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时中
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伯恩施坦的“修正主义”标签广为人知。在20世纪下半叶,国内“斗私批修”的政治口号也使得“修正主义”这个名词进入国人的生活。时移世易,“修正主义”思潮今天似乎很难引起人们的理论兴趣与实践兴趣了。但国内学界对马克思主义与正义之间关系的讨论,却直接或间接地显示出伯恩施坦修正主义的当代回音。正如有论者深刻指出的,“‘马克思与正义’之争虽然发生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但这一问题所蕴含的理论问题,特别是唯物史观与正义的关系问题,早已存在于第二国际时期伯恩施坦与考茨基、梅林、普列汉诺夫等人关于伦理与唯物史观的关系的争论之中,并蕴含在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权利、正义和道德等的论述之中”[注]林进平:《马克思主义与正义——伯恩施坦与考茨基、梅林关于马克思主义与伦理道德的关系之争》,《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8年第9期。。由于伯恩施坦“修正主义”在当时德国社会民主党,乃至整个社会主义阵营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本文无法也无能详尽探讨修正主义的起源、内容与意义等论题,而只是以其对“科学的社会主义”的批评与对“批判的社会主义”的论证为视角,考察他修正马克思主义的“康德坐标”及其得失,以重新反思百年来围绕这个“坐标”所展开的理论纷争及其当代启示。
一般来说,科学是建立在经验之上并逐渐积累起来的;在科学理论与研究的对象之间存在着不可还原的二重性,两者是在互相对待中逐步修正、发展的。但科学对现象的最终原因和所确定的最终结果持不可知的态度,因此也不承认自己体系的最后终结,而总是允许用新的事实来加以补充或纠正。依伯恩施坦的话来说,“对科学来说,除了认识的目的之外,不存在任何其他指导性的目的”[注]殷叙彝编:《伯恩施坦读本》,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8年,第398页。。
现在的问题是:如果将“社会主义”也理解成这种意义的“科学”,会出现什么样的后果呢?按照“科学的社会主义”的观点,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危机所导致的乃是世界历史性的危机,这种危机足以导致资本主义的全盘崩溃。“这个不可避免的巨大经济危机将扩展成一个囊括一切的社会危机,结果将是无产阶级作为当时唯一自觉的革命阶级而掌握政治统治,在这个阶级统治之下将按社会主义方向实现社会的全面改造。”当时的德国社会民主党正是将这种历史发展规律作为一种坚定的信念扎下了根:“这条发展道路是不可避免的自然法则,巨大的、囊括一切的经济危机是通往社会主义社会的必经之路。”[注]同上,第145、146页。当时的人们一致认为,这个巨大的救世危机不可能是在遥远的未来。如果短时间不一致的话,也可以通过布朗基主义,即以暴动的方式,毕其功于一役,直接由现状“跃进”共产主义。这也是一条最稳妥、最短的道路,是指导人们从事科学研究的指南针。由此可见,这个意义上的“科学的社会主义”,乃是将马克思主义视为社会主义的顶峰,“仿佛在这方面所说的科学是某种已经十分圆满的、完成了的东西”[注]同上,第181页。。
但伯恩施坦认为,一旦将“社会主义”视为这个意义上的纯粹科学,认为社会主义的内在必然性证据已经由“科学的社会主义”提供了,那么,就可能使得“社会主义”与“科学”之间的关系成为一个严峻的问题。因为社会主义作为“意志的事业”,恰恰缺失了成为科学判断的最主要条件,即“科学客观性”,而所谓证明“科学的社会主义”之经济学观点,乃是一个“此岸的观点”;作为社会主义的理想,却是一个“彼岸的观点”。一旦强行以科学的因果链条来看待作为“彼岸”的社会主义学说体系中的每一个原理,便会将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的每一个形式、每一个阶段视为社会主义论证链条之中的已经完成了的“环节”或者“节点”,这在实践中必然会带来不利的影响。
