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文有硬伤,祝文可商榷

2020-01-02 21:45张黎明
文学自由谈 2020年4期
关键词:韩先生曹雪芹红楼梦

□张黎明

读韩石山先生《文史研究的方法》(《文学自由谈》2020年第1期,以下简称“韩文”)一文,发现其对《红楼梦》的介绍和理解存在明显的硬伤。近日又读到祝喜堂先生《对韩石山“文史观”的几点质疑》(《文学自由谈》2020年第2期,以下简称“祝文”),感到祝先生虽然对韩先生的文章提出质疑,却并没有指出其中的纰漏,而且也存在着论证不严谨的问题。

在我看来,祝先生批评韩文存在的那些问题,大多都是红学界至今仍有很大争论的问题,素来见仁见智,韩先生讲一下自己的一家之言,有何不可呢?韩文明显的一个问题,是在介绍《红楼梦》的基本故事框架与人物关系时,出现了不应有的错讹与漏洞。韩先生说,他对这本书很熟。既然如此,按说不该把《红楼梦》的基本故事搞错,然而,他很快就把前面自己标榜的“很熟”,硬生生地给否定了。他在接下来介绍荣国、宁国二府的人名时,便张冠李戴地说:“宁国府那边是老大,叫贾赦,下面是贾琏,‘爬灰的爬灰,养小的养小’,没个正经坯子。荣国府这边是老二,叫贾政,贾母在这边坐阵;管事的王熙风,是宁府那边的媳妇调到这边管家……”记得我当时看到这段文字时,被韩先生一本正经地胡诌惊得目瞪口呆。

韩先生在此所犯的错误,是他将贾府中的两府,与荣府中的两房给搞混了。有关宁国府与荣国府、贾赦与贾政之间的关系,曹雪芹在《红楼梦》第二回中,借冷子兴之口说得清清楚楚:贾赦、贾政两兄弟,并非分属宁国府与荣国府,而是分属荣国府中的两房;王熙风也并非是“宁府那边的媳妇”,而是荣府大房贾赦的儿媳妇,与夫婿贾琏一起,被“借调”到二房贾政这边管事了。贾赦、贾琏父子俩的确都十分好色,不是个“正经坯子”,但“爬灰的爬灰,养小的养小”,这是宁府老仆焦大骂贾珍、贾蓉父子的话,韩先生在此移花接木给安到贾赦、贾琏父子头上了。韩先生似乎只知贾府中有宁、荣两府,而不知荣府中还有赦、政两房,也不知赦、政都是属于荣府的,于是才闹出上述指鹿为马的笑话。

将贾府设计为宁、荣两府,而荣府中又有赦、政两房,是《红楼梦》中一个关系全局、贯穿全篇的艺术构思与安排,读者要读懂《红楼梦》,就不能不弄清楚两府、两房之间复杂而又微妙的关系。令人奇怪的是,作为《红楼梦》研究者的祝喜堂先生,应该不会对《红楼梦》中宁、荣两府与荣府中赦、政两房的关系同样不清楚啊!他在文章中,对如此硬伤却视而不见,而主要抓住韩先生对《红楼梦》的写作年代、乾隆年间是否太平盛世、《红楼梦》的作者到底是谁、曹雪芹的生卒日期等问题的不同看法进行反驳论证。这些问题由于史料的稀缺,至今没有形成统一的意见,因而韩先生无论怎么看,也不过是众声喧哗中的一家之言,甚至可以说只是重复早已有之的说法而已,并不会对普通读者以及红学研究产生多大的影响,祝先生又何必多费口舌呢!而且上述所及,基本属于历史问题而非文学话题,论证时就需用史料而不是作品文本做论据,这应该是研究历史的常识。文学的基本常识告诉我们,文学作品中常以一些历史资料做素材,也会常以历史或现实中的某个人物为原型,然而史料与原型一旦被用到作品中,就成为作品中的故事情节或艺术人物,不能再与史料与原型划等号,更不能拿它们作为评判历史问题的直接依据。祝文存在的主要问题,还不是他的观点属于老生常谈缺乏新意,而是他自觉不自觉地混淆了文学与历史的界限,用《红楼梦》中的文学描写做依据,来论证与文本、作者以及时代相关的历史性问题。

第一个问题,关于《红楼梦》的“写作年代”。韩先生说:“作者生存年代,可写作明末清初。好几次看到有人说是吴梅村写的,年代合,身份也合,但是证据不过硬,还是不要妄作定论。”而祝先生认为,“《红楼梦》写作时间不早于清代乾隆年间”。为此,祝先生从书中找到三条证据:一是第十六回写道,贾琏的乳母赵嬷嬷回忆在“三十年前”(脂评),“她亲眼目睹过康熙皇帝的四次南巡”;二是第五十三回写道,贾雨村升官,补授大司马,“协理军机”;三是第五十五回写道:“元宵已过,……宫中有一位太妃欠安”,第五十八回写道,这位老太妃的死亡,竟然惊动全国,“这位老太妃是谁?虽然作者没有明确地写出她的姓名,但写出了她患病后立即死亡的具体时间在‘元宵过后’,又特意点出她的封号‘老太妃’,这就给学者留下查证其人的可证线索。”为了证明书中这三条证据都是确凿无疑的,祝先生从《清史稿》等史料中找到了依据:“按脂评所说,赵嬷嬷提起南巡事时,正处于乾隆皇帝即位的初期”;“‘军机’这个名称,属于雍正皇帝的新发明”,“《红楼梦》中的这一名称,显然只能写于雍正年代之后,不会写于‘明末清初’”;“《清史稿·列传一·后妃》写道”,老太妃名为“通嫔纳喇氏,圣祖贵人,雍正二年尊封,乾隆九年薨”。由此,祝文得出结论:“《红楼梦》并非写于‘明末清初’,而是写于乾隆年间。”

