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植都市公园分类观及其对现行公园分类体系的意义

2019-12-18 09:18张金光
中国园林 2019年11期
关键词:绿地都市公园

张金光

赵 兵*

陈植先生是中国近代造园学的倡导者、奠基人和“中国造园界的先达”①。黄晓鸾[1]对陈植先生一生中的重大事件进行了总结,介绍了先生为我国造园学所作的重大科研贡献,认为先生是我国园林界在学术理论上德高望重的老前辈。赵兵[2]量化分析了1949年以前先生在国内公开发表的造园著作、论文及信函,发现先生不仅研究造园历史与理论,而且全方面介绍该学科的意义、定位、体系、分类以及国际发展动态,是中国造园学当之无愧的奠基人。作为造园学的奠基人,陈植先生研究范围广泛,其中包括许多关于近代公园理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都市与公园论》(以下简称《公园论》)与《造园学概论》(以下简称《概论》)2本著作中。1930年出版的《公园论》[3],被列为“市政丛书”。崔志海[4]对该书进行了详细解读,认为该书不但对于中国近代公园建设具有指导意义,对于现代公园的建设也具有启迪价值。1935年出版的《概论》是中国近代第一本造园学专著[5],被列为“大学丛书”,为我国造园学奠定了基础。刘红微等[6]对该书进行了评析;段建强等[7]以此书为研究对象,分析先生的遗产保护理念和思想,与现今的学术标准对比,虽未形成完整系统和学科分支,但已经基本涵盖我们今天所界定的学术范畴和基本理念。此外,陈植先生是最早研究公园分类方法,系统制定公园分类体系的学者之一,在《公园论》的总论和《概论》的“都市公园之分类”一节中,系统介绍了公园分类、概念和配置要求。

公园分类体系是公园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制定合理明确的公园分类体系,对于指导和规范国内市、镇、村公园的规划和建设,建立科学的公园系统,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李永雄[8]通过分析日本1972—1982年10年内城市公园建设的巨大成绩,认为科学合理的公园分类体系是当时经济并不十分发达的日本公园建设取得极大成功的关键原因。陶晓丽等[9]对中国现行城市公园分类标准进行了回顾和探讨,提出城市公园可以划分为文化遗址公园、游乐公园、综合性公园、社区公园和生态公园5种类型。余淑莲等[10]根据深圳市实际情况提出将深圳市公园划分为自然公园和城市公园两大类的构想。新版《城市绿地分类标准》出台后,贾俊[11]开展了修编工作的若干探讨,并重点论述了公园绿地的进一步分类;王洁宁等[12]也对新版标准进行解析,并对耕地是否属于广义绿地、城乡绿地率的统计意义等内容提出疑问与思考。本文从“古”学今用的视角,研究中国近代造园学奠基人陈植先生提出的公园分类观,并与现行公园分类体系进行比较,总结陈植先生都市公园分类观对当代公园分类发展的借鉴价值,为新时代下提升公园认知、优化完善公园分类体系提供宝贵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表1 陈植公园分类观

1 陈植先生的都市公园分类观

1.1 对城市绿地的认识

陈植先生在《中国造园史》中对城市绿地做了定义:即城市内的绿色之地,凡城市中植物栽植之地区,都可以称为“城市绿地”。他将城市绿地分为城市公园、广场、植物园、动物园和行道树5个部分,都市内的绿地以公园为主[13-14]。

1.2 对城市公园的认识

在《公园论》中,先生论述了公园在城市中的重要地位。“公园为都市生活之重要设施,公园之于都市也,其重要一似肺之于人,窗之于室然。”他认为“公园为造园学分科中的公共造园(community landscape)之一;以内容种类之异致,故简单定义之叙述綦难”。在先生看来,近代公园的功能区别于古代公园,已远远超出单纯的游乐和休闲范围,它同时也具有教育、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多种功能,如“市民的身心休养、国民保健及公众卫生、民众运动、防灾、国民的教化以及国家经济、都市美观”。此外,先生极力主张改变中国公园收费旧习,免费向公众开放,“世界各国 ,公园游览 ,类不取资 ,而我国公园则反是……”

