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 陳錫勇
内容提要 《老子》郭店簡本乃節抄本,唯馬王堆帛書本則爲全本,如太史公所見者,是上下篇白文本,雖説漢初習黄老者多有,但如《神仙傳》所謂河上授《老子》於文帝,則謬。《漢書·藝文志》著録四家,並無河上公注《老子》。東漢以來多重養性、養生,而後重祀神求長生,迨三張一系乃有五千言本《老子》,是有《老子想爾注》,該本作“三言”、“君子”者,河上公注本並訛作“三者”、“聖人”,此證河上公注本成書在《想爾注》本之後,是兩漢並無河上公注本《老子》也。王弼注本三十五章作“道之出言”,“言”壞而爲“口”,河上公注本作“道之出口”,是證河上公注本成書在王弼注本之後,此鐵證如山,故曰“一言説河上”也。
關鍵詞 《老子》 想爾注本 王弼注本 河上公注本
《史記·老子韓非列傳》曰:
老子者,楚苦縣厲鄉曲仁里人也,姓李氏,名耳,字聃,周守藏室之史也。……著書上下篇,言道德之意五千餘言而去,莫知其所終。
馬王堆帛書本《老子》正是上、下二篇,則太史公所見本亦當如此。而帛書本當是“德”前“道”後,是周初以來尚德,故三十八章曰:
尚德不得,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得,是以無德。尚德無爲而無以爲也。
既云“尚德無爲”,而後文省“尚德”二字,蓋“尚德”乃當時通説,省而以“無爲”説之。五十七章引聖人之言曰:
我無爲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無事而民自富,我欲不欲而民自樸。
是謂“我尚德無爲,我尚德好静,我尚德無事,我尚德寡欲”,四者等列,今曰老子主張“無爲”,是以偏概全。老子主張“尚德”,或猶孔子曰“爲政以德”。此王弼以來見“上德”二字而緣詞生訓,“德”焉有上下之分?《老子》唯曰“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並無“上仁”、“下仁”、“上義”、“下義”、“上禮”、“下禮”之説也,是王弼注誤而河上公注從之。
《史記·樂毅列傳》曰:
樂臣公學《黄帝》《老子》,其本師號曰河上丈人,不知其所出。河上丈人教安期生,安期生教毛翕公,毛翕公教樂瑕公,樂瑕公教樂臣公,樂臣公教蓋公。蓋公教於齊高密、膠西,爲曹相國師。
此河上丈人講黄老之學,並無文本留存,而太史公曰“不知其所出”,《漢書·藝文志》亦無著録,是無《老子》文本流傳,而《高士傳》妄曰河上丈人著《老子章句》。後人又以“河人丈人”爲“河上公”,移花接木,謬之甚矣。
漢初以來多習《老子》,《漢書·儒林傳》曰:“竇太后好《老子》書。”及太后崩,乃黜黄老、刑名百家之言。《漢書·景十三王傳》曰:“河間獻王德……所得書皆古文先秦舊書,《周官》《尚書》《禮》《禮記》《孟子》《老子》之屬,皆經傳説記,七十子之徒所論。”是漢初以來但曰“老子”,而《漢書·藝文志》著録:
《老子鄰氏經傳》四篇,《老子傅氏經説》三十七篇,《老子徐氏經説》六篇,《劉向説老子》四篇。
今並亡。雖然,其無河上丈人《老子》留存,更無河上公注《老子》。然則《神仙傳》卷三《河上公傳》云授漢文帝《老子》事屬虚妄,且所引《老子》“聖人恒無心”訛作“聖人無常心”,謬誤之甚也。
至乎東漢,奉《黄》《老》以養性,《後漢書·光武帝紀》曰:
皇太子見帝勤勞不怠,承間諫曰:“陛下有禹湯之明,而失黄老養性之福,願頤愛精神,優游自寧。”帝曰:“我自樂此不爲疲也。”
此則劉莊之諫父。若楚王劉英則“晚節更喜黄老,學爲浮屠齋戒祭祀”(《後漢書·光武十王列傳》)。至如章帝、安帝則爲導引長生之術,若恒帝則好神仙事,延熹八年(165)正月使中常侍左悺至苦縣祠老子,同年十一月又使中常侍管霸至苦縣祠老子。九年則親祠老子於濯龍宫,設華蓋之坐,用郊天之樂,此則以老子爲老君,是以拜神祭祀,求長生福佑。
