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华清 广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钢琴本身属于西方乐器,其独奏或伴奏曲目,在大众视角上一般具有西方式优雅的艺术表现,而随着钢琴在国际范围内的使用,其早已成了国际性乐器,在不同类型的歌曲当中均有出色表现。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歌很少与钢琴“合作”,原因在于大部分少数民族地区民歌都是随意创作,演唱者见山唱山、见海唱海,其中蕴含着浓厚的传统文化色彩,所以大多数情况下都采用我国传统乐器作为伴奏乐器。在这一条件下,本文认为对民歌与钢琴伴奏进行研究具有创新意义,可以突破传统民歌的框架,推动我国传统艺术文化走向国际舞台。
我国少数民族民歌是传统文化的象征,代表了各个少数民族的风土人情、文化里程,所以在特点上,大多数民歌的调性、旋律、节奏、歌词等,都与其生活环境有关。例如,维吾尔族民歌《掀起你的盖头来》,其旋律轻快,体现喜庆的氛围,结合歌词衬托出新郎迎接新娘时的激动心情,同时在调性上与维吾尔族的其他民歌如出一辙,说明该民歌具有该民族的文化特色,且早已融为一体,这即为《掀起你的盖头来》的民族特点表现。其他民族歌曲也与之相同,大多都与民族文化背景有一定的关系[1]。
另外,在专业角度上,我国少数民族民歌所采用的调式也极具特点,即大多数民歌都采用我国古时流传下来的五声调式(宫、商、角、徵、羽),而非现代流行歌曲中的七声调式(do、lei、mi、fa、suo、la、xi),两个调式在旋律组合上有较大的差异,如五声调式中的“商”,可以形成商、角、徵、羽、宫、商的商调式,音程关系为:大二度、小三度、大二度、小三度、大二度,这一表现与七声调式完全不同,说明其十分独特,而源于五声调式的民歌也自然具有相同表现。
我国少数民族民歌种类丰富,涵盖了人类所有的情感层次,但不同民族地区的民歌,其因为风土人情的关系,在情感表达上具有一些差异。举例来说,我国陕北地区与江南地区的少数民族,在生活方式、人文背景等方面截然不同,即陕北地区民风彪悍豪迈,而江南地区则民风谦逊温和,所以即使面对同样的事物,不同少数民族的情感表达方式也不同,所以民歌作为一种情感表达方式,不同地区少数民族民歌也有同样的表现[2]。
例如,陕北地区羌族民歌《酒歌》,其旋律与歌词都是在诉说“借酒消愁”之情,但表达方式上十分直接,这一点从其中“如果酒是那么好喝,为什么喝的时候,总是皱着眉头。如果酒真能够解愁,为什么喝过以后,还是不快乐”的歌词中有明确体现,而江南地区苗族《酒歌》当中也有表达“借酒消愁”之情的乐章,其对于情感表达婉转、悠长,情感体现并不直接,犹如江南地区绵绵细雨,将情绪向听众缓缓道来。
相较于现代流行歌曲,此类歌曲融合了东西方元素,情感表达富有层次,所以要求演唱者掌握多个体系的演唱技巧,熟练切换后才能体现情感层次,这种歌曲的情感世界往往比较复杂。而少数民族歌曲,因为少数民族民风淳朴,所以对于情感的理解并不复杂,在民歌演唱时的情感表达比较纯粹,所以演唱者不需要掌握太多的演唱技巧,只需要掌握当地独有的技巧体系即可。例如,在唱腔技巧方面,现代流行歌曲演唱往往需要演唱者使用“怒音”“美声”等唱腔技巧来回切换,而民族歌曲中的唱腔技巧并不涉及“怒音”“美声”等,更多的是一种纯粹的腔调(被称为民歌腔调,是一种依靠胸腔与声带发生的口腔结构,其音色清亮富有穿透力)。此外,在上述比较当中,流行歌曲与民族歌曲的技巧组成虽然不同,但两者之间并没有高低之分,均属于歌曲演唱时,为满足艺术美感表现的艺术技艺。
少数民族民歌的特点鲜明,富有我国传统文化色彩,而钢琴作为西方乐器,其与少数民族民歌之间表面上并无太多联系,两者在我国音乐发展史上少有代表性的作品出现,接触也比较少。但深入来看,钢琴在成为常用伴奏乐器之后,其在不同类型歌曲中都有应用,且取得了良好的表现,说明其通用性良好,民歌与钢琴的结合相得益彰,同时在艺术本质上,都是互通的,所以钢琴与民歌同为音乐艺术表现形式,两者之间一定存在联系,只是我们还未掌握方法。结合先进理论,钢琴伴奏与少数民族民歌之间存在多个艺术角度上的关系,具体如下:
