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物流企业的影响研究*

2019-12-28 03:49赵皓然海新权
物流工程与管理 2019年11期

□ 赵皓然,海新权

(甘肃农业大学 财经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等相关新部署,对2020年基本实现税收现代化的改革作出了重要指示。各项举措的提出充分说明,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推广,为市场环境注入了全新的发展动力,并不断推进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显然,“营改增”的推广对各行各业的发展带来了极大影响,众多企业以此为契机实现了税务减轻、产业结构升级,然而也有一些企业在这个过程中获得发展契机的同时也迎来一系列考验。例如,物流企业便在推动自身产业升级的同时,面临税务增加的情况。在“营改增”推出前,我国针对物流企业主要采用营业税、增值税并行的征税办法,而随着“营改增”的推广,物流企业缴税仅适用后一种征收办法,因此,“营改增”对我国物流企业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1 “营改增”概述

1.1 增值税、营业税

增值税是由法国经济学家maurice lauré于1954年所发明提出的,至今已过去了半个多世纪,作为西方国家应用最为广泛的一项税种,其缴税依据主要依靠产品及劳务的增加值。作为社会大众所熟知的一项税种,营业税的缴税依据主要依靠一家企业的经营销售额。营业税主体通常是指资产及不动产的相关单位或个人。营业税是我国税种中尤为重要的一种,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了极大贡献,然而伴随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营业税已难以适应现今社会经济的发展。

1.2 “营改增”的政策背景

上世纪90年代,我国推行了“分税制”税收制度改革,2012年1月1日启动了“营改增”试点工作,同年7月份,国家税务局确立八个省市作为“营改增”试点,明确并稳步的不断扩大营业增税的试点范围。2016年5月1日我国全面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指出,境内相关单位或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提供交通运输、基础电信、邮政、建筑、不动产租赁、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税率为1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除去上述种类外,税率为6%[1]。

1.3 营改增实行成效

传统营业税由于管控力度及措施较为有限,导致了相互间的突出差异,表现出重复征税的不足,不利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营改增”的全面推广不仅仅局限于消除重复征收,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还强调推动产业分工优化、出口贸易优化,实现产业链横向纵向发展,进一步促进制造业、服务业转型升级。自“营改增”推广实行以来,全国减税规模累计已有数万亿元,面对我国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营改增”正向效应持续释放,为调整我国产业结构、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了极大贡献,并且还统一了货物、服务税制,完善了税制结构,不断实现了现代增值税制度的全面改革,由此为全球增值税改革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2 “营改增”对物流企业的影响

2.1 “营改增”对物流企业的正面影响

①“营改增”可促进消除重复征税,降低物流企业税负。随着物流行业的飞速发展,物流企业经济活动变得日益频繁,“营改增”下,增值税可发挥“环环抵扣、增值征税”的优势,以此可避免重复征税情况,达到降低企业税负的目的[2]。尤其是对于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万元的小规模物流企业而言,依托简易计税方法,可极大水平减轻物流企业的税负。

②“营改增”可促进提升征管效率,降低物流企业纳税风险。在税制改革前,传统税制使得税收征管过程中时常会出现各式各样的难题。尤其是物流企业涉及业务内容较为繁多、复杂,对应涉及的服务、商品的区分不够明确,有的经济活动往往难以进行准确界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一些物流企业为了提升自身的经济效益,通常会进行混合销售或兼营,这便对企业财务人员综合素质提出了极大的要求,要想做到对一系列纳税风险的有效防范,财务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区分能力。而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推广,该部分风险可得到切实减少,并有助于提升税收征管效率,降低征税成本。

③“营改增”可促进物流行业明确分工,使物流企业不断趋向于专业化。在“营改增”推出前,物流企业为了避免因服务外包、业务分工而导致营业税增加,通常偏向于生产服务的内部消化。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推广,与物流企业相关的众多上下游产业相互间的税制屏障均得到有效消除,如此一来,物流企业便可消除顾虑,调整经营模式,提升核心业务能力,推进服务外包、业务分工,进而实现物流、商贸、生产企业相互间的交互发展,推动物流行业的持续专业细化,为物流企业、物流行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2 “营改增”对物流企业的不利影响

①由于可抵扣额有限,使得一般纳税人税负不断增大。物流行业蓬勃发展,使得我国涌现出一大批大中型物流企业,而这些物流企业通常以一般纳税人身份进行缴税的。物流企业发展离不开交通运输业的有力支持,然而其增税率在“营改增”实行后出现一定上涨情况,加之诸如配送、包装、装卸等物流辅助服务项目,税率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涨,由于可抵扣额有限,使得一般纳税人税负不断增大。

②税率不统一,增值税发票管理难度大。随着物流行业的不断发展,衍生出各式各样的业务种类。“营改增”背景下物流公司税率通常涵盖了交通运输业与物流辅助服务。在物流公司经营项目中,绝大部分物流公司的主要经营项目为交通运输,以物流辅助服务项目为辅。鉴于物流公司中各类物流服务之间不可分割,使得难以有效明确区分其中哪些业务属于交通运输服务,哪些业务又属于物流辅助服务。而物流企业兼营多种税率业务的情况下,要求从高进行税收上缴,由此又变向加大了该部分物流公司税负。在税率各有不同的基础上,物流公司相关环节与业务的特点则会直接导致企业票据种类繁杂,包括不同种类的普通或专用发票,直接增加了发票管理的难度。