東漢末,張陵創五斗米道,道徒稱張道陵、張天師。其子張衡稱嗣師,其孫張魯稱系師,《三國志·魏書·張魯傳》曰:
祖父陵,客蜀,學道鵠鳴山中,造作道書,以惑百姓,從受道者出五斗米,故世號米賊。陵死,子衡行其道。衡死,魯復行之。益州牧劉焉以魯爲督義司馬,與别部司馬張脩將兵擊漢中太守蘇固,魯遂襲脩,殺之,奪其衆。焉死,子璋代立,以魯不順,盡殺魯母、家室。魯遂據漢中,以鬼道教民,自號師君。
是張道陵以五千言《老子》惑衆,而張脩宣講《老子》即《道德經》,此説爲張魯所承,《老子想爾注》即三張一系之注本。其正文十一章“三十輻”作“卅輻”,同五千言本,而《老子河上公注》正文作“十輻”,是證該本當在《老子想爾注》之後。九章曰:“金玉盈室,莫能守也。”郭店簡本如此,《老子想爾注》作“金玉滿室”,“盈”諱改作“滿”,而《老子河上公注》“室”訛作“堂”。二十六章:“是以君子終日行,不離其輜重。”帛書本如此,《老子想爾注》亦如此,而《老子河上公注》“君子”訛作“聖人”。是亦可證《河上公注》在《想爾注》之後也。張魯據漢中三十年,建安二十年(215)曹操破陽平關而魯乃降。是知東漢固無《老子河上公注》也。又《三國志·吴書·薛綜傳》:“定《五宗圖》,述《二京解》,皆傳於世。”而《隋書·經籍志》曰:“梁有郭璞注《子虚》《上林賦》一卷,薛綜注張衡《二京賦》二卷,晁矯注《二京賦》一卷。”今《文選》注引《老子》四十六章河上公注,當是梁薛綜注所引,而非吴薛綜解也。
至若河上公注本成書在王弼注本之後,兹論證之。《老子》三十五章曰:
執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太。樂與餌,過客止,故道之出言,淡呵,其無味也。視之不足見,聽之不足聞,用之而不可既也。
此據郭店簡,唯“之出言”、“用之”五字據帛書本補。《老子想爾注》作“道出言”。王弼注曰:
樂與餌則能令過客止,而道之出言淡然無味。
此證王弼注本正文作“道之出言”。河上公注曰:
道出入於口,淡淡,非如五味有酸鹹苦甘辛也。
此證河上公注本正文作“道之出口”。是“言”壞而爲“口”,此證王弼注本在河上公注本之前也。本章王弼注、河上注並誤。道何言哉?“言”乃“焉”之借,《詩·大東》:“睠言顧之,潸焉出涕。”《荀子·宥坐》引曰:“眷焉顧之,潸焉出涕。”是證“言”者“焉”之借,此“道之出言”,即“道之出焉”,是道之動也。四十二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此所謂“一”、“二”、“三”,二十一章所謂“道之爲物”者,“道之動”忽恍恍忽,視之不見,聽之不聞,撫之不得,就時間序曰“一”、“二”、“三”,就空間言曰“逝”、“遠”、“返”,混而爲一,故曰“返也者,道之動也”,故曰“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蓋“大音希聲,大象無形”。本章曰:“執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太。”是謂順道之動往治天下,往而無所阻礙,乃能天下太平,所謂“侯王得一以爲天下正”也。若五音之使人耳聾,五味之使人口爽,是敗德者之所好也,若道之出焉,淡乎其無味也,視之不足見,聽之不足聞,而用之不盡也。
河上公注不知“口”乃“言”之壞,以訛傳謬,妄注者多有。若此“道之出口”可證其成書在王弼注本之後,是鐵證如山也。至若王弼注本不誤而河上公注本誤者亦多矣,舉證如下:
