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子山遗址群的遗产内涵、文化价值与保护利用策略研究

2019-12-25 01:23翟禹
关键词:保护利用文化价值

翟禹

摘 要:架子山遗址群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喀喇沁旗永丰乡,是由架子山、大山前、西南沟三个聚落遗址为主组成的夏家店下层文化时期的大型遗址群,年代为距今4000年至3500年左右,共计有27处遗址点。架子山遗址群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建筑艺术和社会价值,遗址群本体保存总体较好,但历经多年均受到不同程度的自然和认为因素的破坏,文博部门多次对其进行调查和考古发掘,但截至目前尚未有完善的保护展示利用。对于架子山遗址群的保护措施主要是划定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对遗址本体和所在环境开展各类保护工程和环境治理措施,对其展示利用主要是设立展示路线、展览馆等方式进行。

关键词:架子山遗址群;夏家店下层文化;遗产内涵;文化价值;保护利用

中图分类号:K87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9)11-0005-11

架子山遗址群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喀喇沁旗永丰乡西北部,地理坐标为:北纬42°05′,东经118°42′,海拔734~1027米,是由架子山、大山前、西南沟三个聚落遗址为主组成的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的大型遗址群落,在30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分布有27个典型遗址。{1}其分布特征是以架子山聚落为主要遗址群,其中KJ7为中心主遗址,大山前聚落中的KD1、西南沟KX1、KX2也为各自聚落的主要大型遗址点。架子山遗址群的内涵主体是繁荣发展时期的夏家店下层文化,年代为距今4000年至3500年左右。架子山遗址群处于夏家店下层文化分布区的中心地带,规模庞大,遗址众多,联系紧密,层次分明,充分体现了夏家店下层文化繁荣时期高度发展的社会组织结构、物质生产水平和地域文化风貌。本文主要对架子山遗址群的遗产内涵、文化价值及保护利用进行探讨。

一、架子山遗址群的遗产内涵

架子山遗址群是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根据内蒙古文物考古部门对架子山遗址群开展的田野调查,对各遗址点予以编号命名并列入遗址群的组成部分,详见下表:

下表根据文物部门和笔者的多次调查,综合整理出来的有关架子山遗址群各遗址点的基本情况,命名和编号均遵循“四有”档案和文物部门的调查,详细如下:

二、架子山遗址群的文化价值

(一)历史文化价值

架子山遗址群是典型繁荣发展时期的夏家店下层文化,在燕山地带史前时期考古学文化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架子山遗址群较为完整地保存了典型的夏家店下层文化内涵,具有重要的历史、考古等科研价值。架子山遗址群是一处夏家店下层文化时代的综合性大型遗址群,其内涵展示了当时先进的科技水平。架子山遗址群是典型的繁荣发展时期的夏家店下层文化,在燕山地带史前时期考古学文化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架子山遗址群处于夏家店下层文化分布区的中心地带,规模庞大,遗址众多,联系紧密,层次分明,是该文化高度发展的典型载体,集中表现了该文化在遗址形态、聚落功能和社会结构等方面的基本特征,架子山遗址群是以遗址——聚落——聚落群为载体的社会结构形态,是本区域夏家店下层文化规格较高的政治、宗教活动中心,代表了该文化高层次社会结构和意识形态的基本面貌。该遗址群对于我们了解史前时期社会状况具有重要的价值。

(二)建筑与艺术价值

架子山遗址群在遗址构筑、器物制造等方面所表现出的先进性和艺术性,显示了夏家店下层文化高度发展的生产力水平和审美观念;架子山遗址群包含史前考古时期的坡岗类型和山丘类型,其遗址内既有居住功能又有祭祀功能,是一处夏家店下层文化时代的综合性大型遗址群,功能较多,系统全面地展现了当时最先进的科学技术水平。架子山遗址群是坡岗类型与山丘类型遗址、居址功能与祭祀功能的有机综合体,展现了不同类型遗址的结构形态特征和不同功能遗址的空间分布状态。大山前遗址出土的一件古代先民修补过的陶器,对我们了解认识当时的陶器修补技术提供了实物证据,其修补陶器的技术对当今文物保护器物修复技术具有极大的借鉴意义。架子山遗址群在遗址构筑、器物制造等方面所表现出的先进性,显示了夏家店下层文化高度发展的生产力水平和审美观念。在大山前聚落中发掘出土了成品、半成品的石礼器罄、钺、璧、以及彩绘陶器等,其彩绘、乐器、礼器均表现出了较高的文化艺术水准。

