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云瑞
【摘要】中華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着丰富的治国理政智慧,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必须注重从中国传统的政德建设思想中汲取灵感和智慧,把古人的社会治理理念和施政治国方略创造性地运用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治国理念转化为民族复兴的精神动力,从而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政德修养。
【关键词】儒家思想 政德建设 德治主张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中华文明作为世界上唯一没有中断的文明,是世界文明的杰出代表,新时代治国理政可以从中汲取精神滋养。儒家思想具有丰富的治国理念,包括民本思想、德治主张、政德观念、修身理念等,可以将这些优秀的文化资源创造性地融入我国政德建设的实践中,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优秀传统文化的有机结合。
《尚书》作为我国历史文献汇编典籍,蕴藏着丰厚的政德智慧,孔子曾对《尚书》的政治价值有过评论,“‘六誓可以观义,‘五诰可以观仁,《甫刑》可以观诫,《洪范》可以观度,《禹贡》可以观事,《皋陶谟》可以观治,《尧典》可以观美”。义、仁、诫、度、事、治、美,这七种政德理念构建了早期儒家政治学说的核心体系,成为后世培养优秀人才的品德纲目,对今天的政德养成同样具有深远的借鉴意义。
儒家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代表,提出了“为政以德”“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的德治主张,引导君臣和谐,百姓“有耻且格”,奠定了中国政德传统的基础。赏罚有道的施政方针是实现治国安邦的重要保障,治理国家必须赏罚分明,因为中国传统观念认为执政者以天赐的名义来行使赏罚权力。刑罚只是一种威慑的手段,应当制礼以止刑,明法以正刑。统治者要以德治为主,合理运用刑罚,从而实现法治和德治相结合,这一治政方针也是儒家民本思想的具体体现。
对当前国家治理而言,法律和道德应当共同发挥作用,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当前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现古代先贤治理智慧与现代政德建设的有机结合,提升社会整体的思想道德水平,借鉴儒家“为政以德”的德治主张,使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治国理念转化为治国理政的重要精神资源。
中国古代的“民本”思想起源很早,至少在商周交替之际就已经产生了。《尚书》中就有“民惟邦本,本固邦宁”的明确记载,以此为标志,民本思想不断成熟完善,并积极与现实政治互动,实现了价值理想与现实实践的紧密结合。
春秋战国时期,孔子就已经提出了比较系统的民本思想。《论语·尧曰》篇记载:“所重:民、食、丧、祭。宽则得众,信则民任焉,敏则有功,公则说。”孔子在这里借助尧表达了“重民”的思想,强调国家统治和社会治理要以民为重,粮食、丧礼、祭祀等与百姓有关的事情列在其后,说明宽厚待民就会得到百姓的拥护。为政者只有做到诚实守信、勤政为民、公平正义,百姓才会高兴,政权才能巩固。孔子“养民”“惠民”“利民”的主张,在孟子那里得到了丰富发展,孟子从天、君、民的角度对民本思想作出论证,提出了“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著名论断。
儒家立足于仁爱之心,倡导仁政,反对暴政。孔子虽然没有直接明确地提出“仁政”这一概念,但“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的论述已经隐含着仁政的思想,“为政以德”指的是“德政”,也就是“仁政”。孔子认为实行德政才能得到百姓的忠心拥护,就好像北极星居其所而众星拱卫一样。孟子首倡仁政学说。孟子的仁政思想坚持以民为本的核心理念,以性善论为基础。孟子认为:“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之掌上。”这里提到的“不忍人之心”即“恻隐之心”,就是仁爱之心和同情之心,君王只有用“恻隐之心”来治理国家,才能真正施行仁政。
中国传统民本思想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其不仅是重要的思想资源,也为当前的治国理政实践提供借鉴指导。传统民本思想的重要特质之一就是重视人民,这在价值理念上蕴含着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的深层意蕴。汲取传统民本思想这一积极因素,始终以人民为中心,是当代中国民本思想应当具备的特质,也是政德建设的重要方面。
郑板桥曾有副对联写道:“种十里名花,何如种德;修万间广厦,不若修身。”王安石曾说:“修其心,治其身,而后可以为政于天下。”修身立德不仅是古代士大夫安身立命的基础,也是其为政致仕的根基。因此,修身立德具有亘古不变的本源作用,此即《中庸》所云:“知所以修身,则知所以治人;知所以治人,则知所以治天下国家矣。”
修身立德的首要目标在于“正己”。孔子曾多次论述“正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苟正其身矣,于从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其正人何?”(《论语·子路》)“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论语·颜渊》)“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对于当政者来说,“正己”是首先要做到的。无论对一个政党,还是对一个国家而言,其政治能够成为合法性的存在,“正”的作用不容忽视。因为“正”具有政治本源性和基础性的作用,才使得人心安定,社会稳定。“正己”具有道德和法律的本质特征,为执政者施行政治措施提供了合法性的依据。因此,孔子非常重视“正己”的效应,从蕴含着“内圣外王”思想的“为政以德”,到“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无不体现出“正己”思想的重要性。
要做到修身立德,需要从“为己由礼”和“以乐正己”两个方面入手。“为己由礼”是修身立德的关键切入点,是政德建设的基本立足点。孔子说:“不学礼,无以立。”(《论语·泰伯》)“不知礼,无以立也。”(《论语·尧曰》)孔子认为“礼”是仁政的表现形式,包括外在的表现形式和内在的精神实质。礼的外在表现形式是指社会规定的行为规范,而内在的精神实质强调个体要自觉符合礼的规范。“为己由礼”注重用“礼”的外在表现形式即社会道德规范来约束自己,使行为举止符合“礼”的要求,以此达到“正己”的目的。礼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对百姓的教化作用是潜移默化的,只有当百姓在社会准则、礼仪规范的指导下践行“礼”的内容,社会秩序才能稳定。“以乐正己”是礼乐文明时代的产物。在孔子的政治理想中,“礼”和“乐”是密不可分的。《礼记·乐记》云:“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乐由天作,礼以地制。过制则乱,过作则暴。明于天地,然后能兴礼乐也。”“礼”所表现的是天地之间的秩序,“乐”表现的是天地之间的和谐状态。“乐”对于人的影响是润物无声的,通过陶冶人的心灵情感,改善道德修养,激发向善潜能,从而提高人的精神境界。“乐”通过愉悦身心的方式教化人们,使人们能够自觉地遵守社会道德规范。“礼”和“乐”通过潜移默化的向善作用,提高个体素质和修养,达到“正己”的目的,从而对执政者修身立德产生良好的引导作用。
(作者为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讲师)
【注:本文系山东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清代《御纂七经》研究”(项目编号:J18RA221)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①[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
②《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日报》,2014年10月29日。
③杨天宇:《礼记译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