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复译《天演论》“体合”思想溯源

2019-12-27 04:13朱星星
人文杂志 2019年11期
关键词:斯宾塞

朱星星

内容提要 严复在《天演论》中介绍了斯宾塞的体合思想,它是理解《天演论》的关键。本文从严复追溯到斯宾塞,发现严复翻译的体合思想来自于斯宾塞的适应理论,这一理论最初源于生物学领域的拉马克机制。斯宾塞将体合理论结合个人主义和进化论建构了一套完整的思想体系。斯宾塞的体合理论有效地解决了赫胥黎在《进化与伦理》一书中面对的人口压力與群己矛盾这两个难题,从而使严复在斯宾塞和赫胥黎之间坚定地选择斯宾塞。

关键词 体合 适应理论 斯宾塞 拉马克机制

[中图分类号]K251;K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19)11—0115—08

引言

《天演论》的出版在中国近代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然而对于该书的主旨,百余年来国人往往简单地认为它只是介绍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论,而不深究其背后的学理。严复说“赫胥黎氏是书大指,以物竞为乱源,而人治终穷于过庶。”这句话道破了赫胥黎在该书中讨论的主要问题及其困境。赫胥黎在《进化与伦理》中,设想了一片初辟的殖民地。殖民者为了应对外部的威胁,内部必须团结,因此公正的法律制度建立了起来,社会内部的生存斗争便被排除出去。然而随着外部敌人的消失,人口增长快于食物增长,社会陷入了马尔萨斯陷阱,社会成员之间的生存斗争又要上演,原先建立起来的秩序被破坏,社会也就从内部瓦解了。赫胥黎没有找到解决人口过剩问题的办法,然而斯宾塞认为,在面临人口压力时,人类会化压力为动力,努力运用自身的才智来解决这些问题,这一过程就是人类进化的过程;而且,人类智力越进化,生育能力越退化,最终会达到生育率与死亡率的平衡,因此人口并不会指数级无限制地增长,人口过剩的威胁会随着人类的进化逐渐消解。这一结论是人类在面对环境的挑战时,能够改变自己的行为来适应环境的需要,这即是体合理论,它实际上造成了严复及斯宾塞与赫胥黎在进化论上的根本分歧,从而也就成为了理解严复思想的关键。对于体合,有学者曾略有论及。但有关讨论对体合思想所对应的斯宾塞的思想及其在其思想体系中的地位的理解仍不全面,因此本文尝试从斯宾塞的思想体系出发,对有关体合理论追本溯源,以便学界对这一思想及其在清末中国的译介传播,能够有比较准确的了解和更为充分的认识。

一、“体合者,进化之秘机也”

严复所译《天演论》一书的主旨,吴汝纶、王栻、李泽厚等学者都认为,严复一方面赞同“物竞天择”的自然规律,希冀以此唤醒国人的危机意识;另一方面,又不甘心中国在“物竞天择”的自然规律中有可能被淘汰的命运,从而认同赫胥黎“与天争胜”的论说。这种观点表面上看似乎没有问题,实际上却存在着内在的思想悖论:如果“物竞天择”是世间普遍的规律,那严复又怎会主张“人定胜天”,以人力对抗自然规律?有学者指出,这一解释上的矛盾产生的根源,在于进化论阵营自身的分歧。简言之,达尔文的进化论是以“自然选择”学说为核心。它认为,一物种能否生存取决于该物种经过遗传与变异而获得的特性,也就是取决于物种先天获得的特性。按照这种进化论,中国一旦在进化的赛道中落后于其他种族,那她面临的只能是被淘汰的命运。严复真正认同的其实是斯宾塞的进化论,它以拉马克机制为核心,从而与达尔文的进化论有所不同。拉马克机制是由法国生物学家拉马克提出,它指物种能够通过后天努力以适应环境来改变自身的特性,而且这种改变可以遗传给后代,物种通过一代代的改变与遗传,能够使自身的器官发生显著的变化,从而实现进化。