笔者认为,祝先生对《红楼梦》创作年代所做的论证十分不严密。因为所论证的问题,基本属于历史问题而非文学话题,既然属于历史范畴,如果拿文学描写做依据,观点与论据之间便难以形成直接的逻辑链条,结论就显得很不可靠。就算祝先生列举的《红楼梦》中的三个“证据”,都可以从史料中找到依据,但史料一旦作为素材用到作品中,它们就失去了作为史料的原始意义。《红楼梦》写的究竟是哪个年代的事,有争论就说明不大容易作出判断,很难像祝先生说得那么具体而确定。祝先生之所以将书中的三个细节,与史料中三项相似的记载等同起来,那是因为祝先生研究和理解《红楼梦》,走的是“索隐派”红学的路子。这一派研究的基本方法,往往是抓住书中的某一个人物、情节甚至只言片语,跟历史上的事件与人物相比附,从中“索”出所“隐”的人和事。比如祝先生根据书中对“老太妃”的描写,就“查证”出其人名等,未免有些捕风捉影、牵强附会,完全将文学形象与历史人物混为一谈了。

第二个问题,关于“乾隆年间”究竟是不是“太平盛世”?韩文说:“曹雪芹成年后,主要生活在乾隆年间,是清朝的太平盛世。”祝先生认为韩先生将“乾隆年间”说成“太平盛世”错了,他一连从书中找到好几条反驳的证据,如第一回:“近年水早不收,鼠盗蜂起,无非抢田夺地,鼠窃狗偷,民不安生”,还有“猖獗的偷盗贩卖女童女婴”,“‘护官符’盛行官场,官官相护,财害百姓”,“苏州公开出现人市买卖交易”……最后祝先生反问道:“如此‘末世’,怎会是‘太平盛世’?”我认为祝文在此论证中出现的毛病,仍然是拿书中的文学描写,做判别历史问题的证据。“乾隆年间”到底是不是“太平盛世”,这是一个显而易见的历史问题,因而评价它的依据应该从史料中去找才对。其实韩先生这样说也没什么大错,也非其独到见解,只是重复早已流行的观点而已。这仍然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但拿文学作品中的描写来做历史问题的论据,就显得十分勉强,很难让人信服。

其实,“乾隆年间”究竟是不是“太平盛世”,无须从《红楼梦》中找依据,只要听听清史专家的意见就有比较可靠的结论了。著名清史学家戴逸先生,在国家图书馆做的一次讲座时认为,中国历史上的盛世有三个:第一个是西汉的“文景之治”;第二个为唐太宗的“贞观之治”;第三个盛世就是清朝的“康雍乾盛世”,而“康雍乾盛世是中国历史上发展程度最高、最兴旺繁荣的盛世”,在发展经济文化、巩固国家统一、加强民族团结等方面有重大功绩,其政策措施,多可借鉴”。但是,“还要看到盛世中间有消极的因素。实行闭关锁国,拒绝进行改革的失误和教训,实足发人深省”(《中华读书报》2002年3月20日)。其实,所谓“太平盛世”也只是相对而言,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从总体上来说是封闭、落后甚至是黑暗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就没有相对繁荣兴旺的时期,“康雍乾盛世”有其经济发展、国家统一这些辉煌的一面,也有大兴文字狱、禁锢思想这些丑陋的一面,但我们不能因为后者就连它好的一面也给否定掉了。

第三个问题,《红楼梦》的作者究竟是不是曹雪芹。祝先生说:“韩文还说,《红楼梦》的作者不是曹雪芹,而是另有他人,但拿不出确凿的史证,就轻率做出这个论断,显然有悖文史研究的根本原则。”认为《红楼梦》的作者不是曹雪芹,是红学界长期以来就有的一种观点,只是赞同这种观点的人相对要少些。比曹雪芹稍晚一些的清宗室文人裕瑞,就曾在《枣窗闲笔》中写道:“闻旧有《风月宝鉴》一书,又名《石头记》,不知为何人之笔。曹雪芹得之,以是书所传述者,与其家之事迹略同,因借题发挥,将此部删改至五次,愈出愈奇,乃以近时之人情谚语,夹写而润色之,藉以抒其寄托。”《红楼梦》程高本的整理者和刊印者程伟元、高鹗,也曾在序言中这样说过:“《红楼梦》小说,本名《石头记》,作者相传不一,究未知出自何人,惟书内记雪芹曹先生删改数过。”民国学者邓狂言(参见邓狂言著《〈红楼梦〉释真》)、当代学者傅波、钟长山以及陈斯园等,都认为吴梅村是《红楼梦》的作者(参见傅波、钟长山著《〈红楼梦〉作者新探》;陈斯园著《一代春娇寂寞:重读红楼》);而据土默热先生考证,洪昇才是《红楼梦》的原作者(参见土默热著《土默热红学》)。以上说法有一个共同点,是《红楼梦》的作者或原作者另有其人,曹雪芹只是整理者和编辑者。韩先生只是此种说法的赞成者,而且他也并非“轻率做出这个论断”,而是很有分寸,明确表示自己也不过是“推测”而已。