伯恩施坦认为自己是“依科学的方式证明科学的社会主义的严肃尝试”[注]同上,第151页。。他这里所说的“科学”的方式,显然不是作为“不可知论”意义的科学,而是一个关于价值、道德与法权的“科学”。他声称:“我对于人们通常所理解的‘社会主义的最终目的’非常缺乏爱好和兴趣。这个目的无论是什么,对我来说都是毫不足道的,运动就是一切。所谓运动,我所指的既是社会的总运动,即社会进步,也还是为促进这一进步而进行的政治上和经济上的宣传和组织工作。”[注]同上,第155页。在他看来,作为“最终目的”的社会主义不会被纳入到科学的演进法则之中,因此,强调所谓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即将崩溃,便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因此,他主张对于社会民主党来说,应该做的或者长时期应该做的,“是在政治上把工人阶级组织起来和训练他们运用民主,为国内的一切适于提高工人阶级和在民主方向上改造国家制度的改革而斗争”[注]同上,第156页。。因为他所理解的运动“既是巨大的、一般的社会发展,也是工人阶级特有的运动”[注]同上,第436页。。
综上所述,伯恩施坦认为,马克思主义与“科学的社会主义”一样,并不全都是科学。“我并不认为社会主义的胜利要取决于它的‘内在的经济必然性’,不如说我认为给社会主义提供纯粹唯物主义的论证,既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必要的。”[注]同上,第347页。这就意味着,他对“科学的社会主义”的批判,既摧毁了社会主义的科学性,也消解了唯物史观的科学性。
在伯恩施坦看来,“社会主义”固然不是“科学”,但“社会主义”并不排斥“科学”,而能够与“科学”相得益彰,这至少有两个原因:首先,社会主义是作为一个上升阶级的运动,“它对现存事物的批评比任何其他政党或运动都更为自由,而批评的自由是科学认识的基本条件之一”[注]殷叙彝编:《伯恩施坦读本》,第399页。;其次,社会是一个有生机的、不断发展的机体,因此,先进的党或者阶级比任何其他的阶级都关心认识的进步,社会主义学说也能够比任何别的学说更加满足科学性的要求。“社会主义固然像前面说过的那样始终是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意志的事业,但它并不是随心所欲的事业。为了达到所企求的目的,它需要关于社会机体的力量和联系、关于社会生活中的原因和结果的科学作为指南。”[注]同上,第400页。
借用拉布里奥拉关于“批判的共产主义”的说法,伯恩施坦主张按照康德的批判精神,将社会主义理解为“批判的社会主义”。之所以要给出另一种社会主义的名称,是为了“防止对科学和社会主义之间的关系作一种错误的解释”[注]同上,第401页。。由于“科学”是没有人称、没有倾向的,所以科学不属于任何的党或阶段;但“社会主义”是一种倾向,还是一种立场,因此决不能把自己限定在某一个已经确定的事物。如果需要继续保持“科学”的意义,那么只能是在“批判”的意义被理解为“要求和纲领”时才保持它的充分理由。伯恩施坦的这个主张不无道理,正如康德针对其所处时代的形而上学纷争,提出构造一个“理性法庭”,使之既能受理理性的合法性保障的请求,又能够按照理性的永恒不变的法则来处理一切无根据的非分要求[注][德]康德:《纯粹理性批判》,邓晓芒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一版序”第5页。。这个意义上的“法庭”既是批判的,也是科学的。“批判,而且只有批判才含有能使形而上学成为科学的、经过充分研究和证实的整个方案,以至一切办法。”[注][德]康德:《任何一种能够作为科学出现的未来形而上学导论》,苗力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160—161页。伯恩施坦也是在“批判的科学”的意义上将社会主义理解为“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认识了自己的阶级地位和本阶级任务的工人的社会要求和自然意向的总和”[注]殷叙彝编:《伯恩施坦读本》,第484页。,即从现实的需要所提炼出来的“精神总和、思想内容”。换言之,“社会主义”必须在批判的意义上才能同时真正成为科学的。
