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产品地理标志问题及对策建议

2019-12-19 02:02金宇席静文波
山西农经 2019年19期
关键词:制度建设

金宇席 静文波

摘 要: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按照质量发展要求,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建设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深化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调整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阐述了山西省农产品地理标志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促进地理标志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宣传;制度建设

文章编号:1004-7026(2019)19-0071-02         中国图书分类号:F323.5        文献标志码:A

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发展对促进乡村振兴产业兴旺发展、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作用,但在实际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制约因素,需要进一步完善。

1  山西省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应用和发展实践

1.1  登记保护规模不断扩大,扶持开发工作成绩显著

(1)从2008年到目前,山西省通过材料审核、现场检查和专家评审等环节,共向农业部申报了地理标志农产品152个,并获得登记,目前排名全国第3。同时,《山西经济日报》也在主要版面进行了宣传报道。

(2)连续多年扶持农产品地理标志建设,通过资金下拨的形式,扶持了吉县苹果、隰县梨等百余个地理标志特色农产品,带动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3)每年对全省市县级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和获证单位,就产品认证及追溯管理平台举办两次农产品地理标志专题培训,培训人次达到500余人。

(4)成功举办山西(太原和阳泉)特色农产品北京展示展销活动。在会上,共有18个投资项目以及8个贸易项目代表全省进行签约,总投资额132.45亿元,贸易额8.18亿元。现场销售额550万元、贸易签约4 200万元。举办了以“好产品变好网货,新渠道促新增收”为主题的山西(太原·阳泉)特色农产品北京展销周农产品电子商务对接活动。京东、乐村淘、老乡严选、阳泉驿拓4家电商企业现场与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企业的代表进行对接和交流。

1.2  宣传力度不断加强

近年来,山西省大力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宣传方面的工作,不断扩大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影响。

(1)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宣传工作,如加强对“晋”字品牌的宣传力度、发布、展示,推介“山西小米”“山西陈醋”等一批功能農产品品牌,进一步提升了山西省农业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有力助推了农业品牌发展。

(2)利用组织举办或参加国内外等各种展会的机会,让获证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生产经营者参加。并在这些展会上设立展销平台,通过参展,扩大了农产品的地理标志知名度,促进了农民增收。

(3)参加了第十三、十四、十五届的农博会农产品地理标志专区,挑选出代表山西地标特色的28个农产品参展,并制作宣传片对参展产品质量追溯、人文历史、产品特点等进行全方位宣传。

1.3  深入挖掘地理标志农产品品质特性

(1)通过项目实施对产品流向、责任主体、检验检测等信息进行统一采集与利用,完成了农产品地理标志品质管控可追溯体系建设验收工作,为实现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全程可追溯夯实了基础。

(2)与农科院柑橘研究所、农科院水稻研究所合作,为山西省地理标志农产品建立数据库并进行分析,为保证品质和质量追溯打下基础。

1.4  深入推进农商互联,助力贫困地区产销对接

(1)组织山西省26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企业参加全国的农商互联大会,在全省上下开展农商互联工作,全省的农特产品现场成交量超过300万元,线上下单突破了200万元。

(2)组织召开了全省贫困地区农特产品“五进”对接促销会,在会上,200余家贫困县企业与180家医院、高校、国企、机关等采购单位对接,签订采购合同238份,成交额约3 622万元,有效地促进了贫困地区农特产品的销售。

(3)组织吕梁山区、燕山—太行山区26个贫困县65家企业的146余种产品参加了全国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行动。

2  山西省“农产品地理标志”存在的问题

2.1  “农产品地理标志”认知意识和使用度不高

(1)“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开展多年以来,山西省并未实行全面覆盖,仍有部分县没有对地理标志农产品进行登记,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的认知度不高。