《红楼梦》的作者究竟是不是曹雪芹,这是一个完全可以平心静气地进行自由讨论乃至争论的学术性问题,应该允许别人持不同的意见,而祝先生却说:“至于当下不断有人抛出《红楼梦》的作者不是曹雪芹,而是另有他人,都是没有确凿史证的空穴来风,谁也不会把它当回事——流言谣传往往不攻自破,喊得响,破灭得也快。”祝先生在此将别人的观点斥为“流言谣传”,显然不是平等交流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精神;认为他们的观点“都是没有确凿史证的空穴来风”,未免太武断了。事实上,红学界对于《红楼梦》作者的认识也是在不断加深、变化的。比如,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原来署名是“曹雪芹、高鹗著”,但人民文学出版社2007年推出的《红楼梦》校注版上,却将署名改为“前八十回曹雪芹著;后四十回无名氏续,程伟元、高鹗整理”。原因是冯其庸、刘世德、蔡义江等红学家经过反复考证后认为,后四十回不可能是高鹗所做,他只是整理者之一;究竟何人所续无法认定,只好署为“无名氏”。可见,对于《红楼梦》作者的看法并不是一成不变的。

第四个问题,曹雪芹究竟能否写出《红楼梦》。这个问题或可看作是上一个问题的扩展与延伸。韩先生说:“我认为,在太平盛世,一个没有功名又平庸穷困的作者,写不出《红楼梦》这样的大作品”,“在没有确凿的证据之前,将作者定为曹雪芹这么一个落魄书生,实际上是降低了此书的品格。”祝先生反驳说:“古今中外文学史上,都没有以‘功名’与谁‘落魄贫困’为标准,来评价作者其人和作品的优劣”。这里祝先生说得对,但后面的论据并不能有力地证明他的观点。祝先生说:“试问,屈原被蒙罪放逐时,有功名吗?可是他在放逐途中,写出了长诗《离骚》;司马迁遭到汉武帝的酷刑迫害,可是他写出了绝唱《史记》;李白、杜甫、柳宗元、苏东坡被当朝权贵排挤在野,贬官定罪后,无不贫困潦倒,却写出了不朽的传世诗篇……”祝先生在此论证时出现的毛病,是将基本上不存在因果关系的问题当因果关系看待了,于是便引起论点与论据脱节,这可能是受了司马迁《报任安书》中论证方法的影响。问题的实质是,屈原能写出《离骚》,主要因为他首先是一个杰出的诗人,同时又是一个忧国忧民的政治家,否则,放不放逐他可能都写不出来;司马迁能写出《史记》,应该是因为他具有崇高的信念、远大的理想以及严谨修史的态度,否则,汉武帝时代受酷刑的人多了,没见过还有谁能写出第二部《史记》;李白、杜甫、柳宗元、苏东坡能写出不朽的诗篇,并非由于贬官定罪、贫困潦倒,而是因为他们都是才华横溢的诗人、文学家,懂得自己生命的价值在于写出传世之作,所以他们虽遭厄运却仍不忘初心,不幸的经历只是为作品增添了许多沧桑感而已。

其实,韩先生的意思,不过是讲《红楼梦》这样伟大的作品,不可能出自平凡年代、平庸之手,只有具备“相当社会地位与声望的名士,遭受家国巨变之痛,发下大愿”的人,“才能写下这么一部警世劝人的大著作”。他之所以这样认为,显然是因为曹的好友敦诚在诗中所描绘的曹雪芹“举家食粥酒常赊”,一家人常常陷于生活困顿之中。伟大的作家肯定不是凭空产生的,需要在主客观两方面都具备充分的条件,他必须透彻地了解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对历史的走向有比较准确的判断,同时能洞悉人性与人生的各种秘密,尤其是要具有普通人所没有的艺术天才,当然在生活上也要有基本的物质保证。从这个角度来说,韩先生的观点其实没有什么大错。

虽然笔者认为韩文与祝文各有需要厘清的问题,但总体来看,两位先生其实还是有许多值得我学习和借鉴的地方,比如韩先生所讲的如何读书、如何做学问、如何写作等等,都是他个人实践检验的真知灼见,受益匪浅;祝先生对《红楼梦》文本以及对红学研究的了如指掌,也让我印象颇深。限于篇幅,就不将其各自的闪光处一一列出,就此煞笔。冒犯之处,还请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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