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剑琴
摘 要:“一带一路”实施以来,沿线国家贸易往来不断扩大,投资合作持续深化。一方面,经贸合作充分发挥基础和先导作用,区域内联系不断加强,产品结构不断丰富;另一方面,投资结构不断优化,产能合作稳步推进,重大项目批量落地,跨境并购有序开展,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了巨大支持。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便利化是推动“一带一路”贸易和投资稳步提升的主要原因,然而,经济、社会、金融以及政策风险仍是当前“一带一路”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主要障碍,因此,降低经贸风险,提高贸易和投资的便利化程度,降低交易成本是进一步深化“一带一路”经贸合作亟需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一带一路” 贸易和投资 贸易自由化便利化 风险
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与沿线各国始终秉持和遵循共商共享共建原则,增进合作、化解分歧,把“一带一路”打造成为顺应经济全球化浪潮的最广泛的国际合作平台,让“一带一路”更好地造福各国人民。五年来,各国贸易往来不断扩大,投资合作持续深化,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有序推进,自由贸易区网络正在形成,区域内发展战略深度对接,国家间互利合作,为区域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注入强大动力,推动“一带一路”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落到实处。通过共建“一带一路”推动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改善营商环境,降低交易成本,提升各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推动共建“一带一路”走深走实。
一、“一带一路”贸易进展及结构
贸易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五通”之一,贸易畅通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内容。五年来,沿线国家贸易合作潜力正在持续释放,经贸往来不断扩大,区域内联系不断加强,产品结构不断完善,成为拉动“一带一路”经济发展的新动力。
(一)“一带一路”贸易总量稳步增长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持续推进,“一带一路”贸易总量稳步上升。“一带一路”倡议有效提升了沿线国家间的总体贸易水平,逐渐释放了进出口贸易对沿线国家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根据UN Comtrade数据显示,2017年“一带一路”經济体对外贸易总额达到102万亿美元(见图1)。其中,对外进、出口额分别为50和51万亿美元,分别占全球进、出口总额的150%和152%。同时,2017年,“一带一路”区域内进口和出口分别达到22和19万亿美元,分别占“一带一路”经济体进出口总额的432%和365%。
“一带一路”深化了中国与各成员国的贸易关系,沿线国家是中国重要的出口需求市场。2013年—2017年,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货物贸易额累计超过5万亿美元,2018年达到13万亿美元,同比增长163%,高于同期中国外贸增速37个百分点,占外贸总值的274%,比2013年提高24个百分点(见图2)。其中,中国对沿线国家出口70473亿美元,同比增长109%;自沿线国家进口56307亿美元,同比增长239%。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合作潜力持续释放,2017年中国已成为25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最大的贸易伙伴,与东南亚、西亚北非、南亚、蒙古俄罗斯中亚、中东欧和独联体其他国家及格鲁吉亚的货物贸易额分别占中国与沿线国家货物贸易总额的473%、22%、116%、116%、62%和10%,成为拉动我国外贸发展的新动力。
(二)“一带一路”区域内贸易联系不断加强
区域贸易规模不断扩大,东盟成为“一带一路”贸易规模最大的区域。从贸易总量来看,2017年“一带一路”中东盟国家与全球的贸易总额达到58万亿美元,其中,进口为27万亿美元,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自全球进口总额的526%;出口为31万亿美元,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向全球出口总额的605%。从“一带一路”区域内贸易结构来看,东盟的进出口仍占据半壁江山,占比分别达到467%和570%。
“一带一路”内部区域贸易关联不断增强,逐渐形成以东盟为核心的贸易圈。一方面,“一带一路”贸易中心化程度有所提高,子区域内部贸易规模不断扩大。2017年,东盟各国间的进出口贸易分别占东盟进出口贸易总额的267%和201%,比2012年分别提高20和14个百分点;西亚各国间的进出口贸易分别占西亚进出口贸易总额的188%和191%,比2012年分别提高56和50个百分点;另一方面,“一带一路”贸易以东盟为核心,与其他区域的贸易关联显著增强。从出口角度看,独联体、中亚与蒙古向东盟的出口比重显著提高,2017年分别占其总出口的110%、206%,比2012年分别提高31、27个百分点;从进口角度看,独联体、中亚与蒙古以及中东欧自东盟的进口也显著提高,2017年分别占其总进口的214%、218%和111%,比2012年分别提高45、39及22个百分点。这与当前全球贸易格局的发展变化一致,在区域贸易为全球主要贸易形式的背景下,生产与贸易中心化趋势不断增强,货物贸易主要集中在亚太,以及东亚地区货物贸易和对外投资日益活跃的特征日益凸显。
