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双喜
内容提要:军队法律服务工作,是军队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新时代军队法律服务工作,必须正视新体制下军队法律服务工作面临的挑战考验和矛盾问题,积极进取、主动作为。一要统一思想认识,二要坚持靶向发力,三要健全制度机制,四要保持昂扬斗志。
习近平主席深刻指出,要转变治军模式,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军队。习主席的重要指示为加强军队法治建设指明了根本方向。军队法律服务工作作为军队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伴随着军队改革“三大战役”的推进,实现了体制性突破,深入研究新时代军队法律服务工作形势特点、功能定位、建设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军队法律服务工作,对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新体制下,军队法律服务由业务单元融入保证纯洁巩固、保障练兵备战、保持安全稳定、保护合法权益的政法工作“四保”大格局,工作背景环境、风险挑战、职能任务发生了深刻变化,突出表现在面对“三个考验”。
一是意识形态斗争的考验。当今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前所未有地靠近世界舞台中心,西方敌对势力无时不在伺机对我进行渗透和破坏。他们花样翻新地诋毁和攻击党对军队绝对领导、造谣抹黑党和国家领导人,打着“维护人权”“司法公正”的旗号混淆视听,鼓吹“三化”论调扰乱军心,扭住涉军问题丑化部队,盯着军队人员大肆围猎。尤其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人民海军、人民空军成立70周年,国家和军队大事喜事多,涉军维权问题政治敏感性强、社会关注度高,一旦处理不好,极易被敌对势力恶意炒作,影响政治大局。
二是军事斗争准备的考验。当前,我国“一带一路”倡议稳步推进,国际国内形势总体呈向好向上的发展势头,但我周边安全环境复杂多变的态势依然客观存在,军队以练兵备战为中心的军事斗争准备任务十分艰巨繁重,边防安全管控、前出远海飞行、参加维和行动、海外撤侨护航等多样化军事任务,涉及多国领海领空及陆地边界,迫切需要依照国际法和相关国家的法律法规处理有关涉法问题。面对复杂的法律关系、法理斗争,既需要拿起法律武器有效维护我国权益,也需要防止各级在处置应对复杂情况过程中无意识触犯法律,造成工作被动。
三是社会发展变化的考验。随着改革深入推进、社会利益关系深刻调整,军队、军人、军属涉法问题日益增多,涉及领域越来越广。有的问题成因复杂、一时难以有效解决;有的问题社会关注度高、燃点多触点低,易引发过激行为和网上负面炒作;等等。这些矛盾和问题如果不能通过法律途径及时有效解决,就必然成为困扰官兵安心服役的“烦心事”、影响军营和谐的“闹心事”、牵扯领导精力的“棘手事”,不仅会影响军心士气、军民关系和部队稳定,而且还会影响军事安全和国防利益。
当前,军队政法系统改革为法律服务工作带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但从部队法律服务工作建设现状看,也还存在一些现实矛盾问题。
一是职能很宽广,但功效不够明显。军队法律服务工作担负着服务依法治军、建设法治军队,保障党委依法决策和部队军事行动的职能,边界宽广、舞台巨大,但实际工作中覆盖面不够、作用发挥不好的问题客观存在。一方面,有的部队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还局限于解决军人军属涉法问题,在防范涉军舆论炒作、维护军事利益等方面缺少作为,对一些官兵涉法疑难杂症解决也不够有力;另一方面,有的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自身缺少理论知识、实践经验、攻坚勇气和创优意识,部队上下信任度不高,造成法律服务职能“软化”、作用发挥“弱化”。
二是地位很重要,但组织不够得力。做好新时代法律服务工作,是推动军队全面依法治军的重要抓手,是维护部队和官兵合法权益、激发官兵练兵备战动力的现实举措,工作地位重要、各级责任重大。但是,在一些单位、一些部门,法律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还不够有力。有的不能纳入党委议事决策,研究部署任务时对法律服务工作想不到、议不到、抓不到;有的融不进中心工作,对本单位练兵备战实践中遇到的或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缺少研究分析,没有真正使法律服务走进“中军帐”、走向“主战场”;有的不能贴近官兵需求,搞自我设计、自我检验,等着官兵上报涉法问题的现象没有根本改观,主动下基层、到一线发现并解决问题的比较少,导致法律服务工作效率低下。
