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升锋
[摘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战略思想,南宁市扶贫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通过分析当前南宁市治理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主要做法及成效,总结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主要表现,进而提出治理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扶贫形式主义 官僚主义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4245(2019)05-0055-06
DOI:10.19499/j.cnki.45-1267/c.2019.05.10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1 ]。南宁贫困人口占全区总量近1/10,脱贫攻坚任务非常艰巨。南宁市将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虽然扶贫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扶贫工作中也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能否切实防止和纠正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关系脱贫攻坚如期实现的大局。
一、南宁市治理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主要做法
(一)纳入干部队伍建设考核
市、县(区)、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作为本辖区脱贫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有关行业部门实行党政“一把手”脱贫攻坚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强化脱贫工作责任考核,建立年度脫贫攻坚报告和督查制度,加强督查问责,严格兑现奖惩。
(二)精准打击露头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严肃查处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自2016年7月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案件50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53人,其他处理324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累计开展约谈518人次、诫勉谈话40人次、谈话函询50人次。
(三)推进标本兼治,铲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土壤
充分发挥基层廉洁工作站监督探头作用,聚焦扶贫政策精准落地、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扶贫项目推进实施等重点内容,实行一政策一推送、一项目一公示,一周走访、一事一跟踪、一问题一报告,把扶贫领域监督工作往深里抓、实里做。建设“互联网+”信访举报平台,开通基层廉洁工作站微信公众号,链接扶贫资金信息化系统,最大限度方便基层群众实时监督扶贫资金信息和收益对象,随时随地一键举报,实现基层廉洁工作站线上线下同步运行,打通扶贫领域监督“最后一公里”。
(四)营造治理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浓厚氛围
依托主流媒体进行治理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深层次报道,不断提升宣传档次,在《中国纪检监察报》《广西日报》等刊发信息60余篇。通过遴选5部微电影、10部公益广告、13张漫画等扶贫领域廉政文化优秀作品,在南宁市属媒体进行反复展示展播,积极传递正风反腐正能量。同时,充分发挥社会宣传作用,着力提升群众知晓度,共设置电子宣传屏181块、大型广告牌65块,滚动播放宣传标语5500多次,悬挂横幅标语2100多条,喷绘广告上墙3500多平方米,制作板报、海报1200多张。
(五)制定党内法规
南宁出台了《中共南宁市委员会深入治理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若干规定(试行)》的党内法规,明确南宁市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尤其是各级扶贫主管部门和相关责任单位,各级定点帮扶单位,各级资金监管部门在治理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各类行为规范,明确违反相关规定行为的处理,并对南宁市扶贫攻坚工作的实施与保障作出相关规定,不断提高南宁市治理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科学化和法治化水平。
二、南宁市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主要表现
(一)形式主义的主要表现
1.身陷文山会海。《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解决扶贫工作中形式主义等问题的通知》《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克服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的通知》国开办发〔2017〕52号明确要求,减少填表报数、减少检查考评、减少会议活动、减少发文数量。按照“四减少”的要求,南宁市在扶贫领域坚持问题导向,不断精简文件会议简报,优化检查考评,以此在源头上防止文山会海的现象。然而个别县、乡、村干部反映,文山会海问题仍比较强烈,陪会参会,以文件落实文件,部分干部帮扶停留在签字盖章上。一旦中央在扶贫工作出台文件或部署新的工作,自治区、市、县分别召开会议予以贯彻落实,基层扶贫干部则多次参加同一主题的会议。此外,基层干部要参加各种来自于上级以及各个部门的检查会议。
2.有的建档立卡流于形式。扶贫建档立卡工作,主要是建立脱贫攻坚信息管理平台,要录入平台相关数据,采集图像信息等,要做到户有卡、村有薄、镇有册、县有电子档案的“四有”管理模式。然而个别基层干部和帮扶干部认识不到位,在为贫困户建档立卡中把关不严,不认真核实情况,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贫困户范围,造成评议结果不实。对“一户一册一卡”填写情况进行抽查时发现,少数帮扶干部存在手册提前签字、帮扶信息不完整、联系卡未上墙等问题。