(三)社会价值

架子山遗址群是一处典型的历史文化遗产,有利于保护传统文化,具有社会教育意义。架子山遗址群具有一定的文化和景观资源价值,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架子山遗址群是一处典型的历史文化遗产,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有利于保护传统的文化,具有社会教育意义。由于其悠久的历史,丰富的内涵,使得架子山遗址群成为一处重要的了解和认识中国文明起源,弘扬爱国主义的教育基地。在遗产合理利用的过程中,能够改善当地居民的工作、生活方式,推动当地社会的和谐发展。架子山遗址群基于地理位置、交通、文化和景观资源方面的便利条件,发挥其在城镇发展、旅游开发、文化和自然景观保护区建设中积极的城镇功能。

三、架子山遗址群的保存现状评估

架子山遺址群是一处综合型史前文化遗址群,根据文化遗产的理念,本部分对架子山遗址群保存现状的评估主要从遗址本体、赋存环境、考古研究三个方面展开论述。

(一)遗址本体保存现状

根据多次调查情况发现,目前架子山遗址群各处遗址点基本可以辨识,遗址自然风貌相对较好。但是由于历经年代久远,自然地形多有变迁,大部分遗址点均受到不同程度的自然和人为因素破坏,个别遗址受到环境影响严重。对本体的自然破坏因素包括坍塌、水土流失、风蚀、植物根系破坏。对本体的人为破坏因素包括农田耕作、修筑现代坟墓、人工沟渠,开展植树造林,人为踩踏、人居建设影响以及盗掘活动。遗址本体总体保存较好,目前各处遗址点地表遗迹基本可辨识,地表遗迹绝大多数均清晰可见,各处遗址点地表散落有多少不等的陶片、石块等文物。遗址存在不同程度的风化、雨水冲刷及农耕林作等因素对遗址表层及外缘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但遗址主体保存完整。其中,大山前聚落位于岩基山丘上,邻近村庄,东、南侧下缘被村民采石取土,遗址地表多被开垦为梯田,破坏较为严重。架子山聚落有较多树坑、冲沟和现代坟墓以及农田耕作痕迹,对遗址造成威胁;西南沟聚落近些年被开垦成梯田,且部分遗址点濒临深沟,面临雨水冲刷和坍塌的危险,下表是根据笔者近年多次实地调查而采集的现状资料所制作的架子山遗址群危害因素与危害程度评估表3。

(二)环境现状评估

1.自然环境。架子山遗址群位于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西北部,半支箭河与锡泊河之间,东经118o42′、北纬42o05′附近。遗址地貌基本呈半山地半丘陵状,海拔734~1027米,山冈呈西南—东北走向。主峰架子山(因山顶竖立大测量三角架而得名)海拔1027.6米,周围发育成轮盘放射状山梁、山谷。架子山北面是半支箭河的一条支流和低矮狭长的一条山冈。大山前聚落植被较好,位于坡岗之上,南临清水河,现已干涸,喀喇沁旗大牛群乡经永丰乡至牛营子镇的公路即蜿蜒于这条河的东岸。大山前聚落5个地点坐落在坡岗之上的阳坡,坡度略缓。坡上种植有大量高大的树木,现有几条人工沟渠,为灌溉农田之用,遗址地表多已辟为耕地,呈梯田状。

2.人文环境。架子山遗址群所在人文环境总体一般。架子山聚落附近人居建设较少,但植树造林活动频繁,多处遗址点地表布满尚未栽植树木的树坑,当地称之为鱼鳞坑。大山前聚落位于半支箭河支流河床附近,河岸两岸的滩地现已辟为农田,聚落紧挨村庄,受到人居建设影响较为严重,人为活动频繁。城子顶(西南沟北区)聚落遗址地表已开辟为梯田,破坏严重。