明白这一点,上面的矛盾便可迎刃而解。一方面,严复清楚地知道,物竞天择、优胜劣汰是自然规律,不可违背;但另一方面,他又认为人为了适应环境,能够改变自身的特性,通过这种后天努力,人可以将自己从不适应环境的状态变为适应环境的状态,从而免遭被淘汰的命运。因此问题的关键,实在于适应与改变,它给中国的救亡图存留了一线生机。严复将斯宾塞的适应(adaptation)理论,译为“体合”,体合构成了严复进化思想的关键一环。严复强调斯宾塞“于物竞、天择二义之外,最重体合”,“体合者,进化之秘机也”。我们将体合理论带入到《天演论》一书中就会发现,赫胥黎始终被两个问题所困扰。一是人类社会普遍面临的人口过剩问题,二是随之而来的人类自利与克己之间的矛盾。赫胥黎没有找到解决人口过剩问题的出路,从而走上了以伦理对抗天演的道路上去,然而斯宾塞运用生理体合理论成功地解决了困扰赫胥黎的人口过剩问题。而对于伦理与天演的关系,斯宾塞指出,从根本上说,它们之间的矛盾并不存在,天演的动力在于个体对其利益的追求,而伦理要维护的是他人与社会的利益,实际上人类社会进化的终点正是人类社会达到其最高的伦理水平。而这一过程背后的机制正是斯宾塞所提出的心理层面的体合理论。两大问题的解决使得严复坚定地追随斯宾塞,而与赫胥黎分道扬镳。由此可见,要想理解严复与赫胥黎进化理论的分歧,就必须了解体合理论。而要想对体合理论追本溯源,就必须要从斯宾塞开始。

二、从“adaptation”到“体合”

赫胥黎并不认同拉马克机制,其《进化与伦理》一书中没有出现与体合相对应的概念,因此严复在《天演论》中以案语的形式提及体合。在《导言十五·最旨》的案语里,“体合”一词首次出现,严复自注道:“物自变其形,能以合所遇之境,天演家谓之体合”。这里严复虽给出了体合的定义,但我们尚无法确定其理论来源。而在严复翻译的《群学肄言》一书中,“体合”一词大量出现,而且该书是严格与英文原文相对应的翻译,因此要了解体合究竟对应的是什么概念,不妨从斯宾塞《社会学研究》(严复译《群学肄言》)一书中去寻找答案。

严复指出《群学肄言》一书的主旨为“言所以治群学之涂术而已。”简言之,这是一本介绍社会学研究所需要的准备及方法的书。斯宾塞此书共十六章。第一章讲社会学的必要性,第二章讲社会学的可能性,第三章到第十二章讲社会学研究所面临的各种困难,第十三章到第十五章研究社会学所需要的知识与训练,最后一章是总结。第十四和第十五两章的英文题目分别为“preparation in biology”和“preparation in psychology”,严复分别译为“宪生”和“述神”,并解释道:“今夫学有三科,而各有姱心之用,必于学之事无阙,而后于心之德无亏。乃至群学,则有其尤切者。自民质言之,则生理也;自民彝言之,则心灵也。故言《宪生》矣,而继之以《述神》。”这段话可与《原强修订稿》中的“盖群者人之积也,而人者官品之魁也。欲明生生之机,则必治生学;欲知感应之妙,则必治心学,夫而后乃可以及群学也”相互参看映证,可知内涵是说:要进行社会学研究必须先了解生理学和心理学的原理。

斯宾塞所谓的生理学原理就是以拉马克机制为核心的进化论。不过斯宾塞的进化理论虽然受拉马克的影响极大,但两者的进化理论还是有所不同。斯宾塞在拉马克“用进废退”学说的基础上更进了一步,他认为生物体在与环境互动的过程中,各器官之间开始出现分工,各个部分会发生功能分化,彼此协同合作,形成一个互相依赖、不可分割的整体,生物体从而实现了从简单到复杂的进化。

这一原理对于社会学研究来说,形成两方面的启示。一方面,要研究社会整体,就必须先对组成社会的每一个体进行研究。人也是动物,他们也必须面临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生存下来的问题,从而也就具有改变自身特性以适应环境的能力;另一方面,人类社会也经历着一个同生物体类似的进化过程。在最初的社会中,社会成员之间并没有形成密切的联系与分工,每一个社会成员并不依靠其他成员生存。但随着社会的进化,社会成员之间开始出现分工,彼此之间的联系日益密切,任何一个成员在没有其他成员的配合下,都无法单独生存,社会也就成为了一个相互依赖的整体。不仅在生理层面,个体须适应自然环境,在心理层面个体同样要适应社会环境,这就是斯宾塞的适应理论。

