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海外军事行动典型特征初探

2019-12-07 13:35
国防 2019年7期
关键词:军事行动伊拉克军事

康 果

内容提要:从美国历次海外军事行动实践经验看,政治上导控舆论、经济上封锁制裁、军事上拉拢结盟,是战略运筹的主要手段;获得联合国安理会授权或者应东道国请求,搜寻对方违反人道主义和国际法的相关证据,宣扬自身军事行动的正义性合法性,是进行法理斗争的主要手段;清晰明确的政治军事目标是行动的重要前提,并尽可能地将作战规模、强度和时间等控制在有限范围内,以最小代价实现预定目标;“多国联合”和“单方行动”指挥体系是两种主要的指挥体系,综合权衡慎重选用,以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化、指挥效能最大化、军事行动一体化。

海外军事行动利益攸关方多元,国际广泛关注,舆论高度聚焦,什么时候打、打到什么程度、达成什么效果,需要综合考虑政治、经济、外交、军事等多方面因素,是典型的政治军事仗。本文通过分析研究美国的历次海外军事行动,总结归纳其海外军事行动的一些典型特征。

一、“先胜后战”,精心组织战略运筹

美国历次海外军事行动,越来越呈现出政治、经济、外交、军事一体战的趋势,更加注重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导控国际和地区局势,引导国内外舆论,塑造有利战略态势。

“因势利导”掌控舆论。美军认为,国内外政治舆论的支持,对海外军事行动的顺利实施至关重要。危机爆发前,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向民众传递经过筛选的信息,形成压倒性的舆论攻势,从而引导社会舆论,影响民意归属。伊拉克战争爆发前,国际社会和美国国内反对动武的呼声很高。为了扭转这种不利局面,美国迅速发动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美国全国广播公司(NBC)等主流新闻媒体,大肆渲染伊拉克同“基地”组织有联系、伊拉克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对全球安全构成威胁等信息,使美国民众对伊动武支持率迅速上升到70%以上,国际上支持对伊动武的国家增加到40多个。

“封锁制裁”全力打压。政治施压、经济制裁和军事打击,历来是美军实施海外军事行动惯用的“三部曲”。有时同步进行,有时交替运作,进而从整体上削弱和打击敌方。海湾战争中,美国促成联合国接连通过了12个谴责、制裁伊拉克的决议,说服100多个国家参加对伊拉克的封锁制裁,下令冻结了伊拉克在美的所有资金,对伊拉克实施禁运政策,使伊拉克在政治、经济、军事和外交等方面陷入极端孤立的境地。阿富汗战争中,布什总统和美国高层官员不断向阿富汗地方武装力量施压,布什总统最后抛出“要么与我们合作,要么就是我们的敌人”的强硬言论,迫使阿富汗境内的各个地方武装力量都站到美军一边,为后续军事打击行动提供了极大便利。

“合纵连横”争取盟友。美国十分注重争取国际组织和有关国家的支持。美国甚至在作战条令中明确:只要有可能,海外军事行动就要尽量拉拢其他盟国共同参与。1990年,伊拉克入侵科威特后的4天时间里,布什总统就通过专用电话先后给12个国家元首打了23次电话。通过频繁的双边和多边外交斡旋,动员40多个国家参加反伊联盟,为军事打击伊拉克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①参见李成刚:《第一场高技术战争:海湾战争》,190页,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2008。

二、“奉法借势”,极力赢取法理主动

海外军事行动涉及第三方国家领土主权,国际关注度高,制约因素多,一旦出现不利局面或行动失败,往往需要承担极大的政治风险。如何既不突破国际法有关规定,又能够有效实现政治军事目的,成为美国海外军事行动中必须正视和面对的重要问题。

争取“合法出兵”。海外军事行动的合法性,是行动获得国内外支持的关键,也是决定海外军事行动成功与否的重要变量。为此,美国在向海外派兵前,都会积极寻求出兵的法理依据。主要有两种方式:获得联合国安理会授权,或者应东道国请求。即使一些绕过联合国发动的军事打击行动,也都会想方设法披上“合法外衣”。1991年,伊拉克入侵科威特后,在美国的斡旋下,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了第678号决议,授权成员国使用“一切必要手段”将伊军赶出科威特,为美军发动海湾战争提供了法律依据。

注重“师出有名”。海外军事行动是典型的政治军事仗。除了获得联合国安理会授权或者应东道国请求的“合法手续”外,美国一般都会为出兵冠以“名分”,力争“师出有名”。美国历次海外军事行动,都高举“正义”大旗占领“道义”制高点。比如,为主导和控制海湾地区局势,打着“解放科威特”和“消灭大规模毁伤性武器”的旗号,发动了海湾战争和伊拉克战争;为了挤压俄罗斯的战略空间,以“保护人权”、反对“种族灭绝”为由,发动了科索沃战争;为了进驻中南亚,高举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的旗号发动了阿富汗战争;在未获联合国批准的情况下,再次对叙利亚采取军事行动,并宣称是“保卫伊拉克集体自卫行动的延伸”。

强调“依法行动”。由于传统和非传统信息传播手段的发展,对于普通民众来讲,军事行动早已不是“远在天边”,而是“近在眼前”。尤其是海外军事行动,每一次战斗都会引来国际关注和舆论热议。因此,美国力争做到依法指挥、依法行动,避免陷入被动局面。为指导海外军事行动,美军先后颁发了JP1-04《对军事作战的法律支持》、JP3-05《非常规战争》、JP3-07《维和作战》、JP3-16《多国作战》、JP3-18《联合强行入境作战》、JP3-29《外国人道主义援助》、JP3-33《联军总部》、JP4-08《支持多国作战的后勤》等一系列条令法规,对海外军事行动中的武力使用予以规范。指挥官在确定作战目标和手段时,一般也会征询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