③核算要求提升,财务管理难度加大。增值税额征收实行差额法,即为以销项税减去进项税计算获得。“营改增”实行后,物流企业的销项税率主要包括11%、6%,进项税率主要包括17%、11%、6%、3%。在实际工作中,物流企业获取增值税抵扣发票后,财务人员所需开展的确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核算销项税、抵扣进项税等工作均变得更为发展。再加上一些物流企业内部管理、内部控制不够完善,内部业务分工不明确,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到财务人员开展相应业务及税额的计算,加大财务工作难度,对财务管理造成不利影响。

3 “营改增”下物流企业的应对策略

3.1 确保对相关政策的深入领会

因为“营改增”政策在不同地方执行情况不尽相同,各地方相关扶持政策也存在一定差异性,因此企业应当了解对应的政策,特别是物流企业通常为全国性质,所以更要做到对各项政策的深入领会。例如,某物流企业,在我国全面推广“营改增”政策后,经由政策调查研究发现,在某外省颁布有一项针对大型物流企业的政策,以促进地方经济增长,所以该物流企业随即在这个省设立分公司,并将相关物流运输交由该分公司运作,这一举措使物流企业利润实现明显增长。依托这一案例可得出,加强对相关政策的深入了解与领会,对企业而言至关重要,因而在当前“营改增”背景下,物流企业应当加强对各地方相关政策的深入了解,以实现自身企业的利润最大化。

3.2 统一税率,适当增加增值税进项税抵扣项目

因为物流企业是一家较为特殊的企业,不仅涉及诸多覆盖面广泛的业务,而且这些业务相互间存在密切联系,不易于区分,加大了税收征管工作的难度。物流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行业,极有必要把物流公司的业务进行综合整理,形成一项独立的业务。把一般物流公司经营的运输、装卸等相关业务编制出新税率来进行税务征缴。对于物流公司中其他较为繁杂的业务,如国际运输业可单独制定相关政策[3]。就大中型企业一般纳税人而言,依旧面临着极大的税负,在物流成本中占据极大比重的过路过桥费、租赁费、保险费等均无法纳入进项税额开展抵扣,鉴于此,政府可适当地增添进项税抵扣的项目,以达到降低物流企业税负的目的。

3.3 完善物流企业经营管理制度

面对“营改增”所为物流企业带来的挑战,物流企业应当充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依照“营改增”带来的转变逐步完善企业经营管理制度。首先,物流企业应当重新评估当前税制转变、成本转变等,并结合评估结果,对自身服务价格等予以重新定价。其次,物流企业应当不断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打造一支综合素质高的财务队伍,以此更好地应对“营改增”带来的挑战。再次,物流企业应当推进物流信息沟通。物流工作的时间、空间跨度较大,在信息传递上缺乏安全全面的信息传递机制,从而使得物流信息传递效率较低。通过建设物流信息平台,可以在物流公司内部实现管理规范化,外部服务优质化等,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更加周到的服务。最后,物流企业还应当革新传统管理模式,要有效结合企业内外发展形势,提高管理工作的灵活性。与此同时,物流企业还应当逐步推进自身业务活动的弹性发展,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对较为薄弱的业务予以外包,因为外包服务可开展抵扣,以此可降低企业税负,达到提高企业竞争力的目的[4]。

3.4 加大物流企业增值税发票管理力度

增值税发票是企业开展进项税抵扣的唯一凭据,“营改增”下物流企业更应当极大的对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力度。首先,开展好对增值税发票的领用、开具、抵扣工作,有效辨别增值税发票的真伪,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发票开展收集、整理,防止增值税发票出现污损、缺失等情况,使得无法抵扣。其次,针对已获取的增值税发票,物流企业财务部门应当在发票获取后在税法规定的允许抵扣时间范围内进行申报抵扣,确保进项税抵扣有序进项,进一步达到减轻物流企业税负的目的。

3.5 开展好物流企业税收筹划工作

“营改增”下,物流企业应当根据实际发展现象进行税收筹划。首先,物流企业可以针对主体的不同身份进行纳税筹划,包括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如部分物流公司开展交通运输与物流辅助业务,收入通常处于一般纳税人范畴中,因此可以把上述业务划分成两家小企业,使两家小企业以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进行纳税。其次,物流企业应当结合自身发展情况及“营改增”相关政策开展企业发展决策规划活动。例如,物流企业在开展投资时,应结合自身发展经营实情开展财务战略决策制定,选取合理物流、运输、仓储等方面固定资产的投入,并实行分期投入的模式提升企业纳税区间内的进项税抵扣额。最后,随着近些年人力成本的不断上涨,劳务成本已难以满足进项税抵扣条件的实际情况,物流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应当加强对先进技术、智能化控制系统的建设投入,有效缓解劳务成本税负压力,进一步实现企业发展中纳税利好的最大化[5]。

4 结束语

总而言之,随着“营改增”政策红利的不断推进,为物流企业经营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与此同时,也为物流企业创造了诸多发展机遇。因此,广大物流企业应当积极响应国家的政策改革,围绕如何更有效应对“营改增”对自身带来的影响进行探索与研究,确保对相关政策的深入领会,统一税率,适当增加增值税进项税抵扣项目,完善物流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加大物流企业增值税发票管理力度等,积极促进“营改增”下物流企业的有序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