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张瑜洪 通讯员 李 茜
在福建的中部,闽江的上游,坐落着的是三明。这个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的城市,却因这“一分水”美得不可方物,令人心醉。得益于三明市对河长制的不断探索创新,如今,一方清澈的河水将三明浸染得诗情画意,俨然浓墨重彩的天然版画,鸟翔鱼跃,生态向好,好一幅流动的山水画卷。
三明河网密布,是闽江及汀江、赣江的发源地。但三明也是一个老工业基地,这里曾经聚集了福建省最大的钢铁、造纸、化纤等生产企业。
曾几何时,工业产值带来了发展自豪感,但随之而来的,却是三明不能承受之痛。人们为了眼前的发展无视自然的馈赠,靠水吃水,竭泽而渔,环境变差,河流污染,甚至一度造成闽江之源出现水质危机。工业文明带来的矛盾,正侵蚀着三明人对美好生活的感受。
“绿水青山是无价之宝。”“你们要画好山水画,扎实抓好山地开发,做好山水田文章。”1997年4月,时任福建省委副书记习近平深入三明调研指导,为三明加强水环境治理、走绿色发展之路指明了方向。
三明在持续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平衡取舍间穿越迷茫,2009年大田县开创福建省实行河长制的先河,为三明市探索以河长制为主要抓手的绿色发展之路提供了智慧方案。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生态文明的视角,提出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等生态系统思想论断。三明以前所未有的坚定和自信,沿着总书记的脚步砥砺前行,推进河长制工作走向深入。
永安山乡水韵
2014年,在总结大田县做法的基础上,三明在全市主要流域推行河长制。2017年3月在全市范围高位推动,全面深化河长制,初步形成了“河长牵头、部门协作、分级管理、全民参与”的河湖保护管理新模式。市、县、乡全面构建“双河长”的河长制工作组织体系,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生态治理,构建上下游、左右岸“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经过多年摸索和实践,三明围绕队伍建设专业化、河湖管护智慧化、生态治理系统化、多方参与社会化的‘四化’体系建设,各地逐步形成一套有地域特点、显治理成效的治河模式,处处展现河清水秀生态美,群众也走上绿色发展致富路。”三明市水利局局长、河长办主任章新华如是说。
的确如此。将乐县的亲水、护水、治水、管水“四水模式”和“水质竞赛”,尤溪县“最美河流”和“最差河流”评选,泰宁县“以河养河”模式,宁化县小流域水岸共治“169”工作模式,建宁县河长制网格化管理等举措,都有力促进了河长制工作落实,为治河、护河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8年,三明辖区考核断面水质全面达到或优于Ⅲ类,彻底消灭Ⅳ类及以下水体,这在福建省尚属首例。2019年7月生态环境部公布的1—6月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显示,在全国33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三明市水环境质量位列第24名,水质提升情况排名全国第21位,成为福建省首个进入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治理排名前30位”和“水质变化情况排名前30位”双榜单的设区市。
山涧汩汩清流,汇聚闽江千里滔滔。三明,以河长制守护河湖健康,为保护闽江之源作出的贡献不可估量。
走进大田县生态环境保护指挥中心,现场一片忙碌景象。大屏幕前,指挥人员正在同巡河员进行视频连线,询问河道问题。河长办、库长办、井长办、街长办以及总调度等业务窗口各司其职,井然有序。
这是大田河长制探索之路上的创新之举。
“在河长制推行初期,多头执法推诿扯皮的状况屡见不鲜,当时我们就意识到,必须在生态执法上趟出一条新路来。”大田县副县长涂剑峰告诉记者。
2012年12月,福建省首家生态综合执法局在大田县正式成立,各乡镇配套成立综合执法分局,集中水利、国土、环保、林业、矿业、安监等部门在生态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实行“严管、勤查、联动、重罚”,全面履行环境生态监督检查职能,结束了“几个大盖帽管不好一件事”的历史。
实践证明,相对集中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权,适应了河长制实行的初衷和生态文明发展的需要。目前,立足生态执法局而启动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指挥中心,整合生态综合执法局与河长办各方力量,已成为大田县生态监督执法的一把利剑。