1.3 对公园分类的认识

先生在《公园论》第一编“总论”中讲述了“公园之分类”,提出“应按照公园的目的、所有、位置、内容等进行分类”。在《概论》中又详细论述了公园的分类方法,先生提出应将城市郊区的公园(自然公园)纳入城市公园分类体系。“依位置及性质不同,大别为都市公园(市内公园)与天然公园(又称郊外公园、自然公园)2种”。都市公园又可分为休养公园、中央公园、娱乐公园、隙地公园和途中公园5个小类,并论述了每个小类的概念及相关配置要求。陈植先生在《公园论》和《概论》中提及的公园分类观如表1所示。

陈植先生在论述都市公园分类理论和相关概念时,多次谈及日本和欧美发达国家公园发展的成功经验。日本公园体系由“自然公园”和“城市公园”两部分组成,儿童公园、邻近公园等小型公园为城市公园体系的主体内容[15],主要服务于邻近住宅的居民。规模与服务半径虽小,但数量最多且广泛分布于各个住区内,可达性较高,构成了城市防灾避难系统;美国公园的分类强调场地活动属性(physical activity),认为公园是居民主要的运动场所[16],与居住区配套。儿童游戏场、近邻运动公园、特殊运动场、广场甚至道路公园及花园路在内的运动性场地都被纳入公园体系。陈植先生分类观的形成,很大程度上受到了欧美日发达国家公园理论的影响,这与先生所处时代和其教育背景密切相关。民国初期西方发达国家的现代城市设计思想被广泛借鉴并运用于城市实践中,如武汉、南京、上海等。先生日本留学回国后,仍与日本同行保持交流联系,如20世纪20年代曾多次赴日本参加国际会议交流。此外,先生对国际发达国家的造园有着深入的研究,对国际交流会议的内容有着深刻的解读,这些外来因素影响着陈植先生都市公园分类观的形成。

关于受日本公园发展的影响层面:1)先生提出的都市公园和天然公园2个大类,与日本公园类别中的城市公园和自然公园不谋而合,但在小类上,先生依据国情提出了符合中国特有的分类方式,如在《中国造园史》中,先生在讲述天然公园时,将天然公园按性质分为高山公园、湖泊公园、河川公园、海滨公园、峡谷公园、岛屿公园、火山公园、瀑布公园和温泉公园等进行论述;2)先生在《概论》中论述休养公园时,受其老师田村刚博士的影响,使用了日本近邻公园(田村刚博士称之为“界隈公园” )的概念和相关配置要求。关于受欧美公园发展的影响层面:1)先生提出的都市公园系统主要受到美国波士顿大区域公园系统和马萨诸塞州公园系统规划的影响,但是先生对此有了自己的新认识,先生除了强调都市内外公园之组织联络外(“关于公园之分布,并相互间联络之组织”),还创新性地提出一种更大尺度的“地方公园系统”乃至“国家公园系统”;2)占据都市公园系统核心地位的中央公园,是参照了美国纽约中央公园、德国柏林动物公园和英国伦敦海德公园等提出的,但与“自然式”的纽约中央公园不同的是,陈植先生认为国内的中央公园应更加凸显城市个性和纪念性的功能,其形式概取建筑式、辐射线式,以配列各种设备,中心应为纪念广场及集会场所;3)天然公园(natural park)中的国立公园(national park)参照了美国国家公园(national park)的概念。先生在《国立太湖公园计划》中写道:“国立公园发源于美国,渐及于欧洲、日本诸国。然其发达,乃最近十年间事,故其名称于最近数年间始流入我国。”将国立公园定义为“国立公园之本义,乃所以永久保存一定区域内之风景,以备公众之享用者也”。由此可见,日本及欧美发达国家的公园发展理念,对先生公园分类观点的形成影响颇深。