(三)考古研究情况分析

20世纪70年代,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喀喇沁旗文物工作者发现并调查了大山前聚落遗址。到了1996年,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和吉林大学考古学系联合组成的赤峰考古队,实测大山前聚落址地形图,第一次发掘大山前遗址第1地点(KD1),试掘、清理了第2(KD2)、4(KD4)地点。其中,对大山前第1地点(KD1)遗址总计发掘面积为782平方米。同时本年在大山前及以南附近地区展开调查,发现了架子山、西南沟聚落遗址。本年调查以发现遗址为主,同时采集一批遗物,通过调查认识了这一带聚落遗址的特点和分布规律,为今后的工作打下基础。1997年,继续发掘大山前聚落址的1号遗址(KD1)。本年8月,利用大平板测量仪测绘了架子山周围21个地点。10月下旬,利用航空考古对租赁的小型飞机,对大山前KD1、KD2、KD3、KD4、KD5五个地点和架子山主遗址(KJ7)等进行了低空拍摄。1998年7~11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和吉林大学考古学系联合组成的赤峰考古队,发掘了大山前遗址第4地点(KD4),集中在第4地点的北部,共开探方29个,总发掘面积674平方米,揭露夏家店下层文化至战国时期的各类遗迹500余个,出土遗物非常丰富。同时,继续对半支箭河中游之前已调查过的范围内进行复查,以查缺补漏。1999年8、9月间,集中50多天的时间,对半支箭河中游22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先秦遗址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和复查。本次调查采用航片和GPS卫星定位系统,在万分之一航片上标注遗址位置和范围,对已经确认的遗址做了全面复查,此次复查范围涵盖了架子山聚落群。本年度还解剖了大山前聚落址第4号遗址的外侧围沟。本年度进行采集文物标本的整理工作。2000年春夏,复查并拍摄已确认的遗址。对架子山聚落、城子顶聚落(KX2)2处遗址进行实测。此次测绘利用了全站仪(total station)自1996年至2000年以来,发掘清理面积3000多平方米,清理房址、灰坑、墓葬、祭坑等遗迹数百座,出土了陶、石、骨蚌、铜器等遗物7000余件,同时开始编写调查和考古报告。由国家文物局组织,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赤峰考古队、吉林大学边疆考古研究中心联合编著的《半支箭河中游先秦时期遗址》于2002年由科学出版社出版,其中包含了对架子山遗址群的调查资料。在2006年至2011开展的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中,赤峰市喀喇沁旗文物部门对架子山遗址群各处遗址点进行了复查,并作详细记录整理,同时新发现了KX25等遗址点,纳入到架子山遗址群当中。2013年,笔者与内蒙古文物保护中心、赤峰市文物局、喀喇沁文物管理局,对架子山遗址群开展了一次全面调查,主要针对遗址群的保存现状、破坏因素和程度进行调查,同时对架子山遗址群的自然和人文环境、保护展示的条件和可行性进行了专门的调研,获取了大量翔实的现场数据,为下一步制定架子山保护规划,开展保护修复和展示利用工程等工作奠定了基础。总体来看,对架子山遗址群的调查开展较多,考古勘探和发掘有待加强,这对进一步认识架子山遗址群的遗址内涵、分布面积等方面有重大作用。

有关架子山遗址群的可移动文物保存较好,流失现象较少。架子山遗址群自20世纪70年代发现以来,采集、发掘出大量的陶、石、骨蚌、铜器等文物,仅在1996年至2000年的考古发掘中,就出土了陶、石器等遗物7000余件。在架子山遗址群发现的文物数量之大、种类之多,在国内同时期遗址中十分罕见。其中,石器种类主要有:石耜、石铲、石钺、石臼、石板、石杵、石斧、石球、石棒、靴形石器等,陶器种类主要有:陶鼎、陶甗、陶钵、陶罐、陶瓮、陶盆、陶豆、陶盘、陶釜、陶鬲等,佩饰件有绿松石饰件。这些器物,出土地点明确,时代清晰,是夏家店下层时期人民生产生活的真实写照,具有鲜明的时代风貌与地域特征。{2}

四、架子山遗址群的保護策略探讨

(一)架子山遗址群保护区与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与管理策略

1.保护区的划定与管理。架子山遗址群保护区范围共计包括架子山、大山前和西南沟三处遗址聚落群,可分别以架子山聚落以KJ7、KJ6、KJ3/4、KJ26、KJ5、KJ1、KJ2、KJ25、KJ8、KJ9、KJ12、KJ13、KJ14、KJ15、KJ18、KN1、KN5等17处遗址点、西南沟聚落以KX2、KX3、KX1、KX25、KX16等5处遗址点、大山前聚落以KD1、KD2、KD3、KD4、KD5等5处遗址点地表遗迹外侧边界为基准,向四周外扩30米,分别形成以架子山、西南沟、大山前三处遗址点为中心的保护区。

