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昕洋
严嵩是有明一代最大的贪官,查抄他名下的财产时,仅金锭、金条等纯金就有一万三千多两;另外还有纯金制作的各种精美的器皿、镶珠宝的金制器皿、数千件金镶珠玉的饰物,这些金制品共重近两万两。现银和银制品则更多:共得现银两百余万两,以及总重达一万余两的银器、银制品。金银之外,还查得了品类繁多的玉器,其中不乏古董、珍品;也有数件玳瑁、犀角、象牙、珊瑚、玛瑙、水晶、珍珠等名贵材料制成的珍奇物品;甚至还查抄出了五十多张古今名琴、十几方古砚以及千余本无价之宋元版古书、数册魏晋以来书画名家之作。至于地产,则在各地共抄得数百套房产,计近万间房屋;土地最少则有数万亩之多。严氏宅邸的各种用具极尽奢华,府内各人所用衣料也十分雍容:各种织金妆花缎、绢、绫、罗、纱、绸等锦缎总计一万四千余匹,而用这种衣料所制成的男女成衣则有一千多件。要知道,在明清纺织业最繁荣的江南地区,即使是最勤劳的青壮年妇女从事纺织,一个人一日织成的普通衣料最多也不过半匹而已。更何况严氏府中抄没的还是当时最精致、最名贵的衣料呢!
据学者统计,严嵩祖孙三代的年俸总和大约是三千石,而这也只约等于三千亩田地的地租。当时官员俸米折银一般是按照一石七钱的比率折算,也就是说严氏祖孙所有人的“年工资”最多是两千一百两白银—若按这个工资水平来计算,严氏家族一千年的俸禄总和才等于其抄家时抄出的资产。故严嵩所有的资产,绝非他一人或严氏一家之力即可积攒得到,他之所以能成为巨贪,和当时存在不少漏洞的制度、腐坏的吏治有很大关系。
严嵩在嘉靖年间发迹,与嘉靖皇帝崇尚神仙之术有着密切关系:皇帝盲目相信所谓的祥瑞之兆,于是严嵩等人就时常“作颂称贺”,以此逢迎皇帝,当时得势的臣子们都是依靠这种手段上位固权的。严嵩以其所作的“青词”出类拔萃,逐渐赢得了嘉靖皇帝的好感,被委以重任。而严嵩之子严世蕃所任的尚宝少卿也是个“关键”的职务:尚宝司的主要工作是掌管宝玺、符牌、印章的机构,而尚宝少卿作为该机构的长官,可以在各種场合近距离接触皇帝,甚至可以作为皇帝特使外出办公。严世蕃就利用这样的职务之便,对皇帝的旨意加以留心之余再稍加揣摩,便让其所说之话、所做之事都能够“符合”皇帝的心意。
对于与严氏父子作对的大臣,严氏父子则借以“迁除考察”的名头对他们进行贬斥。而对于公然向皇帝进言弹劾自己的大臣,严氏父子则想方设法罗织莫须有的罪名、制造冤案,比如利用嘉靖皇帝痛恨大臣勾结通敌的心情,在杨继盛头上扣上有关“倭寇”的帽子陷害他致死。当时受严氏父子迫害的大臣轻则受廷杖之辱或贬官谪戍,重则如杨继盛一样丧命,甚至累及家人。于是,在这种情况下,大臣要想仕途顺利就只能依附严氏父子,故当时朝堂之上保持安然之人大多为严氏党羽,时人称文选郎万采为严氏的文管家,武选职方郎方祥为其武管家。吏部、兵部大小各官职几乎都任由严嵩任免。以至于卖官鬻爵成为一时风尚,甚至达到了“官无大小,皆有定价”的地步。文官州判三百两,通判五百两;武官指挥三百两,都指挥七百两;吏部郎中、主事开价三千两,后猛增至一万三千两。任免官员这样的大事竟然能够任凭严氏做主,可见当时的监察制度已然形同虚设。
公然卖官并不能满足严嵩父子的贪欲,他们还炮制了多种名目来中饱私囊:中央、地方大小官员需要岁时赠礼,这是“问安”;勘报功罪、修筑工事也需要克扣银两给严世蕃,这是“买命”;每逢官员按例或有机会获得额外升迁、补缺资格时,就抓紧机会索贿,这是“漏缺”;官员升迁成功,则要搜刮库藏和民脂民膏奉给严氏父子,这是“谢礼”。严氏父子不仅收受官民贿赂,就连当时的裕王(即后来的隆庆皇帝)甚至都不得不向严世蕃行一千五百两白银的贿赂,以此换得户部给予的王府正常开支。
严氏父子不仅自行索贿纳贿,甚至还公然贪污公款,将“大车数十乘,楼船十余艘”的巨额公款拦截后“运财南还”。他们就连边饷也要收受,以致真正能到达边镇的粮饷只有总额的四成,其余的六成却进入了严氏父子甚至严氏家仆手中。不仅如此,他们的党羽也会主动为其搜刮钱财。嘉靖二十九年,认严嵩为义父以依附严嵩的赵文华在江南督查“倭乱”军情时为讨好严嵩,便趁此机会大肆收受贿赂、转复严嵩。除了赵文华之外,还有位居盐政要职的鄢懋卿等大小党羽为其“效命”。
如此恣意收受贿赂也不能满足严氏父子的贪欲:在他们的授意或默许下,严氏族人倚仗其朝中势力,在离京数千里之外的江南广大地区大肆侵吞、兼并人民的土地,对人们进行威逼利诱。他们不仅贱价收购良田房产,甚至还直接强占,以致于产生了数例“殴伤人命”的案子。
追根究底,严嵩成为巨贪是“因官致富”、“贿随权集”:严嵩科举的成功和对皇帝的逢迎,使得他一步步跻身于权力中心,他的儿孙也因此受到“荫任”而步入仕途。身居要职的严嵩深受皇帝宠信,而严氏祖孙三代皆官,在当时选官任人以及监察制度漏洞百出的情况下,钻制度的漏洞已成钻营之人的共识;除了少数忠良之辈,当时的为官者大多选择与严氏同流合污,因为这样既能讨得权臣欢心、保全自身,又能从中牟利,既然几乎官场中人人人如此,又何乐不为、何必“故作清高”呢?严嵩一个人、严氏一个家族的“官品”败坏尚且不至于令时政弊害丛生,但当半个朝堂都为虎作伥、因为各种利益、裙带关系而官官相护时,王朝的吏治就此腐坏,明朝的颓势也由此初见端倪而无可挽回了。
参考文献:
[1]李文耀:《乾隆上海县志》卷一。
[2]张显清:《论严嵩的家资》,《北京师范学院学报》,1990年第2期。
[3]王天有:《明代国家机构研究》,北京:故宫出版社,2014年,第70-7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