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认证背景下师范专业“双导师”制建设研究

2019-12-26 19:41刘崇民邱婧如龙泽宇
文化创新比较研究 2019年21期
关键词:双导师师范院校师范生

刘崇民 邱婧如 龙泽宇

(韶关学院教育学院,广东韶关 512000)

1 专业认证对师范生培养提出的新要求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2017年工作要点》提出启动师范生专业认证工作,对师范生的培养提出了明确的指标要求。“师范专业认证”的内涵是“教师培养项目认证”,[1]即按照既定的质量标准对专业人才培养体系进行认证,保证培养出符合专业标准的毕业生。专业认证标准要求师范生知识、能力和素质全面发展,并对师范生提出了新要求:师范生除学习专业知识外,还需强化“三字一话”等基本功技能的培养。“双导师”制采用高校与中小学合作的形式,既能保证师范生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也可增强师范生的实践经验、培养专业技能,从而达到符合专业认证所要求的应用型师范人才。因此,建设“双导师”制是培养优质师范生、通过师范生专业认证的重要路径。

2 实施“双导师”制的必要性

2.1 有利于师范生适应教师岗位

传统师范生的教学设计受应试教育影响缺乏创新、教学流程固定化,在课堂教学上易出现照本宣科的现象。而在“双导师”制下,校内外导师通过交互指导可培养师范生形成正确的学生观,有利于师范生针对中小学学生的身心发展状态进行因材施教,更能够培养师范生扎实的专业技能。“双导师”制有利于师范生更好更快地适应教师岗位。

2.2 有利于教师进行多边交流

“双导师”制的实施可使“中小学导师回归高校‘充电’,高校导师走进中小学扎根课堂”[3]。对于高校教师而言,有利于教学案例的积累, 因势利导、以便及时调整教学方案, 创新高校课程,从而使师范生课堂生动化。对于中小学教师而言,能够提升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能力,尤其对职称较低的教师有着明显的提升作用,在实际教学中有了理论知识的支撑,使得课堂教学技巧科学化。校内外导师双向流动,有利于双方共同发展。

2.3 有利于学校实现合作共赢

当前,大多数师范院校与中小学学校建立的对接关系不够稳固。师范院校难以按照中小学教学实际的需要培养人才,中小学也缺乏与师范院校合作培养专门人才的机制。中小学的优质教师大多来自师范生与非师范生的自主择业。在“双导师”制建设下,师范院校与中小学搭建起一个和谐稳定的合作桥梁,营造互利共赢的局面。

3 实施“双导师”制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3.1 实施“双导师”制存在的问题

3.1.1 部分师范生学习意愿不足

当前,不少师范生虽就读于师范院校,但并未下定决心从事教师职业,导致从教意愿薄弱,缺失对教师行业积极的情感态度。也有部分师范生选择考研考公务员等其他出路,导致实践动力不足,主观能动性欠佳,无法充分利用校内外导师的资源。

3.1.2 导师指导不到位

“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因自身能力、水平、指导思想、指导态度、责任心等方面的差别,导致他们所指导的学生发展不平衡。”[2]且现存的协作以及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导致有些导师对师范生的指导不够到位。

3.1.3 缺乏可借鉴经验

“双导师”制虽然实施了较长时间,但缺乏必要的经验总结,有效的经验没有得到交流推广,且各地建设“双导师”队伍资源都相对薄弱,成功实例较少,无法系统地借鉴学习,导致“双导师”制发展缓慢。

3.1.4 各方缺乏互动

首先,师范生不愿主动联系教师,教师缺乏对师范生指导,使得“双导师”制无法充分发挥其作用。其次,校内导师有科研研究的压力,校外导师有教学任务的负担,双方建设“双导师”制心有余力而不足,导致校内外导师互动积极性不高。

3.1.5 管理机制不完善

对师范生而言,学校对于“双导师”制未能建立起一个完整的评价管理制度,导致校内外导师评价标准不统一;对指导教师而言,高校和地方学校也未能建立起合理的评价激励机制,使得校内外导师动力不足、积极性不高。

3.2 解决“双导师”制问题的对策

3.2.1 增强师范生的专业认同感

一是政府及有关部门需提高教师工资以及教师在社会的影响力,让师范生对教师行业充满信心,增强师范生对教师的职业认同感。二是针对师范生建立起实践交流平台,开展教育实践交流会,展开教育回顾,让师范生在此平台提出自己的疑问,发表自己的看法,在交流中适当调整职业规划,增强师范生的专业情感。

3.2.2 建立有效的评价和激励机制

“依托新型的评价机制, 强化多元化评价、过程性评定、质性评定等, 营造发展性评价机制, 科学客观地评价'双导师制'的实施成效, 测定导师的工作绩效。”[4]将考评结果作为校内外导师评优评先的条件之一,并在此基础上,对于表现优秀的校内外导师给予一定的荣誉以及酬劳奖励,从而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3.2.3 加强校际合作

一是人才的合作交流。高校培养的优质师范生为中小学教师减轻教学负担,中小学教师为高校学生提供实践经验支持;校内外导师双边交流,促进教师理论与实践的深化。二是资源的共享。中小学设备资源是有限的,高校可建立起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为中小学教师的职后研修提供场所,而中小学能够为高校提供实践基地,有利于师范生实践能力的提升。

3.2.4 创新指导平台

随着现代媒体的快速发展,网络交流平台应运而生,师范生和校外导师可以突破传统的当面交流指导,灵活变通教学的地点,创新线上指导模式,促进师生之间交流。同时,利用互联网,教学资源可以得到长久保存和共享,例如:录播课、慕课、翻转课堂等。

3.2.5 健全管理机制

制定严谨的内部管理政策,将“引进来、走出去”相结合,引进来——引进实践经验丰富的校外导师;走出去——理论知识丰富的校内导师将知识大众化。校内外导师各司其职,将各自的功能极致发挥,从而优化师资队伍,使师范生的学习全面化。

综上所述,传统的教育模式不能充分培养师范生的实践技能,无法满足师范生的多方面学习需要。而“双导师”制度能够使师范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从而更好的适应教师岗位。还能提升教师的自身素质、形成高校与中小学合作共赢的局面,亦可以实现学校与社会的对接,满足社会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因而,师范生、教师、学校都应提升对“双导师”制的认同感,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也应当对“双导师”制的建设和发展加以扶持,给予足够的重视,为“双导师”制研究建设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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