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锦博
(南开大学 历史学院,天津300350)
鲧禹相继治水的历史,可谓家喻户晓,成为了我们中华民族不屈不挠、艰苦奋斗的精神象征。鲧和禹作为上古时期的人物,在古代文献中多有记载。 关于鲧禹的研究,古代学者便多有经学和史学方面的研究成果。 自顾颉刚“古史辨”派掀起对于禹是否存在这一问题的论争,相继形成了一大批文献考辨和考古发掘的新成果,鲧禹研究也成为了史学界研究的重点问题。 近年来有关鲧的研究则主要集中在神话研究方面,有学者探讨了鲧窃息壤神话,重释“鲧复生禹”,构建鲧禹在神话中的历史形象①吴晓东:《鲧窃息壤神话考》,《中原文化研究》2015 年第6 期。;有学者对鲧与共工进行了文献考证,论证二者与禹的关系②杨栋:《共工非鲧考——兼及与禹之关系》,《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09 年第6 期。。 还有学者针对有关鲧禹的考古发现,结合文献探讨早期文明发展,对于治水地域、筑城等问题提出了新说③卞玉山:《古兖州夏丘城由鲧筑成考》,《管子学刊》2015 年第1 期。。利用出土材料,对传世文献中有关鲧禹治水的内容进行新的理解和阐发,逐渐成为了众多学者所积极采用的研究理路。 有关鲧的历史形象,在先秦时期所具有的历史地位,以及其发挥出的历史鉴戒功能等问题,既是时下学界研究的热点,同时也是有关问题研究的新增长点。 《左传》对于鲧禹的形象和事迹,从庄公十一年(前683)到哀公七年(前488)都有涉及,共有十余处之多。 不仅如此,还有不少有关鲧禹和新出土材料和考古发掘遗址,这都为我们深入研究相关问题提供了极为有力的支持。 鲧禹相继治水的史实和历史形象,鲧禹二人连称在《左传》记载中所具有“比参”的特殊意义,在先秦时期政治和思想文化方面发挥出的重要历史价值,都非常值得我们深入探究。
《史记·夏本纪》中对鲧禹相继治水的故事有明确记载:“尧听四岳,用鲧治水。 九年而水不息,功用不成。 于是帝尧乃求人,更得舜。 舜登用,摄行天子之政,巡狩。 行视鲧之治水无状,乃殛鲧于羽山以死。 天下皆以舜之诛为是。 于是舜举鲧子禹,而使续鲧之业。”禹继鲧后带领部众励精图治十三年,三过家门而不入,终于平息水患而天下大治。
无论是对于鲧禹在历史上的真实性还是治水功业的真实性,几千年来鲜有人怀疑,尤其在国家层面更是如此。 正式对大禹治水全方位置疑的发生在二十世纪初,以顾颉刚先生为首的“古史辨派”。 顾先生在《与钱玄同先生论古史书》中提出一个有意义的假设——“禹或是九鼎上铸的一种动物”①顾颉刚:《与玄同先生论古史书》,《古史辨》(第一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年版,第63 页。,认为是后人虚构假托,由此引了发学术界关于大禹以及夏朝的争议,在社会上反响巨大。随着考古学的发展和大量出土文物的发现,从距今4090 年前河南省登封市告成镇的禹都阳城之王城岗,到距今3850 年前的河南偃师市的商城二里头村,再到距今4300 年前现已被认定为中国早期国家文明象征的山西省襄汾县尧都陶寺遗址,学界已经不再纠缠于鲧禹的有无问题,而是进入了新的研究阶段。 特别是西周中期遂公盨的出世,成为大禹事迹至晚在西周早期,甚至早于周朝就已经流传的实物证据。 王国维先生所说“二重证据法”,通过对出土文物资料的运用和对传统经典的重新梳理,再加上现代科技考古学的迅猛发展,促使我们对鲧禹治水功业应当有全新的认识。
