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霖
海德格尔将“在”阐释为两种含义:首先,它本身所具有的性质,“在”必须放在首位,它是“在者”的前提;其次,研究“在者”是解决“在”的问题的前提,“在者”在究竟还不明确之前就已经存在和明确了。海德格尔将“我”与“在”归为同类,认为“我”就是“在者”,“我”就是“在”,“在”就是“我”,个体就是世界的存在,这是海德格尔思想的核心。
海德格尔重提“存在”问题也具有极为重大的哲学意义与历史意义,人们将存在问题视为最普遍的思维观念,认为这一概念已经是最清晰的、最无可挑剔的思维意识形态,已不具备继续深究的价值意义,导致“存在”这一概念一度成为公认的最晦涩的哲学问题。而由于存在是一种宽泛的、没有固定理解含义的范式,所以不能把“存在”与“存在者”混为一谈。“存在的不可定义性并不取消存在的意义问题,它倒是要我们正视这个问题。”[1]海德格尔认为,“存在”在任何认识和命题中都被当作是已经自明了的概念,正是因为这种轻而易举就能够被人们所理解的东西,恰恰印证了它是不可领会的、晦涩难懂的。人们生活在一种如何去领会存在的环境之中,以怎样的方式去适应存在,从而忽视了作为存在本身的意义所在。
在海德格尔看来,因为世界存在,所以人类才得以存在;而由于人类的存在,世界才被称之为世界。也正是由于人类预示到死亡是不可避免的,而当人类死亡过后,世间存在的一切也随之不复存在。人类无法操控自身的存在与消亡,“存在”是被强加于人类自身的,并伴随人们直至生命尽头,所以,人类由出生到死亡这一过程始终处于一种有关生与死的矛盾之中。
海德格尔并不是存在主义哲学家,但他的关于“此在”的思想为克尔凯郭尔、萨特、雅斯贝尔斯等存在主义哲学家的思想开辟出了一个极为重要的理论先河,海德格尔重新重视起对“存在”的意义的研究,认为存在者最原始的存在着的样式就是存在本身。他所提出的所谓“此在”,即是一种将其自身作为解释“存在”而被概念出来的形式。
“此在”究竟为何物?
海德格尔认为:“诸种科学活动都是人的活动,因而都包含有这种存在者(人)的存在方式,我们用‘此在’这个术语来表示这个存在者……此在是一种存在者,但不仅仅是置身于众存在者之中的一种存在者;从存在者层次上来看,其与众不同之处在于:这个存在者在它的存在中与这个存在本身发生交涉;那么,此在的这一建构中就包含有:此在在它的存在中对这个存在具有存在关系;而这又是说,此在在它的存在中总以某种方式、某种明确性对自身有所领会;这种存在者本来就是这样的:它的存在是随着它的存在并通过它的存在而对它本身开展出来的,对存在的领会本身就是此在的存在的规定。此在在存在者层次上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它在存在论层次上存在。”[2]
人类认识自身的问题一直都是哲学研究的一个核心问题。海德格尔认为:“人不仅包含在‘存在’之中,而且,‘存在’需要人之本质。”[3]这样,近代以来的主客体关系便被人与存在之间的关系所取代,这是海德格尔哲学思维的中心议题。既然海德格尔将“人”等同于“此在”,而“人”的本质即是生存,那么此在的本质也就是生存,作为“人”的存在者,是唯一可以对其他物产生怀疑、理解、研究的特殊种群。海德格尔用晦涩难懂的语言对作为“特殊存在者”的“人”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而“此在”是海德格尔存在主义本体论的必要前提因素,社会中作为的每一个个体的“人”,都能理解何为存在,也都能体悟存在,且个体与个体之间能够产生这样那样的联系,如此种种都证明“人”包含于“存在”之中,且二者相互依存,不可分割。而且,在海德格尔看来,“人”与“存在”的关系并不像主客体关系那样模糊不清,模棱两可,这种关系是有严密的建构体系的,是不可能被其他任何关系所取代的。作为最强大的“人”的存在,不仅能够与其他“人”产生关联;与此同时,“人”也能够与其自身发生关联,这也是海德格尔将“此在”问题与“人”的存在问题一并而论的原因所在。
海德格尔的存在论证明了“此在”在存在者和存在论上的主导地位:“当我们标识‘提出’存在问题这一任务时,我们曾表明,我们不仅必须确定充任首先被问及的东西的那种存在者,而且也必须要明确占有和保障正确通达这一存在者的方式,我们已经讨论了在存在问题范围之内,任何存在者承担着特殊的角色,然而,应该如何通达这种存在者及此在呢——或者说,如何藉领会解释活动来瞄准这个存在呢?”[4]
“人”就是“此在”,“此在”就是“我”,“我”的“在”就是世界。
海德格尔明确指出:“‘此在’的本质在于‘他’的存在,这个‘存在者’为之‘存在’的那个存在,总是我的存在。”[5]
海德格尔“此在”的概念的重心在于“在”,而“此在”的本质就在于生存,这本质并不是事先规定好的,而是在一开始来从存在中去获得本质,而“此在”与“存在”之间的关系就在于“此在”的特殊性,海德格尔以人为宇宙万物之核心,他用“此在”来代替“人”,就是要突出人的存在地位,他所讲述的“此在”就是人的存在,就是生存。海德格尔认为,“此在”是一种区别于其他“存在者”的另外一种“存在者”,它与一般“存在者”的不同之处有三:其一,作为“此在”的人是自私的,他们只在意与自身有关的问题,而对其他问题漠不关心;其二,海德格尔重视“体验”,想要作为“人”的存在者通过自己的存在来领悟自己的本质;其三,在此基础之上,才涉及“他物”的存在,但这也仅仅是作为“此在”的“人”的一种附属品。海德格尔试图以“此在”的存在来揭示“他物”的存在,并且“他物”必须是与作为“此在”的“人”有关的一种“存在”,而“他物”的意义也必须由作为“此在”的“人”赋予。对此,海德格尔指出:“‘此在’必须是存在论的存在,这便是作为存在者的它区别于其他任何‘存在者’的原因所在。”
“人”,足以证明“此在”与“人”的本质一样,都是生存,也只有生存,作为“人”的本质才有意义,作为“人”的“此在”才有意义。海德格尔指出,自由人存在于这个世界之中,生命才有意义,海德格尔的非难就在于存在本身。他指出:“对存在的理解本身就确定了此在的存在。”而要想明了构成自我认识的方法和途径,并且完善对于“此在”问题的具体分析,就必须借助存在本身,因为在对构成自我认识的方法途径的探索和对“此在”这一问题进行具体分析时,所涉及的所有问题自始至终且最终必须要归结于“存在”当中,对“存在”这个问题的意义的追问是探索构成自我认识的方法途径和完善对于“存在”问题的具体分析的“唯一适当的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