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丰民 冯 丽
(453003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 河南 新乡)
专利法是对企业发明创造进行专门保护的法律。专利法相关制度地实施对我国的技术创新工作特别是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起到至关重要的促进和保护作用,科技的进步与企业的发展也对专利制度提出了新的要求,促使专利相关部门及法律工作者对专利制度相关要素进行修改补充,专利制度与企业发展彼此促进、相辅相成是现代知识经济制度的基本特征,也是现代法律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
专利法是通过专利局授予企业法律认可的“专有权”来保护企业的创新发明的,一旦专利权被授予,企业就获得了专有使用权,其他企业不得使用相同的技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享有专利权的企业可以将自己取得的专利技术有偿转让给其他企业使用,从而获得利益,收回发明创造所投入的成本。专利法就是通过这种明确而具体的权利授予来指引企业进行技术创新。
要加快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提高创新效率重在优化科技资源配置。首先能让企业依照专利制度法律依法确认和保护企业专利权人其专利产品,企业独立掌控自己企业研发产品的专有权利。在许可他人实施或转让他人使用时,有权获得报酬。其次通过法律确认可以保障企业发明人的权益,也是在保护企业的财产权益。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是知识产权的主要产出单元,其知识产权工作将对企业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即肯定了企业的技术也保障了发明人的权益从而调动了个人和单位从事发明创造的积极性。
首先专利制度首先能够促进技术信息的公开和交流,有利于不重复的进行科学技术研究。其次专利制度能够保障专利权人智力成果研究转型效益的最大化。最后便于科学技术研究得到良性循环,为企业制定和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提供参考,有利于调动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的积极性。
针对我国当前专利保护制度保护现状,我国专利制度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专利制度主要存在法律保护体系不完善,企业缺乏对专利保护的意识淡薄,保护法律条款太过单一,实践中更有调查取证难、判决赔偿低、执法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自从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在专利法的修订上明显的趋向于和《与世贸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相一致,在法律的修订上只是将与《协议》不一致的地方做了修改,将《协议》的部分原则纳入到专利法中,但是在法律的细节、结构上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变化,很多内容只是在法条中作了原则性的规定,缺乏操作的指导,致使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了很多不确定性和随意性。
目前,侵犯知识产权、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现象依旧普遍,专利侵权、假冒专利的违法事件也时有发生,而且自身权利被侵害后得到的救济明显低于所带来的损失,更存在法律上胜利经济上失败的现象,针对于此,需要进一步加强专利制度的政府监督机制和司法保护,起到切实保护企业专利权益的现实效果。
建立和健全专利的立法保障机制,构建专利侵权行为的惩治力度体系,提高企业主体创新积极性,切实保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企业技术创新是科技进步在生产实践中具体措施,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可以促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促进经济增长。企业要实施技术创新战略,必须要对外科技技术交流,对于企业需要构建技术、法律、管理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
企业应加强研发项目的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做好研发项目立项、执行、验收和后评估等环节的知识产权策划、管理工作。要重视知识产权的创造,从源头上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的数量和质量,明确权利归属。企业应将知识产权条款纳入所有工作人员的聘用合同,明确知识产权的保密责任和权利义务,确保本企业知识产权不流失。企业应积极通过知识产权许可、知识产权入股等方式运用知识产权。在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获得收益时,企业应对职务发明人与团队、为转移转化做出重要贡献人员予以奖励与报酬,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即保证了企业利益也能提高员工技术创新质量。
企业应建立知识产权工作保密责任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知识产权的保密管理工作。在制定法律制度时,应坚持保证企业技术不被侵害,在提高我国企业专利技术信息保护意识时,不仅要考虑我们现如今的基本情况,而且要加强当今互联网信息时代下的网络法律建设,也为我国研究颁布高水准的法律保护技术创造一个有利的法制文明环境。
专利法为现代知识型企业的技术创新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上的激励和保障。企业应当把握时机,顺应时代的要求,积极开展技术创新,让企业更具竞争力。现如今网络高速发展的现代化时代,知识产权意识在企业中愈来愈重要,受到全世界的广泛关注,不仅要将专利权作为一种单独的法律内容提出,而且还要提高我国企业专利技术防范意识,实现对网络时代中企业专利权权法律保护。只有这样,我国企业专利权才能得到尊重和保障,让网络时代下公民保护个人信息隐私得到保障,从而促进社会企业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