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事总录》述评

2020-01-02 19:00高宇航
文山学院学报 2020年1期
关键词:吴三桂云南

高宇航

(云南民族大学 民族文化学院,云南 昆明 650500)

《滇事总录》为清光绪年间福建候补同知庄士敏纂写,主要记述吴三桂年少英勇杀敌、剿杀农民起义军李自成、消灭张献忠、远赴缅泰追杀明皇后裔、叛清等事件,展现其富有传奇色彩的一生。吴三桂对云南的历史乃至明清的历史而言,都是一个绕不开的重要人物,《滇事总录》对他的记述十分详尽,颇具史料与文献价值,被收录进《〈中国少数民族古书集成〉(汉文版)100册》第87册《汉以后西南各民族·云南部分》中,这套丛书的名誉主编是季羡林先生,收书原则为“已收录单册少数民族古籍为主,大型丛书中已收录的少数民族古籍和近期出版过的少数民族古籍基本不予收录,尽量收入未曾出版过的写本、抄本、稿本和刻本”[1],由此可见该书的性质、整理情况及价值。目前学界对于《滇事总录》的研究极为缺乏,这对于吴三桂及明清时期云南的社会、政治、历史、文化研究而言,可谓是一大遗憾。本文首次对《滇事总录》进行较为全面的介绍、解读和评价,力求展现该书全貌,并发掘其史料价值和文献价值。

一、《滇事总录》作者庄士敏

庄士敏(1834-1879),字仲求,一字海春,号玉余先生,清代江苏武进人,附贡生。于同治年间出任福建候补同知(官五品),后在何璟①府中任幕僚,才识过人,被推荐代理霞浦县知县。庄士敏为官恪尽职守,劳累过度,英年早逝。

庄士敏在史书中留下的记载很少,只有清末民初缪荃孙主编的《续碑集传》第八十一卷《文学六》中载谭廷献②的《庄仲求小传》,表现了其一生为人为事。全文如下:

“庄君士敏,字仲求,为武进望族,世有名德。父煜,咸丰二年举人,字晴谷,客中,献接于分水史令君官斋,与闻常州诸老问学源流,实始于此。时为咸丰七年。纳交仲求,则同治之初,君退然孺子之色,仁孝人也。方常州兵事亟,君母氏殉,最烈事,具君《先妣事略》。比寇难稍定,孤子泣血,寻求遗骸,封土识之,后建家祠即其地也。性好交游,杭州道义之友,有许增迈孙、张景祁韵梅,皆熊骏君子。客于菏泽马公、湘乡杨公,书檄旁午。而献过其斋,简策鳞次,丹黄不去手。方治《三国志》,斠正嫥确,夙昔未闻者也。尤精骈丽文,洞明晋宋以下正变,与献语未尝不引为同声,有知闻异义,则齗齗如也。君困,乡举以府同知官福建,历游幕府,治军理赋入,闻见博远,故福建畺吏待以国士,君亦为之尽与言,侃侃不诃诎,何督部璟引若师友。会霞浦多盗,乃以君高资,行县令,莅官果锐,治事连日夜,保甲法行萑苻之泽,望风埽迹,境内安枕。夏六月,暵彻舆蓋闵祈雨,将岁孰,而君疾病,遂卒于官。夏,时光绪五年,年四十六耳。君神明湛然,读书致精;应事则才谞开发,不事苛细。著书未成,方试于吏,遽以暍死。献在皖,闻君队舆陨齿,方驰书起居,而不意君以死勤事也。初君从丁抚部《治台湾军书》,论功擢知府,牒下,君已卒。子泽諴、蕴宽,能读父书。

故人谭献曰:‘君《能惧思斋遗文》,杨遁阿大③令著录十篇在《大亭山馆丛书》,渊乎!何朗诣也!遁阿④与君洎吾乡,杨雪渔编修在浙江,抚部幕府三人者同校李申耆先生《骈体文钞》,仲求尤精核,当以善本遗馕学子。献谢官归,假二杨本过录之,盖如见仲求颜色也。’”[2]