案: 王弼注曰:“凡有皆始於無,故未形無名之時,則爲萬物之始。”是證王本正文作“無名,萬物之始”,與帛書本同,與《史記·日者列傳》引《老子》並同。河上公注曰:“始者,道本也,吐氣布化,出於虚無,爲天地本始也。”是證河上公本正文訛作“無名,天地之始”。《老子》曰: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
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
道生萬物,萬物之始無名,視之不見,聽之不聞,撫之不得,忽恍恍忽而無名也。萬物則有名,是共名;天地爲萬物之一,是别名。河上公注曰:“有名謂天地,天地有形位,有陰陽,有剛柔,是其有名也。萬物母者,天地含氣生萬物,長大成熟,如母之養子也。”此是錯亂爲“天地萬物”,是以名亂名也。
案: 范應元曰:“‘室’字,嚴遵、楊孚、王弼同古本。”是宋范應元所見王弼注本作“金玉滿室”,與《老子想爾注》本同,帛書本作“金玉盈室”,避惠帝諱而改“盈”作“滿”。“滿室”,河上公本訛作“滿堂”,金玉置之於堂,是炫耀也,又何“守”之有?唯藏之於室,故曰“守”。河上公本作“金玉滿堂”,是訛誤也。
案: 王弼注曰:“無以易其身,故曰貴也,如此乃可以託天下也;無物可以損其身,故曰愛也,如此乃可以寄天下也。”據注,王弼本當作“託天下”、“寄天下”,與郭店簡本、帛書本、《老子想爾注》本並同,是河上公本“託”、“寄”二句倒移。
案: 帛書本如此,“微”與“視”相涉,“夷”與“撫”相涉,范應元所見王弼本“微”作“幾”,是“幾”、“微”通用,《老子》本文當作“微”、“希”、“夷”。而河上公本訛作“夷”、“希”、“微”,而此訛與《老子想爾注》同,或是五千言本《老子》已訛。河上公注曰:“無色曰夷。”而四十章注曰:“夷,平也。”“夷”者“平”也,故撫之而不得,與“無色”不相涉,是歧解也。此猶六章“谷神不死”之“谷”,河上公注曰:“谷,養也。”是以“谷”爲“穀”,而《老子想爾注》曰:“谷者,欲也。”是《老子》本作“浴申不死”,謂谷水延伸不絶,以喻玄牝,而道教徒不明其理而妄説,《老子想爾注》《老子河上注》妄注者多有,至如王弼注亦或歧解不免也。
案: 郭店簡本、帛書乙本並如此,帛書甲本殘。王弼注曰:“天下之物,皆以有爲生。”據注,王弼本正文當與郭店簡本同,而河上公注曰:“天下萬物皆從天地生,天地有形位,故言生於有也。”據注,河上公注本正文訛作“天下萬物生於有”。“天”乃别名,“萬物”乃共名,今曰“天下萬物”,是共名、别名相亂,《荀子》所謂以名亂名也。此則河上公本正文、注文並謬。
案: 郭店簡本如此,帛書甲本殘,乙本作“夷道如類”,是“纇”、“類”通用,唯郭店簡本作“纇”,《説文解字注》:“纇,亦叚類爲之。《左傳》昭公十六年:‘刑之頗類。’孔疏:‘服虔讀類爲纇,解云: 頗,偏也。纇,不平也。’”纇,謂絲之結纇,猶絲結之不平也,與“夷”相對,當作“夷道如纇”。范應元曰:“纇,古本音耒,絲節也。河上公本作類,今從古本。”是王弼注本作“纇”,而河上公本作“類”,河上公注曰:“夷,平也。大道之人不自别殊,若多比類也。”據注,是改“纇”作“類”而歧解也。
案: 《韓非子·喻老》引文如此,帛書本省二“可”字,王弼注曰:“執古之道,可以御今,雖處於今,可以知古始。故不出户、闚牖,而可知也。”據注,王弼本正文是省二“於”字,並作“知天下”、“知天道”。而河上公注:“聖人不出户以知天下者,以己身知人身,以己家知人家,所以見天下也。天道與人道同,天人相通,精氣相貫。”據注,河上公本正當作“不出户,以知天下”,而後句或當作“不窺牖,以見天道”,唯“見”或當作“知”,與王弼注本同。今通行本《老子》訛作“不出户,知天下;不闚牖,見天道”,謬矣!