在伯恩施坦看来,与“科学的社会主义”相比,“批判的社会主义”至少有三种“观念力量”。第一种是“利益”,这是一种超乎职业部门利益之上的利益,即阶级的利益。伯恩施坦迫不及待地将其与伦理道德因素挂钩:“马克思社会主义所假定的利益,从一开始就具有了一种社会的或伦理的因素,在相当程度上不但是理智上的利益,而且是道德上的利益,因而它固有一种道德意义的观念性。”第二种是“认识”,但不是一般的认识能力,而是一种关于“国家、社会、经济、历史的一定的‘观念’”。所谓无产阶级的立场,并不是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观念,而只是一种比喻,“是实际事件在观念中的改写”[注]同上,第181页。。第三种是“道德意识与法权观念”。伯恩施坦将其作为社会主义的观念内容,显然是冒着极大理论风险的。他自己也很清楚,马克思恩格斯从《共产党宣言》开始,就对道德与法权持否定态度,且马克思的社会主义也绝不是从伦理原则中推导出来的。但他坚持认为,马克思的《资本论》中也蕴含着一种“正义感”,“在价值概念中包含着一种道德因素,一种平等的观念和公平的观念”[注]同上,第191页。。他特别引证了恩格斯的话:“外部世界对人的影响表现在人的头脑中,成为感觉、思想、动机、意志,总之,成为‘理想的意图’,并以这种形态变成‘理想的力量’。如果一个人只是由于他追求‘理想的意图’并承认‘理想的力量’对他的影响,就成了唯心主义者,那么,任何一个发育稍稍正常的人都是天生的唯心主义者了,怎么还会有唯物主义者了呢?”[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32页。
“空论”固然有着存在的价值,但一旦成为主义,就成为了“空想主义”。伯恩施坦区分了两种“空想主义”:一种是“为未来的餐馆开菜单”的空想,即脱离现实,仅对理想社会的单纯勾画与玄想;一种是在“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划了界限之后,将资本主义社会视为“缝缝补补”与“苟且姑息”,认为其“彻底崩溃”是“指日可待”的,然后将社会主义视为短时期内可以达致的奇迹,即“最终胜利”,并假定两者之间有一个飞跃,而飞跃的支点就是“阶级斗争与经济发展”。伯恩施坦认为,这也是一种“空想主义”,虽然披上了“科学的社会主义”的外衣。
正是由于有“理想主义”的或者“空论因素”的存在,“社会主义”缺乏了自然科学意义上的、严格的科学证明,伯恩施坦因此将“社会主义”视为“批判的科学”。针对这种“批判的社会主义”被批评为“乌托邦”,他的回应是,这种“乌托邦”恰恰表明了“一种创造性幻想,即这样一种想象力,它依靠对现实力量和过程的敏锐洞察力的帮助,能够生机勃勃地想象,能够预先想到有重大意义的发现”[注]殷叙彝编:《伯恩施坦读本》,第390页。。
“Cant”在英文中的意思是“虚伪的口头禅”“黑话”“伪善之言”等。伯恩施坦借用这个与“Kant”谐音的英语词汇,来表示与康德的批判精神相对的“推搪”“空谈”与“虚伪的话语”:“它们或者出于不动脑筋的人云亦云,或者被人在自觉其虚伪性的情况下用来达到某种目的,不管所涉及的是宗教还是政治,是灰色的生命还是绿色的生命……它部分地以及变成纯粹属于习惯的东西,变成单纯的形式,以致再没有任何人会被它的空洞无物所欺骗,而对它进行斗争就等于闲得没事做去打麻将。”[注]同上,第335—336页。
这种“Cant”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表现,就是黑格尔辩证法的消极影响。伯恩施坦认为,马克思的社会主义深深地陷入到了黑格尔辩证法的泥淖之中而不能自拔。“黑格尔辩证法是马克思学说中的叛卖性因素,是妨碍对事物进行任何推理正确的考察的陷阱。”[注]同上,第247页。他固然肯定黑格尔辩证法对于科学的伟大功绩,也肯定辩证法的原理可以用来形象地说明“实在客体的关系和发展”,这种说明对于科学问题的表述有很大益处,确实曾经推动过重大的发现。