,树立正确政绩观,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把脱贫质量放在首位,把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作为根本举措。”[1]决胜脱贫攻坚时间紧、任务重,不能甩包袱、歇歇脚,需要扶贫干部端正工作态度和思想认识,以钉钉子精神,扎扎实实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不做表面文章,不搞形象工程。一些干部为了完成脱贫任务,以效率至上的行动逻辑进行“大包大揽式”扶贫、“数字式”脱贫,尽管暂时性、表面上完成了脱贫任务,但由于工作中缺乏对贫困群众进行有效的组织动员,脱离了贫困群众的深入参与,反而强化了其等靠要思想,不利于贫困群众稳定、可持续脱贫。因此,习近平提出,“决不能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扶贫工作必须务实,脱贫过程必须扎实,脱贫结果必须真实,让脱贫成效真正获得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32]只有团结组织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其主体作用,才能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要确保贫困群众始终“在场”。针对如何强化贫困群众主体地位问题,习近平指出,“用好外力、激发内力是必须把握好的一对重要关系”,“只有用好外力、激发内力,才能形成合力。”[1]扶贫工作要始终坚持贫困群众主体地位,结合群众所需所盼,找准扶贫着力点,激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改进帮扶方式,提倡多劳多得,营造勤劳致富、光荣脱贫氛围”[1];“多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机制,教育和引导贫困群众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脱贫致富。”[33]这客观需要创新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扶贫机制,促使贫困群众与扶贫干部携手并进,合力脱贫。武汉市八秀村探索“爱心超市扶贫扶志模式”,鼓励贫困群众通过劳动积分,兑换生活用品,使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有事可做、有力可出,村民们既体会到了劳动的价值,也增强了脱贫的主动性和积极性(5)资料来源:长江日报网《武汉首家精准扶贫“爱心超市”开业》(2018年9月28日), http://www.cjrbapp.cjn.cn/p/48673.html.。习近平强调,“要尊重扶贫对象主体地位,各类扶贫项目和扶贫活动都要紧紧围绕贫困群众需求来进行,支持贫困群众探索创新扶贫方式方法。”[27]通过树立贫困群众是脱贫主体的思想认识,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扶贫机制,才能更好地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促进内源式发展,实现贫困群众和扶贫干部合力攻坚。
治贫先治愚,扶贫必扶智。“智”即智力、知识、能力、素质等。单纯的物质帮扶具有扶贫边际收益递减效应,拔除穷根则须建立长效机制,采取治本之策。“五个一批”中“发展教育脱贫一批”是脱贫攻坚的重要策略。习近平高度重视教育扶贫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战略性地位,他强调:“越穷的地方越难办教育,但越穷的地方越需要办教育,越不办教育就越穷”[31],“要让贫困家庭的孩子都能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34]教育是扶智的重要手段,是提升贫困群众文化素质和发展能力的重要举措、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根本路径、贫困人口有效发挥主体作用的可靠保障。因此,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切实提高贫困群众素质能力,是贫困群众实现可持续脱贫的必要条件。
(1)抓好基础教育,畅通发展渠道。习近平重视基础教育,十分关心贫困地区孩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他关心教育起点公平,强调,“要加强对基础教育的支持力度……特别是要加大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基础教育的投入力度”,“古人有‘家贫子读书’的传统。把贫困地区孩子培养出来,这才是根本的扶贫之策。”[25]只有发展好贫困地区的基础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才能为贫困家庭打下长远的发展基础,播下希望的种子,“让每一个孩子都对自己有信心,对未来有希望。”[1]习近平指出,要“打开孩子们通过学习成长、青壮年通过多渠道就业改变命运的扎实通道。”[1]因此,不仅要切实改善贫困地区的办学条件和基础设施,提供优质教育资源,提高育人质量,而且要做好基础就业服务,为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有序转移创造良好条件。
(2)办好职业教育,增强就业本领。习近平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对贫困人口的重要意义。“俗话说得好,家有良田万顷,不如薄技在身。要加强老区贫困人口职业技能培训,授之以渔,使他们都能掌握一项就业本领。”[35]职业教育是提升贫困人口就业能力的关键。经济高质量发展对于劳动者文化技能的总体要求日益提高,对贫困人口的职业能力也提出了更高要求。职业教育有利于帮助贫困人口掌握一技之长,适应市场需求,增强发展能力。2017年,习近平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指出,“要注重培育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基本技能,注重激发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在活力,注重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32]在实践中,各地针对市场就业需求、贫困群众自身意愿等积极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如湖北孝昌以开展就业培训如茶叶种植、服装缝纫、月嫂培训等的方式解决贫困家庭妇女劳动力闲置问题,既提高了贫困群众就业能力,又促进了贫困家庭增收(6)资料来源:孝感日报《把培训办出特色送到门口 孝昌大力推进技能扶贫》(2019年5月8日第4版)。。通过职业教育增强贫困家庭的就业技能,不仅有利于脱贫,也有助于防止返贫。