翰林院庶吉士张景祁为其撰墓志铭,曰:“今世言治经者,必曰毗陵(常州古称);而毗陵之以文学科第显者,必曰庄氏。吾友庄仲求太守,自诸生时,即以古文噪东南而独艰一第。祁始识于浙抚署,毣毣然笃行君子也!”庄士敏有才能,精骈偶文,尤善尺牍。著有《能惧思斋文集》,已佚;现存著作除《滇事总录》二卷外,有《玉余外编文钞》一卷、《玉余尺牍附编》八卷两部。《玉余外编文钞》一卷,辑入《大亭山馆丛书》,光绪间阳湖杨保彝刻,中国国家图书馆馆藏。《玉余尺牍附编》八卷,辑入《扫叶山房丛书》,清刻本,《江苏艺文志·常州卷》著录。

二、《滇事总录》版本及成书情况

庄士敏纂写的《滇事总录》(二卷)是一部纪事本末体断代史笔记,上卷记吴三桂的身世及康熙十二年(1673年)以前事,下卷记自康熙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吴三桂叛清,至康熙二十年(1681年)十月事败止。前有清光绪十四年(1888年)张景祁《叙》,后有作者跋,半页十行,行二十字,小字双行行字同,白口,左右双边,对黑鱼尾。框高15.2厘米,宽10.6厘米。封面写“仿宋古迂陈氏巾箱本尹文子版式”;肆记“光绪十有六年六月上浣湖北崇文书局梓”。

《滇事总录》以刘健《庭闻录》⑤为主,荟萃诸说,删繁摘要而成。张景祁的《叙》中提到:“《滇事总录》二卷,故友庄太守仲求排纂刘氏《庭闻录》辑,以己意而作也。”[3]1“仲求以南董之笔,削铸离冈之鼎,形参巧异同,寻究本末;事增于故书,辞衷于体要。羽翼史宬,垂为龟鑑,俾千载下乱臣贼子,正胆褫魄。而有国家者,憬然于天人理乱之靡常,英雄驾驭之有术,虽久安长治者也。”[3]4作者自己也在跋中提及编纂原因:“健因记忆旧闻,勒为是编,云篇中时错出其父执节状,虽无可徵,而人子之用心,不可泯也。今为删削无涉于兵事者,重次为上下二卷,参以当时学士所记载,期于事增名省,名之曰‘滇事总录’。”[3]129由于刘健创作《庭闻录》是基于“诛乱贼于既死,以报先人于地下”的目的,因此对部分史实的描述与评价有失偏颇,所以庄士敏是在《庭闻录》的基础上,删去与史实不符的部分,集结各家之说,选择他认为最合适、最正确的说法编纂而成。但不可否认的是,《庭闻录》的记载大部分都符合史实,《滇事总录》也继承颇多,如关于吴三桂的死亡时间,史书上的记载五花八门,争议颇多。庄士敏选择相信《庭闻录》的记述:吴三桂死于康熙十七年八月十八日。庄士敏也在书中解释了采用《庭闻录》记载的原因:“伪中书盛王臣侍左右,自僭号至病死,尝与刘健言甚详。今《滇志》作十月,三桂死此。因匿丧而误也。当以王臣言为确。”[3]106

三、《滇事总录》的特征

《滇事总录》主要参考《庭闻录》撰写,珠玉在前,因此其特征可以通过两书的对比体现出来。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一)结构明晰,内容丰富

《庭闻录》分为乞师逐寇、镇秦徇蜀、收滇入缅、开藩专制、称兵灭族、杂录备遗六部分,前五部分是有重点的记述了吴三桂一生中的大事件,而第六部分记述的是吴三桂的轶事及与吴三桂有关的事件或人物。而《滇事总录》则是以康熙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吴三桂叛清为界,分为上下两卷。《滇事总录》将《庭闻录》中杂录备遗中的一些事件按照其发生的时间放进文章中,如“开局鼓铸钱币”一事,《庭闻录》将其放在杂录备遗中,而《滇事总录》则是按照其发生时间放入正文,这样记叙可以让人更直观的了解这一年中所发生的事件,但对于那些不在故事主线中的事件或人物记叙,《滇事总录》则是放在文章结尾,未单独标明,处理略显粗率。

内容上,两书都对吴三桂的军事才能以及英勇作战的事迹进行了详细记述,并没有因其叛清而抹灭他对清朝所做的贡献,但两书相校雠,会发现有些细节处记载不同,可能是引用材料时发生了讹误。例如在记顺治十六年(1659年)四月十六日降将叛走建昌时,《滇事总录》中记载“十六日,降将王安、黄汝霖、黄之宝叛走建昌,三桂返滇城。”[3]28而《庭闻录》中记载“十六日,降将王安、王汝霖、黄之宝叛走建昌,三桂返滇城。”[4]经查证两书前面几处的记载可知“黄汝霖”为“王汝霖”之讹。

