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信奇
摘要:意识形态是人类社会中的客观性存在。意识形态有着不同视角的理解,存在着不同的意涵。在马克思主义视域中,从意识形态与知识论的关系观之,意识形态是对他者思想观念的情感表达和生产机制的一种“颠倒修辞”;从意识形态与统治阶级的关系来看,意识形态呈现出统治阶级卫护权力秩序的“言语技艺”;从意识形态与社会的关系来审视,意识形态扮演着社会结构中上层建筑的“空间隐喻”。
关键词:意识形态;颠倒修辞;言语技艺;空间隐喻
意识形态一词的起源史不足两百年,它的生成既有法国故事,也有德国叙事。它成为中西方学术界和日常生活世界中一个“流行语”,要归功于马克思和恩格斯,而为这个规范性学术概念颁发“出生证”的则是法国启蒙思想家德斯蒂·德·特拉西。1795年夏秋之际,法国国民公会采纳塔列朗建议,决定由督政府于是年11月份设立国家科学与艺术学院。学院下设了道德与政治科学部,含括6个组,其中第一组致力于感觉与观念的分析,由特拉西和卡巴尼斯领导。特拉西在1796年向道德与政治科学部提交的《关于思维能力的备忘录》中首次使用“意识形态”这个概念。“意识形态”,对应的法文词是“idéologie”,是由“idéo”(观念)和“logie” (学说)组成,意为“观念学”或“观念科学”。之后,特拉西在其扛鼎之作《意识形态原理》一书中提出“观念学”。特拉西所构想的观念学,以拒斥天赋观念和摆脱宗教或形而上学之偏见为出发点,以將观念还原为身体感觉为方法,科学实证地研究观念的起源、界限及其可靠程度,旨在以“将他从‘理念的科学所得的知识应用于整个社会,进而改善人类的生活”[1],从而建立一个充塞着正义和幸福的社会。
之后,马克思恩格斯在对宗教和法的批判中,尤其在对青年黑格尔派的批判中,援用了特拉西的“意识形态”概念,构建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观,“正是由于他的著作的影响,意识形态的概念才会像今天这样广为流行。”[2]之后,列宁、卢卡奇、葛兰西和阿尔都塞都对意识形态理论作出了不少智力贡献,形塑了意识形态的马克思主义传统。历来,中外学术界对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观理解,采取不同的理论立场,着眼于不同的阐释角度,有着不同的意涵,将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思想弄得扑朔迷离,好似一张“普罗透斯似的脸”。本文从意识形态与知识论、统治阶级、社会等三者关系来考察意识形态,试图形成整全性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观。
一、知识论层面:意识形态是情感表达与生成机制的“颠倒修辞”
从发生学角度来看,马克思恩格斯对意识形态的关切,肇始于哲学知识论(认识论)。在1846年马克思恩格斯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意识形态”是一个哲学用语,用来专门称谓青年黑格尔派的思想观念。青年黑格尔派在19世纪30~40年代发动了一场批判性的哲学—政治运动,对基督教和封建专制制度进行了批判,形成了青年黑格尔派思想观念。作为资产阶级思想的代言者,青年黑格尔派认识到,思想与观念是套在现代人身上的枷锁,要想“拯救在他们所谓在自己的固定思想的威力下呻吟的人类”[3](P16),就必须从思想观念入手,于是宗教成为当时集中批判的对象。青年黑格尔派先锋施特劳斯用宗教团体无意识来解释福音故事;鲍威尔认为宗教是“自我意识”的产物,基督教则是自我意识异化之产物,圣经故事是被有意识编造出来“自我意识的遗迹”;费尔巴哈则立足于人本学视角指出,宗教不过是人本质的异化,是人把自己的类本质(诸如“理性”、“意志”、“情感”或“爱”)在人格化的上帝身上集中的展现;施蒂纳则主张,只有当我们变成利己主义的“唯一者”并从头脑中彻底抛弃了神的观念,不再留念神、不再关切人类的事业,宗教的束缚就会消弭殆尽。他们各自开出不同的消解宗教救治药方:有的主张对宗教进行理论批判,有的言称用符合人的本质的思想取而代之,也有的倡导从头脑中彻底抛弃宗教观念等。
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年都曾是青年黑格尔派。然而,随着马克思恩格斯思想的逐步成熟,开始创新新的世界观之际,他们对青年黑格尔派思想进行批判性分析,对于青年黑格尔派企图通过“哲学斗争”“观念批判”来打倒基督教,用思想来解放人类的做法,非常不满,于是,马克思恩格斯借用特拉西的“意识形态”修辞,将青年黑格尔派思想称之为“意识形态”。值得注意的是,此时,在马克思主义视域中,“意识形态”概念是个特定概念,从知识学来看,此种“意识形态”呈现双重“颠倒修辞”的功能。