3.部分脱贫产业脱离实际。俗话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产业扶贫是开发式扶贫的核心内容,立足产业扶贫,贫困户脱贫方能持续稳定。推进产业扶贫,必须要坚持市场导向,遵循市场和产业发展规律,因地制宜合理确定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和规模,提高产业发展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2 ]。但是个别扶贫干部不考虑贫困群众的意愿和需求,不考虑当地实际即贫困人口规模、贫困程度、发展基础、工作和投入力度等因素,不考虑市场风险,盲目跟风上项目。一些扶贫地区为了获得中央、自治区行业管理部门的扶贫资金和项目的支持,只重视资金和项目的申报工作,而忽视了项目是否符合当地实际需要,扶贫项目未能做到充分调研和分析,存在较大盲目性。扶贫项目一窝蜂上,甚至出现在一个地区有相同项目。不因地制宜,盲目引导贫困户发展不适合的产业。
4.重外在形象轻实际效果。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扎实,不深入农村一线,存在责任意识淡薄、扶贫工作流于形式、浮在面上。在调研发现,涉及驻村干部工作成效不高,个别帮扶干部存在“走读式”“挂名式”帮扶,“两头不到岸”的现象;涉及一线扶贫人员注重形式而不管实际,轻实际脱贫效果。有的扶贫干部没有深入调研解决贫困户的实际问题,主要精力没有投入到产业发展上,帮扶办法和措施不多,随意拍板,乱上项目,为追求政绩、求升迁,热衷于“形象工程”、“参观工程”、“政绩工程”,甚至出现过于注重填写收支,以报表体现实绩的现象。
5.简单复制脱贫帮扶模式。有些帮扶单位和干部把结对帮扶当做任务去完成,对帮扶对象不热情、不交心,慰问式、救济式帮扶较为普遍,这种工作方式简单,停留于送钱送物,一味的物质帮扶反而助长了贫困户“等靠要”的思想。有的干部在制定帮扶模式时流于形式,生搬硬套其他地方的扶贫脱贫“经验”。如有的地方贫困群众依靠种植果树而实现脱贫,有些基层干部则不顾本地实际,照搬照套,将种植果树作为扶贫出路,发动贫困群众种植果树。但因地域、品种、技术和条件等方面不尽相同,并非每个贫困地区都能取得成功。这种照搬照套的脱贫方式,实际上是缺乏对基层的调查了解以及扶贫工作具体问题的研究,习惯于照本宣科,不能帮助解决贫困群众的诉求。
6.检查考评名目繁多。当前扶贫领域存在各类统计报表和检查评比繁多,以及没有必要的检查评估、填表报数、挂图标牌,基层工作人员频于面对各种检查考评。在调研时发现,涉及表格填寫太多,上报材料多,检查考核多等问题,工作繁杂且流于形式,存在数字脱贫、填表脱贫的现象。这种检查考评并未注重对脱贫质量的核查,每次检查材料的要求和标准不统一,重复性大,多个部门采集重复数据,填写精准扶贫手册要求很高,且上级检查的标准不统一。如填写精准扶贫手册不能有两次以上的错误,否则就上红黑榜,但是部分农民不会算收入也不想公开个人的真实收入,因而每次报的数都不一样。为迎接视察而制作高档大型展板、作战图、画册等,不仅消耗了大量的扶贫精力,且劳民伤财,导致最终未能将全部精力投入真扶贫的工作中。
(二)官僚主义的主要表现
1.行动怠慢。一是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南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及时、不到位,缺乏政治敏锐性,政治意识不强,没有把扶贫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个别干部存在不干事、不担事、消极应付、不作为等问题。二是有的干部对上级安排的扶贫任务敷衍了事、得过且过,对承担的工作能拖则拖,不推不动、拨一拨转一转,工作不负责任,精神萎靡、士气不振,懒散松懈、拖拖拉拉,遇到问题能躲就躲、推卸责任、不敢担当,思想上固步自封、行动上停滞不前。三是扶贫领域相关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推诿扯皮、办事不公、态度恶劣等,致使出现资金大量沉淀、项目严重拖延、帮扶效果较差、群众反映强烈等问题。
2.拍胸脯瞎指挥。有的干部颐指气使、高高在上,总爱显摆自己与众不同,“当官做老爷”,有时下基层调查不深入,研究不透彻。有的领导干部让村干部代为入户、代填写手册,对自己的帮扶贫困户从不过问。深居“机关大院”,不愿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实际情况不了解。需要制订政策、安排工作时,身子也沉不下去,作出的决策往往与实际情况脱节。更有甚者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表态,强制农户发展不合适的产业,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瞎指挥。
3.弄虚作假。脱贫攻坚政策落实不到位、执行搞变通、兑现打折扣,落实扶贫政策时优亲厚友、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甚至隐瞒实情、欺骗组织、欺骗群众。2010年至2015年,上林县镇圩乡正万村原文书、会计蓝某,滥用职权违反程序,在明知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优亲厚友为其母亲和侄子办理农村低保,致使公共财产造成损失。有的基层干部站位不准,私心重,将亲戚间互相照顾视为“人之常情”,妄为人民公仆。个人私欲膨胀,妄图将贫困群众的“救命钱”收为自己或亲人的“囊中物”。如江南区江西镇同江村原村委委员蔡某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优先为其不符合危改条件的哥哥申请危改补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空喊口号不重落实。对扶贫领域的方针、政策只停留在口号中,不能真抓实干,不深入群众,不深入基层,不深入调查研究。对具体扶贫工作并未能够予以落实。脱贫减贫措施不力,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或故意弄虚作假、授意编造脱贫数字、出具虚假文件材料、指使数据造假,让贫困人口“被脱贫”。有的领导干部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只当官,不做事;只讲话,不督查。规章制度制定了一个又一个,红头文件发了一份又一份,但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就是落实不到行动上,在一个地方、一个部门工作多年,面貌依旧,毫无建树。
三、南宁市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产生的原因
(一)主观方面
1.部分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一是服务群众意识不强。扶贫领域所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根子是党性观念淡漠、宗旨意识不强、责任心缺失。二是研读脱贫政策不透。对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学习不够深入、缺乏系统性学习,理论与实践脱节,影响到脱贫攻坚效果。三是责任意识不强。个别干部工作责任心不强;对待扶贫工作不认真;审核把关不严;不认真履行职责,以致出现问题并造成不良影响。四是作风不扎实。个别干部工作漂浮,蜻蜓点水,甚至用权任性,违规审批扶贫项目资金。
