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丽娟
摘要: 进入社会主义新时代,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方面,不断满足人民需要、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是党的宗旨和使命所在。为深入贯彻落实郯城县委县政府关于生态立县的战略部署,县委党校组织调研组,围绕郯城生态立县战略研究,分别赴环保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郯城街道、杨集镇等地进行专题调研,了解了我县在生态保护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对相关问题提出了建议。
关 键 词:郯城县;生态立县;研究
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进入社会主义新时代,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方面,不断满足人民需要、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是党的宗旨和使命所在。为深入贯彻落实郯城县委县政府关于生态立县的战略部署,县委党校组织调研组,围绕郯城生态立县战略研究,分别赴环保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郯城街道、杨集镇等地进行专题调研,形成如下报告。
一、我县生态建设和保护取得的成绩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在大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非常重视生态建设,正式确定了生态立县战略,积极开展环境整治,目前全縣上下正在进行省级卫生城市和国家级园林城市创建等工作,把生态保护上升为全县人民的共同追求,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一定基础。具体表现为:
(一)推进工业结构转型升级。
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道路,逐步淘汰落后产能,关停取缔了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高耗能、低工艺、重污染的企业和行业。培育壮大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耗能低、工艺先进的工业企业,增加了环保投入,推进了达标排放。在招商引(选)资工作中,严格环保把关,重点引进了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低耗能、低污染的企业和行业,比如我们县近期引进建设的斯科瑞、德瑞、方泰化工等企业。同时狠抓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工作。根据市政府2019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实施精准化督查。被市政府列入2019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提标改造的24家工业企业,均按时限要求完成提标改造任务;4台240吨循环流化床锅炉、2台10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完成了6家VOC企业和13家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治理任务。同时强化对土小企业举报线索的日常巡查、突击检查及事后督察,及时清理取缔新发现的土小企业9家。针对城区小浴池、煎饼铺等散煤燃烧污染严重的问题,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在城区范围内推行清洁能源改造,共治理小浴池、煎饼铺等散煤燃烧点51个,取得了明显成效。另外狠抓城市扬尘污染治理。主城区配备了8台洒水抑尘车辆,经济开发区实行了第三方环卫保洁,建成区的环卫管理初步实现了机械作业。建筑和拆迁工地购买了21台抑尘设备,实施洒水降尘,全县空气质量下滑的被动局面得到了初步遏制。
(二)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
更加注重生态基础设施和宜居生态工程建设。今年将新投运5万吨/天污水处理能力,400吨/天的垃圾处理能力,这些环保基础设施的投运,将给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环保基础,防止城市病的出现;一些小区配套建设了太阳能设施,将耗能建筑变为产能建筑;一些新建设的房地产项目,通过地表软化、屋顶绿化、下沉式绿地等生态工程措施,实现了对生态占用的补偿,使建设用地兼有生态用地的功能。
(三)毫不松懈抓好水质综合整治,确保出境断面水质达标。
一是抓综合整治。突出重污染河道清淤疏浚、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秸秆收集清理、河道沟渠垃圾清除、城区污水管网建设、河道非法养鱼网箱清理、生态补水7项工作重点,抓好水污染集中整治,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实效。二是抓监管。将我县50余家涉水企业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对新建化工行业要求建设地上污水明管,已建成化工企业将地下污水管网全部改为地上明管,从源头上防止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三是全力抓监测。通过随时掌握3个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数据和重点河流断面人工监测,动态掌握出境断面水质变化情况,提前应对可能出现的超标问题。今年以来,我县白马河国控出境断面,在国家组织的全国1924个国控断面每月例行考核中全部达标。
(四)严把环境审验关,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一是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优化服务。成立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认真贯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对环境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坚持先评价、后建设的原则,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不予审批,对重点项目的审批,严格遵循《郯城县重点项目环保论证办法》。2016年,共审批建设项目86个,其中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4个,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57个,备案项目25个。二是强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建立环评审批、监察及监测联动机制,全面掌握辖区内在建项目建设情况,合力做好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管理工作。建设项目的环评批复文件及时抄送环境监察机构,环境监察机构把建设项目监察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积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评及批复文件的要求,切实履行好“三同时”制度。对建设项目存在“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督促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依法实施查处。逾期未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令其停止生产。截止目前共验收项目35个。三是切实做好我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进一步加强列入全省19个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和列入全市未验先投11个项目的清理整顿工作,截止目前列入全省19个环保违规项目全部已完成,未验先投项目已完成4个,其余7个停产整改。四是及时将建设项目审批和验收信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和拟审批信息在县环保局网站进行公开。截止目前,公开建设项目审批信息共18期86个项目,建设项目验收信息共12期35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信息4个,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信息4个。