(二)随文注释,颇为精覈

《滇事总录》采用随文注释的方式,主要就人物、史实、山川名物等作必要注释,语言简练,精辟翔实,助益阅读。如写顺治十七年(1660年)六月十六日,李定国杖杀贺九仪。接着就用注释的方式对贺九仪的情况进行了介绍:“九仪初守南宁,后走元江。出边外,偕定国驻孟良。其家在滇,三桂使其仆李登云招之。事泄,定国斩登云,杖九仪百四十,次日死。”[3]48注释部分对杖杀贺九仪的前因后果进行了交待,读者可以不用查阅其他资料就能了解事件本末。又如写康熙三年(1664年)十月皮熊死于乌撒,注释部分就从史书中摘录有关皮熊的记载,“案:《圣安皇帝纪》⑥‘甲申十月丙辰,以贵州援楚副将罗联芳为前军都督府都督佥事,充统兵,官镇贵州。’又《行朝录》皮熊疏称‘恢复黔土,永历爵之。而以孙可望逼,避之苗寨’,但误作贵国公。”[3]64这类注释有助于帮助读者了解人物生平和人物性格。

(三)反映出作者求实的史学观

这点主要表现在对吴三桂叛清的记述上,《庭闻录》对其采取极尽批判的方式,认为吴三桂罪大恶极;而《滇事总录》的评价就相对客观,甚至有“三桂善持两端,反后颇后悔。”[3]95之语。在写吴三桂叛清后对云南府官员的收买与迫害之事时,《滇事总录》一语带过,只交待了事情的起因和结果,因为中间过程“不可查”;而《庭闻录》则是详细记载了事情的过程,表现了刘崑及其同僚不畏强权、英勇抗战的大无畏精神。因为刘健的父亲刘崑是事件的亲历者,所以对事件过程有所了解或为表现其父的大无畏精神进行合理想象也是可以理解的,而庄士敏则力求还原真实的历史,对“不可查”的事件进行了删减,反映了他实事求是、力求实录的史学观。

四、《滇事总录》的史料和文献价值

(一)《滇事总录》对研究明清之际的历史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滇事总录》作为历史传记,引用了大量的文献材料,甚至会抄录吴三桂的奏疏或朝廷颁发的诣旨,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成为学者研究明清易代历史和人物的重要参考资料。

1.对《清史稿》的补充和修正。《清史稿》虽编成于辛亥革命以后,但参加修史的人多是清朝的遗臣,所以基本上还是站在清王朝的立场来写清史。因此,《清史稿》对记述的内容有所取舍,而《滇事总录》中的记载可补其不足。例如在叙述顺治元年(1644年)四月二十二日的山海关之战时,写道:“是日,自初合战至日昧,三桂军几不支,满兵左右翼畜日乘敝,遂大克捷。”[3]13揭穿了清摄政王多尔衮的机警和狡诈。多尔衮在山海关前,惧怕李自成领导的农民军,不敢与之正面冲突,转而让吴三桂打头阵,自己坐收渔人之利。吴三桂为清朝叛臣,正史中对他的记载难免会有偏差。《清史稿·吴三桂传》中对吴三桂降清之前事,寥寥数语,一笔带过,而《滇事总录》却对他少年杀敌、镇守宁远的事件进行了详细记述,展现了他“年少英雄”的形象。另,“吴三桂为明末清初的风云人物,对吴氏于清初的开国之功,《清史稿·吴三桂传》中几乎无一赞语,这在历史人物一生功过的评价上难免失之偏颇。”[5]而《滇事总录》却对这些事件进行了记录,如崇祯十七年(1644年),吴三桂降清,并在山海关大战中大败李自成,封平西王;顺治十六年(1659年),吴三桂镇守云南,引兵入缅甸,迫缅甸王交出南明永历帝;康熙元年(1662年),吴三桂杀南明永历帝于昆明。这些都是清朝的建立与发展中的大事件,吴三桂在这些事件中立下了汗马功劳,《清史稿》中并未凸显吴三桂在其中的重要作用。又,《清史稿·吴三桂传》中对有关事件的评价主观性过强,容易影响读者判断,如康熙十七年(1678年),户部上疏削减云南兵力,吴三桂以边疆不宁,不宜减兵力为理由拒绝,《清史稿》中就说“是时三桂已阴有异志”[6],此评价未免过于武断。而《滇事总录》中对事件的记述却是平铺直叙,鲜有议论,力求还原历史上最真实的吴三桂,实为可贵。