据介绍,自指挥中心运行以来,大田县共受理涉水问题2540件,其中现场处置1731件,责令限期整改575件,累计投入工程项目资金超18亿元;办结行政处罚案件234件,收缴罚没款577万元;移送公安部门行政拘留28人,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3件,法院已依法作出有罪判决7件11人,成效显著。
沙县推行河长制,实施综合治水
百姓护河 摄 /周志鸿
沙县富口镇河道专管员履职
沙县龙湖 摄/黄三定
“大田河长制的管理体制已经走向规范化、现代化。一直以来我们全市都在积极借鉴大田县的做法,加快组建县级生态综合执法机构,优化流域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配置,推动实现县级生态综合执法机构全覆盖。”说起河长制的体制创新,三明市水利局副局长李朝阳颇有底气。
2018年1月,沙县在总结大田县综合执法机构建设经验的基础上,以森林公安队伍作为生态综合执法的主体力量组建生态综合执法局,实现了水环境污染违法案件的快查、快办、快审、快结,取得了较好成效,成为生态综合执法升级版。
不仅如此,三明市以流域生态环境管护为契机,推动公检法衔接,强化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的联动互动,并将检察院纳入河长制工作成员单位,全程参与跟踪督办,督促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规范履职。
2018年,泰宁县法院生态法庭发出全省首份“护河令”,责令被告人对河道进行管护。通过设立驻河长办法官工作室,发挥人民法院的生态司法审判作用,与河长制职能互补,形成合力,这是三明河长制的又一体制创新。
据了解,目前三明12个县(市、区)已全部成立生态综合执法机构和检察院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5个重点县、市已设立驻河长办法官工作室,为流域治理和河长制运行提供更加坚强的执法保障。
七彩田园——大田县华兴乡
碧水群鱼跃,蓝天椋鸟飞。三明的建宁县,是闽江(金溪)的发源地,涓涓细流从建宁出发,复曲复弯,或缓或急,忽险忽平,蜿蜒千里,最终汇入闽江。每到春季,一群群准备北回的候鸟——丝光椋鸟,就会飞到三明金溪流域的上游,优美适宜的生态环境成为它们的栖息之地。在2017年首届“寻找最美家乡河”大型主题活动中,金溪河入围“全国最美家乡河”最终角逐,并获优秀组织奖。
这只是三明河长制成效的一个缩影。
随着科技发展,智慧河湖建设更为三明河湖管理插上了信息化的翅膀。2018年3月,三明在市级层面建立全市统一的河长制数字指挥平台,覆盖全市12个县(市、区)100多个乡(镇、街道),切实解决了河湖管护工作中遇到的责权划分难、协调沟通不顺、制度落实与管理不到位等一系列问题。全市2000多名河长、1700多名河道专管员履职情况实现一体化、全覆盖、动态式管理。
河长制工作离不开社会的参与和监督。微信公众号、“随手拍”、“e三明”等多种公众参与通道,让责任单位在“放大镜”和“聚光灯”下行使权力,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围绕河长制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一批批“百姓河长”“企业河长”“护河志愿者”应运而生,形成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全社会参与的治水模式,实现了由“政府治水”向“全民治水”的转变。
尤溪管前镇柳塘水库 摄/ 张 坤
如今,在三明说起河长制,老百姓不仅认得“河道长”,还竖起了大拇指。家住三元区的居民廖之齐,每天到沙溪河畔的江滨公园锻炼,一边骑行,一边赏河景。“这样的晚年生活很惬意,千金不换!”他乐呵呵地说。
与此同时,以河长制护河为基础,三明市发展河道经济,推动河道管养分离。通过采取PPP、河道认养等方式,推行“河长制+产业”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矿区水土流失治理、安全生态水系等,实现了河道管养结合。
环境改善逐渐释放“生态红利”,“绿水青山”逐步变为“金山银山”。大田县在河长制基础上发挥特色产业优势,荣获“中国高山茶之乡”“中国油茶之乡”“中国洛神花之乡”等国字号品牌,并获评“全国十大魅力茶乡”。将乐县依托山水优势,旅游产业迅速发展。数据显示,2018年将乐县接待游客200.66万人次,旅游总收入20.6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0.4%、36.4%。泰宁县大龙乡探索建立了“河长制+渔业合作社”模式,解决了河道管护难题,使得大龙乡变得河清水秀、生态秀美,渔业、乡村旅游发展壮大,群众的生活富裕起来……
在河长制的呵护下,这座绿都河水日益清澈,家园日渐清新。对三明人来说,不用追求诗和远方,推开窗户就可以享受“浮生得闲”的美好和快乐。
钟灵毓秀,水清三明。这,就是三明人共同倾心守候的幸福。
宁化县河长制“进校园”作品展 摄/张瑜洪
人水相融
小河青青 摄/邓毅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