但是,伯恩施坦坚定地认为,一旦根据辩证法的原理来演绎地预测发展,那么,任意构想的危险就开始出现,同时,“不管事物在现实中是什么样子,一旦我们离开了可以凭经验确认的事实的土地并且超越这些事实而思考,我们就要陷入派生概念的世界,而如果我们然后遵循黑格尔所提出的那个样子的辩证法规律,那么,我们就会不知不觉地进了‘概念的自我发展’的圈套。黑格尔的矛盾逻辑的巨大科学危险就在于此”[注]同上,第241页。。事实上,当马克思以黑格尔的辩证法来研究现实的时候,产生了难以自圆其说的矛盾:在研究社会的经济结构时,一方面表现出非常细致的、同天才的勤奋相当的精确性,另一方面则令人难以相信地忽视明摆着的事实。于是,“以经济对于暴力的决定性影响为出发点的理论,却归结为对暴力的创造力量的奇迹信仰;在理论上把社会主义提高到科学,这一提高却又屡次为一切科学性的要求对于倾向的从属”[注]同上,第246页。。一旦这样的矛盾无法通过理论的方式克服,马克思主义者就借助于暴力方式予以一揽子解决,于是,“无产阶级的恐怖主义被尊崇为奇妙的力量”[注]同上,第252页。。这种“Cant”同时表现在《资本论》之不可能完成上:“《资本论》尽管科学性很强,但归根结底是一部倾向性著作,而且是没有完成的。我认为没有完成的原因在于,科学性和倾向性之间的矛盾使这一任务对于马克思来说变得愈来愈困难了。从这方面来说,这部伟大著作的命运几乎是象征性的,并且无论如何是应得引以为戒的。”[注]殷叙彝编:《伯恩施坦读本》,第207页。
在伯恩施坦看来,正在这种黑格尔辩证法的Cant的掩盖下,在激进的黑格尔辩证法与布朗基主义之间,在经济决定论与暴力论之间,完全可以实现“无缝对接”。而对于主张社会改良与议会民主的伯恩施坦来说,要批判布朗基主义,就得对马克思主义进行“自我批判”,首先就是对其辩证法的批判。正是为了清除这种自我欺骗的空谈与纯粹的文字游戏,伯恩施坦求助于伟大的柯尼斯堡哲学家的“亡灵”,即借康德(Kant)来反对口头禅(Cant),而黑格尔辩证法正是这种口头禅的“藏身之所”。“社会民主党必须要有一个康德,他总有一天要十分苛刻地对传统的教义进行批判的审查和严厉的责备。”[注]同上,第358页。
在康德(Kant)与空谈(Cant)的对立框架下,如果“社会主义”不再能视为一种自然科学意义上的“实然”规律,也不能视为黑格尔辩证法的唯物主义版本,而只能被视为是一种“学说”或者一种“运动”。暂且无论是“学说”还是“运动”,其中总是与一定的“理想主义的因素”结合在一起:或者是这一理想本身,或者是朝着这样一种理想发展的运动。“它是一种彼岸的东西……是一种应当发生的东西,是朝着应当发生的东西前进的运动。”[注]同上,第388页。在这里,如同休谟所谓的“事实”与“价值”的区分、康德所谓的“自然必然性”与“自由必然性”的区分一样,伯恩施坦主张在“作为知识体现者的科学”和“任何一种政治的、经济的和思辨的利益”之间,始终存在一种对立:“作为科学的社会主义诉诸认识,作为运动的社会主义把利益作为自己的最主要的动机。”[注]同上,第389页。这种对立的设置具有典型的康德哲学特征。
综上所述,伯恩施坦之所以能够从“科学的社会主义”拓展到“批判的社会主义”,其最主要的理论坐标正是康德哲学。他援引了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对理性哲学的批判精神,将康德所谓的“形而上学作为科学如何可能的问题”拓展到“社会主义作为一门科学是如何可能的问题”。由于康德是在形而上学中确立科学的形而上学之建立的可能性的,即批判与科学是同一个过程的两个表现形式。伯恩施坦照此推理:“只要科学社会主义的名称中的‘科学的’这一概念正是按照‘批判的’意义被理解成要求、理解成社会主义向自己提出的一种要求,它表明科学的方法和认识对社会主义的愿望说来是一种指示方向的力量,那么这一名称对我来说就保持着它的全部理解。”[注]《德国社会民主党关于伯恩施坦问题的争论》,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1年,第422页。由于他反对将“社会主义”作为一门自然科学意义上的真理,因此,社会主义当然不能被视为这种科学意义上的最终目的。
伯恩施坦的修正主义引起了社会民主党内甚至整个马克思主义阵营的极大争议,其《社会主义的前提与社会民主党的任务》被称为“修正主义”的“圣经”,他被称为“民主社会主义的鼻祖”。在各次党大会不断引爆的“改革还是革命”“修正的还是正统的”等争论,使伯恩施坦陷入层层漩涡。特别是俄国十月革命取得成功、西欧的社会革命失败之后,国际社会主义运动在理论上与实践上开始分裂,伯恩施坦的修正主义逐渐在西欧的社会主义政党中取得主流地位,更是成为理论的聚焦点。以下仅从三个方面对伯恩施坦“修正”马克思主义的“康德哲学坐标”予以评论。