(三)电器机械设备及能源大宗商品为“一带一路”主要贸易产品
原油及矿物燃料等大宗商品和电器及电子产品是“一带一路”沿线区域内贸易最多的两大产品。基于UN Comtrade数据显示,2017年其在区域整体货物进口中的占比分别是225%和203%。电器及电子产品是“一带一路”区域从中国进口最多的产品,比重达到“一带一路”货物总进口的330%,其次为机械设备,其比重为197%(见图3)。若以中国为贸易主体来看,机械设备仍是中国与“一带一路”区域内贸易量最大的产品,2017年出口额占中国对“一带一路”出口总额的217%,进口额则占中国对“一带一路”进口总额的307%,其次为原油及矿物燃料等大宗商品,中国进口额占中国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口总额的255%(见图4、图5)。
中间品贸易为“一带一路”贸易的主要形式,但其增速呈现下降趋势,资本品贸易增速加快。2017年,“一带一路”区域内中间品和资本品贸易分别占区域内贸易的610%和302%,与2012年相比,中间品贸易占比下降3个百分点,资本品则上升37个百分点,2012—2017年年均增速分别为-01%和37%,这依然是“一带一路”成员国基建项目需求推动的结果。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全球的贸易来看,中间品、资本品和消费品均呈现缓慢增长的态势,消费品占比依然最低(88%),但其增速最快,2012—2017年年均增速为38%(见图6)。
(四)跨境电商推动“一带一路”新型服务业快速发展
“一带一路”经济体以货物贸易为主,服务贸易市场有待进一步拓展。据商务部数据显示,2016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服务贸易总体规模约196124亿美元,比2015年增长约47%。沿线国家服务贸易比重普遍较低,2016年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比值小于30%的国家约占总数的586%,服务贸易总体呈现逆差的国家约占431%。从类别上看,旅游、运输和其他商业服务排在前三位,分别占沿线国家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的295%、226%和219%。
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服务贸易快速增长,旅游、运输和建筑为重点合作领域。2017年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服务进出口额达9776美元,同比增长184%,占中国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达141%,比2016年提高16个百分点。其中,进口6687亿美元,同比增长251%,占我国服务进口总额的143%。前十大进口国家为新加坡、泰国、俄罗斯、马来西亚、越南、阿联酋、印度尼西亚、印度、菲律宾和伊朗,进口额总计4993亿美元,占我国自沿线国家服务进口总额的747%。中国与沿线国家服务贸易合作以旅行、运输和建筑三大传统服务贸易为主,2017年三大领域贸易额占中国与沿线国家服务贸易总额的755%。其中,“民心相通”带动旅游服务贸易快速增长,我国已经成为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最大客源国,年游客人数超过2500万,旅游消费带动了当地经济增长和就业,促进了民间交流和经贸合作。
以跨境电商为代表的新型服务贸易逐渐成为“一带一路”服务贸易的重要增长点。当前,以信息产业为基础的服务业的全球化推动了国际贸易新模式的发展,长周期、高风险的传统贸易正在被“买全球、賣全球”的跨境电商优化,同时随着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的增加,消费市场已经由“购买产品”转向“购买服务”,货物、服务国际贸易将更多地围绕信息服务、物流服务和支付服务开展。因此,我国多家物流企业也正在加速“一带一路”沿线布局,如菜鸟网络加快海外物流体系建设,成立了国际物流智能调度中心;百世集团加速布局美国、欧洲、东盟等国家和地区,并开通了中俄电商跨境专线产品。海关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通过海关跨境电子商务管理平台零售进出口商品总额为1347亿元,增长50%。其中,出口5612亿元,增长67%;进口7858亿元,增长398%。截止到2018年,中国与捷克、古巴等16个国家签署了“数字丝绸之路”建设合作谅解备忘录,与17个重点国家建立了电子商务合作机制,与9个国家签订了电子商务合作文件,与阿联酋等7个国家共同发起了《“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倡议》,并促成了《金砖国家电子商务合作倡议》和《中东欧16+1电子商务发展倡议》。2016年3月,阿里巴巴提出世界电子贸易平台(eWTP)倡议,并于2017年成功在马来西亚落地,推动了“一带一路”贸易的新增长。
二、“一带一路”投资进展及结构
投资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五年来,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推动“一带一路”投资规模显著增长,投资结构不断优化,产能合作稳步推进,重大项目批量落地,跨境并购有序开展,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了巨大支持。
