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吴丽珍,通辽市财政监督检查所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行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建立和健全财政支出的绩效评价制度,对提高财政资金的规范高效运行、增加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和效益、促进政府财力的可持续发展以及有效转变政府职能等具有重大意义:第一,能够更好地促进政府宏观调控的实现,有利于整体经济发展;第二,能够更好地促进政府财政支出透明度的提升,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第三,能够更及时地获取各部门各项工作完成的信息,为后续资金的预算安排提供有效依据;第四,能够更好地对财政资金管理情况正确的引导和监督,通过外部监督的方式有效控制和防范一些风险的发生。
通过近几年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开展的情况看,大多数地区和部门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是在事后评价,这样一来,单纯根据事后的一些数据信息,不能及时反映有些财政支出项目实际开展过程中的实际情况,一些问题和风险不能被及时发现和解决,不利于预算绩效目标的实现。例如:对园林绿化维护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由于是在项目完成后进行的评价,反映园林绿化“产出质量”的“整体效果”、“生长势”、“病虫害”、“杂草”等植物现时的状况,而非当时的园林绿化养护质量的实际状况,情况不可追溯。这样就会对评价结果产生影响。
现阶段,虽然各地区各部门已经认识到需要通过制定绩效评价标准来推进此项工作,但是现有的绩效评价标准存在一定的不完善性,并且部分指标存在着一定的滞后性,并不能够完全反应预算部门和单位财政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同时,从现有的绩效评价报告中可以发现一些绩效指标并没有得到具体化,专业层面的争议很大。例如,对部分公益类或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项目开展的绩效评价中使用的“群众满意度”这项指标,假如群众满意度指标在60%以下就认定为项目不合理。但这并不是绝对的,一个项目在建设过程中难免会受到内部和外部各类因素的影响,需要在加入各类因素影响后进行评价。
使用财政资金的预算部门和单位是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主体。现阶段,一些地方和部门对财政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的理念淡薄,一些部门和单位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单纯地交给财务人员实施,未明确业务部门和财务部门绩效评价的职责分工,使得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质量不高。需进一步加强各部门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视程度。
各地区各部门在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程中,在现有的绩效评价基础上进行完善,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评价。在事前,结合预算评审,对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在事中,对项目实施绩效监控,及时发现不合理支出,有效防控风险;在事后进行评价时,对收集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提升评价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各部门应在现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基础上进行优化和完善,强化定量指标,建立绩效评价指标模板库,使得各级绩效评价指标趋于行业一致性,增强纵向和横向可比性,确保绩效指标能够全面反映各部门和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切实提升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财政部门加大对各部门和单位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性的宣传力度,加强对部门和单位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监督指导,各级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好财政支出项目自评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认识,树立“要我有绩效”向“我要有绩效”转变的观念,真正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落到实处。
综上所述,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顺利开展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考虑到现阶段部分地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可以通过实现资金使用的全过程评价、优化和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标准,加强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重视程度等方式进行解决,为财政资金的有效利用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