三是任务很艰巨,但力量不够充足。新时代法律服务职能多、任务重,客观要求必须有强大的队伍力量作支撑,但现实情况是部队法律服务工作的力量相对薄弱。主要表现:领导力量不强,很多单位没有安排领导同志分管法律服务工作,仅把法律服务工作作为政法工作的一项普通业务来对待,投入精力十分有限;专业力量不够,受文职人员招聘政策规定限制,军队律师岗位缺编多,法律咨询员通常由保卫部门干部或有专长的官兵兼任,人才数质量缺口明显;保障力量不足,不少单位对法律服务工作的保障投入不够,特别是在经费保障方面没有对法律服务给予相应的支持,一旦涉及调查取证、司法鉴定等工作,经费保障就成了提升法律服务工作质量的瓶颈;等等。这些薄弱环节,导致法律服务工作局面比较被动。
总之,军队法律服务工作目前处境比较尴尬。这种尴尬集中表现在“七有七无”:有心无力,有的主观上想抓,但受客观条件制约抓起来力不从心;有力无编,有的有专业人才,但没有相应编制,人才难保留、动力难激发;有编无人,有的有律师编制,但缺少专业人才,工作无法顺利开展;有人无制,有的有人有编,但制度机制不完善,工作运转不顺畅;有制无为,有的具备了开展工作的制度机制基础,但缺少主动作为的意识;有为无果,有的做了一些工作,但处理难点棘手问题效果不好,问题长期挂账;有果无优,有的虽然解决了一些问题,但工作浅表化、碎片化,标准层次与习主席和中央军委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这些尴尬处境虽然客观存在,但一些单位、部分官兵并没有充分认识到其现实危害性,思想觉悟明显跟不上新时代形势发展,导致法律服务工作始终在低层次徘徊。
加强新时代军队法律服务工作,必须深入贯彻习主席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清形势、牢记使命,主动作为、勇于担当,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
一要统一思想认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观念能否转变到位是法律服务工作能否实现大发展的关键环节。针对各级思想上的误区,在党委领导层面,要深入学习中央军委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全军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刻理解加强新时代军队法律服务工作是推进治军方式“三个根本性转变”的重要举措,切实引起高度重视,纳入党委议事范畴、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在普通官兵层面,大力开展法治教育宣传,定期组织“法治教育宣传月”“送法下基层、送法到一线”等活动,通过采取案例警示教育、赠送法律书籍、开展专题辅导、网上开辟专栏,以及“一对一”“面对面”咨询服务等形式,强化官兵法治信仰、法治素养,打牢法律服务工作的群众基础。
二要坚持靶向发力。新时代法律服务工作涉及面广,只有扭住重点、找准靶标才能事半功倍。当前,应重点当好三种角色:一是服务党委决策的“智囊团”。组织各级党委修订完善《自身建设措施》和《议事规则》,探索建立法律服务对党委议事决策的有效介入、合规审查制度,着力打造“事前咨询、事中监督、事后评估”的工作链条。二是服务备战打仗的“备剑者”。坚持融入练兵备战任务一并筹划法治教育、法理斗争、法律咨询工作,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的思路,抓紧推进战时和边境管控、海上维权法律数据库研究攻关及推广使用,确保突发情况能及时抢占法理主动。三是服务军人军属的“贴心人”。积极建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站、网上“律师事务所”等机构,主动跟进了解官兵法律需求,集中力量解决“热点案”“沉积案”“钉子案”,解除官兵后顾之忧,彰显法律服务威信威力。
三要健全制度机制。当前,对军队法律服务工作来讲,上级有要求、部队有需要、官兵有期盼,可以说形势逼人、时间催人,但制度不健全、机制不顺畅依然是影响法律服务工作质量效益的重要因素。应抓紧搞好顶层设计,联合各方力量出台加强新时代军队法律服务工作的政策法规,贯通“战与建”、畅通“上与下”、联通“军与地”、打通“前与后”,打造完整的制度机制体系。各部队也要克服等靠依赖思想,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和只争朝夕的状态,按照边运行、边完善的思路,贴近部队实际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流程规范、奖惩措施,推动法律服务工作尽快走上发展的快车道。
四要保持昂扬斗志。新时代军队法律服务工作情况新、开局难,敢担当、善担当、能担当至关重要。要坚持创先创优,紧盯练兵备战的要事、社会发展伴生的新事、官兵挂念惦记的心事,积极研究探索、大胆闯出新路、干出优异成绩;坚持育人留人,采取送学送训、选派官兵到司法机关(机构)见习锻炼等方式,加强人才培养,力争使团以上单位有3~5名具有较强法律专业素养的工作骨干;坚持迎难克难,强化斗争精神、破除畏难情绪,以为党战斗在“第一线、最前沿”的精神境界,克服暂时的编制、经费等方面的矛盾问题,用法律服务工作的“努力指数”抬升部队全面建设的“发展指数”、提高官兵矢志强军的“幸福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