(2)在农产品推广和运用上没有用好和用活地理标志,没有真正发挥地理标志的作用,使得品牌价值无法提升。

(3)部分企业登记和认定“农产品地理标志”后,并未使用地理标志商标,致使农产品经济效益低。

2.2  工作机构体系建设不够完善

(1)目前,各县没有专门的工作机构和人员,工作人员基本上都是兼职,也没有高素质、精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员。

(2)部分基层工作人员存在业务不精通、监管不到位等诸多问题,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全省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的开展。

(3)到目前为止,山西省还没有关于农产品地理标志的财政补贴或奖励,严重制约了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深入发展和品牌打造进程。

2.3  登记产品种类单一,产业发展不均衡

(1)单一种类的农产品规模小且分散,无法形成产业集群,不能发挥产业优势,使得产业发展慢。

(2)由于地理标志农产品规模化、产业化、组织化、标准化程度不高,致使经济效益不显著,内部特征区别不明显,不利于区域公用品牌的发展和打造。

(3)大部分农产品的高附加值得不到延伸,深度开发和利用不够,导致地理标志经济效益不高。

(4)地理标志产品数量低,存在较大的资源挖掘空间。

3  山西省农产品地理标志发展建议

3.1  进一步加大品牌宣传力度

(1)各级政府要重视和注重农产品地理标志宣传,讲好地标品牌故事,推广成功的管理经验,提高产品“软实力”。

(2)在已经登记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中挑选一些具有山西地域特色、知名度广、信誉高、好运输、耐储存的产品,参加全国的农产品品牌大会、中国国际农交会地标展、农产品地理标志推介会及山西省农博会等大型会展的推介活动,从而提升山西省的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3)做好地理标志的品牌宣传策划工作,提升地理标志产品的形象,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新媒介和新手段开展多方位的宣传工作。

(4)以示范县创建为抓手,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构建农村产品上行通道,加强电商培训,培育农村电子商务供应链,推动农村产品电商化、品牌化、标准化,打造一批网红农产品品牌,提高市场知名度和农产品价值,从而促进农民增收。

3.2  创新消费扶贫模式,加强农产品产销衔接工作

(1)创新消费扶贫模式,研究制定农业农村消费扶贫实施方案,充实和完善贫困地区农产品产品目录,组织山西省贫困地区积极参加农业农村部组织的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和宣传推介活动,在展会上设置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专区。

(2)会同商务部门组织开展贫困地区农产品“五进”活动,持续开展“党建+消费扶贫”活动。

(3)充分对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市场需求,启动实施“全国百市”品牌营销行动。用好全国农交会、上海优质农产品博览会、津洽会等平台,组织若干场山西特色农产品品牌营销活动,畅通和拓展山西省特色农产品的销区市场渠道与路径。

(4)做好农产品产销对接工作,配合商务部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组织农产品流通企业和电子商务公司去产销区进行现场对接,组织农产品流通企业参加全国农商互联大会、北京国际优质农产品展示交易会、直供粤港澳农产品(广州)产销对接会等各类形式的产销对接活动,拓展山西省农产品外销渠道。

(5)开展农商互联工作,指导山西省170个农产品流通企业利用全国农商互联平台,通过“联产品、联设施、联标准、联数据、联市场”,建立长期稳定的资源共享机制。

3.3  夯实地理标志农产品健康发展基础工作

(1)政府应加大对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鼓励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到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的创建工作中,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資金投入机制。

(2)建立和完善三级地理标志系统工作机构,让地方政府逐渐加入到运用、保护、推广地理标志的行列中来。

(3)对标志使用人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和一定的补贴,增加用标的积极性和使用率。

(4)创新工作方法,推动省、市、县三级组建农产品采购商联盟,组织引进一批农产品采购商,培育扶持一批当地农产品经纪人,推进采购商通过经纪人与生产者的对接。

(5)促进品牌融合发展,把“绿色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国内外标准相结合,形成叠加效应,积极推进山西省地理标志农产品健康有序发展。

(编辑:周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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