2.脱离群众。在脱贫攻坚工作中,部分党员干部对党的群众路线认识不深,群众观念淡薄,不践行群众路线,扶贫方式方法简单粗暴、脱离实际,不尊重群众意愿,漠视群众合理诉求,对群众信访举报反映扶贫脱贫的问题,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不按程序反馈办理,对合理诉求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损害群众利益。想问题没有把群众利益放在心里;干事情没有把群众利益放在眼里,导致一些工作方式方法不合民意,做出一些损民利己的事。在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过程中,注重表面工作,履行脱贫攻坚责任不到位,有的出现政策偏差、惠民工程缩水走样,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效果不理想。
3.急功近利。当前一些扶贫领域的工作较多注重短期内所取得的成绩,而缺乏长远性考虑,往往在扶贫工作的方式上采取运动式,甚至盲目追求大项目。扶贫工作存在急躁症、片面追求短期收入超过贫困线,为急于脱贫摘帽而采取层层加码、随意向基层摊派任务,透支财力物力,时有虚假脱贫、数字脱贫的现象。对口帮扶单位只注重扶贫而忽视扶志、扶智,采取简单发钱发物、送钱送物、大包大揽,以拉横幅、拍照、摄像等方式完成年度扶贫帮扶的工作任务。这种实为急功近利的扶贫工作方式,不以人民为中心,缺少沉下心来研究、學习扶贫政策、脱贫措施走形式、走过场,热衷于做表面文章、形象工程,未落实扶贫长效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贫困群众获得感差、扶贫成效差,甚至搞“数字脱贫”、假脱贫,未能将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3 ]。
(二)客观方面
1.责任监督不到位。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和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相关部门(单位)党组织及其党员干部对扶贫领域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工作的主体责任不明确。二是纪检机关及其派驻机构尚未把治理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内容。因为扶贫攻坚涉及领域宽,涵盖资金、资产、资源等各个方面;涉及主体广,遍及多个行政机关和权力岗位;操作手段多,渗透各个环节。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所呈现出的非显性问题,甄别难度大,难以查处。三是乡镇纪委人员流动快,业务能力不熟等方面的原因,乡镇纪委的职能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纪检机关及其派驻机构以及扶贫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对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行指导和监督。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纪检机关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以及正风肃纪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够。缺少人员,监督工作的开展往往是“单打独斗”,或是临阵组合,整体合力尚未形成,监督效果不尽如人意。四是治理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缺乏制度。因缺乏制度,监督的主动性不够,往往处于一种被动、应付、应急的状态,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着形式单一,程序上不够严格,“手工操作”成分较大等缺陷和不足。即便追究主体责任,因没有明确规定,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得不到及时纠正,诱发懒汉习气、投机心理,助长华而不实、虚妄浮躁。
2.干部队伍管理有漏洞。一是尚未构建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年度考核三位一体的考核体系。二是人才队伍向扶贫领域聚合方面,未有相关政策倾斜。三是履职能力提升方面,缺少针对性的脱贫攻坚培训,如精准扶贫政策理论、法律法规、科技管理、工作方法等相关培训。四是扶贫领域中队伍考核评价指标方面,各级组织部门对驻村帮扶干部的日常考勤和绩效考评尚未健全,缺乏驻村干部召回制度。五是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行为,未能够依纪依法实施责任追究。总而言之,在脱贫攻坚中缺乏干部考核评价机制,难以有效地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踏实做事、不谋私利,最终影响到脱贫攻坚的实际效果。
四、对策建议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1.提升党员干部理论水平。通过开展各类理论学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平台开设学习专栏,开展扶贫领域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宣传教育。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扎实工作,以实际成效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辖区单位,为实现扶贫攻坚目标提供坚强的作风保障。唯有对党员干部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加强自我约束;提高自我认识,才能成为一身正气、坦荡干净,“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党员干部。
2.树立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观念。坚持以上率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可以看出,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党的使命和责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损害的是人民群众的利益,与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是水火不相容,势不两立的。所以扶贫领域的党员干部要自觉地树立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牢固树立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思想。要通过加强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帮助和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切实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观念,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从思想根源上解决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
(二)确保脱贫政策落到实处
