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基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思考

2019-12-14 06:00
法制博览 2019年36期
关键词:执纪监察职能

严 敏

成都城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四川 成都 610036

一、正确认识新时期基层国企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定位

目前,国有企业部门设置上,纪委与监察部门并存并行,但两者的职能定位是有区别的,准确把握新时期纪检部门职能定位,是开展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党的十九大后,把“监督、执纪、问责”这一关于纪委职责定位高度概括正式写入党章,成为纪委职责定位的根本遵循。这说明,在新时期国有企业纪委的主要职能定位,从对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履职用权、纪律作风监督,提升到企业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反腐败工作总体部署的企业经营管理层面监督。企业监察部门是行政部门,在企业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参与制订公司内部监察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对企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关键岗位进行监督,以保障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合规。但是,其监督职能只限于执行层面,对企业整体经营决策监督力度非常薄弱。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工作进一步向“监督”倾斜。基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更应做强监督首责,应在上级纪委、同级党组织和管理层的领导与支持下建立本企业监察管理机制,应覆盖从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法规法纪到企业领导决策程序及重点环节等方面。

二、基层国企纪检监察职能的现状及原因

当前,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加大,基层国企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明显加强。但是从运行来看,纪检监察力量仍显薄弱,与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存在诸多问题需要完善,主要体现如下:

一是组织权限不明确。各级监察机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作为工作行动指南,而基层国企的监察尚无规范性指导文件,实际工作中参照国家机关纪检监察机构的相关权限执行,企业日常监督只能从党对国企党建工作的要求中抓重点,从而使监察覆盖住党对国企所“担心”之事。

二是职能发挥受限。企业纪委重点对党纪的维护,实行“双重领导制”。而纪检监察部门侧重于对企业政纪的维护,它受本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的领导,是处于同一层次的企业内设机构,难以形成权威和威慑。部分纪检监察机构是一个机构多个牌子,造成了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力度不够,缺乏系统性和规范性,客观上弱化了内部执纪监督的地位和力度。

三是兼职问题普遍存在。部分国企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兼职问题普遍存在,人员配备不合理,对纪检工作向纵深推进存在一定影响。因兼职纪检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学习掌握不透彻、不深入、不系统,无法集中全部精力主抓纪检工作,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不强,很大程度上影响与制约了纪检监察工作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四是纪检监察队伍力量薄弱。纪检工作的特殊性,要求纪检监察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新形势下,对纪检监察人员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综合能力要求较高。但部分纪检监察队伍素质薄弱,少数纪检人员的政治素养、理论基础、纪检业务知识不能更好地适应新形势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需进一步苦练内功,提升队伍素质,淬炼监督执纪铁军。

三、强化基层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建议举措

(一)明确职权,推进规范化建设

基层党委必须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职权,解决好纪委书记专职不专的问题,卸下其他“担子”,腾出精力,专抓纪检工作。未设纪委的监察机构也需对职能重新梳理,把管理职能调整出去,明确纪检监察组织的基本定位,使职权明晰,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从国有企业整体运行管理来看,纪检监察工作首先要加大对于权力的约束,真正利用制度实现对权力的有效约束,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在国有企业内部推行透明管理,特别对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认真查找议事和决策环节中存在的不规范、不落实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严格狠抓落实,对权力运行机制形成有效约束和震慑。

(二)加强队伍建设,打造纪检铁军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对纪检干部而言,就必须时刻严格要求约束自己,保持“自身硬”,才能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各项职责,着力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队伍。一是配齐配强纪检干部。要选派党性强、原则强、敢于碰硬的年轻干部充实到纪检干部队伍中,减少兼职、专职不专用等情况。二是加强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内部培训、外部交流、以案代训等多种方式,纪检干部必须掌握业务技能,对纪律规定、工作程序等熟悉掌握,努力提高自身履职能力。特别要通过压担子,强实践锻炼,增强综合素质。三是培养优良作风。国企纪检监察干部处于反腐败斗争的前沿,打铁必先自身硬,要始终坚守纪检监察职能职责,守初心担使命,注重从工作生活上的小事做起。要始终发扬光荣传统,讲政治、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成为立场坚定、意志坚强、行动坚决的表率。

(三)聚焦执纪主业,转变工作作风

纪检监察组织肩负着反腐倡廉的使命,一要树立爱岗敬业的责任心,肩负起党和企业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行执纪监督职责,树立坚定信念,对工作的执着追求,开创新的局面。二要真正落实“三转”要求,从开展应付上级检查等事务中脱离出来,回归到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上,重点做好问题线索排查、案件处理等专业工作。三要坚持求真务实,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深入一线与职工群众面对面化解信访矛盾纠纷,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健全制度机制,科学规范管理

一要在全面了解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做好分析调研,认真梳理各方面意见并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制度,努力通过以制度的形式对机构设置、监督范围、监督程序等明确规定,为企业内部的纪检监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制度保障。只有这样,才能让纪检干部在开展业务工作时更具有底气,才能将纪检监察工作真正落地落实,不断向纵深推进。二要不断完善创新现有纪检监察制度。国有企业在执行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企业自身特点与实际情况,制定更加详细、与自身实际贴近的监督管理制度规定,保证制度内容与新形势要求相符并具有可行性、操作性,从而有效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质量与水平。三要强化对制度执行监督。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无论制度制定得多科学完善,若无法有效执行,就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因此,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与监管,进行制度全面深入宣贯,保证严格依照制度要求开展工作,同时,企业内部其他部门应主动积极配合纪检人员工作,为年度考核制度落实情况提供便利。从检查规章制度实施情况作为监督线索,检查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发现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制止违章违规,纠正各种偏差现象,协调处理随时发生的问题。

浩渺行无极,扬帆但信风。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新形势新常态下国企纪检监察工作任重而道远。国企纪检监察机构要以“坚决落实两个维护”为首要政治任务,必须毫无畏惧地肩负起监督职责,把责任落实到位,不断探索将履行监督职能与维护企业发展有机融合的渠道,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方式,为国有企业稳步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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