(3)建好教师队伍,保证教育质量。发展教育是改变贫困地区落后面貌的治本之策,教师队伍建设是乡村教育发展的关键。农村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落后,教育条件艰苦,教师待遇偏低,教师流动性大,不利于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育质量。2015年,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过了《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会议强调,“发展乡村教育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要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36]此外,他还指出,“党和国家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推动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加快发展、教师队伍素质能力不断提高,让贫困地区每一个孩子都能接受良好教育。”[1]这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的治贫思维。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不仅要壮大乡村教师数量,而且要提高质量,保障工资待遇,稳定教师队伍,为乡村教育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贫困家庭脱贫致富提供有力支撑。
(4)加强区域合作,汇聚资源力量。开展区域教育合作是促进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的重要途径。2016年,习近平在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上强调,“西部地区要彻底拔掉穷根,必须把教育作为管长远的事业抓好。东部地区要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方面,通过联合办学、设立分校、扩大招生、培训教师等多种方式给予西部地区更多帮助。”[1]贫困地区教育资源匮乏,要使贫困人口享受优质教育,需要加强地区间教育扶贫合作,促进教育公平发展。习近平指出,要通过扶贫协作,“把东部地区理念、人才、技术、经验等要素传播到西部地区,促进观念互通、思路互动、技术互学、作风互鉴。”[1]教育发达地区要积极承担教育扶贫责任,以优质教育资源助力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支教团连续十多年坚持支教贵州贫困山区,利用学校在农业领域的科教优势服务当地发展,帮助贫困山区的孩子用知识改变命运(7)资料来源:新华网《“支教青春”守护山村未来——记贵州大山里的研究生支教团》(2018年5月3日), http://www.xinhuanet.com//2018-05/03/c_1122779367.htm.。“脱贫致富不仅仅是贫困地区的事,也是全社会的事。要更加广泛、更加有效地动员和凝聚各方面力量。”[27]政府是脱贫攻坚的责任主体,提供制度政策环境是其基本职能。贫困人口素质能力的提高、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不仅需要地区间的合作,更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政府与企业、高校、公益组织等社会力量要协同共促,面向贫困地区,协调整合、优化配置各种资源,在教育培训、就业创业、产业发展等方面为贫困群众能力素质提升和脱贫致富创造有利环境,为贫困群众主体作用充分发挥提供良好条件。
2018年,习近平在湖北考察时强调,“要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我们的大事,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满意的事情抓起。”[37]群众利益无小事,习近平始终牵挂贫困群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把解决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急所难之事作为治国理政的重中之重。贫困群众脱贫的主体意识是否明确,主体地位是否突出,主体素质是否提高,是脱贫攻坚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习近平准确把握贫困治理的基本规律,深入阐明了贫困群众在脱贫攻坚中的主体地位,深刻揭示了激发贫困群众内生脱贫动力与社会力量协助扶贫的辩证逻辑,形成了扶贫重要论述的群众主体观。这是对马克思恩格斯反贫困理论及唯物史观人民主体思想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对中国共产党历代中央领导集体人民主体思想的创新性继承和发扬,对基层反贫实践的持续性探索与思考,对精准扶贫经验的系统性总结和提炼,为如期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根本遵循,为实现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向往提供了行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