(五)加强监测监控能力建设,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019年向社会发布和向有关部门提供准确、可靠、具有公正性和法律效力的监测数据约11900个,出具监测报告(表)445份,编报郯城县白马河及支流水质状况通报24期,编报白马河及支流水质状况和生态补偿水质情况通报12期。持续实施了“日监视、周巡检、月对比”的水质自动监测运行管理制度。
二、推进“生态立县”战略中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经过调研我们发现,虽然近年来各乡镇、部门在生态保护上作了很大努力,但当前生态环境日益复杂化,生态保护与建设进程明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暴露出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
少数部门和镇村对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还没有完全把生态建设与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机结合起来,不同程度地存在重经济发展指标轻环境保护指标,重视项目投资轻环保投入的现象;有的认为生态环境建设要求太高,有畏难情绪,过多强调客观因素,缺乏主动创新意识,工作措施不具体,等等。部分居民、村民思想认识比较滞后、环保意识缺乏,把生态建设简单等同于环保工作,认为环境保护是环保部门的工作。目前的招商引资、工业项目建设等考核模式没有考虑具体部门、乡镇的具体情况,导致各种项目一拥而上,资源浪费,环境污染加剧。
(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欠账多。城区机械保洁未实现全覆盖,县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管网不配套,城乡环卫一体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城区人口每人每天排放生活废水120L,产生生活垃圾2.5kg。按城区每年增加10000人计算,年新增污水排放量43.8万吨,垃圾产生量9125吨,现有设施无法满足处理需要。目前全县仅胜利镇有一处垃圾发电厂,但尚未启动运营,即便启动之后,也仍然无法满足全县垃圾处理需要。大量生活垃圾没有合理处置,基本都是拉到外面随意倾倒或掩埋,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三)大气污染治理形势严峻。
从地理位置上看,我县位于临沂市南部平原,沂沭河和沂蒙山区南部风道走廊。冬季风到达平原地区后风速减慢,污染物容易积聚,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同时我县煤炭消费量较大。我县每年工业煤炭消费量约200多万吨,排在我市罗庄、费县、莒南、沂水之后,空气的环境容量相对小一些。居民取暖用散煤消费量约20多万吨,由于煤质较差,未经过任何处理,排放量超过全县工业煤炭的排放量。农业秸秆综合利用率低,秸秆禁烧工作面广量大,秸秆燃烧导致大气污染情况依然严重。另外由于前几年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大量种植速生杨,導致春天时杨絮漫天,严重影响环境卫生和人的身体健康。杨絮堆积,还带来火灾隐患。
(四)水质达标成果比较脆弱。
全县国控、省控、市控断面在上级考核中全部实现了达标。但是,根据我县监测数据,30个县控断面达标率较低。全年采样720次,达标率仅为34%,成为影响水质安全的主要隐患。2014年以来县水利水产局提出并走规模化供水的路子,建成高效供水水厂8个,安装了在线监测监控系统,配备了水质监测流动车,确保饮用水的安全。但是应该看到,郯城县供水规模化程度依然很低,水厂建成后主管网已铺设完成,受道路及院落硬化的影响,投入成本高,用户承担成本高,而国家资金又不支持大的路面破碎工程资金投入,产生了入户率难以达到设计标准要求的问题。原来建成的单村供水工程,设计标准低,管材材质老化、退化严重、埋设标准低,管道跑、漏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造成供水成本高,供水不及时,影响居民的方便、及时用水。饮用水水质指标检测,一直在卫生口进行检测,目前检测项目仅有20多项,而国家的2007年标准是106项指标,我们的饮用水水质是否达标还有待验证。
(五)农业面源污染较重。
郯城县耕地面积107.2万亩,农作物总种植面积约167万多亩。农作物种植结构中,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占88%以上,其中小麦种植面积73万多亩、水稻31万亩左右、玉米近36万亩、花生5万亩;果蔬类种植面积19-20万亩。化学投入品中,农药市场每年销售额约3000万元,农作物全年化肥用量约5万余吨,地膜用量390-400吨,如此大量的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严重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导致土壤酸化严重,另外农药残留于土壤、水体和农产品中,还有大量秸秆田中腐烂,也会对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了一定污染,修复成本将十分巨大。畜禽养殖方面,由于我县是农业大县,畜禽养殖业是我县的传统产业,养猪场、养鸡场量大面广,特别是散养户较多。畜禽养殖场布局不够合理,粪便综合利用率低,加之农村生活污水未经过处理直接排放,农村生态环境的污染势头还没有真正得到遏制。
三、推进“生态立县”战略的初步建议
工业强县是双腿,解决的是能跑多快的问题;生态立县是双翼,解决的是能飞多高的问题。在我县大力推进工业经济快速发展同时,也需要稳步推进生态环境的建设和保护,使之形成共同推进、相互支撑的发展大格局。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生态保护责任机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建立和完善科学的领导干部生态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实行生态保护一票否决制。将生态保护、污染物减排、环境质量改善等重要指标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工作实绩评价指标体系,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指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强化指标约束。根据区域主体功能定位,有针对性地实行差别化的政绩考核办法。
二是明晰职责,强化生态保护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完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及问责制度,对在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造成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警醒和倒逼党政主要负责人算好生态环境保护帐。对领导干部违背科学发展要求,造成资源环境生态严重破坏的,一律记录在案,实行终身追责。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不力的,及时诫勉谈话;对不顾资源和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纪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监管责任。
三是严格执法,保持生态保护高压态势。要运用法律武器,切实强化生态建设管控力度。严格项目准入,守住环境保护底线,严格控制新生污染源。加强日常巡查、监管,消除执法盲点,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严厉惩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做到零容忍、全覆盖,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重大违法案件,要坚决查处,严肃问责,决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