《左传·昭公元年》记载:“美哉禹功,明德远矣! 微禹,吾其鱼乎!”对大禹治水的功业给予了极高的称赞。 然而,大禹治水的记录并非起于《左传》,《尚书·吕刑》中就有“禹平水土,主名山川”,《诗经·商颂·长发》也有“濬哲维商,长发其祥,洪水茫茫,禹敷下土方”的记录。 先民治水也并非起于禹时,气象和考古学家的研究显示4200-4000aB.P.北半球出现气候异常,我国中原地区夏季风、黑潮等都出现了明显的变化②Zhimin Jian; Pinxian Wang; Yoshiki Saito; Jiliang Wang; Uwe Pflaumann; Tadamichi Oba; Xinrong Cheng: Holocene variability of the Kuroshio Current in the Okinawa Trough northwestern Pacific Ocean. Earth and Planetary Science Letters,2000,184(1):305-319。,这一气候异常现象在《古本竹书纪年》中得到了印证:“三苗将亡,天雨血,夏有冰,地坼及泉,青龙生于庙,日夜出,昼日不出。”③方诗铭、王修龄:《古本竹书纪年辑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年版,第65 页。意思是说三苗即将灭亡,天上下起了雨血,夏天出现了冰,大地开裂可以见到泉水,以至于气候反常到人们昼伏夜出,黑白颠倒的地步。
再根据“夏商周断代工程”将夏朝始年定为2070B.C.④夏商周断代工程专家组:《夏商周断代工程1996-2000 年阶段成果报告》,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00 年版,第1-56 页。,同时对河南龙山文化晚期的C-14 测年数据表明,该文化的下限年代为2030-1965 B.C.,即公元前2000 年左右⑤刘绪:《有关夏代年代和夏文化测年的几点看法》,《中原文物》2001 年第2 期。,这些数据指向事实上在尧的时期中原地区已经有大洪水了,所以尧建都于汾河流域今山西襄汾的陶寺,正是有意识地避开了中原大河的洪灾。 显而易见,特殊气象条件的本身也就意味着鲧禹相继治水是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下,抗争气候突变保障生存条件适应自然变迁的产物。
先贤们治水的方式不仅在文献中多有记载,而且在出土文物中也得到了有力的印证,保利艺术博物馆征集的西周青铜器遂公盨,又称豳公盨、燹公盨,器横截面作椭方形,器内底有铭文十行九十八字。 盨是食器,类似于今天的饭盒,但同时又是礼器,大体上“于西周中期偏晚的时候开始流行”⑥朱凤瀚:《古代中国青铜器》,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95 年版,第82 页。。 遂公盨就其文字而言与西周中期出土的器物,如现藏于陕西历史博物馆的五祀卫鼎铭文处理方法近似,其器型纹饰也偏向于西周中期。
铭文首句即为“天令(命)禹敷土,随山、濬川”⑦李学勤:《论燹公盨及其重要意义》,《中国历史文物》2002 年第6 期。。 朱凤瀚先生解析铭文后认为“这一句是讲禹受天命,划定九州、开通山道、疏决大川以治理洪水之伟绩”⑧朱凤瀚:《燹公盨铭文初释》,《中国历史文物》2002 年第6 期。。 而裘锡圭先生则根据包山楚简和《说文》认为铭文中“随山”应当释为“堕山”,并且指出“堕山”变为“随山”与鲧禹治水传说的演变有关,应当是更早的说法,当从“堕”⑨裘锡圭:《燹公盨铭文考释》,《中国历史文物》2002 年第6 期。。 冯时先生也认为该处铭文当是隶变为“堕”,取“崩落”之意⑩冯时:《燹公盨铭文考释》,《考古》2003 年第5 期。。 《国语·周语》记载:“晋闻古之长民者,不堕山,不崇薮,不防川,不窦泽……昔共工弃此道也,虞于湛乐,淫失其身,欲壅防百川,堕高堙庳,以害天下。”这其中的“堕山”“堕高”与《晋语》中的“必堕其垒”其意相同,都带有“毁、坏”之意。