在《群学肄言》中,严复将这种个体对外部环境的适应译作“体合”:

如生学所云,官品无论为何,或径或纡,莫

不与其所遇之外缘为体合。外缘者,生之所与

为耩之形气也;体合者,黾勉为存,以不能而渐

即于能也。其所对应的斯宾塞的英文原文为:

I refer to the truth that every species of organ-ism,including the human,is always adapting it-self,both directly and indirectly,to its conditions of existence.

严复不仅准确地把握住了斯宾塞“为适应环境而改变自身”的含义,而且还丰富了其含义,指出这种改变的结果是“以不能即于能”,即生物体通过改变自身的特性,使自身由从原来不适应环境的状态变为适应环境的状态。

学者多认为体合所指的仅仅就是这种身体层面上的适应,其实体合还有心理层面的适应,严复对此心领神会:

虽然,民之随外缘而为体合也,有身形焉,有心德焉。身形之合,牵天系地,鼓于自然,与夫所勤动以厚生者也。至其心德,大抵所居之群制为之。民之于群也,其心德必隤然与法制相顺,而后居之而安也。

生理体合所面对的是自然环境,而心理体合所面对的则是社会环境,也就是说个体要通过心理的体合实现与社会的适应。在这种适应的结果是,社会个体之间能够和谐相处,相生相養,只有这样,社会生活才会成为可能。在《社会学研究》中,斯宾塞关注的重点并不在身体对外部环境的适应,而恰恰是心理对社会环境的适应。斯宾塞看来,个体要想实现与社会环境的适应,需要满足以下三项条件:

曰民托于群以为生,彼之累其群者,不可过其群之累彼,一也。民生所受利于其群,所为皆有以相报,其所报者虽至俭,必如所食于其群,二也。为义务,为乐方,将人人各得其自由,惟不以其人之为义务为乐方,而以阻他人之为义务为乐方,三也。

这三条中最核心的是第三条,它与斯宾塞一直以来声称的同等自由原则一脉相承。斯宾塞认为一旦每个人能够自觉地做到以上几点,而不是依赖外部的强迫而做到,那么文明也就实现了。对于斯宾塞所期望的文明社会,严复译作“民各有畔,无相侵渔,其不为篡夺陵轧也,若出于天性”,可谓得其精髓。

综上,斯宾塞进化思想的轮廓也就逐渐清晰。人类社会发展进化的过程,从社会整体来看,是整个社会从简单到复杂,内部各个部分联系日益密切的过程。而若从个体的角度来看,则有两个维度:一是人类的身体为应对环境的挑战会不断发生变化以适应环境,这一过程会使人类的身体组织越来越复杂,从而使人类的能力越来越发达;从心理层面来看,人类的进化也是伦理的进化,即人类能够自觉做到在追求自己利益的同时不侵害他人的利益。斯宾塞体合思想的形成与其少年时代参与的关于济贫法的讨论关系甚深。

三、生理体合与斯宾塞的人口理论

赫伯特·斯宾塞(Herbert Spencer)在1820年出生于英国德比(Derby)的一个新教教徒家庭。斯宾塞的父亲乔治·斯宾塞是当地的一名教师,曾参加伊拉斯默·达尔文(查尔斯·达尔文的祖父)创建的德比哲学社。德比哲学社有很多科学期刊,斯宾塞由于父亲的关系能够经常来这里阅读这些科学期刊,这使他从小就对科学报有深厚的兴趣。13岁时,斯宾塞被送到他叔叔托马斯·斯宾塞那里接受正规学校教育。托马斯·斯宾塞是辛顿(Hin-ton)的一位牧师,为救济当地的穷人,曾办过很多慈善事业。斯宾塞在叔叔的影响下,非常关注英国的济贫政策。英国于1601年正式颁布《济贫法》,到19世纪上半叶,济贫制度已经实施了两百多年,弊端逐渐凸显:济贫支出不断上涨,济贫税成为英国社会一项沉重的负担;更为重要的是,这一制度不但没有使贫困人口减少,反而造成贫困人口与济贫支出同步增长。