1.4 陈植公园分类观的历史局限性

陈植先生处在近代公园理论发展的空白期和萌芽期,因此他对公园分类的认识存在一定的历史局限性。1)森林公园分类描述较为含糊。在天然公园大类中,先生提到“以森林为形成因子,面积在数百、数千或数万亩,为森林公园”,把森林公园归类为天然公园的小类。但是,先生在介绍休养公园小类时,又提到“至郊外之森林公园乃休养公园之大面积者也”,认为森林公园属于休养公园的一种。笔者认为,先生本意是将森林公园归为天然公园大类,此处先生所描述的是郊外森林公园同样具备休养公园的休养功能。2)先生虽将植物园、动物园纳入城市绿地范畴,但并未被先生视为公园归入公园分类体系之中。由于植物园、动物园的游憩、观光和科普功能,现行分类体系已将其纳入专类公园之中。3)先生在介绍国外尤其是美国发达的运动公园和儿童公园时,提出中国应多设运动公园及儿童公园来促进居民活动,但是先生并未将这2种类型纳入公园分类之中。4)先生提出通过建设公园路来连接风景区、国立公园等自然资源,构建都市公园系统,并指出当下公园道路的不足。在《公园论》中批判“我国各都市中所有街道,俱极狭小”,建议市政当局加强公园道的建设,美化街道。然而遗憾的是先生也未将“公园路”或“道路公园”纳入公园分类体系之中统筹考虑。

2 城市公园与公园分类标准发展

2.1 我国城市公园发展

陈植先生在《公园论》序言中梳理了“公园”一词的发展史,“我国公园之名始见于北史中,然夷考史乘,公园行政,隋唐之世,已设专吏,虞人即司苑囿山泽者也。至文王之囿,方七十里,与民同之,实为我国设置公园之嚆矢,距今盖四千余年矣”。“公园”一词最早出现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史书中,虽是中国现存正史首次出现“公园”一词,但是本质还是官家园囿。而近代公园(public park)的出现,最早是由西方人在19世纪中叶引入中国的。到了20世纪初,近代意义上的“公园”一词开始才从日本传向中国[4]。20世纪上半叶我国进入城市化初期阶段,公园零散分布在城市之中,成为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随着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的过渡,“公园”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用地载体。传统意义上局限在城区内的“公园”及主管部门划定的“公园”,已无法充分承担起绿色生态建设之重任。新时代,公园发展更应如陈植先生所呼吁的“以庭院为起点向大自然发展”②,构建基于自然山水资源、实现区域全覆盖的公园系统。公园建设也应分类别、分等级、分规模、分批次的按需推进,更加要求公园建设与居民需求紧密贴合,与城市地区规划密切协调,与多层次空间规划体系紧密耦合。规划重心也要从强调“绿地系统”发展为强调“公园系统”[17]。

2.2 我国公园分类标准发展

原建设部综合计划财务司1991年9月印发的 《城市建设统计指标解释》中,对公园的类型作了解释说明;1992年1月开始实行的《公园设计规范》中,对公园的类型、设置内容和规模作了规范。然而二者都很不完善,并未形成系统的分类标准。直至200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以下简称“原绿标”)中将公园分类体系纳入该标准的一部分,我国才正式出台系统的公园分类方法,而这一分类方法的形成时间,比陈植先生首次系统地提出公园分类观足足晚了70余年。原绿标将绿地分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附属绿地和其他绿地五大类,其中又将公园绿地分为综合公园、社区公园、带状公园、专类公园和街旁绿地[18]。随着近年来全国各地城乡绿地规划建设和管理需求的不断升级与变化,原绿标在现实需求与“多规统一”方面捉襟见肘。为适应我国城乡发展宏观背景的变化和满足绿地规划建设及公园体系规划建设的需求,住建部于2018年6月正式实施新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以下简称“新绿标”)。新绿标将绿地分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附属绿地和区域绿地五大类,其中又将公园绿地分为综合公园、社区公园、专类公园和游园4个中类[19]。新绿标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各标准衔接和实际工作中绿地类型判读可能产生的问题,但也存在稍许不足:1)区别于道路附属绿地,在公园系统中起纽带连接作用的、连接在各类公园之间的步行道、自行车道等林荫路(道路公园)是否应纳入分类标准之中;2)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推进,“田园综合体”等为城市居民提供“休养”的土地,在乡村综合发展模式中为“耕地”赋予了更多重的服务功能,因此完全将耕地排除在“区域绿地”之外有可能会造成对市域绿地指标计算和绿地服务功能估算的偏差;3)国家公园作为某种意义上的“广义绿地”,在城乡统筹发展、城市群组发展的未来是否应纳入分类体系之中,在新绿标中也未曾阐述。