其实,在遂公盨出现之前就有两件器物与大禹相关,一件称之为齐侯钟,出土于北宋宣和五年(1123 年)的山东省临淄。 依据郭沫若先生的隶定,其中涉及到夏禹的有:“虩虩成唐,有严在帝所。 敷受天命。 刻伐□司,败厥灵师,伊小臣惟辅,咸有九州,处禹之堵。”郭老还认为:“成唐即成汤,伊小臣即伊尹,禹即夏禹。”“‘禹赍’即《大雅》之‘维禹之绩’,《商颂》之‘设都于禹之迹’。”“上言‘禹迹’,下言‘蛮夏’,则夏与禹确有关系。”①郭沫若:《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一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年版,第305-306 页。另外一件则是秦公簋,1919 年出土于甘肃天水市的秦岭乡一带,现藏中国国家博物馆,可以清楚地看到“丕显朕皇祖,受天命,鼏禹宅迹”等与禹有关的铭文。 王国维先生对“鼏禹宅迹”之句认为:“亦犹《鲁颂》言‘缵禹之绪’也。”②王国维:《古史新证》,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6 年版,第12 页。遂公盨的出现,使西周至春秋时有关禹的金文有序地连成一条线,使之脉络清晰,真正成为有意义的二重之证。 当然,就资料价值而言齐侯钟和秦公簋都无法与遂公盨相比,因为遂公盨铭简直就是刻画在青铜器上的《尚书》。
对照诸铭文,再结合文献记载看,先前的治水方式与其后大禹“高高下下,疏川导滞”的方式正相对立,释为“堕”与早期治水情形似相合,裘、冯两先生说法更当。 然而个别字释读的争议并不影响遂公盨铭文对大禹治水功业载述的重要价值。
事实上,历史上并没有抹杀鲧治水的功绩,作为禹都阳城所在地的河南省登封市,至今还保留有汉朝遗存的启母阙、太室阙和少室阙,并称为汉三阙。 其中启母阙的铭文有“昔者共工,范防百川。 伯鲧称遂,□□其原。 洪泉浩浩,下民震惊。禹□大功,疏河泻玄”③常松木:《汉三阙》,北京:大众文艺出版社,2012 年版,第39-40 页。,清楚地记载了鲧禹治水的历史。 启母阙建于东汉延光二年(123 年),作为颍川太守朱宠修建启母庙的唯一见证,是目前我们所能见到的代表汉朝官方对鲧禹治水的认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年陆懋德先生在批判顾颉刚提出的“层累说”时指出:“顾君所标之治史方法虽极精确,然如尧、舜、禹等均为历史前(Prehistoric)的人物,终当待地下之发掘以定真伪,实不能仅凭书本字面之推求而定其有无者也。”④陆懋德:《评顾颉刚古史辨》,《古史辨》(第二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年版,第369 页。今天,随着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和历史考古学、田野考古学、航空考古学、特别是基于地质学、地理学、生物学等理论与方法的环境考古学发展,大量出土文物研究为进一步的探索古代先民长期性、大范围的治水活动包括鲧禹前赴后继的治水功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支撑,越来越接近它的历史真相,愈来愈给予了历史性的肯定。
大禹治水是中华民族的楷模和骄傲,可以说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从《尚书》记载来看禹并非治水第一人,在禹之前鲧就进行了治水的工作。《尚书·洪范》记载:“鲧堙洪水,汩陈其五行。 帝乃震怒,不畀‘洪范’九畴,彝伦攸斁。 鲧则殛死,禹乃嗣兴。”根据气象和水文数据来看,当时的水患波及范围广、时间长,治水确实具有长期性。 前后相继进行治水的鲧、禹二人究竟是什么关系呢?《史记·夏本纪》记载:“禹之父曰鲧,鲧之父曰帝颛顼,颛顼之父曰昌意,昌意之父曰黄帝。 禹者,黄帝之玄孙而帝颛顼之孙也。”从《史记》的记载和《洪范》中“嗣兴”一词来看,鲧和禹当是父子关系;然而“黄帝的形象,在脱离传说境界以后是向神仙偶像与历史人物两个方向发展的,而黄帝神仙偶像的出现远早于黄帝历史人物的形成”⑤李凭:《黄帝历史形象的塑造》,《中国社会科学》2012 年第3 期。,《洪范》中拥有“洪范九畴”的“帝”的形象又具有相当意义上的天神性,鲧受命于帝,似乎也具有神性。