斯宾塞对济贫法持否定态度。然而斯宾塞的论战对手并不是受惠于济贫法的贫民,而是那些出于同情而自愿向贫民提供救济的人。他们认为,如果为贫民提供救济,就能减少社会的不幸与痛苦,从而增加社会的总体福利。然而问题在于,如果济贫法真的能够减少社会痛苦,那为什么在济贫法二百余年的实施过程中,英国的贫困问题非但没有得到缓解,反而更加严重?斯宾塞看来,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济贫法破坏了社会的自我调节机制。社会的自我调节机制,是指社会中每一个体都会根据其所面临的环境调节自己的行为以实现本身素质与对外部环境的适应性,它也就是后来被斯宾塞大加阐发的适应理论(即体合)。个人之所以会对环境做出反应,是因为如果他不适应环境就会遭受惩罚。比如天气变冷,他就知道添加衣物以使身体保持温暖。他感到冷是他不适应环境所遭受的惩罚,他添加衣物则是他对环境做出的改变。在济贫法问题上同样如此,贫困只是个人不适应社会环境所遭受的必要的惩罚,接受这种惩罚后,他就会知道调整自己的行为以适应环境,因此他必须积极工作摆脱贫困,而这恰恰正是个人与社会进步的动力所在。济贫法最直接的结果就是穷人不再那么强烈地感受到穷困带来的痛苦,也就不会有那么强烈的动力去改变自己以适应环境。对穷人来说,与其辛苦挣钱,不如坐等救济。因此济贫法不仅没有减少社会的贫困,反而“助成了有组织乞讨制度的完善;它使巧妙的乞讨比普通的体力劳动更有利可图;它引诱人去假装生病和残废。”

贫困表明的是人口压力的存在,人口压力带来的是激烈竞争,面对竞争,个人必然会运用才智努力求存,其结果则是物质财富的增多、人口压力的减缓以及人的进化。而在这个过程中被淘汰的只是一些由于自身原因无法适应环境的人。他们被淘汰与社会无关,社会无须对他们负有道德责任。这就是斯宾塞对人口问题的基本观点,它也构成了斯宾塞进化论的重要内容。

赫胥黎同样被人口过剩的问题所困扰。赫胥黎没有接受拉马克的“获得性遗传”理论,面对人口过剩,他显得无能为力。严复在《天演论》中,面对赫胥黎提出的人口问题,运用体合理论来破题。他说“故生齿日繁,过于其食者,所以使其民巧力才智,与自治之能,不容不进之因也。惟其不能不用,故不能不进,亦惟其常用,故常进也。”正是因为接受了斯宾塞的体合理论,严复没有像赫胥黎那样悲观,反而意识到人口压力对人类社会具有强大推动力,他显得极为兴奋:

商战烈,则子钱薄,故用机必最省费者,造舟必最合法者,御舟必最巧习者,而后倍称之息收焉。诸如此伦,苟求其原,皆一群过庶之压力致之耳。盖恶劳好逸,民之所同。使非争存,则耳目心思之力皆不用。不用则体合无由,而人之能事不进。

很明显,这种思想与斯宾塞反对济贫法的思想如出一辙,实际上它几乎是斯宾塞的原话。斯宾塞的人口理论的系统表达最早见于1852年发表的《人口理论:从动物生育的一般规律推导而来》(A Theory of Population,Deduced from the General Law of Animal Fertility)。斯宾塞后来写《生理学原理》时,这篇文章几乎全部被吸收进去。而严复看到的正是《生理学原理》一书,特别是该书第二卷的最后一节《论人类究竟》(Human Population in the Future)。斯宾塞在这篇文章里讨论的主要问题正是马尔萨斯的人口理论。不过斯宾塞并不认同马尔萨斯对人类未来悲观的态度。斯宾塞观察到,在生物学领域,那些生存能力极差的物种必须通过大量繁殖来增加其种族的存活数量,从而使该种族免遭灭绝。而随着物种生存能力增强,其繁殖率也在不断下降。因此他提出一个理论,即物种的生育率与其生存能力成反比。如果这一规律成立,那随着人类生存能力越发达,其生育能力必然会逐渐下降,马尔萨斯的问题也就迎刃而解。

