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四川 成都 610000)
“丝绸之路”倡议是我国在2013年提出的、统筹国内外形式的重大战略决策,而现代经济发展最重要的一环——金融,在这一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当今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我国已经从改革开放之初以劳动力为产业优势吸引投资的被投资国,转变成了如今的以技术出口和战略性基础设施建设为主的对外投资大国。在丝绸之路战略背景下,我国对外投资的特点和模式已经有了较大的改变,国家倡导“规划先行、投资导向”的对外投资理念,由此来整合各方资源,带动投资母国和投资子国的资源融合和从资金“走进来”到资金“走出去”的变革。另外,中央经济会议2016年的五大任务中,“去库存”的最好方式就是将国内过剩的资源投入资源短缺国去,鼓励国内资本转移,以此来达到取长补短的目的。
1.对外投资额具有很大的增长空间
我国对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投资不具有稳定性,一方面是受到沿线国家政治环境不稳定的影响,另一方面,2015年受到经济低迷的影响,沿线国家加大了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以拉动国内就业,这也是其数据高于其他年份的重要原因。由此不难发现,我国对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投资还有很大的增长空间,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东道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先前已有的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
2.对外投资区域分布集中
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政治环境多变,因此我国对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对外投资主要集中在新加坡、泰国、印度尼西亚、印度、土耳其、俄罗斯等政治局势稳定,投资安全性较高的国家,从最初的49个已经扩大的现今的56个。
3.对外投资合作空间较大
我国与丝绸之路沿线多数国家具有长久的商贸来往,做到了资源互补、人才流通、技术交流,因此具有广阔的投资前景。尤其是能源、矿产资源方面,我国与沿线国家经济互补性强;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我国则与沿线发展中国家有较大的合作空间。在2017年,中国对丝绸之路沿线国家进行了62次并购,投资总额88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2.5%。
4.对外投资企业以国企为主
我国目前对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投资以直接投资为主,其中大量的资金流向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上,因此投资项目多为东道主政府的推动发展项目。这也就导致了对丝绸之路沿线投资的国企主要集中于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沿海省份。而民营企业受资金困难、准入门槛高、资金回报周期长等问题对沿线国家投资受到一定的阻碍。
第一阶段为自然本能阶段,企业尚未形成安全规范制度及纪律约束,安全多源于人的自律与本能,安全管理更多的是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
企业采用何种方式进行对外直接投资取决于多种因素,其中投资母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政策支持力度尤为重要。除此之外,自身发展战略、企业实力、投资行业竞争水平、技术水平、投资目标、投资子国的法律和政治环境紧密相关。
1.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
PPP模式是政府部门和社会资本以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目的形成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期合作关系。丝绸之路的建设重点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而沿线国家对交通、能源、电力、通信等领域的投资需求也在不断增长。由于基础设施项目的公益性、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大部分基础设施建设都由国家政府成为其提供方。但由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发展力水平低,政府能提供的资金不足并且缺乏高效的融资渠道,仅依靠政府完成投资金额巨大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难度较大,这使得政府部门采用PPP模式以借助社会资本的力量启动有关项目具备了必要性和可能性。
2.中外合资企业模式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指由两个以上国家或者地区的投资者按照东道国或者地区的有关法律,在选定的国家或者地区投资兴办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根据国内企业多年的投资经验和资金实力来看,我国通常会选择丝绸之路沿线当地的优势企业或生产规模较大、市场占有率较高的第三国企业作为合资伙伴。一方面,这些企业对当地经营环境、法律法规更加熟悉,有效节省了企业经营的间接成本。另一方面,沿线国家政府会更倾向于将有关项目交给由该国企业投资成立的合资企业,从而更好地促进本国企业的发展。因此,设立中外合资企业也是获得更多投资机会的途径之一。
