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民事案件执行难的原因与解决

2019-12-10 06:51王蕴菲
法制与社会 2019年32期
关键词:民事诉讼表现形式解决措施

关键词 民事诉讼 表现形式 解决措施

作者简介:王蕴菲, 东北农业大学。

中图分类号:D92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11.171

民事诉讼法是讲究程序的,目的在于保障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民事案件在执行过程中相对于刑事案件较轻,因此强制执行的力度较小,导致败诉人会采取相应的措施钻空子。这种情况,不利于完善我国的司法建设进程,有碍司法公正。因此研究造成这种执法困难局面的原因,并给出合理的改善措施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我国民事案件的执行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执行人踪迹难寻、财产转移等棘手问题,严重困扰着人民法院等执法机构,长此以往,将会降低人们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针对这种情况,本文通过对我国民事案件执行困难原因的介绍,重点阐述破解这种局面的措施。

一、我国民事诉讼案件执行难的表现

现阶段我国民事诉讼案件出现执行难的原因有很多,实际中也有着不同的表现,甚至出现一些民事“裁判书”被当做竞拍品的现象,这意味着司法领域执行情况不理想已成为社会性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将民事执行难现象归纳为4点。

(一)难以找到被执行人

执行难中最大的问题就是难以找到被执行人,这几乎占到整个执行难中的一半以上。这类案件审理前,可能已经出现被执行人消失的情况,这类现象的存在使得判决文书成为空文,无法践行权利人的申请执行。此时,寻找被执行人已成为执行的前提与基础,无法准确预测寻找所需要的耗费的物力财力,限制执行效率的提升。

(二)难以找到被执行财产

如果民事纠纷上升到法庭审理环节,表明双方无法经过调解达成满意的共识。而且,这类案件中普遍存在被执行人履行执行能力不足,少数具有履行能力的当事人执行意识薄弱,难免出现转移、隐藏资产的行为。这就需要法庭执行人員遵守执行程序的同时,同时还要依据法律原则掌握被执行人财产的取向,造成执行人员工作压力巨大,不利于执行工作效率的提升。同时,民诉法要求必须保留足够被执行人生活、教育等方面费用,隐藏资产的被执行人同样适用这些规定条款,阻碍执行人员的落实。

(三)被执行人消失无踪

虽然国家法院大力支持执行工作,但实际中依然存在相关人员消极对待的情况,部分地方政府部门并不配合执行工作,造成执行工作停留在表面上无法落实下去。出现这个问题的最大原因就是职能部门考虑配合执行是否需要承担相关责任、是否会得到当事人等,使得实际中普遍存在严重的拒不配合情况。

(四)应执行财产无法挪动

法院判决后被执行人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这种外界强加的情况会造成被执行人出现排斥情况,具有被执行能力也不愿意执行判决结果,直接忽视或无视裁判结果,不愿意履行结果。甚至出现阻碍执行的情况,如,常见离婚财产分割案件中,就经常出现被执行一方为了财产不被执行,选择利用老人、儿童等进入到被执行房产中,达成房产不被执行的目的。

二、民事案件执行难的主要原因分析

(一)立法层面的不完善

目前在民事诉讼法中对民事执行过程进行了原则性规定,但由于民事案件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导致执行人员只能在执行中依照前例执行,而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民事案件的形式和本质与前例多有不同,使用前例难以解决现有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民事案件在执行程序中的规定显得过于笼统,甚至是存在漏洞,影响了执行效果。

(二)社会信用的缺失影响

我国经济得以快速发展与国家政策的推行有很大关联。但市场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要以社会信用为基础。我国目前对于社会信用制度的建设正处于摸索阶段,而民事案件中的涉事人员通常会利用这个阶段的不完善特点进行财产的转移与隐藏,严重影响到民事案件的执行。社会信用缺失不仅会影响我国法律的进程,同样也会影响社会其他方面的发展。

(三)执行机构设置不合理

目前,民事案件的执行是由法院的下属部门完成的,这种执行机构在本质上,其执行权与执行性质分配不合理,这种执法方式存在单一的司法权属性或者行政权属性,忽略了执法机构自身的特点,导致在处理实际问题的过程中容易出现各种差错。加上相关执法人员执法理念的缺失,民事执行的实施也在法律保护的范围,执法人员应该意识到民事执行的重要性以及实际意义。再就是执法人员的群众意识淡薄,在执行过程中仅仅是按照上级规定进行执行,导致执行的效果大打折扣。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承担民事裁判的执行责任。但庭审工作中法院已经消耗大量的精力与财力,而执行工作落实需要一直专门的执行队伍配合。现阶段法院并不重视建立执行队伍,或是缺少相配套的管理制度,造成执行工作落实力度不足。目前我国各地法院普遍存在制定队伍薄弱及缺少配套法律的情况,促使执行难问题的出现。

(四)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影响

这种影响在各个领域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具体表现在某些地方和部门对执行人员和执行工作进行故意阻挠,有些部门支持力度不够,部分民事案件在执行过程中还涉及到跨市、跨省问题,导致民事行为的外部环境相对恶劣,这些都加大了民事案件的执行难度。