1.强化脱贫攻坚责任制。县区党委、政府应当切实承担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建立脱贫攻坚责任、政策、投入、动员、监督、考核等六大体系,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制度保障 [4 ]。要制定本县区脱贫攻坚实施规划,优化配置各类资源要素,组织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对贫困村、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和精准退出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扶贫资金管理监督负首要责任。
2.健全数据体系强化动态管理。根据自治区《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规定,南宁市安排600万元专项资金建设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通过脱贫攻坚大数据、公共服务、帮扶主体、综合管理、移动应用“五位一体”相结合,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动态管理,实时跟踪各项工作推进情况,通过系统平台,做好脱贫政策宣传、成效展示、贫困信息查询、工作动态更新、资源整合,实现信息共享、信息互通,使脱贫攻坚信息更快传播,责任有效落实,督促政策落实。
3.强化督查考评提升脱贫实效。南宁市绩效办、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联合出台了《南宁市精准脱贫攻坚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强化脱贫工作责任考核,突出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实行脱贫攻坚双月考评制度,将脱贫攻坚工作列为全市重点督查内容,市领导亲自深入乡镇、村屯明察暗访。严守贫困县党政正职不脱贫不调整、不摘帽不调离的纪律要求,选强配优县乡两级领导班子,落实“第一书记”及扶贫干部脱贫攻坚工作成效与提拔任用挂钩机制,多措并举确保扶贫政策落地不跑偏,不走样。
(三)提升扶贫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1.数据必须从群众中来。一是健全数据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脱贫攻坚大数据、公共服务、帮扶主体、综合管理、移动应用“五位一体”平台,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动态管理。二是充分发挥基层廉洁工作站监督探头作用,聚焦扶贫政策精准落地、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扶贫项目推进实施等重点内容,实行一政策一推送、一项目一公示、一周一走访、一事一跟踪、一问题一报告,把扶贫领域监督工作往深里抓、实里做。三是扶贫工作的党员干部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规范建档立卡,及时更新。
2.目标和要求切合实际。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制定本区域本行业脱贫规划时,应当实事求是、求真务实,综合考虑贫困人口规模、贫困程度、发展基础、工作和投入力度等因素,严禁层层加码,随意向基层摊派任务,搞数字脱贫。二是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填表报数、减少检查考评、减少会议活动、减少发文数量、规范调查研究,确保帮扶干部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脱贫攻坚实质性工作,解决贫困户实际问题。坚持实打实干,一切工作都要落实到为贫困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上,不搞花拳绣腿,不搞繁文缛节,不做表面文章 ,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让脱贫攻坚真正获得群众认可、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三是要建立科学的扶贫成果验收机制,防止流于形式,搞表格验收、文字验收。
3.任务分配切合地方条件。各级扶贫主管部门和相关责任单位应当注重做好贫困群众的思想工作,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尊重群众意愿和需求,充分考虑当地资源条件和市场需求,量身定制产业扶贫项目,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在涉及脱贫攻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项目安排和大额专项资金使用上科学决策 [5 ]。
(四)构建扶贫事项落实反馈机制
1.要建立健全工作落实责任机制。首先,加快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组织领导机制和“任务清晰、层层负责、覆盖全员”的责任机制。其次,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党委书记担任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的做法,逐级成立扶贫攻坚领导小组,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统筹协调扶贫攻坚工作。第三,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对扶贫项目进行分解立项督查、挂账督办和全程监管,对因形式主义或官僚主義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第四,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对在扶贫一线真抓实干、成绩突出的优秀干部优先选拔任用;对相关责任人未能完成扶贫脱贫任务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按规定进行通报或约谈。
2.要切实加强扶贫项目和资金的监管。一是建立健全扶贫资金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根据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的要求,对扶贫资金管理的廉政风险点进行认真排查,建立扶贫资金廉政风险防控档案,强化风险控制,从制度防范上提出有效治理的措施。二是建立健全以资金流向为重点的监督机制。着力完善以资金向下流动为特点的监管机制,着力提高扶贫系统资金监管科学化水平,深入推进扶贫资金基础资料规范化、数据化、电子化工作,推动利用技术手段提高扶贫资金监管实效。三是加强基层现场管理检查。通过基层财会制度检查、实地入户抽查等形式,将监控重点下移,将预防关口前移,把对县、乡、村的监控作为重点,强化对扶贫资金落地“最后一公里”的监督。切实抓好审计结果的运用,专门针对那些反复发生、普遍发生的违纪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现象进行专项审计。四是完善扶贫资金监管办法,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简化扶贫资金的使用、拨付、结算等环节的程序,加快扶贫资金的支付进度,实现脱贫攻坚投入明显增加、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总体效益明显提高。