首先,伯恩施坦以康德哲学为坐标,触及到马克思主义的理论与实践之间关系的重大课题。据他所说,“马克思恩格斯对于被他们承认的实际情况的变化和关于实际情况的更为正确的认识对于理论的表述方式和应用必然会起的反作用,只限于部分地略提一下,部分地只就个别论点作了肯定。即使在后一方面,他们也并不是没有矛盾的。他们把重新使理论获得统一性和重新建立理论同实践之间的统一性的任务,留给了他们的后继者”。这就意味着,哲学的创新与突破必须走出理论的独断论误区,重新构造理论与实践之间的互动关系,进而重新使理论获得统一性。从这个意义来说,只有人们对理论的缺陷和矛盾进行无情的清算的时候,这一任务才算解决。“换一句话来说,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向前发展和改进必须从对它的批判开始。”[注]殷叙彝编:《伯恩施坦读本》,第238页。
但是,伯恩施坦所刻画出来的马克思的社会主义,是由一套从一个普遍原理出发、统摄特殊经验事实的演绎体系,这就错失了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特征。正如有论者所言,“在这样的理解下,个别的行动都是被一个普遍的理论所规定的;而在理论内部,所有的个别理论也都是由一个普遍有效的全面历史理论所笼罩的……过去的现实已经预想决定了现在、一如现在的现实决定了未来:整个人类历史早在一开始就已完全决定了,现在活着的人,只不过是这个被决定了的关系的一个承担者而已。”[注]孙善豪:《批判与辩证》,台北:唐山出版社,2009年,第251页。在伯恩施坦描绘的马克思主义中,理论宰制了实践,必然统摄了自由,唯物主义者似乎就是“不信神的加尔文教徒”[注]殷叙彝编:《伯恩施坦读本》,第221页。。于是,“马克思主义与正义的关系”课题,不过是一个虚假的问题:因为马克思主义中无法兼容人的自由与道德价值,因此需要彻底地予以重建。
我们知道,马克思所谓的必然性与自然法则,主要是指资本主义社会这个“特殊的对象的特殊的逻辑”,而决不能将其视为一个“普遍对象的普遍的逻辑”。伯恩施坦犯了错置“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谬误,因此他无法理解辩证法在马克思主义中的重要性。同时,在马克思的唯物主义改造之后,辩证法不仅仅是一种表述的方法,更是一种“自否定”的推进方法,即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理解中包含着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必然灭亡的理解。这种方法既是批判的,也是辩证的。如果去除了辩证法,马克思也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政治经济学家,遑论伟大的革命家与思想家了;没有了辩证法,马克思主义与正义的关系问题要么成为一个假问题,即无法从马克思主义中找到答案,要么成为一个旧问题,即不得不倒退到前马克思、甚至前康德的问题。20世纪以来英美学界在“去辩证法”的思维方式下研究“马克思主义与正义的关系”出现的诸多缺陷,已经引起有识者的警觉与反思[注]参见林进平:《面向事实本身——反思“马克思与正义”问题的研究方法》,《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3年第5期。。
其次,伯恩施坦忽视了马克思对现实的资本主义的科学研究,他固然强调社会主义中“道德”“法权”与“理想”等“空论”的因素的积极意义,认为社会主义绝不是实然意义上的科学,“没有一种主义是科学,我们用主义所表示的是观点、倾向以及思想或要求的体系”[注]殷叙彝编:《伯恩施坦读本》,第399页。。但他以彼岸之名批判此岸的科学性,即以目的、空想等为名,消解此岸与彼岸之间、现实的资本主义批判与伦理的社会主义建设之间的界限,并厚“彼(岸)”薄“此(岸)”,实则是在现实与理想之间重新设置一道新的沟壑,“从资本主义的实践出发,不可能达到共产主义”[注]孙善豪:《批判与辩证》,第256—257页。。因此,他得出“最终目的是微不足道的,而现实的运动就是一切”的结论就毫不奇怪了。一旦消解了“最终目的”,也就消解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批判的意义,只能以“空想”的虚幻性统摄“此岸”的实在性,无产阶级革命的正当性便是一句空话,阶级斗争也就沦为“空谈”,马克思主义的伟大理想与价值追求更是成为无木之本、无水之源。