对这一问题《左传》中保留了十分珍贵的记载:“昔尧殛鲧于羽山,其神化为黄熊,以入于羽渊。 实为夏郊,三代祀之。”⑥杨伯峻:《春秋左传注》,北京:中华书局,2009 年版,第1290 页。这段内容讲到尧将鲧放逐于羽山,鲧死后灵化为黄熊,并且随羽山水流汇为渊。 郊,乃是郊祀之意,孔颖达引《祭法》曰:“‘夏后氏禘黄帝而郊鲧。’言郊祭天,而以鲧配……鲧有治水之功,又通在群神之数,并亦见祀。”①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年版,第434 页。可见鲧治是“羽化登仙”之后被人们所追溯而成为始祖之一,得以享受祭祀。
鲧殛于羽山,其地颇为引人关注,郭璞注《山海经·南山经》羽山曰:“今东海祝其县西南有羽山,即鲧所殛处。”江永以为是今山东临沂县、江苏东海县这一块区域之中,而《太平寰宇记》又认为是山东蓬莱县东南三十里,对于羽山的位置一般认为是黄河下游地区。 《左传》关于羽山和“入于羽渊”的记载,在环境考古方面得到了部分印证,“从地形上看,舜时黄河在过淮北平原北部后,必取道地势更为低洼的苏北平原入海,而羽山正在苏北平原北缘沿海,这一情况应该不是巧合。如果从羽山位于当时黄河下游入海口以北不远的地理位置分析,尧将治水不竟的鲧殛于黄河口附近以警示天下还是相当合于情理的。”②王清:《大禹治水的地理背景》,《中原文物》1999 年第1 期。此说有一定的道理。 《世本·帝系篇》称:“颛顼生鲧,鲧生高密,是为禹。”高密地处潍水流域,潍水入渤海,足证鲧与山东半岛有着密切的关系。
《左传》晚于《山海经》,书中关于鲧的详细记载,实际上是源于一次“解梦”。 昭公七年子产聘于晋国,当时晋侯患病十分严重,韩宣子私下向子产求教:“寡君寝疾,于今三月矣,并走群望,有加而无瘳。 今梦黄熊入于寝门,其何厉鬼也?”(《左传·昭公七年》)晋侯患病许久无法治愈,便以为是在祭祀上有所疏漏,于是“并走群望”祭拜各路神袛,但是并没有什么效果。 其后晋侯又梦到黄熊闯入寝殿,才被认为是不吉之兆。
春秋之际奉行“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传·成公十三年》)的政治理念,当时人们的种种行为和想法我们今日看来似乎有些迷信,但在当时的社会环境和文化背景之下,对祖先、祭祀、梦境等等都十分看重,认为是人与上天的交通。 祭祀文化早在殷商时期就已经十分发达,从卜辞的内容看,殷代崇拜的神灵世界分散多样,这表现在占卜的频繁与占卜范围的无所不包,表现在殷人“尚鬼”的繁杂的祭祀③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北京:中华书局,1988 年版,第561 页。。 祭祀既是一种祈求,又带有一种畏惧心理,在殷人眼中“先公和先王也都是既可降福又可作祟的、意志莫测的神灵”。到了西周时期这种天命信仰又有了新的变化,开始向敬天保民发展,如《尚书·泰誓》在记载了武王会盟的誓词时称:“今商王受,弗敬上天,降灾下民。 沉湎冒色,敢行暴虐……皇天震怒,命我文考,肃将天威,大勋未集。”《左传·襄公三十一年》穆叔曰:“《大誓》 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墨子·非命》亦有载录:先王之书《太誓》之言然,曰:“纣夷之居,而不肯事上帝、弃阙其先神而不祀也,曰:‘我民有命。’毋戮其务,天亦纵弃而弗葆。”“天”或者说“上帝”是人世的终极主宰,民意与天意息息相关,“如果君主不行德政而施暴虐,则人民视君主为寇仇是正当的,作为正义的代表上天就会降罚给君主,或改变他对人间君主的任命”④陈来:《中国早期政治哲学的三个主题》,《天津社会科学》2007 年第2 期。。
