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翊清
蒙元帝国疆土辽阔,横跨欧亚。在这一少数民族当权时期,其政权对于少数民族和宗教问题都展现出了较前朝更为开放宽容的态度。在元代,大量中亚民族迁移至中华;同时,海上贸易的繁荣也促使一些西域商人来到东南沿海地区定居生活。元代古籍多以“回回”指代这些移居中土的穆斯林各族。元时,“回回”是这一时期从西域东迁的穆斯林群体的主体,并未包括所有穆斯林族群[1]。
回回人在元代的“四等人制”[注]元朝“四等人制”中,作为统治阶级的蒙古人为第一等级,其他根据所征服地区民族的时序,依次分为色目人、汉人、南人三个等级。中为第二等,得到蒙元统治阶级的青睐。加上元朝政权对少数民族的宽容政策等因素,以至于有了“元时回回遍天下”的局面。元初周密的《癸辛杂识》有“今回回皆以中原为家,江南尤多”这样的记载,可见元时江南地区已成为回回人最重要的聚居区之一。元时的江南地区主要是江浙行省,回回人口在此聚居的原因主要有三点。首先,回回人凭借其知识和技艺为蒙元统治阶级作出了很大贡献,受到青睐;其次,元朝作为一个少数民族政权,需要利用其他外族人来管理汉人;最后,由于江浙行省人口众、钱粮多,元朝廷多委派以经商理财能力著称的回回人出任江浙行省的各级官职。其中,担任江浙行省的回回平章政事就有9名之多。加之元廷高度重视海外贸易,在江浙行省设立多个市舶司,且委任回回官员掌管海外贸易事务,并鼓励西域商人往来贸易。以上这些因素都为回回人在江浙一带定居、营生奠定了政治基础、提供了社会条件,促进了回回人在江浙聚居并进行经济商贸活动。
回回人在蒙元帝国的建立过程中在军事、城市建设、财政管理和商贸活动等方面给予了蒙古人不可忽视的帮助。回回人对蒙古统治集团的服务,加深了蒙古人对回回人在政治方面和经济方面的依靠,使得回回人在元帝国拥有更高的社会地位,并享有更丰富的社会资源。
回回人得到元统治者的重用,归于蒙元帝国建立初期时其在开疆辟土中作出的贡献。蒙元统治阶级在西域之地征战的过程中,回回人身为商贾,信息收集和游说谈判能力较强,因而得到了统治阶级的赏识和重用。早在成吉思汗以前,中亚的回回商人就与蒙古人通商,向蒙古人出售工具和手工艺品,并提供中亚和波斯等地的信息[2]。回回商人的知识见闻和回回工匠的工艺技能曾在成吉思汗统一蒙古各部时就发挥重要作用。在成吉思汗之后征服中亚时,一些回回商人作出的贡献也有记载。如1218年,成吉思汗派出的回访花剌子模国的商队使团首领马哈木(Khorezmian Mahmud)以其机智促成花剌子模国的算端摩诃末同意与成吉思汗缔结契约。不仅如此,随元入华的西域军士先后参与了蒙古帝国的几乎所有的统一战争[3],在军事方面给元统治者提供了不可忽视的佐助。
此外,由于西域回回较为发达的文化和精湛的技艺,因此蒙古统治阶级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上对回回人颇为倚重。成吉思汗曾任命多名回回长官管辖新的征服地。窝阔台时期,大量回回工匠参与第一个蒙古都城哈剌和林的建设中。不仅如此,当时的税吏多为回回人。同样,蒙古政权还鼓励并保护回回商人,鼓励他们发展中亚和海上的商贸活动。蒙古人充分利用了回回人的技艺才能,为军事扩张的开支提供保障。
如上文提及,蒙古统治集团在领土扩张的过程中已对回回人产生依靠;并且,在管理汉人的问题上,作为少数民族政权,元廷需要外族的帮助。这样,回回人作为最早归顺的外族,相较于其他外族获得统治集团更多的信任。
关于元朝的“四等人制”,虽无明确的相关法令,但将回回人置于蒙古人下的第二等级。忽必烈在元统一初期就颁布了地方政权用人准则:“以蒙古人充各路达鲁花赤,汉人充总管,回回人充同知,永为定制。”[4]从此,回回官员在各级地方担任官职,与汉人官员互相牵制,听命于蒙古达鲁花赤。
元廷把回回人作为中介,自最高权力机构行中书省到地方,回回人在担任的官职和数量上较汉人和南人都有绝对优势。这样,他们成为元廷统治管理汉人、南人的有利工具,以有效避免、缓冲蒙古统治阶层与汉人的直接矛盾,并在精神意志上奴化被统治族群,从而保护蒙古贵族的利益,维护蒙古统治集团的政权。
自元初时,“回回皆以中原为家,江南尤多”[5]。江南即指江浙行省,辖管今浙江和福建两省、江苏南部地区以及江西部分地区[6]。江浙行省“土地广,人民众,政务繁,而钱谷之数多也”[7],是元朝廷最重要的钱粮之地。元朝廷多委任善于理财的回回人到江浙行省任各级官职。在元代,任江浙行省平章政事的回回官员共有9人。各级回回官员再加上朝廷专设的西域官职(如令史、译史等),这些回回官员携带亲眷、属下移居江浙行省,加上族内人投靠门下,江浙一带的回回人口数量大大增加。
江浙行省成为元朝廷最重要的经济大省还与其地理位置有关。江浙位于东南沿海,自唐代以来就是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在元朝以前,就有一定数量的沿海上丝绸之路到江浙一带定居的穆斯林人口。而元代,江浙行省有泉州、庆元(今宁波)、上海等大港口,而泉州港是元朝最大的外贸港口。这样,往来江浙的西域商人较前朝更多。加上元朝开放宽容的宗教政策,很多回回商人定居下来。
海外贸易得到极大的重视,是因其税收及其他收入是元朝廷重要的财政来源之一。为了垄断海外贸易,元朝规定汉人不得出海进行贸易,并委托精通海外贸易的回回商人进行管理。另外,往来贸易中很多商舶来自波斯及阿拉伯地区,回回人在交际管理上更加得心应手。长此以往,回回人掌握了海外贸易大权。元朝海上丝绸之路商贸活动频繁,来往江浙行省的回回商人众多,进一步奠定了回回族群在东南沿海经济活动和政治活动的社会基础。
对蒙古统治集团军事上和政治上的服务,使得回回人原本的从商能力在经济事务中得到发挥。回回人善于理财的优势在元世祖时期被发挥至最大。尤其在经济富庶且海外贸易繁盛的江浙行省,元代先后有15名回回官员任职,数量和官职均超过汉人,其中不乏如乌马尔、高可恭等有为的回回官员。元朝廷大力发展海外贸易,鼓励西域商人来往通商,并将江浙市舶司的管理大权交由回回人,使得市舶贸易蓬勃发展。江浙行省有利的政治和经济环境,加上元朝较为宽容的宗教政策,促使回回人聚居江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