(一)“一带一路”外资流动规模不断上升,占全球外资比例有所提高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外资流动规模不断上升。在全球外国直接投资连续下滑的背景下,“一带一路”外资流入及流出总体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尽管2014年在全球经济疲软、政策不确定性和地缘政治风险的影响下有所下降,但之后显著回升。2017年,“一带一路”经济体对外直接投资和吸引外资的总额分别达到1554、3237亿美元,同比增长273%、21%,而同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下降234%(见图7)。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外资流动增速远高于其他区域,且在全球外资流动中的占比不断提高。1990年至今,“一带一路”经济体吸引外资及对外投资的增速分别为121%、189%,高于全球43、118个百分点,2017年吸引外资及对外投资分别占全球外资流动的226%、109%(见图8)。而欧盟及北美自贸区的增速均低于全球水平,以对外投资为例,2017年增速分别低于“一带一路”经济体142、90个百分点,占全球对外投资的比例分别为305%、293%,比历史高点分别下降373、80个百分点。
(二)东南亚为“一带一路”重点投资区域,中国力量不断凸显
东南亚为“一带一路”主要的对外投资主体和外资吸收主体。“一带一路”的对外投资主体主要集中在东南亚、独联体和中亚及西亚地区,其对外投资占“一带一路”总投资的80%以上(见图9)。同时,东南亚也是外资流入的主要地区,其外资流入量占“一带一路”外资总流入的40%以上,其次是南亚和独联体及中亚,占比超过10%(见图10)。
东南亚同样也是全球吸收外资最多的区域。从全球来看,2018年发达国家FDI下降了40%,约4510亿美元,这主要是由于美国跨国公司在税收改革后大量汇回了累积的海外盈利,同时美国吸收外资也下降了18%,降至2260亿美元。流入发展中经济体的FDI则表现出较强的韧性,增长了3%,达到6940亿美元,发展中经济体在全球流量中所占份额达到58%,全球前十大外资流入经济体中有一半是发展中经济体。东亚和东南亚是吸收外资最多的地区,占2018年全球FDI的1/3。同时,全球“绿地”投资的增长也主要集中在东南亚,2018年增加了一倍,达到1400亿美元。此外,中国仍是全球第二大外资流入国以及外资流入最多的发展中国家,2018年吸收外资约为1420亿美元,增长了3%,其中制造业特别是高端制业的外资流入显著增长。
中国对“一带一路”国家投资稳步增长。随着中国经济的转型升级以及“一带一路”倡议的稳步推进,中国也将释放出更多投资活力,与世界其他国家实现共赢。商务部数据显示,2013年—2018年,中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56个国家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达到8537亿美元,年均增速48%,其中2018年投资加速增长,达到1564亿美元,同比增长89%,占同期投资总额的13%,新加坡、老挝、越南、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马来西亚、俄罗斯、柬埔寨、泰国和阿联酋等国成为我国投资的主战场,行业分布也由以能源为主转向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以及采矿业,分别占新增投资额的382%、157%、85%和82%。
(三)产能合作稳步推进,重大项目批量落地
重大项目批量落地,能源占据半壁江山。2013—2016年,我国在“一带一路”沿线重大项目投资累计达到1145亿美元,主要分布在能源(523%)、交通(117%)、技术(63%)以及其他(100%)等9大行业中,中国高铁、核电“走出去”的第一单都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其中,能源领域占重大项目投资的50%以上,极大地推动了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能源设施的联通。交通为重大项目投资的第二大领域,中欧班列、铁路以及高铁成为中国推动“一带一路”设施联通的重要名片。截止2019年3月底,中欧班列累计开行数量超过14万列,基本实现“去一回一”,通达境外15个国家50个城市。其中,2017年开行数量为3673列,超过2011年至2016年六年开行数量的总和,班列运行线57条,国内开行城市达35个,连接欧洲12个国家34个城市;2018年开行数量则达到6300列,同比增长72%,其中返程班列2690列、同比增长111%。
合作产业园区的建设开拓了“一带一路”国际产能合作的新模式。在“一带一路”沿线建立境外合作产业园区为开展国际产能合作提供了重要平台和载体,推动沿线地区经贸发展,为沿线各国提供税收和就业。据商务部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9月,我国企业在46个国家在建初具规模的113家合作区累计投资3663亿美元,入区企业4663家,上缴东道国税费308亿美元。其中,在24个沿线国家在建的82家合作区累计投资3045亿美元,入区企业4098家,上缴东道国税费219亿美元。
(四)对外承包及跨境并购推动中国企业“走出去”
中国在“一带一路”劳务输出能力不断增强。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工程承包额及跨境并购数量显著上升,沿线国家已经成为中国基建、装备、技术、服务和品牌的重要市场。2018年我国企业在沿线国家新签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合同7721份,新签合同额12578亿美元,占同期我国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的52%;完成营业额8933亿美元,占同期总额的528%。