案: 郭店簡本捝前“爲”字,當據帛書乙本補,甲本此二句殘。王弼於二十章注曰:“下篇云: 爲學者日益,爲道者日損。”據注,是王弼本正文與郭店簡本、帛書乙本並同,而河上公本妄删二“者”字。
案: 帛書甲本如此,乙本作“抗兵相若”,王弼注曰:“抗,舉也。若,當也。”據注,王弼本正文與帛書乙本正同,而河上公注本“相若”訛作“相加”。王弼注自唐以來多殘,今所見通行本並非王弼注本原文,故正文、注文多有相違,即或王弼注亦或歧解。三十八章王弼注曰“上德之人”、“下德之人”,河上公乃注曰“上德謂太古無名號之君,德大無上,故言上德也”,“下德謂號謚之君,德不及上德,故言下德也”。此二注相因而並誤,是不知“上德”之謂“尚德”也。若三十九章:“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神得一以靈,谷得一以盈,侯王得一以爲天下正。”帛書本如此,而河上公注本妄衍“萬物得一以生”句,是不知“道生萬物”,“萬物”乃“共名”,“天、地”爲萬物之一,是“别名”,共名、别名相混,是“以名亂名”,而學者不明其故或從而説之。王弼注本此注簡略,一“生”字或係後人所妄加,而河上公注曰“致,誡也。謂以下五事”,或是河上公本原無此“萬物”句。
以上舉《老子》三十五章明證及他證九條,可知河上公本成書當在王弼注本之後也。
《老子》傳世久遠,歷經傳抄刊刻,訛誤不免,凡正本不誤而後來者誤,誤者同,是證其原本並同;其訛誤者當爲後來抄刻之誤而成。《老子》四章:“道沖而用之又不盈也。淵乎,似萬物之宗。湛乎,似或存,吾不知其誰之子也,象帝之先。”帛書本“萬物之宗”下衍“挫其鋭、解其紛;和其光,同其塵”十二字,本章説“道”,此十二字在五十六章,該章論“德”,不類,且衍文先後倒移,是訛文誤入者。而王弼本、河上本同訛,王弼注“鋭挫而無損,紛解而不勞,和光而不污其體,同塵而不渝其真。”此緣詞生訓而歧解。河上注:“鋭,進也。人欲鋭精進取功名,當挫止之,法道不自見也。紛,結恨也。當念道無爲以解釋之。言雖有獨見之明,當如闇昧,不當以曜亂人也。當與衆庶同垢塵,不當自别殊。”此亦緣詞生訓而妄説。既見五十六章而不辨其先後之不同,是不明其理而妄注者。然此三本正文同訛,是三本正文同源也。
《老子》十九章:“絶智棄辨,民利百倍;絶爲棄作,民復孝慈;絶巧棄利,盜賊無有。三言以爲辬,不足,或令之;或呼囑。視素保樸,少私寡欲。”郭店簡甲編如此。“絶智棄辨”,帛書本訛作“絶聖棄智”;“視素保樸”訛作“見素抱樸”,而“絶爲棄作”改作“絶仁棄義”。王弼本、河上本並訛同帛書本。“視素保樸”,帛書本訛作“見素抱樸”,王弼本、河上本同訛。“三言以爲辬”,“辬”,帛書本省作“文”。“辬”,“斑”也,文飾也。後來各本並作“文”。“三言”,《老子想爾注》如此。王弼本、河上本並作“三者”,不當。“言”者政令,指涉“絶、棄”之三項政令,唯“美言不信”,故雖命令之、咐囑之,終不足信也,是信不足安有不信也。此誡爲政者當“視素保樸,少私寡欲”,勿徒事於“言”教也,唯尚德素樸,寡少私欲則可矣。然則,作“三者”,是不當者也。《老子》唯一傳本,後來者抄誤、歧解乃有他説,就其訛誤可以論斷先後,就其注文亦可判定源流。日人島邦男《老子校正》以爲河上公注或從鍾會注而來,見十章、十一章、十二章等;或從郭象注而來,見四章等;或從顧歡注而來,見九章等,乃曰“河上晚出,似成於晉以降”。惜文獻不足,他未及見帛書、楚簡《老子》,故未能定嫌疑而曰“似”,其實河上公本必在王弼注本之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