在这种观念的长期作用下,“梦黄熊”自然被认为是上天的某种旨意而不是简单的梦境,不但被晋侯说与大臣,由于带有“戾气”还引发了臣子某种程度上的恐慌。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生活琐事,而是一次严重的政治事件了。 基于韩宣子的疑问,子产十分谨慎地给予了回答:“以君之明,子为大政,其何厉之有? 昔尧殛鲧于羽山,其神化为黄熊,以入于羽渊,实为夏郊,三代祀之。 晋为盟主,其或者未之祀也乎?”(《左传·昭公七年》)子产对“黄熊”的认识和解读一开始就从“君明臣德”这个角度出发,并不仅仅从黄熊属性来做解释,更多地已经上升到国家政治层面。 不仅如此,子产给出的解决方案就是让晋国去祭祀鲧,这样国君身上的病自然能得到痊愈。 子产的建议被采纳,祭祀过后真就“治”好了晋侯的病,子产还得到了赏赐。 这种天人相应的观念,不仅仅在当时流行而且是流传至后世,我们从后世邹衍的五行学说、董仲舒“天人感应”等理论中都可以发现这一观念变化发展的影子。 《左传》记载这一段史实用意十分明显,通过“黄熊”与鲧形象之间的定位,再将祭祀鲧与君主安康、国家安泰之间构成关联,旨在劝诫在位者要重视礼仪、祭祀先祖、谨慎治国。
作为实物佐证,在今河南登封市的汉启母阙上,同样雕刻有禹化熊治水的图案,毫无疑问这正是鲧化熊的父子延续,从一个侧面肯定了他们非同寻常的父子关系和治水业绩。 鲧虽然有神性的一面,即“其神化为黄熊,以入于羽渊”。 然而,人们在接受鲧具有神性的同时,也把鲧作为祖先,作为历史中的建立过功业的、具有礼仪教化意义的、真实存在的人。 由此可见,鲧在《左传》中的形象具有“神”与“人”的两重性。
鲧禹治水是历史上发生过的事实,《山海经·海内经》记载:“禹鲧是始布土,均定九州。”不过,就《左传》中有关鲧和禹的记载来看,似乎形象独立的鲧和禹被连称,成为了一种新的带有某种“比参”性质和附有政治象征含义的“新词汇”。 《左传·僖公三十三年》记载:“舜之罪也殛鲧,其举也兴禹。”无独有偶,类似的记载也出现在《左传·襄公二十一年》“鲧殛而禹兴”。 “殛”字许慎在《说文解字》中释为:“殊也。 从歺从亟声。 《虞书》曰:‘殛鲧于羽山。’”段玉裁注:“殛,本诛杀之名。”①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年版,第162 页。《左传》这两处记载都在叙述鲧因治水失败而获罪,大禹得以既起。
“鲧殛”,即鲧获罪一事。 关于鲧获罪的原因,《史记·夏本纪》记载:“于是尧听四岳,用鲧治水。 九年而水不息,功用不成。 于是帝尧乃求人,更得舜。 舜登用,摄行天子之政,巡狩。 行视鲧之治水无状,乃殛鲧于羽山以死。”鲧治水失败被认为是治水方法上出现了问题,《洪范》中有“鲧堙洪水,汩陈其五行”的记载,《国语·周语》讲到“昔共工弃此道也,虞于湛乐,淫失其身,欲壅防百川,堕高堙庳,以害天下……有崇伯鲧,播其淫心,称遂共工之过,尧用殛之于羽山。”可见鲧治水的方法仅仅是“堙”和“堕高堙庳”,也就是传统的堵和填。 鲧被推举治水,但是并没有效果,于是舜帝将鲧流放羽山至死。
至于“禹兴”之功业,《尚书·禹贡》中讲“禹敷土,随山刊木,奠高山大川”,司马迁则记载:“命诸侯百姓兴人徒以傅土,行山表木,定高山大川。”“傅土”与“敷土”乃是同义,马融曰:“敷,分也。”司马贞《史记索隐》则以为“敷,分也,谓令人分布理九州之土地也。 表木,谓刊木立为表记”②司马迁:《史记》,北京:中华书局,2013 年版,第65-66 页。。 禹得以代替鲧治水成功的原因,关键在于适应了当时的环境,采取了正确的治水手段。“行山表木”即先进行了勘测,在勘测过后采取了疏导的方式,“禹凿龙门,通大夏,疏九河,曲九防,决渟水致之海”③司马迁:《史记》,第2098 页。。
实事求是地讲,鲧“壅防”的治水指导思想在今来看也不为过,但是比起禹“敷土濬川”的治理方法,其“堕高堙庳”的治理手段来也并非一无是处,对鲧禹治水方式变化的问题,更应当切合洪水的实际情况。 王晖先生就认为:“实际上,鲧治水之际,正是大洪水来临之初,除了堵塞拦截并无法可施;而大洪水之后,只需要疏通各条河流,使人们安居乐业即可。”④王晖:《大禹治水方法新探——兼议共工、鲧治水之域与战国之前不修堤防论》,《陕西师范大学学报》2008 年第2 期。众多文献与出土青铜器铭文中的“堕山”,不是指把所有的山都削平,跟禹的“奠高山大川”并不矛盾。 奠高山大川应该是在敷土和堕高堙库的基础上进行的。 也就是说鲧“壅防”的治水方针在当时情况下是正确的,虽然治水失败,却是为禹治水成功作了一定的基础性工作。 通过分析历史上黄河水文状况的科技考古成果,就可推断出“结合当时黄河北流改道时的地理状况,堙水说最为符合鲧禹治水的实际”⑤周述椿:《四千年前黄河北流改道与鲧禹治水考》,《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4 年第1 期。。根据大洪水的实际情况,禹在治水的过程中是先将以农耕为生的部族和土地保护起来,即“壅”,如《国语·鲁语》所说,亦可称之为“鄣”,然后再排出积水解决内涝,即为“疏”。