关于保护范围的管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和十九条要求,架子山遗址群保护区的区域用地性质应调整为文物古迹用地,架子山遗址群保护区内不应进行任何建设工程,不应进行可能影响架子山遗址群及其环境安全性、完整性的活动,对遗址本体、地下文化堆积层以及环境造成危害的建筑物、构筑物应予以整治和拆除,整治和拆除工作应有考古部门的指导或参与。架子山遗址群保护区内的任何活动均应满足文物保护要求,土层扰动深度不得超过考古部门勘探、发掘确定的文化层深度,保护区内的考古工作也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及相关法规条例执行。

2.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与管理。架子山遗址群是以各处较小范围的遗址点构成三个较大一级的遗址区,进而构成整个架子山遗址群,针对这种“点——块——面”分布特征的遗址群,可以将建设控制地带划分为一类和二类两个层次。首先是一类建设控制地带,建议分别以架子山、西南沟、大山前三处遗址点保护区范围边界为基准向四周外扩50米,分别形成以架子山、西南沟、大山前三处遗址点为中心的一类建设控制地带。其次是二类建设控制地带,建议以架子山、西南沟、大山前三处遗址点一类建设控制地带外围边界为基准向外扩100米,将三处遗址点及其中间区域全部囊括在内,形成二类建设控制地带。此外,还要考虑到遗址群区域的延展问题,即鉴于架子山遗址群的空间分布特征,有必要结合未来遗产调查工作对遗址保护区划作动态管理和合理延展。

关于建设控制地带管理要求,一是在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应建设任何污染、破坏或妨碍遗址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应进行任何可能影响遗址及其环境安全性的活动,对已有的违反此项规定的设施和活动,应当限期治理或逐步拆除、减少。二是基于架子山遗址群的分布特征,建设控制地带皆为“遗存可能分布区”。因此,建设控制地带内开展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请自治区文物主管部门组织从事考古发掘勘探的单位在工程范围内有可能存在文物遗址遗存的地方进行调查,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三是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筑风格和特征应符合遗址环境整体景观风貌特征,与遗址及其环境相互协调,避免遗址景观破坏和视觉污染。四是建设控制地带内的生态资源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实施保护。五是建设控制地带的建筑工程一般不考虑设计地下部分,基址挖深应控制。

(二)架子山遗址群的保护措施

1.整体保护措施。一是在保护措施前期应经过文物主管部门批准、考古研究单位参与,对遗址以及遗址区域的工程地质情况、土层结构情况进行科学的勘察和分析,为保护工程提供科学的数据。二是要坚持不改变原状的原则,全面保存架子山遗址群基本形制、规模和面貌,总体以现状保护为主要原则。三是根据架子山各遗址点残损程度,分轻重缓急、分阶段进行保护工程措施,并确保保护措施的可逆性。如抢险加固、保护加固、夯土封护和填补夯实等工程,需立项并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制定具体过程方案,并组织专家评审论证通过方可保证科学、合理,符合规范。

2.一般保护清理措施。对于架子山遗址群遗存自然或人为破坏形成的残损,应按照残损程度制定不同的保护措施。对侵入遗址本体的乔灌木植被等,可以采取全部或部分移除的措施,并按残损程度制定不同的保护措施。涉及考古清理工作的时候,可以结合考古回填侵害遗址保护区内的人为盗坑与植树鱼鳞坑。结合考古,填复遗址群内由于耕种、植树带来的地貌变化等形成的坑沟。对考古发掘后的遗址,如不需展示的应尽快实施保护性回填,回填方案应及时制定并办理报批程序。保护性回填应根据遗址的土质状况特征、环境水文状况选择合适的回填材料,注重回填区域的二次破坏。

关于植被清理调整,保留遗址群内密度较高形成群落体系的低矮草本植被。遗址周边的绿化,可以选用根系不发达的当地草种,根系深度不应超过30厘米。砍伐清理遗址群内遗存对文物本体有严重危害的孳生灌木、攀藤类植物、高大乔木与其他木本植物。对植物生长引起遗址本体松散土层及空洞,应剔除后重新填土夯实。要维护遗址本体的稳定性,对适宜植物生长的遗址区域,可选用根系不发达的当地草种进行播种,以稳固遗址本体,减少水土流失。对已经形成断坎、劈裂轻微的遗址本体,要进行日常的监测和维护,防治病害加剧,若发现问题,要根据残损状况制定抢救性保护方案实施保护,防止损伤进一步发展;减缓遗址本体的掏蚀,对部分低洼处的遗址,可沿遗址周边修筑堤坎或垫高,以隔阻水害。