在音乐结构上,一般以歌曲为主伴奏为辅,其中歌曲是主要的情感表达部分,伴奏则起到点缀效果。而鉴于上述(少数民族民歌分析)分析内容可见,少数民族民歌对于情感的表达较为纯粹,所以情境描述难免显得单薄,不满足现代听众的音乐审美观,而钢琴作为西方乐器,其具有七个八度的音阶,每个音阶中又包含七个音调(七声调式内容),说明钢琴音色众多,对于情感表达更具层次,符合现代听众审美观,但美中不足的是,钢琴作为乐器对于情感的表达始终不如歌曲直观,所以将钢琴伴奏与民歌相结合,两者可以形成互补关系,即民歌中对情感的直观表达,可以弥补钢琴伴奏情感表达直观性的缺陷,而钢琴伴奏可以丰富民歌单薄的情境,使其情感更加丰富。
在艺术领域角度上,音乐是没有“国籍”之分的,所以在早期理论当中,针对我国少数民族传统民歌以及西方流行音乐,提出过“中西结合”的观念,即东方音乐与西方音乐元素,在艺术层面上可以相互融合,融合后形成的音乐乐曲更具魅力,这一点在现代很多流行歌曲中都有体现,如王力宏《在梅边》就融合了我国传统戏曲元素以及西方“嘻哈”元素,同理既然“中西结合”早已实现,那么少数民族民歌与钢琴伴奏同样存在这一关系。
钢琴伴奏下的少数民族民歌,在某种角度上已经脱离了传统民歌的范畴,朝着更高的艺术层次发展,其音乐形式新颖、旋律动听,且更具节奏感。具体来说,钢琴伴奏因为音阶、音色、音调较多,所以伴奏曲更加丰富,可以表达多种情感,同时在西方音乐审美上,认为富有节奏的音乐更容易被接受,所以在我国少数民族民歌演唱中,可以融入富有节奏感的钢琴伴奏曲,借助伴奏曲的节奏丰富我国民歌音乐艺术的结构,实现情感多层次表达的目的,这种音乐形式既具有西方音乐文化表现,也含有我国传统文化背景。例如,李娜的《青藏高原》,歌曲本身嘹亮、直接的艺术表现,配合钢琴富有节奏的伴奏,将更加接近现代流行音乐形式,但两者之间又存在根本的差别,所以这是一种新颖的音乐形式。
中西音乐的结合并不仅仅是表面上的词曲融合,而是更深层次的文化背景融合,即西方音乐传递出来的文化内涵是与西方国家的生活作息、见闻等息息相关的,而我国少数民族的民歌同样如此,所以在文化本质上两者没有区别。在这一条件下,将钢琴伴奏与代表我国的民族歌曲相互结合,就实现了文化融合,但在我国听众的视角上,以民歌作为文化主导,其文化输出形式更具东方色彩,所以艺术表现形式上更贴近我国文化体系。举例来说,腾格尔的《天堂》用钢琴加以伴奏,歌曲艺术表现同样是辽阔草原的景象以及歌唱者对家乡的思念之情,而钢琴伴奏可以通过西方音乐特点,将歌曲艺术表现形式改变,通过丰富的情感表现来引起听众的共鸣。
音色同样是歌曲情感表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民歌与钢琴伴奏的结合下,两者需要互相衬托,所以演唱者在演唱民歌时,需要配合钢琴伴奏来改变音色,而这一举动会改变歌曲艺术表现。具体来说,无论用哪一种乐器进行伴奏,都需要与歌曲结合,两者之间需要互补,而我国少数民族唱腔类型较多,在与其他乐器伴奏曲进行表演时,如果演唱者音色与乐器伴奏不配合,则会分离主体而使整个表演变得十分突兀,因此,在钢琴伴奏当中也要遵循这一原则,在钢琴伴奏时,要配合钢琴伴奏的音色,在个人音色上进行模仿。主要方法为采用“装饰音技法”在乐句或者单一音上进行运用,如颤音、刮奏、滑奏、波音等,使两者融合紧密,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在互补关系上,音色上的变化并不是指民歌演唱者单纯向钢琴音色靠拢,相反钢琴伴奏的音色才是音色变化的主导,因为乐器音域、音色种类丰富,所以音色变化更加容易,只需要通过相应演奏方法即可做出变化,所以在民歌演唱时,需要以钢琴为主导,配合演唱者对音色的控制来找到一个合理点。例如,可以利用钢琴的音色变化能力,模仿民族乐器的音色,模仿其力度变化、色彩对比等,使演唱者可以在一个舒服的唱腔中完成表演,这也是钢琴伴奏少数民族民歌的一大艺术表现。
钢琴作为西方乐器,在近代音乐发展当中逐渐变成了通用性乐器,因为其可以“消化”任意歌曲类型,原理在于钢琴的演奏技巧多变,且富有层次感,可以配合各类歌曲做出相应变化。少数民族民歌作为我国传统艺术形式,其同样可以与钢琴伴奏相呼应。本文通过对伴奏艺术浅显的探析,对了解民歌特征以及民歌与钢琴伴奏之间的关系,阐述钢琴伴奏少数民族民歌艺术表现形式,融合二者艺术表现内涵,起到一丝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