2.对历史人物进行重新审视。《滇事总录》力求客观的展示历史上最真实人物形象,它有利于帮助读者改变固有思维,客观评价历史人物。吴三桂是一个颇受争议的历史人物,但总体上人们通过史书和其他文献了解到的他的形象是明朝的叛臣、清朝的逆贼,是大奸大恶之徒,多数人忽略了其骁勇善战、勇敢过人、机智聪明、刚强不屈的一面,《滇事总录》为人们提供了新的认识他的视角。再如吴应熊,在《滇事总录》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他性格中的怯懦徘徊。吴应熊无论在史书中还是在民间故事中,都被认为是一个“乱臣贼子”,如《清史演义》中就记述:“吴三桂在云南,日日探听朝廷消息,他的儿子吴应熊曾招为驸马,在京供职,所有国事,朝夕飞报。”[7]但从《滇事总录》中看,吴应熊其实也是个悲剧人物,朝廷在诛杀吴应熊的诣旨中说“逆子吴应熊,素凭势位,党羽众多,擅利散财,畜养亡命依附之辈,实繁有徒。虽被羁守,凡彼匪类蔓引瓜连,但得一日偷生,岂肯甘心受死?即如种种流言,讹传不止;奸谋百出,未易周防。大寇在外、大恶在内,决机不早,贻害非轻。计惟速将应熊正法,传首湖南、四川诸处。”[3]93但吴应熊在内心中并不想谋反,甚至试图阻止过,“应熊与三桂异趣,常欲终守臣节,保全禄位,时进规谏。康熙九年,黄某欲赴滇祝三桂六十寿,应熊患其怂恿逆谋,使人遮之于滇远。三桂闻而止之,黄某中道反。”[3]95《滇事总录》中展现的吴应熊形象与其他书中有所差别,也使读者对其评价有了新的考量。

(二)《滇事总录》对研究云南社会历史文化具有重要的文献价值

既是写吴三桂入滇署理云贵军政事务,《滇事总录》必然记录“滇事”,其中所涉及的内容虽绝大部分是军事上的,但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也有所涉及,反映出当时云南的社会经济文化面貌,尤其是文中抄录的涉滇奏疏,对研究云南历史和社会文化具有重要价值。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地方行政区划和政策方面。文中记录了平定地方后上疏请求建立郡县及制定相关政策等事宜。如详细记载了康熙五年(1666年)的云南乡试,以及乡试过后对云南地区采取的政策:“五年,云南乡试,平西藩下中式一百六十三名。于时,朝廷假以便宜,不复中制。用人,吏、兵二部不得掣肘;用财,户部不得稽迟。是年,裁其迁除之权,一归部选,转饷仍如故额,藩下中式,准三名附榜末。”[3]77这可以看出当时清廷对于云南的管辖还是给予比较多的优待政策的,也给了地方藩王较大的权利。

2.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历史上对于吴三桂的评价主要集中在政治以及军事方面上,鲜有人看见他在云南经济发展上所做出的贡献。《滇事总录》中就记载了吴三桂对于云南经济发展做出的两件大事:一是铸造钱币,一是与西番蒙古等地茶马互市。庄士敏主要根据吴三桂的奏疏对这两件事进行讲述,事实清楚明晰,全面展现了事件全貌。当然,吴三桂带给云南经济的不是只有积极影响,云南百姓的生活在吴三桂的统治下可谓是极其艰难,一方面,云南地区仍然战乱频仍,尤其是土司势力庞大,拥兵自重,人民难以安居乐业;另一方面,吴三桂生活奢靡,对百姓剥削残酷。康熙六年(1667年)四月,“诏圈拨云南府属州县卫所给平西藩下兵丁口粮。”[3]77更是加重了百姓的负担。云南巡抚袁懋功见之不忍, 奏称:“滇壤极薄,百姓极贫,一旦圈地,驱令他徙开垦,穷困颠连,不可名状。请令其佃种原田,照业主例纳租,报可。”[3]77百姓才免于流离失所。

