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孙子安
2019年10月25日,连云港港赣榆港区、徐圩港区、灌河港区5码头14个泊位通过口岸开放省级预验收,连云港口岸正式对外扩大开放运营又迈开了坚实一步。
2019年10月24日,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连云港口岸扩大开放的批复》精神和关于口岸开放的有关规定,江苏省商务厅会同南京海关、江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连云港海事局组成连云港口岸扩大开放验收组,在集团副总裁孙中华的陪同下对连云港港赣榆港区、徐圩港区、灌河港区,及有关码头的查验监管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并于10月25日召开了省级预验收会议。
在对现场细致考察调研后,验收组一致认为,连云港港赣榆港区、徐圩港区、灌河港区查验配套设施基本建成,组织机构比较健全,且均已临时开放多年,同步参加验收的连云港新海湾码头有限公司4个泊位、连云港新圩港码头有限公司2个泊位、连云港港口控股集团徐圩有限公司1个泊位和江苏新龙港港口有限公司4个泊位均符合口岸开放的要求,同意通过预验收。
通过省级预验收后,连云港口岸各有关部门、码头企业将进一步完善、维护现场检查检验监控监管设施,健全规章制度、口岸检查检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认真做好国家级验收准备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有关部门联系和沟通,争取早日通过国家级验收,实现连云港口岸正式对外扩大开放运营。为带动港口经济发展、区域经济腾飞,国家“一带一路”交汇点建设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