那这一规律背后的原理是什么呢?严复的理解是“知者用奢于此,则必啬于彼”,即一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如果用脑太多,则用于生育后代的精力就会变少,生育率自然会下降。其实严复的解释并没有完全概括斯宾塞的理论。斯宾塞对这一规律的解释主要是依据其生理学理论。斯宾塞认为低级物种的繁殖是通过细胞的自发裂变实现的,一个细胞可以形成一个后代,因此低级物种一次可以生产上千万只后代。由于低級物种的结构过于简单,因此其生存能力极低。为了提高生存能力以更好地适应环境,细胞开始聚集,进行内部分工,形成了较为复杂的结构。这时一个后代就包含了多个细胞,在细胞数量不变的前提下,母体一次能生产的后代的数量必然会减少。当生物体开始形成复杂的结构时,生物体内部就会发展出神经系统,它的功能是调节身体的各个部分。而由于神经系统能够控制细胞集聚,从而阻止了细胞的自发裂变。因此生物体越进化,其组织结构就越复杂,神经系统也就越发达。由于其复杂的结构及良好的协调能力,它们适应环境的能力也就越强。由于神经系统阻止了细胞的分离,因此母体一次能够生产的后代的数量也就越少。据此斯宾塞得出结论:物种的生存能力与其繁殖能力成反比。

人类同样遵循这一规律。人口压力是人类进化的动力,斯宾塞认为人类在未来要想迎接人口压力的挑战就要更多地运用脑力而非体力,因此他预言人类未来进化的方向是体力逐渐退化,而脑力越来越发达,与此相伴随的则是生育率的逐渐下降。当生育率接近死亡率时,人口的增长也就停止了,人口压力不复存在,人类便进化到了完满状态。斯宾塞对人口压力大唱赞歌。一开始,人口压力是人类及社会进步的动力,一切技术进步与文明发展都是在人口压力的逼迫下实现的。当人类社会进化到最高境界以后,人口压力在完成其历史任务以后便会功成身退。既然人口压力会在人类进化的过程中自动消失,那赫胥黎的过度担忧就是没有必要的,赫胥黎用伦理对抗进化,不仅徒劳,反而有害。因此严复对斯宾塞“人道必成于郅治”的结论深信不疑。

基于中国的现实,严复对于斯宾塞生存能力与生育能力成反比的理论有其自身的理解。中国同样面临着严重的人口问题,但为什么中国的人口压力没有转化为进化的动力?严复认为中国的人口过剩“实由于文化未开,则民之嗜欲必重,而虑患必轻”,斯宾塞的反比规律在中国同样适用。由于生子太多,无力供养,所以中国人从小“生长于疾病愁苦之中”,更谈不上受教育。而这样的孩子长大以后,必然会重蹈其父辈的覆辙,代复一代,深陷于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恶性循环之中。这种现象存在的合理性在于,“虽半途夭折之数极多,然所死之数,必少于所生之数”,中国人还只是处在通过提高生育数量来避免家族断绝的低级阶段,岂不哀哉!那要如何走出这一困境?严复认为唯一的出路是教育。一方面,教育意味着智力的开发,人一旦用脑越多,则用于生育的精力越少,生育能力便会下降;另一方面,“教养愈谨,必量力以为生”,父母对子女教育越重视,则能够供养的子女数量就越少,因此必然会节制生育。

可以看出,严复虽然认同斯宾塞物种生存能力与生育能力成反比的结论,但他们的理解却是不同的。斯宾塞认为人类神经系统的发达、生育率的降低都是人类面对人口压力求存进化的结果。而严复却看到在中国人口压力并没有转化为进化的动力,中国虽然面临人口压力,却因此陷入了停滞与退化。为了摆脱这一困境,严复反其道而行,将教育视为中国重新进入进化轨道的“第一推动力”,他认为教育不仅能够提高个人的生存能力,也能降低生育率,因此教育是中国摆脱目前困境的唯一出路。

