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东辉
(1、黑龙江大学哲学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150080;2、黑龙江大学国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80)
忠德作为中国传统道德范畴中的重要德目,在中国传统道德体系中曾经长期占据非常显要的地位,甚至成为统领各个德目和道德规范的“众德之首”。欧阳辉纯教授在《传统儒家忠德思想研究》(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一书中,一再称扬忠德乃“全德”,是“众德之基”。对于忠德是否能被认定为“全德”和“众德之基”且不说,至少在春秋时期,人们已经将忠德视为“吉德”和“令德”。如《左传·成公十年》和《左传·昭公十年》都有关于“忠为令德”的记载,《左传·文公十八年》也将“孝、敬、忠、信”称为“吉德”。另外,在《左传·文公元年》中,还有“忠,德之正也”的记载。众所周知,“德”作为被社会所普遍认可的一种价值导向和行为规范,本身充满了正能量。但春秋时人觉得仅以“德”来称忠是远远不够的,非要用一些修饰性的词语加之于忠德之上,于是就有了“吉德”和“令德”(令者美也,令德即美德也),并以“德之正”来释忠,从而使得忠这一规范伦理兼具了美德伦理的特质。
忠德这一“吉德”“令德”在春秋时期虽得到不断的高扬和尊崇,但也仅仅被看作是一种非常高尚的美德,尚不具有领导群伦、统帅众德的“至德”这一无上地位。忠德跃居为“众德之首”是在战国和秦汉时期逐步完成的。战国时期,忠德开始转向,即由原初的那种对一切人、一切事尽心尽力的全含性、全对象的道德规范,开始日益凸显下对上的忠君道德。到了西汉武帝时期,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在意识形态上,提出了“王道之三纲”。东汉时期又通过白虎通会议,以国家会议文件的形式将“三纲”正式作为国家意识形态而固定下来。嗣后,以“三纲”为国家意识形态成为历朝历代的政治传统,直至满清灭亡,帝制结束。在传统道德体系中,忠德对应的是“三纲”之首的“君为臣纲”,约束的是“人伦之要”的君臣之伦,因此,在传统社会中,忠德的地位至关重要。而儒家作为中国政治伦理思想的统领者,忠德也始终是儒家思想中的重要内容。古往今来,有关儒家忠德思想的论述浩如烟海、汗牛充栋。因此,要做好儒家忠德思想研究这篇大文章,殊非易事。欧阳教授从总体擘画、结构布局等方面对传统儒家的忠德思想进行了深入的思考,通过历时态+共时态、历史脉络梳理+道德哲学辨析的形式,较好地把儒家忠德思想这篇文章呈现在读者面前,可以说是一部史论结合的思想史精品著作。
作为一位经过严格学术训练、具有缜密道德哲学思维的学者,欧阳教授立足思想史的体系架构和宏大视野,从深入剖析忠德的内涵、忠德践行的主体以及客体入手,抽丝剥茧地将传统儒家忠德的内在价值和实践理性展现在读者面前。
从忠德内涵的角度看,欧阳教授认为传统忠德包括两个部分,即:普适性的“做人之忠”和具有职业道德意味的“为政之忠”,并进而把“做人之忠”概括为尽己利人、待人以善、持事以敬这样三个方面,而在“为政之忠”中,则包括一心事君、公忠爱国、明道救世三个方面。欧阳教授对忠德内涵的辨析,扭转了长期以来人们以忠等同于忠君的偏狭,进一步隆显了诚信待人、尽心尽力的忠之本义。从这点来说,《传统儒家忠德思想研究》在为忠德正名上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特别是在论列忠德内涵的顺序上,欧阳教授有意将“做人之忠”置于“为政之忠”前,这里包含了作者希望恢复忠之本义、弘扬忠德优化人际交往的深意。这也是本书的独到之处。
从道德本体的角度看,欧阳教授注意从道德哲学的高度,探讨忠德的本体和客体,以及忠德本体与客体在道德实践中的关系和作用。在作者看来,儒家伦理是美德与规范的统一,是主客观交融的知识体系。因此,忠德也一样离不开人伦日用的实践理性活动,也就一定要涉及到实践的主体和客体,以及实践的类型等问题。欧阳教授认为,忠德实践的主体就是广大的“儒士”,也就是儒家知识分子。这里包括在朝和在野的“儒士”。相对而言,忠德的实践客体则包括君主和民众两个部分。并指出在儒家思想观念中,君主是与德联系在一起的,因此,君主作为忠德的客体是有条件的。而由于受民本主义思想影响,立君为民,因此,从这点来说,民众是无条件的忠德客体。《传统儒家忠德思想研究》对忠德实践之主客体的辨析特别是对君和民这两类客体的界定,高扬了儒家“仁者爱人”的正义论和追求道义的儒家忠德精神。
