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亚
摘 要:21世纪是知识时代,也是信息时代,在这个技术发达,信息爆炸的时代,信息技术是每个人需要掌握的一项技术,也是人类社会生活、生产、学习需要的一种技能。初中信息技术教学,也就是以学生为目的,让学生尽早融入信息时代,掌握信息技术的常识,以此为力量,提高学生生活和学习能力。
关键词:新时代;信息技术;课堂教学;方法
既然信息技术已经成了我们生活中必须要掌握的一项技术,一门学科知识,那么信息技术课程在初中的设置也是必要的、重要的,更是时代发展,教学改革的体现。的确,电子产品已在我们生活中无处不在,如,手机、电脑、机器人等,我们生活中随处都在用,都能碰上,这些也成了我们生活的必需品。因此,在素质教育要求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下,信息技术也就与历史、地理等一样成了初中生必修的一门课程,是学生综合素质知识结构中不可缺少的内容,不管是理论,还是实践操作,都将成为提升学生学习和生活能力的助手。所以,为了增强初中学生对信息技术基础知识结构的掌握,老师在教学中一定要结合信息技术课程特点,结合时代的需要,让学生结合理论进行实践,教学生灵活掌握知识,学以致用,才能升华其所学知识,促进理解,也才能不断提升初中信息技术课堂教学的质量。在此,笔者结合新时代的素质教育要求,结合初中生的知识基础以及信息技术自身的特点,归纳信息技术教学的关键几点,仅供参考:
一、运用教学情境,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大多数学生虽然爱玩手机、电脑,对于这些信息技术产品也能达到“无师自通”的水平,可是对于十几岁的初中生来说,让他们学习枯燥的信息技术理论知识,没有兴趣的驱动就难以达到理想的学习效果。兴趣可以说是学生学习的主要动力源,是其在信息技术课堂上积极投入,认真听讲,不断探索,由浅入深获取知识的向导。在新时代背景下,初中信息技术老师要在课程教学中结合中学生的心理需求,根据教学内容创设更加适合学生学习的教学情境,让学生对信息技术学习产生应有的兴趣,能积极地投入到课堂具体的学习活动中,保证学习质量,促进课堂教学。如,在“信息技术的应用及影响”内容的教学过程中,可以创设这样一个问题情境:“请问同学们,我们生活中见过哪些信息技术的应用实例呢?”这个问题肯定会引起学生思考,有的会说用学习机学习、有的说用多媒体制作读书PPT,还有的说玩游戏、用美团订餐、天猫购物等等。这种问题情境,把信息技术与学生的生活联系起来,使学生产生亲和感,把学生带进鲜活的学习情境中,让学生结合自己的认识,参与到课堂教学互动,推动教学顺利、有效地进行,完成教学任务。
二、把经验和常识融入教学,强化课堂亲和力
新时代,信息技术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所以无论是小学生还是初中生,都多多少少对信息技术有所了解,有所接触。如,课堂上碰到的多媒体、手机、学习机、电脑,还有出去吃饭用二维码点菜等,都是信息技术在我们生活中的缩影。学生在这些生活中所见,所积累的有关信息技术方面的知识与操作方面的能力,逐渐让学生在某种程度上熟悉了信息技术,对它有了感性的认知,这就为信息技术的教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当然,这并不能代表初中生就了解信息技术,掌握了它的理论,对它有了系统性了解,那些只不过是浅浅的认识,就像我们都知道《红楼梦》,可是它是怎么写成的,还需要深入的研究。学生对信息技术知识,操作,还要在学习中不断提升,才能使技术与理论完美结合。
三、学以致用,提高学生的操作能力
教学经验告诉我们,信息技术课程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课程,在教学中老师不但要注重理论的传授,还要让学生把理论放到实践操作中去檢验、去巩固。信息技术老师要结合初中生特有的好奇、好动心理,要有意识地引导学生运用自己所学的信息技术知识来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让学生对信息技术理论知识与操作技术进一步的理解和掌握。如此,首先能使学生有效巩固课堂所学知识,认识到信息技术对我们生活的重要作用;其次,运用知识的练习,还有助于课堂气氛的调节,提高学生的积极性,让学生对信息技术产生浓厚的学习兴趣,对运用信息技术充满好奇和热情。如,给学生一个任务,用Word设计一个文档、用PS制作一个平面广告、运用高德地图进行导航,也可以利用网络资源查阅一些学习资料等。可见,学以致用,抓住信息技术与生活的关系,引导学生运用信息技术解决生活问题,既拓宽学生的实践空间,检验学习的效果,也能培养学生信息技术的意识,无形中提高他们运用信息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1世纪是信息技飞速发展的时代,我们生活中已经不能没有信息技术。对于新时代的初中生来说,学习信息技术不但是必需的,也是重要的,更是他们综合能力的构成要素。所以,初中信息技术老师就要根据信息课程的特点,结合学生需要,本着学以致用的目的实施教学,提高学生信息技术的知识,实现有效教学。
参考文献:
[1]王亮.浅谈初中信息技术高效课堂的构建[J].科教文汇:下旬刊,2012(10):70-71.
[2]赵杉,李雅源.翻转课堂在信息技术教学中的应用[J].教学与管理,2015(15):113-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