鲧治水所采用的方法是“壅防百川,堕高堙庳”,而在此之前他曾经有过筑城“堵”水的尝试,《淮南子》记载“昔者夏鲧作三仞之城”以及“夏鲧作九仞之城”,《世本》有“鲧作城郭”等。 《墨子·尚贤中》称鲧:“若昔者伯鲧,帝之元子,废帝之德庸,既乃刑之于羽之郊。”庸,顾颉刚先生认为此处的“庸”应是“墉”⑥顾颉刚:《古史辨》(第七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年版,第329 页。,墉即是城,墉在甲骨文里作“”“”,像四周之城垣及出口。 “乙丑,子卜,贞,余又乎出‘’”(《人》三二四一)。 这里的“”即是庸、墉,后人之所以加土傍者,是因为城是由土堆筑而成的缘故。 所以《说文》称:“墉,城垣也,从土,庸声。”《诗·大雅·皇矣》“以尔钩援,与尔临冲,以伐崇墉”,毛传曰:“墉,城也。”作为方法,筑城与筑防洪堤一样,都是用土夯筑。 对于鲧筑城的意义,《吕氏春秋》给予了高度的评价,称:“奚仲作车,仓颉作书,后稷作稼,皋陶作刑,昆吾作陶,夏鲧作城,此六人者所作当矣。”①陈奇猷:《吕氏春秋校释》,上海:学林出版社1984 年版,第1051 页。由筑城到筑防洪堤,再到洪水冲塌河堤毁坏房屋淹没良田,导致使治水失败,也在情理之中。 另外,筑城“堵”水,自然有以邻为壑之嫌,并没有对其他部族予以援手,古人即有“以害天下”的批评。
考察表明,至少在唐尧时期就已经在规模性筑城,发展到鲧禹时筑城只是传承和延续。 《世本》和《竹书纪年》记载在大禹治水成功之后也曾筑城“阳城”,以为政治中心,即史称之禹都。 意想不到的是1977 年考古学者曾在登封王城岗发现龙山文化晚期东、西并列的小城址夯土墙基,其“西城的西墙长92.8 米;南墙长97.64 米;北墙被一条水沟冲毁,残长约30 米;东墙北段被水冲毁,残长65 米。 东城的南墙残长约40 米;西墙(亦即西城东墙)残长5 米,东墙和北墙都被五渡河冲毁”②河南省博物馆:《河南文物考古工作三十年》,北京:文物出版社1979 年版,第274 页。。 不少专家结合考古与文献资料认为这可能就是“禹都阳城”的所在地。 身为发掘者的考古学家安金槐先生就提出:“登封告成镇的王城岗龙山文化中晚期城址,可能是‘禹都阳城’或‘禹居阳城’的夏代阳城遗址。”③安金槐:《试论登封王城岗龙山文化城址与夏代阳城》,《中国考古学会第四次年会论文集(1983)》,北京:文物出版社,1985 年版,第789 页。董琦先生则认为该城应当是鲧筑的城:“《国语·周语》中称鲧为‘崇伯鲧’。 崇即嵩山,伯即部族首领。 作为以嵩山为活动中心的夏族首领,在嵩山之阳的颖水左岸王城岗上,修筑这样一个小城堡,是符合当时的生产力水平的。”④董琦:《王城岗城堡遗址分析》,《文物》1984 年第11 期。对于专家们的讨论,在25 年之后再一次得到了证实。
2002-2005 年“中华文明探源工程预研究——登封王城岗遗址周围龙山文化遗址的调查”和“中华文明探源工程——王城岗遗址的年代、布局及周围地区的聚落形态”专题组在河南登封告成发现了一座面积达30 万平方米的带护城壕的龙山文化晚期大城址。 出土有龙山文化晚期的祭祀坑、玉石、陶器等等,表明遗址等级规格很高。 并且王城岗大城的北城壕将小城西城的西北角打破,两座城的城墙包含物都属龙山文化晚期,这座大城的出现可以说对王城岗两座城池性质的判断有了更有力的证据。 “联系到历史上夏的鲧、禹、启的传说多集中在这一带,我们认为:王城岗小城有可能为‘鲧作城’,而王城岗大城有可能即是‘禹都阳城’。”⑤方燕明:《登封王城岗城址的年代及相关问题探讨》,《考古》2006 年第9 期。随着古代文献中记载的鲧禹之城池相继被考古工作者发现而重现在世人眼前,我们对鲧禹治水的历史事实确实有更为直接的认识。