三、“点到为止”,合理规划行动目标

美国实施海外军事行动,首要,是确定所要实现的政治和军事目标,以使整个行动有一个明确的方向和作战终止线;其次,是所确定的目标必须符合国家全局利益,并有足够能力和恰当方法以实现目标。

(一)目标要清晰明确

海外军事行动远离本土依托,战场环境生疏复杂。而清晰明确的目标,有助于明确方向和增强信心。越南战争后,一份对参战军事指挥官的调查报告显示,美军许多参战官兵对战争所要达成的目标时常感到困惑,在得不到上级指令时,往往无所适从。这是导致作战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在海湾战争中,美军深刻吸取了这一教训。1990年8月5日,布什总统发表《这是不能容忍的》声明,提出了海湾战争中美国的国家政治目标:伊拉克军队立即、彻底、无条件地撤出科威特;恢复科威特的合法政府;维护沙特阿拉伯以及波斯湾地区的安全与稳定;确保美国海外公民的生命安全。围绕这一国家政治目标,美军中央总部在第91-001号作战命令中,明确了如下的战区军事目标:打击伊拉克的政治、军事领导人和指挥控制系统;夺取和保持制空权;切断伊拉克的补给线;摧毁核生化武器的生产、储存设施和投掷工具;消灭科威特战区的共和国卫队;解放科威特市。美国国防部在评述确立作战目标的作用时指出:清楚明确的政治目标确保了提出同样清楚明确的军事目标,这是海湾战争取得成功的决定性因素之一。

(二)目标要匹配能力

海外军事行动目标,必须与国家综合能力相匹配。目标过高,难以有效实现,国家在政治、外交上可能陷入被动;目标太小,战果影响轻微,导致国家丧失战略良机,甚至留下重大隐患。20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为进一步压缩苏联的战略空间,保持“冷战”格局中的优势地位,不顾苏联和中国的严重警告,强力介入越南事务,从一开始派遣400多人的军事顾问团,到后来的50多万大军①参见解力夫:《越南战争实录》,153页、426页,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3。,参战力量不断增加。但是,越南人民的反抗意志愈战愈强,世界人民的反美声浪不断高涨。特别是美国国内的反战情绪越来越强烈,不仅战争无果而终,连时任总统约翰逊也被迫放弃参加连任选举,战争引起的后续社会问题更是持续了几十年。

(三)目标要严格控制

使用有限力量实现有限目标,是美国海外军事行动的显著特征,即使具备强大的作战能力,也要通过各种措施将作战规模、强度和时间等控制在有限的范围内,以合适的方式早日结束战争,以最小代价达成预定目标。科索沃战争中,以美国为首的西方盟国普遍认可仅对有限目标实施空中打击,以迫使时任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总统米洛舍维奇屈服的行动方案。虽然北约一度将科索沃边界沿线的兵力增加到接近五万人,但始终没有发动地面攻势,通过11周的持续空中轰炸,最终迫使米洛舍维奇在停战协议上签字,成为仅通过空袭行动就达成作战目标的经典战例。

四、“量体裁衣”,科学构建指挥体系

海外军事行动通常涉及多个国家、多个军种、多个领域。只有构建合理顺畅的指挥体系,才能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指挥效能的最大化、军事行动的一体化。从美国历次海外军事行动实践看,指挥体系主要有两种类型。

(一)“多国联合”的指挥体系

海湾战争中,美军在西方国家军队中就建立了“国家指挥当局(国家军事指挥中心)—中央司令部(多国联合指挥机构)—各国任务部队”的指挥体系。国家军事指挥中心代表总统和国防部长,负责国家层面的战略决策;以美军中央司令部为基础组建的联军司令部,负责拟制作战计划,向各国分派作战任务,协调联军行动;各国指挥官,则负责各自区域的一线指挥。

(二)“单方行动”的指挥体系

1983年,美国在争夺巴拿马运河管理权的“正义事业”行动中,任命陆军上将马克斯韦尔·瑟曼为南方司令部司令、第十八空降军军长卡尔·W.斯廷纳为一线指挥官,建立了“国家指挥当局—南方司令部—第十八空降军司令部”的三级指挥体系。行动以15个小时推翻诺列加政权,15天后,宣布行动结束,顺利实现预期目的。① 参见顼飞、牛卫利:《反思美军入侵巴拿马的军事行动》,载《轻兵器》,2010(10),49页。 在击毙本·拉登的“杰罗尼莫”行动中,美军建立了“战略指挥机构—任务部队”的指挥体系,总统奥巴马、国务卿希拉里、国防部长盖茨等政府和军方高层官员聚集在白宫作战指挥室,通过“海豹”突击队的便携式单兵视频采集系统,实时掌握行动进展,指挥控制突袭行动。从近年来美国海外军事行动实践看,美军单独直接出兵的情况较少。即便是一些绕过联合国的军事行动,一般也都会拉上其他国家“组团参战”,避免或降低“霸权主义”和非法干涉他国内政的负面影响。因此,美军“单方行动”的指挥体系,实为迫不得已的最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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