忠德作为中国传统忠德的重要内容,其几乎贯穿中国古代社会始终。但由于历史久远,对于忠德的源头,学界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欧阳教授的《传统儒家忠德思想研究》通过对先秦典籍以及原始文化的考索,得出忠德起源于尧舜禹时代的结论。并进而根据忠德发展变化历史,将忠德的变迁史分为整合与创建阶段(先秦)、发展与抗争阶段(汉唐至明清)和批判与重构阶段(近现代),其中,忠德的发展与抗争阶段又被细分为忠德发展时期(秦汉)、成熟时期(唐宋)、抗争最激烈时期(明清)。通过历史这条经线,欧阳教授为读者串联起了忠德产生、发展、变化、重构的历史轨迹。
在中国伦理思想史中,忠德不仅贯穿古今,而且渗透到政治、社会、经济、文化等方方面面,深刻影响着中国传统社会的政治生态、君臣关系、家庭关系、人际交往等。比较而言,儒家对忠德的理论建构贡献尤多,但墨家、法家等对忠德的阐扬,以及老庄道家对道德的反思和批判,也极大地丰富了传统忠德的思想内涵。欧阳教授在《传统儒家忠德思想研究》一书中还专门分析了儒、墨、道、法四家的忠德思想内涵,比较了四家忠德观的异同,提出很多卓有见识的创新思想。如作者在深入分析了《韩非子》《慎子》《商君书》等法家典籍后,指出“法家的忠是一种‘公忠’,是一种‘法’范围内的忠。这体现了法家‘以法扬德’的精神”(该书第90页)。这种观点体现了作者对法家思想的深刻理解,发前人所未发。
克罗齐曾经说过:“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研究传统忠德其落脚点也在于古为今用,在于推进传统忠德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应该说,对于忠德的历史价值和当代价值,即便是在传统忠德饱受诟病和批判的近现代,也没有完全被忽视掉。如抨击传统道德甚剧的谭嗣同也曾公允地指出:“古之所谓忠,以实之谓忠也。下之事上当以实,上之待下乃不当以实乎?则忠者共辞也,交尽之道也,岂专责之臣下乎?”试图以此来厘清将忠混同为忠君的狭隘和淆乱。孙中山先生领导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王朝,但他对“中国固有的道德”也主张要批判地继承,并充分肯定“中国人至今不能忘记的,首是忠孝,次是仁爱,其次是信义,其次是和平”。主张在对待忠的问题上要摒弃“忠于君”等不合时宜的成分,而恢复“忠于国”“忠于事”等忠的本义,赋予其以爱国主义、忠于职守等新的内涵。作为一位有社会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的学者,欧阳教授同样不满足于理清传统忠德的产生、发展、变化轨迹,也不停留于对忠德实践理性的理论辨析,而是更关注于传统忠德的当代转换,立足于忠德的现代重构。在作者看来,传统忠德尽管存在某些缺陷,但对现代社会、民族和国家也具有不可或缺的当代价值。一是忠德对促进天下为公的爱国精神的形成、对维护和促进国家的团结和统一、对协调个人、集体和国家之间的关系都具有重要作用。二是忠德有利于培养敬业精神,有利于增强职业责任意识,有利于激励奉献精神。三是忠德有利于形成自强不息、积极进取的国民人格,有利于培养修己安人、坚韧仁爱的国民人格,有利于培养崇尚正义、爱好和平的国民人格。进而,作者提出以文化教育、个体修养、制度保障作为路径,来有效推进忠德的当代养成,助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读罢全书,最大的感触是作者对伦理学研究的痴迷和挚爱,从充满情感的语言和独特的见解中,不难看出作者对忠德研究之热爱、之投入,并始终以“全德”“众德之基”来看待传统忠德。正如《忠经》倡导“天下尽忠”一样,欧阳教授也希望通过对传统忠德的当代重构,来促进现代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助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总的看,作为第一部专门研究儒家忠德思想的学术论著,欧阳教授的《传统儒家忠德思想研究》无疑在忠德研究领域开辟了新的方向和路径,极大地丰富和推动了中国伦理思想史的研究,在忠德研究史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