四、心理体合与社会的进化

在斯宾塞看来,社会的进化本质上是人性的进化,而社会的进化始于人性的缺陷。按照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学说,人类从猿进化而来的过程之中经历无数代残酷的自然选择,自然选择的法则就是优胜劣汰。在人类社会的早期阶段,人类为了自身的生存,往往不考虑其同类及其他物种的生存权利。“最初的人必须具有一种性格,使他适于从地球上清除那些危害他生命的物种和占据人类所需空间的物种。他必须有进行残杀的欲望。”因为在人类的早期阶段,人类需要不断地与自然界以及其他部落展开生存斗争,适者生存的自然法则使强者才能够生存,弱者只能被淘汰。而强者则是指那种拥有强烈的自我保存的欲望和能力的个体与部落,他们最大的特性就是损人利己。

损人利己之所以能够合理存在是由于早期人类的孤立性。斯宾塞认为在人类社会的早期阶段,一个人要承担各种各样的职能,他“既是战士,又是猎手、渔人、建筑工人、农夫、工具制造者”,而这个人与其他人联系并不密切,他可以说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孤立个体。正是由于每个人都是孤立的,所以他可以随心所欲地侵犯他人,因为这样做不会对自身造成任何不利的影响。然而随着社会的进化,损人利己的行为终会被淘汰。这是由于社会内部各成员随着交往越来越多,联系越来越密切,分工也就会越来越细化,每一社会成员与其他成员的利益休戚相关。社会只要缺少了其中的任何一环,便无法正常运转下去。每一个体都需要他人和社会的配合才能正常生活,如果社会无法正常运转,每一个体就无法从社会得到他所需要的东西,从而感受到痛苦。这表明社会已经成为一个有机体,而并非一个个孤立的个体:

这种原来独立的各单位间不断增强的相互依赖关系;这种公民们逐渐组成具有互利功能的不同团体的分离倾向;这种包含不相似部分的整体的形成;这种一部分受到伤害不能不使其余部分也感觉到伤害的有机体的成长——所有这些全部可以根据个体化的法则加以概括。社会的发展,也和人的发展及一般生命的发展一样,可以描述为一种个体化——变成一个事物——的倾向。

因此当社会成员之间的联系日益密切,即使是一个纯粹利己的人,也会明白他的利益与其他人的利益是有关联的。社会成员不能再只关心自己的利益而不顾及其同伴的利益,而是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不侵犯他人的自由与权利。但是当个人还没能自觉认识到这一点时,就需要外部的力量强迫他按照这一要求来做,这就是人类需要建立政府的原因。在个人与社会未进化到完美状态之前,政府仍然是必要的。但政府要做的不是限制个体的适应能力,不是干扰社会的自我调节,恰恰相反,政府是要保证社会调节机制的正常运行,维持社会公正,阻止社会个体侵害其他个体的利益,即严复所谓的“无扰而持公道”。

斯宾塞设想的社会进化轨道是个人从损人利己的状态进化到在不损害他人权利的前提下的利己,即“开明自营”。而人性会发生这种转变的根源在于体合,即人类有为了适应环境而改变自身行为的能力。这里的环境指的是社会环境,即随着社会的发展,个人会从一种孤立的状态逐步进入到社会性的状态。个人与社会在经过漫长的博弈与适应后,每一个体最终都能够做到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不侵犯他人的利益,实现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统一。这就是斯宾塞心理体合的最终效果,也是社会进化的完美状态。

赫胥黎同样受困于个人与社会之间的矛盾,他是达尔文进化论的坚定支持者,曾于1860年与牛津主教威尔伯福斯展开一场著名的论战,为进化论的传播立下汗马功劳。可是就连他自己也没想到,当他于1892年在牛津大学演讲时,他演讲的主旨竟然是以伦理反对进化,前后判若两人。赫胥黎之所以主张以伦理对抗进化,根本原因还是在人口问题上没有找到合理的解决之道。面对社会的人口过剩,有人主张政府应进行人工选择,即将老弱病残统统清理掉,以保证健康聪明的人能够生存并繁衍后代。这种将达尔文主义运用到社会领域的做法自然受到赫胥黎的坚决反对。赫胥黎认为这种做法不仅在技术上不可行,更重要的是它会破坏社会伦理,而伦理是社会能够存在的基础。赫胥黎认为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相比,根本的区别在于人类具有伦理。正是通过伦理与法律,人类限制了内部的生存斗争,团结起来一致对外,从而能够在自然界的生存斗争中幸存下来。然而以伦理限制内部生存斗争的代价却是“克己太深,自营尽泯”,也就是过度压抑自营的本性,导致个体竞争求存的能力下降。