更重要的是,在当时的情势下,否定阶级斗争与科学社会主义的科学性,鼓吹调和、合法斗争的观点,是一种投降主义的论调,有悖于社会民主党的初衷。伯恩施坦在给倍倍尔的信中承认:“你处在政治斗争之中,我离得很远,处于政治斗争之外。”[注]殷叙彝编:《伯恩施坦读本》,第209页。李卜克内西说得对:科学的社会主义是德国社会民主党的信仰,“如果在一定程度上动摇了群众对我们学说的信仰,如果我们的党员们相信,我党不是唯一的为无产阶级的权利、自由和阶级利益斗争的党,如果别的党被看成与我们的党同样重要,那么我们党员就一定会士气沮丧,人们群众就会无所适从”[注]《德国社会民主党关于伯恩施坦问题的争论》,第247页。。作为一个学者,提出不同的理论观点无可厚非;但作为一位政党的领导人,必须将本党利益置于首位。由于历史的原因,德国的资本主义相对不如英美等国那样发达,德国的无产阶级却相对较为早熟,因此,如何协调其政党的利益与资产阶级国家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伯恩施坦显然低估了其难度。李卜克内西明确指出,德国社会民主党有双重的使命,“它要完成在其他国家里已经由资产阶级完成的任务,此外还要实行伟大的社会变革。这一点伯恩施坦完全忽略了,我们不能刹车,不能倒退,我们必须前进”[注]同上,第248页。。
再次,伯恩施坦深受新康德主义的马堡学派的代表人物朗格的影响,对康德批判哲学的整体精神理解得不够深入。他对“实然”与“应然”、“科学的社会主义”与“批判的社会主义”的区分固然意义深远,但掘开一道沟壑易,建起一座桥梁却难。如果说康德在“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自然的因果性”与“自由的因果性”的二元区分之下,为科学的形而上学的建构确立了脚手架,更重要的是,康德还为沟通两者确立了定向标。这一点却长期以来被后来者有意或者无意地忽视,伯恩施坦也不例外。
在《判断力批判》中,康德指出“自由的领地”与“自然的领地”不能直接构成一体,因为“自然概念虽然在直观中设想它的对象,但不是作为自在之物本身,而只是作为现象;反之,自由概念在其客体中虽然设想出一个自在之物本身,但却不是在直观中设想的,因而双方没有一方能够获得有关自己的客体作为自在之物的理论知识”[注][德]康德:《判断力批判》,邓晓芒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9页。。正由于超感官的领域是“知性”与“理性”概念之不能拥有理论认识的领地,而只是自由所创造的“实践的实在性”,因此,两者之间存在着“非对称性”。这个差异也可以视为伯恩施坦区分“科学的社会主义”与“批判的社会主义”的缘由与根据。
但是,康德并没有否认两者的沟通与统一是必要的,更是可能的。正如马克思也认为在批判资本主义与建构社会主义理想之间并不是截然断裂的,而是通过这个“之间”的位置为无产阶级的活动留下了宽广的空间。康德明确指出,“虽然在作为感官之物的自然概念领地和作为超感官之物的自由概念领地之间固定下来了一道不可估量的鸿沟,以至于从前者到后者(因而借助于理论的理论运用)根本不可能有任何过渡,好像这是两个各不相同的世界一样,前者不能对后者发生任何影响”,即两者的区分源于理论的有限性与实践的能动性之间的矛盾。但这个矛盾中蕴含着沟通的必要性与可能性:“也就是自由概念应当使通过它的规律所提出的目的在感官世界中成为现实;因而自然界也必须能够这样被设想,即至少它的形式的合规律性与依照自由规律可在它里面实现的那些目的的可能性相协调。”于是,理论层次之不可理解的“沟壑”,正是有赖于实践层次上自由的能动性贯通:“终归必须有自然界以之为基础的那个超感官之物与自由概念在实践上所包含的东西相统一的某种根据,关于这根据的概念虽然既没有在理论上也没有在实践上达到对这根据的认识,因而不拥有别的领地,但却仍然使按照一方的原则的思维方式向按照另一方的原则的思维方式的过渡成为可能。”[注]同上,第10页。换言之,正是由于“自由”具有独立开创出一条因果性的可能,因此,“自然因果性”与“自由因果性”的区分不仅没有以二元论的方式限定了人的自由,而是通过人的自由为人的活动留下了一个“空间”。
