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 助力边境地区脱贫攻坚

2019-12-05 02:43刘红
新丝路(下旬) 2019年11期
关键词:边境地区脱贫攻坚

刘红

摘 要:边境地区脱贫攻坚能够边疆巩固、民族团结、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纪检监察机关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找准定位、服务大局,紧盯、盯紧扶贫领域的突出问题,精准发力,靶向监督,对扶贫工作中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为兑现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关键词:边境地区;脱贫攻坚;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

塔城地区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西北部,有5个县(市)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接壤,是典型的边疆地区。有贫困村69个,贫困人口15964户56826人。各县贫困村队地理自然条件较差,基础相对薄弱;村级硬件配套设施不够完善;村级集体经济薄弱。目前,塔城地区脱贫攻坚已经进入了决胜阶段。

一、塔城地区脱贫情况及腐败问题类型分析

2016年至2018,塔城共投入扶贫专项资金2.8亿元。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扶贫惠农资金等问题屡禁不止,个别基层干部优亲厚友、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问题时有发生。

笔者从塔城地区纪委监委公开曝光的10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徇私舞弊。个别村组干部不能秉公办事,而是凭关系、凭感情、要好处,在贫困户申报,评选,困难户资金补助,物资发放等工作中收受贿赂。

2.吃拿卡要。一些干部衙门作风盛行、效率低下、办事拖拉,利用掌握的职权“吃、拿、卡、要”,刁难群众,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3.不正确履行职责。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导致信访事件频发,或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

在今年一季度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党员干部15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6人、组织处理110人,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违纪典型案例21批次82件85人,追缴违资金118万元。

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围绕脱贫攻坚工程,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在扶贫领域等侵害群众利益方面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过拉网式排查、数据库比对、群众举报线索、主动交代等方式,自查自纠有关安居富民问题138个,涉及170人,退赔资金182万元:有关农村集体土地的问题15个,涉及142人,迫缴资全21.13万元,清退土地面积10731亩.启动扶贫领域等侵害群众利益方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对92个乡镇、1008个村(社区),整村推进入户走访排查。查找收集涉及扶贫领域等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特别是把发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作为重点内容进行排查。截至目前,已进驻72个乡镇、排查村(社区)274个,排查出问题线索1426条,追缴资金28.30万元。

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状况

第一,政治站位高度不够。没有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思想认识不到位,缺乏有力措施,對在扶贫领域等侵害群众利益方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不重视,纪委书记没有亲自抓,当作一般性工作安排,把排查工作交给乡镇自查。

第二,发动群众不深入。在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宣传方法单一、覆盖面不广,群众参与率、知晓率低。我们的线索排查采取的是直接到群众家入户,群众对你是干什么的都不知道,怎么会敞开心扉的讲问题,谈看法,甚至说群众监督举报意识不强,不能够及时有效地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情况。

第三,排查准备不充分。对排查对象底数不清、情况不明,排查低保资金发放、富民安居、集体土地的问题多。对深层次问题涉及的少之友少,其中对乡、村干部不作为、乱作为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难以触动根本。

第四,排查、研判、核查滞后。排查工作未建立排查台帐,线索资料收集整理不及时,把同一个问题进行拆解成几个问题,甚至把群众随便说说的问题不经过研判直接上报,无根据,后期核查工作难以落实,排查记录缺失,直接影响到后期的核查工作。

第五,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还存在着“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职能部门履职尽责不够用力、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化“空转”。

第六,干部作风不严不实。纪检监察机关不敢较真碰硬,至不想管、不愿管,不会管等突出问题

三、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建议

1.提高政治站位,把脱贫攻坚部署要求落到实处

脱贫攻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推进“五位一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举措,是实现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任务。打赢脱贫攻坚战,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增进人民福祉,事关巩固党的执政根基,事关国家长治久安。新疆是全国贫困发生率较高的省区之一,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有更加特殊作用的政治意义。

塔城地区2014年有69个贫困村,2015年退出20个,剩余的49个贫困村,退出31个,退出贫困人口8258户24023人。目前,未退出贫困村18个,未脱贫人口3936户10423人,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如期实现脱贫,一个都不能掉队,任务十分艰巨。因此,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重点乡镇和贫困村检查抽查,对贫困户抽查走访,确保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让脱贫成效真正获得群众认可。

2.强化问题导向,解决突出问题

陈全国在自治区党委召开全区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会议讲话指出,“加强对扶贫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跟踪落实,防范风险、堵塞漏洞,确保每一分扶贫资金、每一个扶贫项目都落实到贫困户上,对挤占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坚决严肃查处、严惩不贷”。