不仅如此,关于“鲧筑城”的问题探讨,专家学者们的研究还在继续推进,卞玉山先生结合考古与文献资料,得出“古兖州夏丘城是在鲧‘治水九载’期内,在鲧的先祖和子孙生活圈内,为鲧筑造是无有悬疑的”⑥卞玉山:《古兖州夏丘城由鲧筑成考》,《管子学刊》2015 年第1 期。结论,提出了新说。 应该讲禹相对于鲧在治水方法和治水成果上是一脉继承并且有所发展,禹是根据实际勘测的情况适时调整方式,最终得以治水成功,即刘定公所谓“吾与子弁冕端委,以治民临诸侯,禹之力也”(《左传·昭公元年》),这也就是《左传》“鲧殛而禹兴”的意义之所在。
鲧虽治水失败殛于羽山,然而其子禹却被推举出来继父之业治理水患,最终获得巨大成功而流传千古。 鲧禹父子相继治水的事迹,在《左传》中自庄公十一年(前683 年)到哀公七年(前488年)的长达195 年的时段中曾经被多次记录,体现出春秋时期官方对这一重大的历史事件的持续关注和认识,并且被提炼出新的政治涵义,表现出“鲧殛禹兴”对当时人的思想观念尤其是政治文化方面上有着重大的影响。
《左传·僖公三十三年》记载臼季,即胥臣出使经过冀地,见到冀缺在除草而他的妻子给他送饭,两人相敬如宾。 于是胥臣向晋文公举荐冀缺称:“敬,德之聚也。 能敬必有德,德以治民,君请用之。 臣闻之,出门如宾,承事如祭,仁之则也。”胥臣认为夫妻相敬相爱是有德行的表现,这样的人如果简拔用以治国,一定能施行仁德。 然而晋文公持怀疑态度:“其父有罪,可乎?”忌惮其父冀芮曾为惠公之党派,欲害文公,后被秦穆公所杀。文公旧事重提,显然是不愿任用冀缺。 于是为了说服文公,胥臣举“舜之罪也殛鲧,其举也兴禹”作为例子,并且还以管仲的事例“管敬仲,桓之贼也,实相以济”,来劝说文公任用贤能,“君取节焉可也”(《左传·僖公三十三年》),最终打动了晋文公使得冀缺得以出仕为官。 郤(冀)缺果然不负君望,当晋襄公时晋国与狄人作战时,显露出过人的才能,他表现勇猛并且俘获了敌军首领。《左传》记载:“晋侯败狄于箕。 郤(冀)缺获白狄子。”襄公大喜“以三命命先且居将中军,以再命命先茅之县赏胥臣曰:‘举郤缺,子之功也。’以一命命郤(冀)缺为卿,复与之冀,亦未有军行。”(同上)不仅对立下战功的冀缺进行褒奖,更将当时举荐冀缺的胥臣大加赞赏,足可见襄公对于胥臣“鲧殛禹兴”敢于简拔贤才之见深以为然。 君得贤才,臣得良友,实是一段佳话。
无独有偶,《左传·襄公二十一年》记载栾盈逃奔楚国,范宣子杀了羊舌虎,软禁了羊舌虎的哥哥叔向。 乐王鲋见叔向要为他求情,但是叔向并没有任何表示,甚至都没有以礼回应乐王鲋。 他的家臣很不解,来询问叔向“乐王鲋言于君无不行,求赦吾子,吾子不许;祁大夫所不能也,而曰必由之。 何也?”叔向回答说:“乐王鲋从君者也,何能行? 祁大夫外举不弃仇,内举不失亲,其独遗我乎?”叔向认为乐王鲋并不是救他之人,祁大夫才是真正识得贤才,敢于觐见救他的人。
果然晋侯在询问乐王鲋有关叔向罪责问题时,乐王鲋趋炎附势,以“不弃其亲,其有焉”为理由,认为既然有血缘关系牵扯,叔向一定是有罪的。 得知叔向即将被治罪的消息后,已经告老的祁大夫祁奚,连忙坐驿站的马车前来面见范宣子为叔向求情:“叔向有焉,社稷之固也。 犹将十世宥之,以劝能者。 今壹不免其身,以弃社稷,不亦惑乎? 鲧殛而禹兴;伊尹放大甲而相之,卒无怨色;管蔡为戮,周公右王。 若之何其以虎也弃社稷?”(《左传·襄公二十一年》)此处针对叔向被羊舌虎亲属关系牵扯的问题,祁奚认为叔向是治国之大才,这样治罪于社稷不利,并且举“鲧殛而禹兴”和“伊尹放大甲而相之”的成功事例,认为应当赦免罪责简拔人才。 范宣子听后十分赞许祁奚的话,并且与祁奚同乘觐见晋侯,“宣子说,与之乘,以言诸公而免之”(同上)最终叔向罪得赦免。