3.防洪、安防和应急措施。一是要进行场地排水,保护区内遗址群一般地形较高,可主要采取自然排水的措施。对保护区较低洼的区域,可根据不同地形状况排水着重于疏、导、排、蓄。二是防洪措施,防洪工程要选用适合本区域环境因素的相应材料和技术,不得破坏区域自然环境风貌和整体规划相容,防洪工程按照国家防洪标准的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对保护区遗址群现有冲沟、崩塌、滑坡、风雨剥蚀严重的地段,沿损毁面结合地貌形态并根据实际需要修筑栏堤或封护,以有效防止对遗址群保护区的侵害与威胁。三是安防设施,在遗址群中部西侧建设控制地带建设的遗址群文物展示馆设置安防设施监控中心,对整个保护区统一管理并实施监控,安防工程由专业机构进行设计,并经文物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方可实施。四是应急措施,制定实际可行的防火、防灾、防洪等应急预案,建立具有专业技能的防护应急人才队伍。

4.遗址本体保护措施。遗址本体保护工程措施是有要求的,主要是要坚持不改变原状的原则,全面保存、延续架子山遗址群的真实历史信息和价值;按照国际、国内遗址本体保护共识的准则,保护架子山遗址群及相关的历史遗存与信息和自然生态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应以现状保护为主,地上部分全部或部分损毁的遗址,应当实施遗址保护,不再重建。抢救加固工程、保护加固工程、回填保护工程、夯土封护工程和填补夯实工程,需单独立项,委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制定具体工程方案,并按相应报批程序执行。所用保护材料和施工方法,在被保护遗存墙体上做局部试验后,经观察得到预期效果的,方可施工,并提交阶段性检测报告。根据每个遗址本体各段残毁程度,实行重为先轻为后步骤,分阶段进行保护工程施工。遗址群保护工程措施的主要内容有:一是日常维护,即维护遗址本体原生态草本植被,清除新生杂草、灌乔木类。二是抢救加固,即对遗址本体残损较为严重,并随时面临进一步损毁的地段,采取抢救性加固工程。三是保护加固,即對遗址本体存在安全隐患的断坎、缺口、滑坡、崩塌,进行保护加固工程。四是回填保护,即对遗址本体存在的洞穴、鱼鳞坑、自然侵蚀洞穴进行回填保护。五是夯土封护,即对遗址本体因风雨侵蚀形成的一般冲沟、滑坡、坍塌等残损段,选用夯土封护及填补夯实保护措施。

(三)架子山遺址群的展示利用策略

1.展示利用现状。现阶段对架子山遗址群的利用仅局限于有限的考古研究领域。目前架子山遗址群尚未开展展示工作。遗址展示功能缺乏,目前尚不具备大规模开放展示的条件。架子山遗址群作为繁荣发展时期的典型夏家店下层文化代表,逐渐受到各方面重视,遗产本身的价值与社会功能有待开发。架子山遗址群所在区域具有较好的旅游区位优势,交通便利,文化旅游资源丰富,自然景观与遗址本体具有较强的知识性和观赏性,总体来看遗址群的可持续发展潜力较大。

2.展示利用的主要方式。主要方式是将架子山遗址群实地展示、河流景观及遗址群周边山岳环境展示、遗址文物展示馆展示相结合,从整体上展示架子山遗址群的选址意义和夏家店下层文化时期人类活动的基本面貌,从遗址群的分布与筑造方法说明遗址的布局和作用。