(1)落实两个责任、传导压力。坚持和加强党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对县(市)、乡镇、村队和职能部门单位脱贫攻坚工作的监督检查,促使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牢牢记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谁失职失责就严肃问责谁,以严肃的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凡是脱贫攻坚工作中发生重违纪行为的,要坚持“一案双查”,实行党委、纪委“双问责”。

(2)坚持原则、较真碰硬。纪检监察机关要实施精准监督,增强监督实效,抓好监督的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掌握涉及扶贫攻坚工作部门辖范围的扶贫政策规定,了解项目、资金管理流程和进展,及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对职能部门不行或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肃问责.特别是在扶贫对象识别、不作为,工作谋划不实、推进不实、作风不失,项目验收、脱贫验收中底数不清、工作不实、推诿扯皮等问题。

(3)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监管。扶贫资金是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不能动手脚、玩猫腻,要严查严管,精准使用、有效使用、廉洁使用,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心思”伸黑手”的从严从重查处,以铁的纪律推动脱贫攻坚工作落地见效。

(4)挺纪在前、动辄则咎。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把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基层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处理,着力发现和查处侵吞挪用、克扣强占惠民资金尤其是扶贫资金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不作为、乱作为、妄作为、胡作为等脱离群众问烟以及“雁过拔毛”“村霸”等微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严惩不贷,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3.精准施策发力,提供坚强保障

在基层,与群众直接接触最多的要数村组干部,村干部的工作和生活作风直接影响着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地位,提高党在群众中的威信是当前作风建设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打老虎”固然形势所迫,“拍苍蝇”也时刻在影响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村官”雖然没有列入正式的职务序列,但却是广大农村最基层的管理者,村民的大事小情要靠“村官”去解决,党和政府的声音要靠“村官”去传达,他们是“富一地百姓,保一方平安”的带头人。被称为“村官”的村干部拥有广泛的权力,管理农村的公共事务,并在一定范围内代替政府行使国家的管理职权.

(1)深入县乡村一线检查抽查。进村入户,到贫困户家中了解、核查信访问题线索,详察实情,准确掌握辖区内脱贫攻坚工作现状、扶贫政策落实群众诉求办理真实情况,坚决防止搞“数字脱贫、“假脱贫”“被脱贫”的问题,把工作重点放在发现问题线索。找准职责定位,明确主攻方向,针对一笔资金、一个项目、群反映的一个问题,实施监督、精准把脉,施策发力。

(2)强化入户排查工作。坚持制定入户排查工作规范、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提高排查工作质量和效率,发动群众敢说政言,知无不言,在现有来信、来访、网站、电话举报平台的基础之上,开设微信公众号,提供举报途径,扩大问题线索来源。有条件的积极探索利用扶贫大数据建立监督平台,充分运用信息化数据,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插上科技的翅膀,精准发现问题线索,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对专项检查及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做到情况明、数字准、底数清。

(3)压实责任、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加大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的查办、督办力度,严格时限、保证质量、限期办结,特别是要敢于查处涉及乡镇和县(市)直部门(单位)党员干部的大案要案,并及时公开曝光,形成震慑。“决不能以查处维稳案件代替查处扶贫领域和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特别是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要敢动硬招,决不能推诿懈怠。

(4)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月报告、季通报、半年度研判调度”工作机制,每半年进行研判调度,对排查出的问题线索进行汇总梳理,制定整改台账,落实责任人员。

4.强化领导,推动工作向纵深发展

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紧盯扶贫政策、资金、项目、措施到位情况,瞪大睛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传导压力,夯实责任。纪委要把压力传导到乡,责任传递到基层,抓住县乡党委这个关键,切实发挥县乡委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和打好脱贫攻坚战中的一线挥部作用,特别是要强化党委书记的责任担当,对脱贫攻坚工作负主体责任,主动作为,深基层调查研究,注重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化解政策落地的‘梗阻”,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纪检监察机关抓好监督的再监督,督促财政、发改、扶贫等行业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着力解决重项目资金安排、轻监管的问实现对扶贫项目资金监管的全程化、全覆盖,以精准监督助力准扶贫。

(2)转变作风,扎实工作。做到发现问题精准、专项整治精准、问責追责精准、建章立制精准。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确保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脱贫攻坚各项政策和资金项目惠及贫困群众。

(3)严查重处。要突出重点,坚持尺度不松、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坚决把问责的板子打下去,做到脱贫攻坚的工作任务在哪里,监督执纪问责就跟进到哪里,在问责中压实责任、传导压力,以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以问责激发干部担当精神,以问责促进工作任务落实,实现“无缝隙“全覆盖”,用铁的纪律正党风、转政风、促新风、带民风,保障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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