但马克思不同于康德的地方在于,他并没有停留于在对“自由”的泛泛之论,而是将自由的能动性诉诸于一个新的现实化力量即“无产阶级”。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他在批判政治实践派与理论实践派的谬误后,明确指出要想越过哲学的障碍与现实的障碍,真正实现德国的解放,“毕其功于一役”,其唯一的可能性只能在于形成一个特殊的等级即无产阶级。这个新的阶级承担着双重的使命:一方面要将自己的哲学诉诸于实践,即将“精神的武器”转变为现实,从这个意义说,“德国的工人运动是德国古典哲学的继承者”[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58页。;另一方面要通过一种新的哲学,消灭掉自己的“无产阶级身份”,“德国人才会解放成为人”[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6页。。
从这个意义说,伯恩施坦没有从整体上理解康德哲学的批判精神,因此,他无法理解黑格尔对康德哲学的批判视角及其可能意义,自然更无法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特征,因而也不能理解“十月革命”的“创举”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的重大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而只是认为苏俄的无产阶级是“一个反叛的专政”,认为“布尔什维克的冒险是也在实际上是——或者迄今是——企图通过一系列专横行动而撇开必要的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的尝试”[注]殷叙彝编:《伯恩施坦读本》,第499页。。因而,当他以粗暴的评论攻击列宁和布尔什维克的社会主义理论是“一种粗暴化了的马克思主义”,他们的政治学说是“对于野蛮暴力的创造力的过高估计”[注]同上,第509 页。时,引起了列宁的坚定反驳,就不令人惊讶了。
伯恩施坦被普鲁士政府驱逐出境之后,辗转来到英国,与恩格斯有着亲密的交往,但这段经历给他带来了双重后果:一方面,他与恩格斯的友谊,使得他与倍倍尔共同成为恩格斯的遗嘱执行人,并与考茨基一道成为恩格斯的理论接班人;另一方面,在英国的费边主义与德国新康德主义的双重影响之下,他开始鼓吹修正主义,并批评马克思主义,由马克思主义的权威诠释者,转变为马克思主义的第一个反叛者。如何评价伯恩施坦的理论形象,进而批判其对“科学的社会主义”的“修正”,至今依然是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的难题。本文仅梳理他的“康德坐标”,指出他不仅对这个坐标的理解存在着较大偏差,而且对于康德坐标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之间的差异,更是缺乏必要的反思,因此,他的“修正”并不成功。
伯恩施坦的理论终局也说明,在处理“马克思主义与正义的关系”的课题中,借助康德哲学的坐标,以彰显“实然”与“应然”、“事实”与“价值”的不可还原的二重性是一回事,而如何构造一个新的元素、进而以何种方式沟通二者,则是另外一个更为复杂的问题。以一百多年前伯恩施坦对马克思主义的“修正”路径为参照,我们不难发现,当前学界围绕“马克思主义与正义”之间关系的研究,还是停留在对马克思文本的“寻章摘句”阶段,远没有确立一个类似于康德哲学的研究坐标,遑论确立一条真正推进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研究的有效进路。从这个意义来说,重思伯恩施坦“修正”马克思主义的康德坐标,对于走出“马克思主义与正义”关系的某些迷思,还是具有深远的借鉴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