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编辑部
哪些船长和高级船员已经参加了“11规则”过渡期适任培训,在过渡期内申请到期换证时,还需要参加知识更新培训吗、普通船员指的是船上哪些职务,需要参加什么培训……?本期我们为您聚焦“船员培训”热门话题。
船员培训
Q:普通船员指的是船上哪些职务?需要参加什么培训?
A:普通船員指的是:值班机工、值班水手、膳食服务人员等。机工水手需要参加基本安全培训、精通救生艇和救助艇培训,保安意识、保安职责培训,机工、水手岗位适任培训。其他普通船员需要参加保安意识、基本安全培训。
Q:参加完培训后需不需要提供培训证明或成绩合格证明?
A:船员培训信息已报备并通过海船船员管理系统确认,且成绩记录显示全部合格的船员,申请办理船员业务时可免于提交培训证明和成绩合格证明。
Q:参加船员岗位适任培训,应满足什么要求和提交哪些材料?
A:船员参加岗位适任培训时,需满足“11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有关船员年龄、持证情况、海上服务资历、安全任职记录、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的要求,并向培训机构提交《海船船员岗位适任培训、考试申请表》。
Q:请问适任证书补差培训,是不是在2017年之前都可以进行?
A:根据《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期规定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海船船员上船任职,必须持有“11规则”适任证书和新版培训合格证,因此应在2017年1月1日前进行过渡期适任培训并换出新版证书;第十八条规定:持有旧版培训合格证者应于2016年7月1日前,完成过渡期合格证补差培训并按规定申请换发相应的新版培训合格证,船员可一次性申请换发其全部相关项目的新版培训合格证书,但应注意留足培训和换证所需时间。
Q:船长和高级船员已经参加了“11规则”过渡期适任培训,在过渡期内申请到期换证时,还需要参加知识更新培训吗?
A:不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海船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海船员[2013]266号)第一条第五款规定,已按“11规则”完成职务晋升岗位适任培训的船员,无论职务晋升考试是否通过,均视为完成了过渡期适任培训并考核合格。船员完成过渡期适任培训等同于完成了知识更新培训。
Q:想在船上当厨师,需要参加哪些培训?
A:厨师需要参加基本安全培训,保安意识培训,MLC培训。如果是国际航行的厨师,还要参加国际航行非值班英语培训。
Q:如何选择参加适任培训和适任考试的地点及海事管理机构?
A:船员可按照所申请考试类别和等级向服务单位/学籍/档案所在地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适任考试,初考考生应向培训机构所在地具有管理权限的海事管理机构申请,理论补考可异地参加,实操评估补考只能在初考所在地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