3.展示范围与主题。可以根据架子山遗址群的文化遗产特征和价值,分为遗址群内和遗址群外两大展区。遗址群内展示区主要以保护区为主,并划分为架子山聚落、西南沟聚落、大前山聚落三个展示区及周边的景观环境等,保护区范围主要展示历史文化遗存面貌及其文化信息、景观环境等。遗址群外展示区以遗址文物展示馆为主体,以架子山遗址群综合文物内涵与相关历史信息为主,兼顾自然生态环境景观展示。对于架子山遗址群展示路线的初步设想如下:根据遗址群保存状况和生态环境的评估结果,在尽量全面地展示遗址群历史遗存的前提下,在遗址内以架子山聚落遗址为核心规划环路一条,设南路——架子山聚落遗址、北路——西南沟聚落遗址、西路——大山前聚落遗址三条主要展示路线。在各聚落遗址区适时的修建木栈道,选择较高地点,设置眺望遗址全貌和大地景观的观景平台。关于管理与服务设施,可以在各聚落遗址建设控制地带适当的位置设立管理与服务设施,保护范围不设任何管理与服务设施。遗址群外展示区可设置遗址群文物展示馆,文物展示馆设置在小烧锅村西部的建设控制地带,高度须不得超过7米,建筑面积控制在800平方米范围内为宜。遗址群文物展示馆定位为架子山遗址群历史文化展示与管理中心,同时是文物收藏、保管、养护与研究中心,应设置文物库房、文物修复养护工作室和研究等用房。

4.架子山遗址群展示利用的延伸思考。架子山遗址群是一个分散性很强的史前文化遗迹遗存的集合体,各类遗址遗迹分散在一片较为广泛的地域空间中,在这个空间中既有人口稠密的村庄,也有人迹罕至的荒山野岭,还有交通便利的工业区。在展示利用方面,采用的策略思路是将设计的展示利用节点分散在村庄各处,例如设置村庄展示馆、陈列馆、文化体验园以及与架子山遗址群乃至夏家店下层文化相关的文化标识,带动村庄联动发展。在全域旅游的视角下,改善现代村庄的整体建设风貌和发展方向,在让村庄受益的同时实现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展示。保持村庄现有民居和建设布局基本不改变的前提下,利用社区改造的思路,使村庄向着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方向发展。根据国家提出的“田园综合体”发展策略,寻求与实现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切实可行的发展切入点。分析和提炼人居聚落中与文化遗产价值和文化资源关联的内容,对其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措施,具体措施有禁耕、搬迁、策略性保留和创新性发展,且每一项措施都应有跟进方案。在提出策略和思路的同时,一定要思考如何运营的问题,这是决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与人居聚落发展前途的关键环节。

真实、全面、完整地保存并延续架子山遗址群的历史文化信息及其承载的全部价值,其作为研究我国史前时期文明起源的重要历史文化遗产,将架子山遗址群建成我国北疆地区重要的史前文化遗址展示区,成为内蒙古自治区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地。

注 释:

{1}根据赤峰市文物局提供的《架子山遗址群“四有”档案》;由国家文物局合组,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吉林大学边疆考古研究中心组成的赤峰考古队编著《半支箭河中游先秦时期遗址》,科学出版社2002年。

{2}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合组赤峰考古队《内蒙古赤峰市半支箭河中游1996年调查简报》,《考古》1998年第9期;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吉林大学考古系合组赤峰考古队《内蒙古喀喇沁旗大山前遗址1996年发掘简报》,《考古》1998年第9期;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内蒙古文物考古研究所合组赤峰考古队《内蒙古喀喇沁旗大山前遗址1996年发掘简报》,《考古》1998年第9期;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半支箭河中游先秦时期遗址》,科学出版社200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内蒙古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吉林大学边疆考古研究中心合组赤峰考古队《内蒙古喀喇沁旗大山前遗址1998年的发掘》,《考古》2004年第3期;李凤举《喀喇沁旗出土的夏家店下层文化石磬》,《内蒙古文物考古》2007年第1期。

(责任编辑 赛汉其其格)

Abstract: Sites of Jiazi Shan, which is located in Yongfeng township, Qara?in Qosiγu of Chifeng City, Inner Mongolia Autonomous Region, are consist of JiaziShan Site, Dashanqian Site and Xinangou Site, that is Lower Xiajiadian culture and dates from 4000 to 3500 years ago. In all, there are 27 sites. Sites of Jiazi Shan are outstanding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architectural and social values. The overall preservation of the Sites is better, but after many years, it was destroyed by different degrees of natural and human factors. The cultural and museological department has made many investigations and archaeological excavations on it, but so far there has been no perfect conservation, display and utilization. The conservation measures for Sites of jiazi Shan are mainly to delimit the conservation area and construction control zone, carry out various protection projects and environmental control measures for the site itself and the environment, and set up exhibition routes and exhibition halls.

Keywords: Sites of Jiazi Shan; Lower Xiajiadian Culture; Heritage Connotation; Cultural Value; Conservation and Util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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