晋文公和乐王鲋都提到的“父子相及”的问题,《左传》取《尚书·康诰》“父不慈,子不祗,兄不友,弟不共,不相及也”之义,认为应当以本人的品行才能为重,而不是以血缘作为衡量一个人的标准,何其精髓! 然而,《左传》以鲧禹为例同时也关注到,即使是亲属有罪,诸如在祭祀等类似的大事上也应当做到“子虽齐圣,不先父食久矣。故禹不先鲧,汤不先契,文、武不先不窋”(《左传·文公二年》)。 鲧虽有责,也不可逆祀,对先祖当有怀远追宗之意,因为慎终追远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实际上《左传》对于人性的刻画十分着力,塑造的是一种正气凛然、坚毅不屈的形象,歌颂的是做人的高尚品格。 路新生老师曾讲到:“史著倚靠的就不再是想象而是曾经的事实,史家所希望凸显的对象则与艺术家毫无二致,即正义与良知。”①路新生:《小事件与大历史——〈左传〉之历史美学解读》,《史学月刊》2014 年第10 期。也正因为如此,直谏举贤的胥臣和祁奚为后世所称道引为美谈;而乐王鲋之流书于竹帛,其小人行径遭后人鄙夷也是咎由自取在所难免。
胥臣以鲧禹相继和管仲治国的事例相并举,作为向晋文公举贤的这一官方正式政治事务用语,将“鲧殛而禹兴”与“伊尹放大甲而相之”相并列,同样也是被祁奚在重要的事务中用来向宣子举例免除对叔向处罚的政治案例。 我们看到不仅在《左传》而且在《淮南子》中也有“禾稼春生,人必加功焉,故五谷得遂长。 听其自流,待其自生,则鲧、禹之功不立”(《淮南子·修务训》)的记载,同样将鲧禹对举以谈治国之道,为君之道的借鉴教育。
上举几处内容足证明在春秋时期“鲧殛禹兴”是广为人知的政治典故,而这一典故的内化则是为了具有深刻政治意义的“比参”,影响着当时重大政治事件的决策,为政治大环境所推崇,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 更值得关注的是自《左传》中“鲧殛禹兴”被赋予“比参”的政治内涵以来,便一直延续了二千多年,成功地服务于帝王的统治,在历代史书中多有记载。
环境考古发现历史上在中国境内确实有过两次大洪水,第一次发生在10000 年前后世界范围内的大洪水,也就是传说中的伏羲女娲时期;第二次正是距今4000 年前的这次大洪水,鲧是第一个敢于吃螃蟹的人,虽未成功,却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不可否认,鲧和禹都是治水能手,用今天的话讲,就是水利工程师,是父子相传的家学。 禹的治水知识来源于父亲鲧,而且很有可能参与了鲧治水的全过程。 过去一直认为鲧治水是一次失败的经历,今天看来问题远没有那么简单。 治水用“堵”的办法难道就不对吗? 在21 世纪的今天我们治理江河最基础的方法,依然是修堤筑坝,与鲧“堵”水的思路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问题就在于当时的物质条件不足以堵住大洪水的冲击,失败也就在所难免。 因此,当鲧治水失败后禹勇敢地承担起父亲的未尽事业,最终解决了水患,获得了成功。
由于当时受大洪水影响的灾区主要集中在人口密度最大、文化最先进的黄河中下游地区。 所以鲧禹治水的经历才得以流传下来,经过不断地丰富、想象、夸张和历史积淀,终于成为中华民族永久的记忆。 史称“鲧鄣洪水而殛死,禹能以德修鲧之功”(《国语·鲁语上》)。 从某种意义上讲,大禹治水的成功,其疏导的方法正是鲧与禹父子二人的智慧结晶,没有鲧的失败,也就没有禹的成功。
鲧禹治水的事迹通过文献考查、考古研究以及现代自然科学的观测探索,我们可以知道并不是子虚乌有的假托和伪造。 但是,必须看到鲧在《左传》中的形象具有“神—人”的二重性,而这种二重性内在并不矛盾,在向两个方向进行发展。一是向祖先、天神即祭祀崇拜的形象方面发展;二是作为政治首领,从功业和鲧禹之间的相继关系入手,被后人作为政治标杆加以推崇。 透过《左传》对于鲧禹的记载,我们可以看到春秋时人不仅仅是对鲧禹二人事迹的简单记忆,而是逐渐内化为一种政治象征和文化传统被广为传承,也为我们今日大禹精神文化继承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