一是,“意识形态”暗含从正面积极颠倒为贬义的情感色彩。概念都有其含义,然而,有些概念还蕴含着某种情感。在特拉西等人进行观念学研究之初,观念学是“肯定的、有益的,可以具有严格精确性的”[4](P32),拿破仑不仅支持国家科学与艺术学院、支持特拉西等人的“观念学”研究,而且与观念学派曾经有段友好的“蜜月期”,甚至自称为观念学派的“学生”。然而,当拿破仑开始走向个人专制之时,观念学派成为其恢复帝制的绊脚石,于是他与观念学派关系开始破裂并走向对立面。为此,拿破仑取缔道德与政治科学部,谴责观念学派颠覆国家和法治,美丽的法兰西所遭遇的一切不幸皆归罪于观念学派,并称特拉西等人为“险恶的空想家”。于是,“意识形态”一词的情感色彩开始了翻转,从一个正面的、积极的、饱含褒义的词蜕变为消极的、贬义的概念,“最值得尊敬的、作为实证与卓越科学的观念学逐渐让位于只值得嘲笑和鄙视的、作为抽象和幻想观念的意识形态。”[4](P35)马克思对特拉西及其观念学思想比较熟悉,早在1837年间,其父在给马克思书信中曾经提及“意识形态”的概念。后来,在《莱茵报》工作期间,他在讨论《林木盗窃法》时说道:“我们究竟应如何来了解意识形态的这一突然的造反表现呢?”[5](P265)在1845到1846年间,马克思流亡在巴黎期间曾经阅读并摘录了特拉西的一些著作,也正是在这样的基础上,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撰写《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在批判包括鲍威尔、费尔巴哈和施蒂纳在内的青年黑格尔派思想时,以“德意志意识形态”来冠名,采用贬义的意识形态概念来称谓,实则以否定性情感来批判德国这些哲学家思想,“马克思的意识形态论战概念保留了这两种负面性标准,而把攻击目标从德斯蒂·德·特拉西的观念学转向青年黑格尔派的哲学思辨。”[4](P60)
二是,“意识形态”蕴含意识生成机制的颠倒。无论是青年黑格尔派思想,还是马克思主义,都是一种思想意识。作为人类的思想意识,往往涉及到如何关照、理解和把握世界的这一根本性问题,易言之,是从精神、观念或自我出发,还是根源于现实、感性和实践的问题。在马克思主义看来,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人类的意识都是对客观实在的一种反映,实践、感性生活是认识世界的基础和原点。为此,马克思提出了著名的“照相机比喻”,“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实际生活过程。如果在全部意识形态中人们和他们的关系就像在照像机中一样是倒现着的,那末这种现象也是从人们生活的历史过程中产生的,正如物象在眼网膜上的倒影是直接从人们生活的物理过程中产生的一样。”[3](P29-30)也就是说,辩证唯物主义坚持这样的观念生成机制,即先有物质实在,然后才有思想观念。但是,对青年黑格尔派来说,思想意识是脱离现实可感世界而先验存在着的,是世界运转的决定性本原。他们认为,从这些观念出发,通过思想的批判就可以解决现实生活中的种种问题,然而,他们却从未把这些思想观念与现实相联系。这样一来,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在青年黑格尔派那里,是完全颠倒了的,这是生成机制的颠倒,完全抹杀了认识来源于实践的认识论来源,而把主观意识上升到本原的高度。
青年黑格尔派运动是一次德国资产阶级思想解放运动,从本质来说,青年黑格尔派思想是德国资产阶级思想。青年黑格尔派的这种思想观念生产机制,决定了他们的认识结果,脱离了客观存在,是一个错误的认识结果,也决定了他们的思想是一种“虚假的意识形态”,是一种与科学的思想观念相对应的称谓,“是表示对我们的对手提出的观念与观点的怀疑,把它们视为对实际事态性质的歪曲。”[4](P53)这也决定着,青年黑格尔派运动只能是一场“哲学斗争”,它没有触及也根本无法触及到德国现实,没能真正地批到德国基督教和封建专制,因此,他们就“仅仅反对现存世界的语句,那末他们就绝不是反对现实的、现存的世界。”[3](P22-23)
二、政治维度:意识形态是统治阶级卫护权力秩序的“言语技艺”