3 陈植公园分类观对现行公园分类体系的意义

3.1 陈植公园分类观与现行分类体系比较研究

我国现行的《城市绿地分类标准》中提及的公园分类体系与陈植先生所提出的公园分类观点有着许多共同之处。首先,先生提出公园分类方法应按照公园的目的、所有、位置、内容和功能等进行分类,而现行的分类标准,也正是以功能作为主要分类依据进行科学分类。其次,在大类上,2种分类方式在宏观尺度上,都统筹了全市域范围内的绿地,并且区分了城市内部公园和城市郊区公园分类。再者,在小类上,以满足居民日常游憩为主要功能的社区公园,在其用地规模和功能上与休养公园类似,皆是服务于一定社区范围内居民日常休闲活动、健身锻炼的绿地;中央公园的设置,近似于城市级综合公园的类别,公园内容丰富,具备完善的游憩和配套管理服务设施,并有着彰显城市个性和特色的功能;以一定面积的森林为形成因子的森林公园与分类标准中风景游憩绿地中的森林公园小类一致,此外先生特别强调了森林公园的休养功能。

由于所处时代背景不同,学科发展水平不同,2种分类方式存在着一定的差异。1)途中公园(亦称经由公园)是道路绿地的雏形,指位于街道交叉点建造的公园,“乃一交通广场之变体也”。而现代道路或街道交叉点通常被交通绿岛(道路附属绿地)所取代,不再具备游憩功能。2)娱乐公园是专类公园分类中游乐公园的雏形,但是娱乐公园更加注重娱乐设施的配套,如“戏馆、游戏场、饮食店”,而游乐公园除大型的游乐设施以外,还要求配置生态环境较好的绿地,并规定绿化占地比例应大于或等于65%。3)隙地公园利用都市中低湿地、倾斜地等难于建筑房屋的土地建设公园。而现在由于城市建造工程技术的提升,在现行的公园分类体系中,已无类似的公园类型。4)先生在天然公园大类中,提出国立公园(national park)分类,虽与现行的分类标准中“风景名胜区”的概念近似,但国立公园所涉及的范围更广,涵盖尺度更大,性质上包罗极广,“不惟森林公园,天然纪念物、天然保护区及各种野外休养地,皆当列为国立公园成因之一。即其他系统上,发生关系之经济、保安、风致等,各种森林、名胜、古迹,皆为重要因子之一”;功能上,“不惟以保证人类原始的享乐为必要原则;复须保存国土原始的状态,以资国民教化上及学术上之臂助”。先生强调国立公园除了休闲游憩的活动功能外,更要注重保护自然原始风貌和进行市民科普教育的“二重使命”。

3.2 陈植公园分类观对现行公园分类理论的借鉴认识

陈植先生积极学习并引入日美等发达国家较为成熟的公园理论体系,与世界造园学术界保持了密切联系,再加之其自身深厚的学术造诣、高瞻远瞩的思想理念和渊博的学识认知,提出的一些绿地分类与公园分类的观点,至今仍具参考价值,具体如下。

1)城市绿地分类全面。

先生提出的绿地是一种“广义”上的绿地,城市中植物栽植地区均可称之为城市绿地。在绿地的分类中提到“都市内的绿地以公园为主,如庭院、草坪、广场、行道树等,有草坪覆盖的飞机场、运动场、菜圃、果园等亦可称为城市绿地”。不仅涉及公园绿地,还将菜圃、果园等生产绿地纳入绿地的大范畴内。此外,先生将城市广场、运动场等公共开放空间也纳入绿地概念,与新绿标大类分类的修订(加入“广场”一类)不谋而合。

2)公园分类统筹城区与郊区。

先生率先将郊外天然公园纳入公园分类体系,统筹考虑了城区内公园(都市公园)分类与城区外(郊区、自然)公园分类。并且先生明确了两大类别的差异性,指出与“全依人工构成者”的都市公园不同,天然公园要更加重视自然与生态,应 “保存天然胜景之本,以天然风景为基调”。

