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顺双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武汉 430205)
基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的课程特性,为了发挥课外教育渠道作用,又不失课堂主阵地作用,真正实现课前、课中、课后全过程管理,笔者以“课堂派”为平台,开展了混合式教改试验,。如何充分有效地运用“线上”与“线下”两个教学,发挥好课前、课中、课后各环节的教学效能,科学而符合实际的教学评价体系尤为重要。
混合式教学是线上和线下教学的结合,是多种教学方式的优化整合,支撑教学评价体系的理论基础具有多维性。
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的哲学基础。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事物发展的主体,人的发展是一个不断社会化过程,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不断推进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基础课”教学要完成认知、能力、情意等多个维度目标,教学评价体系建构要关注多维教学目标。
建构主义是以皮亚杰认识发生论、维果斯基的心理机能学说为基础,由科尔伯格、冯·格拉塞斯费尔德等学者发展而形成的学习理论。其核心意旨是“学习不是被动接受的,而是认知主体积极建构的”,只有通过亲身体验和积极的探究,学习才能变得更有效。“基础课”具有知识性和教育性,无论是解决内化中认知矛盾,还是解决外化中的知行矛盾,都需要持续而积极的意义建构。教学评价应当体现富有建构意义的探究性、活动性、体验性、实践性的教学过程。
桑代克、巴甫洛夫、斯金纳等学者的联结学习理论,认为学习是通过条件作用,在刺激和反应间建立直接联结的过程。桑代克提出的学习律、练习律、效果律,认为学习活动相关的预备性反应是自主掌握学习的重要前提,学生对学习结果获得感尤为重要,应重视练习中的反馈。据此,建构评价体系,应注重学习准备程度、练习适度性、学习结果的获得感等因素。
“基础课”是一门融合思想性、政治性、科学性、理论性、实践性于一体的思想政治理论课[1]。根据课程性质,结合教学改革实际,本研究认为构建“基础课”评价体系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基础课”具有鲜明的国家意志性和政治导向性,必须坚持方向性原则,合乎党和国家主办高等教育、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目的。要遵守《宪法》《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规定,还要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教社科[2018]2号)、《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试行)》(教思政[2012]2号)等配套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教学评价是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的统一[2],还要遵循科学性原则,要体现教学的历史和现实实践状况,合乎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客观规律。
教学评价是教学管理的重要手段,不能为了评价而评价,其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在评价体系构建中要兼顾手段性和目的性,把评价作为促进学生发展、教师发展和提升教学质量等目标的重要手段。“基础课”教学的主要目标就是引导大学生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引领学生成长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学生发展是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的统一,因此评价标准既要考虑社会发展整体需求,也要体现学生个性发展差异化需求。
终结性评价重在结果,利于横向比较,但不利纵向比较,难以得出被评价者的现实进步性。过程性评价重在发展状态,可以掌握被评价者的变化过程,但不利于横向区分。科学的评价体系应结合效果和过程两个方面,应涵盖课前、课中和课后三个环节中学习状况,也应当包括体现学科素养的终结性评价。
影响教学质量的因素较多,有些可测量,有些难以测量,只有把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才能客观而正确地反映教学实际情况。学生课前对教学视频资源的浏览和发布的学习话题,课堂中出勤状况、互动的次数,课外练习和实践成果等可量化的因素,都应当予以定量评价。学习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法治素养等难以量化的内容,应用描述性评语给予定性评价。
教学评价作为一个完整体系,涉及到多个方面评价,其中学业评价是最主要和最经常的评价。下面以学业评价为内容,研究评价体系。
经过多轮教改实践,笔者探索出一种以课堂教学为主体,课前、课中、课后三个环节相协调,线上与线下教学相混合的教学模式(以下简称“三环两线混合式教学”)。在课前环节,教师完成教学设计,以章为单位将学习导案、微课、文献资料等学习资源传到“课堂派”线上,学生据此完成导学任务,并开展线上话题讨论。在课中环节,针对共性问题,教师开展线下集中系统讲授,借助课堂派线上互动工具,针对教学关键点开展情境体验、合作探究等主题实践活动。课后环节重在巩固拓展,学生在课堂派线上完成单元巩固习题,将线下课外实践活动成果上传到线上,师生线上平台开展对话交流。
根据上述混合式教学过程,基于前述教学评价的理论基础和基本原则,结合多年教学实践,构建了以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为框架的评价体系。过程性评价,以章节为单位分别从课前、课中和课后三个学习节点进行评价,终结性评价以期末为节点开展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
课前环节评价,以教学资源学习状况和话题参与度为指标。教学资源学习情况以学生观看浏览的教学资源的完整性、次数为评价观测点,权重为5%;话题参与度以学生发贴和回贴次数为评价观测点,权重为5%。
课中环节评价,以出勤率、系统性授课学习、参与探究体验活动为指标。出勤率以学生出勤、旷课、迟到、早退次数为评价观测点,权重为10%;系统性授课学习以学生在教师集中讲授中课堂发言的次数和质量为评价观测点,权重为10%;探究体验活动以学生参与度、探究的内容、创意为评价观测点,权重为10%。
课后环节评价,以单元巩固练习和课外主题实践活动为指标。单元巩固练习根据每章教学重点编制,主要以学生对教学重点内容掌握度为观测点,权重为5%;课外主题实践活动以小组为单位,主要考查学生课外实践的拓展情况,以实践活动参与度、内容、创意为评价观测点,权重为5%。
期末终结性评价,以课程目标为评价指标。一方面编制终结性测试题,组织学生考试,开展量化评价;另一方面以学生思想素质、道德素质、法律素养的表现为观测点开展定性评价,权重为50%。
根据上述指标体系,本研究以“课堂派”为线上工具,形成了一套操作性较强的评价方法体系。
总评成绩(100%)=期末成绩(50%)+平时成绩(50%)。期末成绩=期末课程考核(测试)分数×学科素养总结报告系数k。学科素养总结报告分为优良、较好、一般三个等级,对应系数k的值分别为100%、80%、60%。平时成绩借助“课堂派”平台的数据统计、分析、归档工具完成,以100分满分值进行量化评价,按对应权重折算后求和得出平时成绩。
课前环节,根据“课堂派”平台统计的观看视频资源次数和发回贴次数评价。教师制定一个参考次数值作为基准,设定加减分值级差,学习委员按照分值基准和级差,根据平台统计的次数值,在基准分上下浮动,就可以评定单个学生课前学习成绩分值。
课中环节,根据“课堂派”的数字考勤工具统计学生到课率,全勤得满分10分,旷课一次扣2分,早退一次扣1分,迟到一次扣0.5分,只到扣完为止。对于系统性授课学习,根据学生课堂发言的质量评定星数,如优良为3颗星、较好为2颗星、一般为1颗星,将星数输入到“表现”工具中,设定基准值和级差值,量化计算出系统性授课学习分数。课堂中主题探究、情境体验活动,植入4-6个互动讨论题目,要求学生在线上完成,学生提交回答后,教师设置评分参数,“互动分析”工具会自动量化出成绩分数。
课后环节,运用“课堂派”的“测试”和“作业”工具开展评价。教师编制单元巩固习题,设计评分标准,将习题上传到“测试”栏目,设置成抽题和随机发布模式。学生用手机端点击测试项目,就会定制一套自动组卷习题,完成提交后,将会收到成绩反馈,如果认为成绩不够理想,可申请打回重作。学生将课外实践项目成果电子版上传课堂派“作业”栏,教师根据相似度、字数、提交状态等系统日志以及内容质量、个体在小组实践中的作用等标准,在线上综合评定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