马克思主义认为,在阶级社会中意识存在着个体与群体之分,一定阶级对现实存在的反映就构成了阶级意识。在全社会的阶级意识中,占统治地位是统治阶级的意识,统治阶级的思想体系构成了一个社会主流的意识形态①,“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资料”[5](P98)。究其根源,由于在经济上和政治上占支配地位,统治阶级能利用充足资金来兴办教育、进行广泛地舆论宣传来灌输和传播其意识形态,而且还凭借其政治支配地位,限制异己阶级思想传播,促进本阶级思想发展。由此可见,意识形态就是统治阶级的思想体系。政治核心问题是政权问题,也就是,所有的政治生活都是围绕着夺取权力、卫护权力而进行的。统治阶级是掌握权力的政治集团,他们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必须不断编织自己的价值体系,制造自己意识形态话语,展示自己的言语技巧,来卫护自己的政治统治。
首先,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发挥着特殊利益普遍化的“美化谋略”。马克思主义认为,任何阶级意识都是本阶级经济关系的产物,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是统治阶级经济利益的反映,然而,为了维护自身政治统治和社会稳定,统治阶级在建构自己意识形态话语体系时,总是把本阶级利益说成全社会共同利益,制造出“共同利益”的幻想,遮蔽其实质,美化自身政治体系,从而来说明现存制度的合理性和优越性,以获取社会民众的拥護。客观地来说,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普遍化”是历史的、辩证的。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每个新阶级在向旧阶级夺权过程或刚建立新统治之际,必须要有着广泛的社会基础,要发动广大底层民众以及他们的支持,此时的意识形态代表性会广一些,涉及的利益主体数量会大一些,从表面来看,具有暂时的普遍性特征。当其统治条件日益成熟,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矛盾开始凸显,统治阶级与底层民众就会分离,其时统治阶级意识形态就会日益“窄化”而变得虚伪,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也就是说,它不再是与这种交往形式相适应的意识了;这种交往形式中的旧的传统观念(在这些观念中,现实的个人利益往往被说成是普遍的利益)也就愈发下降为唯心的词句、有意识的幻想和有目的的虚伪”[3](P331)。
其次,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提供建构政治正当性的“意义支撑”。一个政治体能否实现有序地运转,需要获得正当性来支撑。所谓政治正当性(Legitimacy,也译为“合法性”),是指该政治体能获得人们的自愿认同、赞许和服从,其核心问题是统治、政府或政权怎样及能否在社会成员的心理认同的基础上进行有效运行,“合法性即是对统治权利的承认。从这个角度来说,它试图解决一个基本的政治问题,而解决的办法即在于同时证明政治权力与服从性。”[6]德国法兰克福学派第二代领军人物哈贝马斯指出,“合法性意味着某种政治秩序越来越被人认可的价值”。[7]美国政治学家罗伯特·达尔将政治正当性比喻为一个蓄水池,只要它能够保持在一定水平线上,便能保持政治体系的稳定;一旦低于这个水平线,政治体系将会岌岌可危。一个政治体系的正当性并非自然形成,它需要不断培育和建构。统治阶级可以编织意识形态话语,为其统治作论证与辩护,赢得民众认同与支持,为其统治提供必要的意义支持,从而巩固其正当性。第一,从历时性来看,统治阶级把现行政治体系与旧政治体系进行优与劣、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的对比,制造出现行政治制度的进步性、合理性的舆论氛围,从而产生“今”胜于“昔”的价值理念。从共时性观之,将自身政治体系与其他国家政治体系进行先进与落后、进步与停滞的比较,营造出自身制度充盈着活力与生机的信念,生产出“我”优于“他”的制度认同,从而使被统治阶级对现存社会制度充满信心、满怀热情,增强他们的认同感。第二,在统治阶级统治社会过程中,其自身制度不免地会产生诸多问题与弊端,统治阶级意识形态必须再次展示其编制语言的能力,对这些问题与弊端作理性的解释和合理的归因,以消解民众对现存制度的猜测、怀疑、动摇、否定甚至背弃的情绪和行为,激励民众正确认知问题,敢于挑战困难,从而维护这种制度存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