3.地方人文地理及文化方面。文中涉及文化的内容不多,主要是对云南山川名物的记录和一些地区的地理沿革以及文化心理进行了介绍。如写康熙十六年(1677年)二月吴三桂过磨盘山,就对磨盘山的情况以注释的形式进行了介绍:“高四百里,盘旋陟颠,可望昆仑;视星宿海大仅丈许,宛如在山下者然。”[3]31又如康熙四年(1665年)正月平定水西后,吴三桂奏请朝廷建郡,上疏曰:“窃惟南方蛮种,惟滇黔最多;而贵州土司,独水西最大。”[3]65这充分展现了水西在滇黔地区的重要地位,阐明了在水西建郡的必要性。庄士敏也以注释的形式对水西的地理沿革及风土人情进行了介绍:“水西古号‘罗甸鬼国’,相传始自唐尧,明臣王守仁辨为傲象遗裔,虽未详孰是,大都享有兹土,传袭已久。生聚相沿,至汉寖大;历唐、宋、元、明之世,日益以繁。缘其地广族多,遂得雄长诸郡。溯稽往代,叛服无常。三省接壤苗蛮,莫不禀承颐指。此于滇为咽喉之病,于蜀为户牖之狼,于黔为盘结腹心之蛊毒也。故明天启中,蛮长安邦彦发兵构难,困黔一载,城中杀人为食,市坊垒骨如山。酋首西寇马龙,欲洗兵滇海;东抄遵、永,更图牧马成都。是时,六诏如坐井中,声气终年永绝。滇人不得已之计,乃请开间道粤西。往事之害如此。”[3]65

此处介绍也与《读史方舆纪要》⑦《政学录》⑧中的记载相互印证。

当然,吴三桂当政滇黔二十余年,其改流政策、经济外交手段等在《滇事总录》中所录并不多,大概是因为庄士敏把注意力放在了“叛清”之事,且无在滇经历或相关调查,所以无法详尽表现。

五、《滇事总录》的研究现状和局限性

《滇事总录》问世多年,然鲜有问津者,盖是书虽为名人历史传记,但与《庭闻录》重合部分颇多,且作者庄士敏知名度有限,故很少有人注意到《滇事总录》的价值。虽被收入《中国少数民族古书集成》中,但据网上查询的结果,今人从未对《滇事总录》进行过整理研究,此外,庄士敏的《玉余外编文钞》一卷、《玉余尺牍附编》八卷也均未经点校和研究,真可谓一件憾事。当然,《滇事总录》本身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在于:一是全书记录内容庞杂,详略处理不当;二是全书记叙事件,娓娓道来,即使是很重要的事件,也记述得波澜不惊,读来趣味性不够;三是有些事件记述不全,导致有些问题讲述不清。例如讲“吴三桂与李自成大战山海关”时,只讲述了李自成以吴父性命要挟吴三桂不成而杀死吴父,而对于吴三桂因陈圆圆而降清之事几乎没谈,只记载“既知陈沅为刘宗敏所略,勃然曰:‘丈夫不能保一女子,何面目见人邪?’遽挥众反,纵掠而东。”[3]8此类问题,在书中并不少见。但作者在跋中也言明原因:“删削无涉于兵事者”,“纪事之文难矣,邻里之言尚多传闻不可信,况二百年前事而可以耳食臆断乎?余故荟萃诸说,参巧同异,俟事有知人论事之君子征信焉,非敢攘人之美也”[3]131等。

总之,瑕不掩瑜,《滇事总录》内容,语言平实中又不乏文采,实为难得的历史传记作品,对明清易代之际云南军事、政治、经济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且目前学界对于庄士敏作品的研究还远远不够,有待学者重视并努力挖掘其价值。

注释:

① 何璟(1816-1888),字伯玉,清末闽浙总督。

② 谭献(1832-1901),初名廷献,字仲修,号复堂。

③ 此处应指杨葆彝,字佩瑗,号巡阿,大亭山人,江苏常州人,辑《大亭山馆丛书》。原文中“遁阿”应为“巡阿”,且衍一“大”字。

④ 应为“巡阿”。

⑤ 清康熙刻本《庭闻录》,是云南古籍善本之一,传抄甚少,史学家多征引其中的史实,盖因作者刘健之父刘崑“当时亲历其役(吴三桂发动武装叛乱),备尝艰险,言之详而确然可信。”

⑥ 即顾炎武之《圣安本纪》。

⑦ 《读史方舆纪要》是清朝初年顾祖禹所撰,原名《二十一史方舆纪要》,古代中国历史地理、兵要地志专著。常简称《方舆纪要》,共一百三十卷。作者于明亡后隐居不仕,历时三十年,约在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成书。着重考订古今郡县变迁,详列山川险要战守利害。⑧ 《政学录》是郑端创作的中国史类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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