3)首次将国立公园纳入分类体系。

先生将国立公园纳入公园分类体系之中,对国立公园的概念、要求、功能等做了详细的论述,制定了国立公园的发展方向,即用于自然风貌的“风景之保存”与“风景之启发”。并且,先生讲述了国立公园与天然保护区和国家纪念物的区别,即“国家纪念物,以保存历史上、科学上的各种物件,免除其毁损;天然保护区以绝对保存天然固有之状态为目的;而国立公园,除以上目的外,复有各种公园的设施,以便利民众者也”。此外,先生指出国立公园建设一定要注意天然风景地的保护, 提出“风景之破坏者,即须举行造林及砂防工事,俾树木滋茂,渐复旧观,然后始可从事于国立公园之经始”,并以“欧西之意大利以旧有风景,破坏已夥”为例,强调国立公园创建中,保护工作的重要性。陈植先生主持制定了我国第一个国家公园规划《国立太湖公园计划》,为太湖制定了规划方案,比后来我国正式推行的国家风景名胜区规划早了半个多世纪。先生关于国立公园建设的理论观点对当下国家公园建设与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和实践经验。

4)提出利用城市难以开发的土地建园。

先生在论述隙地公园分类时,提出应充分利用都市中“低湿地、倾斜地、河岸等及以市区区划之不规则的土地建园”。虽然隙地公园这一分类方式由于其历史局限性,未被现行分类体系采纳,但在当下的公园体系规划中,仍需提倡利用城市中的湿地、河岸以及建设开发难度大、工程投资价格高或城市中的琐碎地块,见缝插针地建设公园,并结合地形地貌特色打造公园之个性。

5)关注市民健康与休养。

先生密切关注公园给予国民的健康效益。在《概论》“都市公园之分类”一节中,开篇介绍的就是休养公园。先生参照日本“近邻公园”概念,提出休养公园的主要功能是“供公余食后,三十分或一小时间之休养以运动筋肉,慰藉市民之心神为主旨”。先生曾呼吁“为增进市民健康”,城市应多建设运动公园及儿童公园。先生设想运动场专供青年及儿童活动,而休养公园则为“中年以上之男女及家族之利用而设置”。此外,先生同样重视天然公园(森林公园)的休养价值,认为“野外休养地之肇端,盖基于今人厌恶都市生活之过于机械,应往郊外天然胜地,资以休养之要求而产生者”,这正是郊外天然公园的起源。先生重视公园的休养价值,提出公园建设应配套相应的活动设施,促进居民开展户外活动,进而带来健康效益。这正与当下 “公众健康”“健康设计”等国内外热点话题相呼应。

6)提出建设地区或国家公园系统。

在《概论》“都市公园计划”一文中,陈植先生提出应建设中国的都市公园系统,“当于适当状况下,联络全体公园,而为一个系统”。并且,先生高瞻远瞩地提出“公园系统,非仅限于一都市也。即邻接数市间,亦可相互纠合,集成一种共同之公园系统。即于国立公园,与附近之名胜古迹、温泉场、海水浴场及避暑地等,亦靡不可构成一种地方或国家的公园系统”。从“都市公园系统”走向“地方或国家的公园系统”,构建全域型、全覆盖的公园系统,这正是当下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应努力实现的战略目标。

4 结语

公园分类体系是公园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合理的公园分类体系,对于指导城市公园规划和建设、建立科学的公园系统具有重大意义。我国著名园林学者、造园家陈植先生是最早研究公园分类方法、系统制定公园分类体系的学者之一。虽然以目前的学术标准评价陈植先生的公园分类观,发现其观点较之于现行的公园分类体系而言并未形成完整的分类系统,分类条理也不够清晰和细致。但是,放置在先生所处的历史背景和学术条件之下,先生能够充分认识到公园建设的重要性,将其比作“肺之于人,窗之于室”,并率先开始讨论都市公园之分类实属难得。此外,先生对城市绿地和公园概念认知深刻,统筹考虑城区公园(都市公园)和郊区(天然公园)的分类体系,系统论述国立公园的概念、功能、目的和发展趋势,密切关注公园给予居民的健康效益,充分重视公园路建设,提出造园应 “以庭院为起点向大自然发展”,公园计划应从“都市公园系统”走向“地区或国家公园系统”的伟大展望等,为当代公园理论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学术财富。

注释:

① 1989年造园界北村信正先生在日本《造园杂志》刊登纪念陈植先生的文章,称其为“中国造园界的先达”。

② 陈植先生在《中国造园史》绪论中引用1948年联合国国际造园会议关于今后造园的发展方向,并对此十分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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