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准。在本次标准修订中,主要对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的适用范围、类别构成、图形符号进行了调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建司相关负责人说,相比于2008版标准,新标准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生活垃圾类别调整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4个大类和11个小类,标志图形符号共删除4个、新增4个、沿用7个、修改4个。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大类用图形符号
“厨余垃圾 ”也可称为“湿垃圾 ”,“其他垃圾”也可称为“干垃圾”,在设计和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选用,“湿垃圾”与“干垃圾”应配套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