赫胥黎陷入了“自营独用,则其群以漓……自营尽泯者,共群又未尝不败也”的怪圈。对于二者的矛盾,赫胥黎认为人类社会内部无休止的生存斗争是毫无意义的,人类应该以伦理对抗进化,用伦理压制自营,实际上是将个人与社会对立起来。而严复却不以为然,他深知中国传统政教以平争泯乱、长治久安为根本目的,然而其代价却是“民智因之以日窳,民力因之以日衰”。而正在此时,西方的突然到来使“我四千年文物声明,已涣然有不终日之虑”。以伦理对抗进化,只会导致个人与社会在进化的赛道被其他种族淘汰。因此严复在按语中批评赫胥黎:“通观前后论十七篇,此为最下。”

那如何既能让个人与社会保持进化的动力,而又不会破坏社会伦理,这就成为严复思考的中心问题。严复在英国的留学经历使其认识到西方正处在这种理想状态,民智、民力皆得到充分的发挥,民德亦远在中国之上。严复认为是斯宾塞提示了西方富强的秘密。在斯宾塞同等自由原则的启发下,严复提出了“开明自营”,可谓在伦理与进化的两难中寻得一个突破口。他说开明自营“于道义必不背”,因为它是建立在互利的基础上,故能够实现个人与社会的完美平衡,一方面个体能够保持与外界的竞争力,另一方面,群体也不会丧失其凝聚力。而个体之所以能够做到开明白营,并非因为其道德水平的高尚,而是从其个人利益出发的理性选择,是个人与社会长期博弈与适应的最终结果。心理体合的妙用实在于此。

五、结语

严复在《天演论》中讨论了两个重要问题,一个是生理学层面的“过庶之患”,另一个是伦理学层面的“自营”与“克己”的矛盾。这两大问题的解决,都有赖于体合,体合实是理解《天演论》及严复思想的关键之所在,也是严复苦苦寻找的西方富强的原因。正是因为严复接受了斯宾塞的体合理论,所以其在《天演论》中虽然对赫胥黎抱有极大的理解与同情,但他从根本上是不认可赫胥黎以伦理对抗进化的观点的,而是接受了斯宾塞开明自营的学说。严复在斯赫二人之間的取舍是非常清楚的。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一切问题都完美地解决了。严复深知“体合之事,可驯至而不可骤几”,无论是生理层面个人能力的提高,或是心理层面“开明自营”的实现,都是一个极为缓慢的过程,需要一代一代人的不断努力。如果个人或社会不顾条件强行体合——如将“中衡赤带之民,驱以处之极北之穷发,延其天年已难,况藩育乎?”——不但不会进化,反而会加速其灭亡。这一前提条件的限定为严复从早期的激进自由主义转变为后来的保守主义埋下了伏笔。严复晚年大力倡导儒家伦理道德,对自由平等学说嗤之以鼻,其原因就在提倡自由平等者并不明白自由平等的真谛,往往“言自由而日趋于放恣,言平等而在反于事实之发生”。如果个人只知追求个人私利而无法做到开明自营,其对社会的危害则是致命的,最终严复还是走到了赫胥黎以伦理对抗天演的老路上去了。

另外,有论者认为,斯宾塞的进化论是基于拉马克机制,而拉马克机制由于缺少生物学上的证据,因此被认为是错误的,从而斯宾塞的进化论的基础也就是不牢固的。这种批评表面上击中了斯宾塞进化思想的要害,实则是对斯宾塞进化思想片面的理解。前文述及,斯宾塞的体合思想不仅包括生理层面,还包括心理层面,斯宾塞为其进化理论寻找的证据,不仅包括生理学的证据,也包括心理学、社会学的证据。固然,从生理学上看,并没有证据支持拉马克机制,但人却不一样,人类拥有记忆,可以学习,能够将后天获得的经验、技术、知识一代一代传承下去,这正是社会学领域的拉马克机制,这也是斯宾塞的进化论在社会学领域至今仍有吸引力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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