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罗璇,湖南建工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最根本的是加强党的领导。梳理清楚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三者的关系,是党在国有企业中如何发挥作用的一项重要前提。只有界限清晰、程序规范,才能使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更好地发挥作用,实现企业行稳致远发展。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国企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须由党委会讨论、董事会决策、经理层执行,即:党委会是前置讨论者,董事会是法定决策者,经理层是决策执行者,三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
2.1.1 国企党委会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党委、上级党组织的决策决议、重要指示精神,研究制定在公司贯彻落实的意见和措施;确定公司党的建设包括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以及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工会和共青团工作以及统战、综合治理等等方面工作的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内容举措;围绕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制定党委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要点,研究部署党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安排重要专项工作以及检查考核等事项;向上级推荐的公司领导人员人选;党的工作机构设置、调整以及其部门负责人任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及人才队伍建设等重要事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决定干部考核、任免、奖惩;推荐或审核出席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审定本级评选表彰的综合性先进集体和个人,向上级推荐综合性先进集体和个人等事项;审议通过以公司党委名义报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和向下级党组织发布的指示、决定、通知、通报等重要文件;审议通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重要议题和有关文件;基层党组织委员会的选举、党员发展、按权限处理违纪党员等。
2.1.2 国企党委会研究讨论的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有:公司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及人力资源、风控管理、技术质量管理、信息化建设等重要专项职能发展规划方案的制定和调整;重要经营方针、生产组织方式的确定;改革改制方案及改革改制中的职工安置、资产处置方案等方案的制定和调整;200万元(含)以上的资产担保和抵押、投资、融资方案和计划;增资扩股、对外参股方案和实施;内部业务重组方案,内设机构的设置和撤销;涉及分、子公司章程修改、股权结构调整、财务审计等重大事项;内设、分(子)公司行政、技术负责人以及公司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技术管理人才等重要岗位的人事安排;公司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体系的调整、变更方案;劳动保护、民生改善以及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管理、财经纪律等方面的重要工作安排,损失超过100万(含)的质量事故、标的金额100万(含)以上的诉讼案件的处理方案和责任追究;公司年度工作目标与计划;年度经营目标的确定和调整,年度财务预决算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单个资金投入100万元(含)以上重大科研项目的立项;单个资金投入50万元(含)以上的专业软件的购买或信息化项目的立项;单个资金投入30万元(含)以上的管理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立项;10万元(含)以上的无形资产购入;50万元(含)以上的固定资产购买或维修等大额资金使用事项;50万元(含)以上的资产处置方案;工程分包及设备材料采购、技术质量、劳动用工、薪酬福利、绩效考核、招聘培训、财务管理等重要生产经营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退休人员内部待遇调整;公司章程的制定及修改、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资质的申请与变更。
党委会根据会议意见,向董事会提交《党委会意见建议书》,董事会根据《党委会意见建议书》,对国企党委会研究讨论的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进行决策。
总经理办公会根据党委会研究决定及董事会的决议组织实施各项生产经营工作。
总之,新时代下,国有企业要坚持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要规范决策程序,科学决策,特别是建立健全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要正确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作用,要处理好党委会、董事会和经理层之间的关系,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使党的工作与企业决策、管理等工作有机地融合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