“一带一路”越来越成为全球跨境并购的重要区域。2000—2016年,全球对“一带一路”国家已完成的跨境并购累计金额达到131万亿,累计数量达到13122笔,能源依然是并购的主要领域。东南亚作为发展中经济体FDI增长的主要引擎,也是全球跨境并购增长的主要来源。2018年,发展中经济体的跨境并购金额增加了9%,达到1220亿美元,其中东南亚的跨境并購增长了94%。同时,全球“绿地”投资的增长也主要集中在东南亚,2018年该地区已宣布的“绿地”投资增加了一倍,达到1400亿美元。
中国对“一带一路”的跨境并购有序开展。2017年中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并购项目76起,并购金额1628亿美元,占我国并购总额的136%,其中印度尼西亚、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新加坡、印度、以色列、俄罗斯等国家吸引中国企业并购投资超10亿美元。2018年,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完成跨境并购项目405起,分布在德国、新加坡、法国等52个国家和地区,涉及制造业等国民经济18个行业大类,实际交易总额7026亿美元,其中直接投资2745亿美元,境外融资4281亿美元。
三、“一带一路”贸易投资快速增长的因素分析
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便利化是推动“一带一路”贸易投资快速增长的主要原因。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扩大相互市场开放,建立广泛的合作机制,在多边及区域层面形成高水平的开放格局,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战略支撑;优化营商环境,强化落实《贸易便利化协定》,主动降低关税水平,推进海关大通关体系建设,推动工作制度对接、技术标准协调、检验结果互认、电子证书联网,降低交易及营商成本,不断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升各国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广度和深度;提供完善的金融保障体系,助推企业“走出去”,共享“一带一路”商机。
合作机制广泛建立,为“一带一路”经贸合作提供战略支撑。在双边层面,2016年中方同哈萨克斯坦、马来西亚等30多个沿线及其他国家签署了产能合作的有关文件,把产能合作纳入机制化轨道,与有关国家对接规划和项目,共同为企业间合作穿针引线、铺路架桥。在多边层面,中方积极参与和引领区域、次区域合作,推动发表《中国—东盟产能合作联合声明》《澜湄国家产能合作联合声明》等重要文件,与有关国家共同谋划产能合作的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加快形成开放包容、多方共赢的合作格局。2017年,我国分别与格鲁吉亚、马尔代夫签署了自贸协定,与智利签署了自贸区升级议定书,还签署了优惠贸易安排性质的《亚太贸易协定第二修正案》。此外,我国还启动了与巴拿马、蒙古、巴勒斯坦的自贸协定联合可行性研究,以及与瑞士自贸协定升级联合研究。截至2017年底,丝路基金已经签约17个项目,承诺投资约70亿美元,支持的项目所涉及的总投资额达800多亿美元。截至2019年4月,中国已与125个国家、29个国际组织签署173份“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在区域层面,辽宁、浙江、河南、湖北、四川、陕西、重庆7地自贸区挂牌成立,是我国成立的第三批自贸区。中国基本形成以“1+3+7”自贸区为骨架、东中西协调、陆海统筹的全方位和高水平区域开放新格局,为加快实施“一带一路”提供重要支撑。
经贸环境逐步改善,为“一带一路”经贸合作提供良好氛围。截至2016年底,中方与53个沿线国家签署了双边投资协定,与54个沿线国家签署了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推进中国和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农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项目,农产品通关时间缩短90%,并且积极商签标准化合作协议、签证便利化协议等各类合作文件,促进资本、技术、人员等要素有序流动和优化配置,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共同为企业开展产能和投资合作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政策强力落实到位,为“一带一路”经贸合作提供有利保障。落实世贸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推动完成了部分国家农产品进口准入,我国关税总水平从98%降至75%,整体关税水平已超额完成了加入世贸组织时做出的承诺,服务贸易的开放范围接近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大大提高了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促进了贸易增长。2017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同时发改委、商务部、人民银行和外汇局等部门则陆续出台企业对外投资监管文件,一方面保障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活动,鼓励境内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另一方面有效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促进对外投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在中国境内对外投资整体下降近三成的情况下,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仅下降12%;同时,在海外并购项目锐减5成、交易总额整体下降1026%的情况下,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实施并购投资额同比增长325%,显示出国家相关政策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支持力度。