三、改善民事案件执行难的具体措施

(一)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完善制度

法律的效力不仅在执法中体现,更多的应该在日常生活中进行宣传,宣传法律的权威,对于普通民众,应该在进行民事活动前,进行针对性的民事法律教育,并告知其民事案件执法程序以及风险救济措施,在立案过程中法官需要将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诉讼风险告知当事人。另一方面,應该对执法人员的法律思维和司法执行情况进行培训,通过强化领导人的法律观念,树立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的意识。最后,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以及社会发展程度,需要对现有的法律进行完善,提高法律规定的可执行性,同时还应该将规定中的各种条款进行具体化处理,并做好细化工作。

(二)建立相关的信用制度体系

第一,应该建立完善的社会信用制度体系,目前社会处于信息化社会,信息传递的快捷不仅方便人们的生活,同时利用现有的信息技术和相应的互联网技术还能提高对社会的管理。通过信息技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可以加强对民事案件当事人的管理。具体包括对当事人不同产的登记管理、动产的管理等方面。执法机构应该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在执法过程中应该形成相应的条例让有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从而更好地完成执法的过程。

第二,加大惩戒力度,通过建立金融机构的失信人员制度,可以通过借鉴相关的制度对于拒绝执行的义务人进行公开,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通过联合惩戒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相关义务。

第三,加大惩戒力度。目前已经建立。通过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管理,还能对人们的行为进行约束,通过与各大金融机构的合作,可以对失信人员进行金融贷款方面的控制,从而降低放贷风险。通过利用信息技术还能对民事案件当事人的资产情况进行追踪,更好地为判决与执行提供依据。搭建基于信息技术的诚信信息查询机制,明确规定处理失信人群的措施及限制内容,提升公民对诚信理念的重视度,自觉在日常生活中规范行为,提高对自身的要求程度。同时,社会对公民失信行为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严格处罚存在失信行为的公民、法人及组织,尤其是司法领域中被执行人的失信行为,要加重对这类行为人的处罚,明白如果出现失信行为需要承担高昂代价,将拒不执行义务行为的可能降到最低。

(三)建立多方沟通机制,强化部门合作意识

第一,执法机构应该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联动,严厉打击暴力抗拒执法的行为。目前,由于执法工作受到多种因素的阻碍,公安机关应该积极配合法院等机构对民事案件的方式人进行限制,包括消费限制、出境限制等方面。暴力抗拒执法不仅是对法律的公然挑战,同时严重阻碍了我国司法建设进程,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我国应该快速高效地建立联动机制,法院应该立足本身,以自身的警力为基础,通过联合警察支队进行援助,形成有效的抗暴机制。

第二,积极与金融房地产等机构进行协调,建立信息公共平台,从而更好地对民事案件的涉案人进行资产的追踪和调查。同时还应该与银行、房产部门、公安户籍部门、车辆管理部门以及出入境管理部门等进行协调合作,通过建立公共信息管理平台,完善个人财产制度的建立。在个人财产登记的过程中,相关的信息系统可以为相关部门提供有效信息,使债务人的逃避行为得到监控,从而在源头上解决执法难的问题。完善个人财产登记制度,需要以新型的信息技术为依托,通过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健全社会信息服务和公开机制,从而有效缓解我国民事案件执法困难的问题。

第三,政府部门出台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利用法律手段提升执行的强制性,提升执行的效率性,保证执行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坚持依法办事的基本原则:属于应执行的财产绝不允许手软、不该执行的财产坚决不能触碰。打破传统裁判执行手段单一的情况,采取形似多样的裁判执行模式,并搭建一支高效率的执行队伍,保证被执行财产第一时间交付给权利人,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杜绝有财产但无法执行的情况。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法,从根本上解决存在的执行难问题,推进我国法制建设进程,提升民众的法律意识,提升民事案件执行效率。

四、结语

综上所述,民事案件中执法困难一直是我国司法建设过程中的重要阻碍,这主要与我国的经济发展以及社会环境因素有关。通过对现有的执法困难原因的分析,我国应该完善对法律的宣传力度,通过多方机构的联合执法,加快我国的法制建设进程。

参考文献:

[1]魏政.论我国民事案件执行困境及其破解对策[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8.

[2]项旭旸.公共政策视角下的民事案件执行难问题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8(6):332-333.

[3]武兴康.H区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执行情况调查研究[D].贵州民族大学,2017.

[4]蒋智勇.公共管理视角下民事案件执行难的成因与对策分析[D].南昌大学,2016.

猜你喜欢
民事诉讼表现形式解决措施
多元归一——中国画表现形式探析
石材产品设计中几种错误的表现形式
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拒绝作证权
浅谈我国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制度
浅谈城市道路设计中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导流罩式水平轴水轮机实验设计
法律移植视阈下英、德民事诉讼制度在山东租借地的“本土化”
谈谈如何杜绝矿井测量事故
汉语动结式在维吾尔语中的表现形式
新闻策划表现形式:不拘一格,相互呼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