3.跨国并购投资
跨国并购近年来地位逐渐上升,已经成为我国企业对外投资的重要模式之一。对于国内企业来说,部分目标企业的优势资源和能力难以通过出口或特许经营等方式获得,跨国并购投资成为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快速整合优质资源、増强核心竞争力的有效模式,这也充分解释了我国企业在丝绸之路各国能源领域广泛开展跨国并购的原因。同时,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加快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并购的实际价格和企业跨国并购决策。
4.设立境外经贸合作区
境外经贸合作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资控股企业。“国企搭台,民企唱戏”的共进格局是丝绸之路建设的一大目标,但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投资环境落后、企业自身缺少核心优势、融资能力不足、抵御风险能力弱、国际化经验匮乏都使得“抱团出海”成为更适合我国民营企业开展跨国直接投资的方式。
1.推动绿色金融持续发展
丝绸之路倡议让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我们还应该注意对于其外部性的管制,尤其是经济飞速发展背后的环境保护问题,为我国以及合作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奠定绿色基础。在这一过程中,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将习近平的“两山思想”贯彻到每一次对外投资过程中,对于高污染企业应予以相应的经济惩罚,支持并奖励那些在发展的同时积极投身可持续发展的企业。
2.构建双边贸易共赢模式
丝绸之路倡议的成就是惊人的。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18年上半年,中国企业向丝绸之路沿线55个国家新增投资74亿美元,同比增长12%。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签订对外承包项目新合同477.9亿美元,占同期总额的44.8%;完成营业额389.5亿美元,占同期总额的53.5%。许多国外媒体宣扬的中国的丝绸之路倡议是单纯的对外掠夺,这是完全错误的。中国旨在构建双边共赢的合作模式,而非“零和博弈”下的单方面索取。
我国目前对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投资方还是以国有企业为主,对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投资策略和风险管控也不够成熟。我国在未来的发展中还要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国际惯例”的原则,深化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应评价体系的构建,在现有的评价指标体系上具体分析不同国家的不同情况,将文化习俗或宗教信仰等因素也纳入评价体系中去。
1.构建权威的评价指标体系
总指数的年度分布和趋势线显示,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发展呈现波动性上升趋势,预计将继续保持平稳增长。
历史数据表明,基础设施建设与世界经济形势体现了反周期的性质:在2009年和2015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的时期,国家基础设施发展急剧下降。但为了延缓经济下行的趋势,国家通常会采用大量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的方法,这也就导致了基础设施发展指数在2010年达到119,2016年达到136。
2.切实保障对外投资安全
(1)中国企业在对外投资中可能遇到的主要风险是意识形态差异带来的不确定性。我国企业的外商投资项目往往是由地方政府或议会批准的,对我国社会主义、国有企业和市场经济的地位有一定的偏见,项目有被拒绝的风险。同时,中国个别媒体或企业将丝绸之路倡议解读为中国单方面在周边国家强制实施的战略,将外商投资解读为“产能过剩的落后出口”,破坏了中国投资的形象,增加了中国对外投资的难度和风险。
(2)丝绸之路沿线个别国家政治局势不稳定为我国对外投资的安全性带来较大风险,我国对外投资以基础建设为主要投资内容,资金量庞大、施工期长,一旦该国政治局面发生变动,会给我国投资资金的回流和收益的产生带来不确定性。因此在对外投资时,对该国政治局势的考察是不可避免的。
(3)文化、法律和制度的差异也是中国对外投资风险的重要来源。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实践证明,由于不熟悉国际业务规则,对外投资和贸易存在很大风险,许多跨国项目不能与最佳合作伙伴相匹配甚至被中途搁浅,这大大增加了中国企业海外布局的交易成本。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投资的模式和特点在持续不断地转变。尤其是进入丝绸之路倡议开展时期,我国积极转变投资策略,从技术进口劳动力输出型投资转变为技术为导向的对外投资模式。除了加快国有企业的投资之外,更要鼓励引导各类投资企业积极开展对外直接投资活动,采用多种投资并购方式,反哺国有企业的资本证券化和社会化水平。在这一过程中,我国要加强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交流与合作,提高人民币的国际地位,将人民币从国内推向国外,从地区性货币推向国际性货币,推动我国的金融中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