金融保障不断完善,为“一带一路”资金融通提供有力支撑。国家开发银行2017年对一带一路项目承诺贷款2500亿美元,年底完成贷款金额1100亿美元。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对我国企业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实施积极承保措施,承保金额超过4700亿美元,截至2019年3月底,支持我国企业向沿线国家出口和投资累计达到7100多亿美元,业务覆盖所有沿线国家,承保项目2000多个,涉及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国际产能合作、国际经贸合作园区等重点领域,支付赔款达232亿美元;同时,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企业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签署相关合作协议50份,其中17份纳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清单,为“一带一路”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四、进一步深化“一带一路”贸易投资合作需解决的问题
五年来,“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在探索中前进、在创新中发展、在互惠中壮大,各国合作意愿日益增强,合作领域不断扩大,合作层次不断提升。当前,我国已成为25个沿线国家的最大贸易伙伴,与13个沿线国家建立自由贸易区,同时,正在与10个沿线国家商建自贸区,包括海合会6国、印度、斯里兰卡、以色列、摩尔多瓦,并与尼泊尔、孟加拉国、蒙古国、巴勒斯坦等4国进行自贸区联合可研,立足周边、覆盖“一带一路”、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网络正在加快形成,共建“一带一路”给沿线国家和地区提供了更多共享发展成果的机会。然而,当前“一带一路”经贸风险波动性依然较大,不利于推动沿线国家投资和贸易便利化的推进,降低经贸风险、提高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深化经贸合作仍任重道远。
(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风险波动性较大,不利于推动“一带一路”贸易畅通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的经济、社会、金融以及政策风险呈现较为震荡的局面。经济风险的波动主要来自于2014-2015年沿线国家消费者价格指数的波动性增强以及经济的稳定性减弱,此后在“一带一路”政策的支持下,经济發展渐进平稳,贸易风险有所降低。社会风险的波动则主要来源于沿线国家社会动荡以及环境制度的差异,“一带一路”沿线多数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社会发展程度不够高,社会治安问题比较突出。金融风险的波动主要是由于汇率剧烈贬值导致贸易收入无法顺利汇出,以及东道国经济衰退导致进口需求降低所带来的风险。政策风险主要来源于沿线部分国家当前政局不稳定以及各国政策体制、法律法规、税收体系、办事流程差异较大,许多发展中国家甚至存在法律不完善乃至朝令夕改等问题。
(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风险有待进一步下降
2012-2017年,沿线国家商业管制限制以及经营安全程度的优化、政治和政策的相对稳定以及各国金融状况的改善降低了沿线国家投资的经济风险,但经济的不稳定性导致的社会贫富差距扩大、失业率上升、基尼系数升高、汇率大幅波动以及政策的朝令夕改等仍为“一带一路”投资的主要风险点,也是未来需要进一步关注的问题。
(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和投资的便利性仍有待提升
从硬件来看,沿线国家对“一带一路”倡议逐步认可,在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欢迎中国的投资建设,但现有的设施仍不足以支撑“一带一路”的贸易发展,当前铁路运输线路上存在频繁空返,应进一步提高货运附加值,并加强返运货物管理,提升运输效率。同时,部分沿线国家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依然存在,如交通运输、油气管道、网络通信以及电力设施联通度较低,不利于“一带一路”的贸易及投资往来。从软环境来看,“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各国在税收、关税、引入投资方面做出较多努力,极大改善了投资及贸易软环境。然而,近年来中国与部分国家签订的税收协定部分条款已过时,不适应当前企业“走出去”投资的发展环境,需要针对“一带一路”沿线的实际情况做出调整。同时,沿线国家应在合作共赢的前提下减少对外国投资企业的不当干预,为投资企业获得经验许可证、合约、特许经营权提供更便利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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