3.完善督查考核机制。一是创新督查方式,对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扶贫事项,尤其是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纳入台账进行管理,坚持定期督查与随机抽查、集中督查与跟踪检查、综合督查与专项督促、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抓住关键环节,实行流程式督查,全程跟踪督查落实。坚持把督查与反馈、交办与督办、督事与督人结合起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拉出清单、分析原因、提出对策,为完善措施提供参考。二是结合考核抓督查,将督促检查与绩效考核结合起来,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严格考核,重奖重惩,实现过程管理与结果兑现有机统一,充分发挥好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要严肃追责抓督查。三是坚持责任落实与责任追究一起抓,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相关法纪规章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确保落实不落空。对扶贫工作排名靠后的县(区),由市委主要领导对其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五)加强基层干部的管理
一是聚焦扶贫工作精准人员选配,注重选配扶贫政策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和善于综合协调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扶贫攻坚工作中,尤其是有农村工作经历、熟悉农村产业发展的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加乡镇一层脱贫攻坚工作人员的数量,注重增加有熟悉农村金融、乡村旅游、基层治理等方面的工作人员。二是人才队伍向扶贫领域聚合,在人才政策倾斜,引导党员干部在基层助力脱贫、在一线全力攻坚。选派一些优秀领导干部到脱贫攻坚乡镇挂任党政主要领导,同时可以适当选配一些优秀的干部到扶贫部门进行挂职锻炼。结合乡镇情况,可以在乡镇编制总量范围内向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乡镇倾斜,壮大脱贫攻坚工作队伍。三是针对性的脱贫攻坚培训,培训精准扶贫政策理论以及工作方法等,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其目的就是让干部能够吃透政策、用好政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组织脱贫攻坚的领导干部到已完成脱贫摘帽的地区进行学习考察,提高脱贫攻坚工作的综合能力。四是注重在脱贫攻坚一线发现、培养、考察和使用干部。南宁市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鲜明导向,强化精准识别、考准考实干部,优化结构、提升整体活力,高度契合了党的十九大关于注重在基层一线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的要求,扎实建设脱贫攻坚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和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五是强化纪律要求,强调设置脱贫攻坚纪律红线,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行为,依纪依法实施责任追究。
(六)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力度
1.全面开展执纪问责。强化基层党组织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压力传导。突出强化职能部门尤其是扶贫部门的主体责任,加强各个职能部门和县区、乡镇的沟通协调,分清责任,明确管理权限,形成监管合力。发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通过重点督办、专项整治、巡视巡察、专项督查等方式,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做表面文章的问题。
2.严肃查处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各级纪检机关要紧盯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发现一起就要坚决从严从快查处一起,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涉及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线索进行跟进核查,做到“问题线索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到位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既要追究主体责任也要追究监督责任。
3.充分发挥案件警示作用。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坚持分层分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制度,对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从制度机制上坚决遏制形式主义倾向,狠刹官僚主义歪风,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真正使脱贫攻坚工作让群众满意、经得起历史检验。
[参考文献]
[1]王爱云.改革开放4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历程与经验[J].泰山学院学报,2019(01):1-19.
[2]宋远见.中部平原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精准扶贫研究——以安徽省宿州市为例[J].理论建设,2018(05):50-54.
[3]青纪.浅析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常见的六种表现[J].中国纪检监察,2017(10):21-23.
[4]黄承伟.我国新时代脱贫攻坚阶段性成果及其前景展望[J].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19(01):55-62.
[5] 马洪范,张文庭.财政扶贫四十年的发展道路与历史经验[J].财政科学,2018(12):49-56.
责任编辑:梁卫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