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沈卫萍 赵丽
法治思维是一个新命题、新理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再强调党的领导干部要加强法治思维,提出“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在党的十九大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要求全党“增强政治领导本领,坚持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科学制定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落到实处。”法治思维成为新时代我们党和领导干部增强政治领导本领的重要抓手,法治思维理论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强国,提供了理论遵循。
法治思维的逻辑基础是基于法治理念,运用公平正义的法律精神、以人为本的法律原则、审慎严谨的法律逻辑和明确可循的法律规范对各种社会问题进行分析、推理,而后得出结论、做出决定的思想活动与认识过程。法治思维与其他思维方式相比较,其核心价值不同。政治思维的核心价值在于权衡利与弊,道德思维的核心价值在于评价善与恶,经济思维的核心价值在于对比成本与效益,而法治思维的核心价值则在于预判合法与非法。法治思维要求领导干部把合法性作为处理问题的前提,包括主体合法、目的合法、权限合法、方式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法治思维”应当包含以人为本、以人民利益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恪守规则、追求公平正义。
首先,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领导干部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切实担负起推进依法治档的责任,将依法治档提高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提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放在统领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位置进行谋划、部署、推动,学会并善于运用法治的办法解决档案事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其次,各级档案部门和档案工作者要强化依法治档的自觉和自信,牢记法律红线不可触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切实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谋划工作时的法治思维、处理问题时的法治方式。要坚持学用结合,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档案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最后,要努力增强社会档案法治意识,积极整合社会普法宣传资源,普及档案法律知识,宣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典型,曝光档案管理违法违纪案件;强化互联网思维,让档案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与形式更接地气、更符合新媒体时代的特点。
一是要按照《立法法》,结合《全国档案法规体系方案》,坚持问题导向,有计划地推动制定、修订档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订档案规范性文件,逐步实现档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标准制度无“空白区”,通过法律法规和规范推进档案重点工作的开展。
二要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做到依法推动立法和制定规范、标准,防止出现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上下不一致现象。
三要加强重点领域档案法规规范建设。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和中心工作,将各项重要改革和档案法律法规的制定结合起来,做到立法与改革相衔接,档案工作不缺位、不失语。要结合“放管服”工作,制定有关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范好政务服务工作中形成的电子文件管理;要围绕惠民生、促和谐,完善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城乡住房保障、扶贫、不动产登记、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劳动关系、安全生产等方面档案法规规范的制定;要围绕档案管理重点业务工作,加强档案资源建设、档案馆舍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档案法规规范的制定。
一要依法规范档案行政行为。认真履行各级政府确定的责任清单规定的事项,依法严格行使权力清单规定的事项,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要求。
二要实现档案执法常态化。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实现执法检查全覆盖、制度化。
三要严肃查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充分履行档案法规赋予的职责。执法就要严,要敢于问责。“动员千遍,不如一次问责”,“问责一次,警醒一片”,只有通过问责,将责任落地生根,才能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同时,要对档案管理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进行通报,通过问题和监督形成重视档案工作的高度自觉。
要建立健全档案行政执法工作机构,配备得力干部,整合执法资源,充实人员力量,为档案执法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物质保障。国家档案局和地方各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档案行政执法培训,增强培训的次数,拓宽培训的内容。要对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执法程序、规范、案件查办等方面培训,要进行档案业务(特别是人事档案、专业档案等)和现代信息技术培训,切实提高档案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业务指导和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